网络杂论:不守规矩怎么就成了中国人的共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55:51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中国人文明素质的讨论很是多:先有中国游客在国内国外旅游景点的不文明,乱丢垃圾随意吐痰等等,真是丢人现眼;再有说国人喜欢乱闯红灯,上梁不正下梁歪,问题严重到得让交警上街抓违章小孩、自娃娃抓起了;这几天“狗患”讨论最热门,一场对不文明养狗者声势浩大的媒体审判正如火如荼。这些讨论贯穿着一个基调,就是“中国人的不文明,缘于其严重缺乏规则意识”。这个判断我是认同的。
何以缺乏规则意识呢?答案就多了。有的说是因为国人素质差,这是根深蒂固的厚黑文化劣根性和欠发达的经济水平所致。有的说是因为违规的惩罚太低,人家新加坡吐口痰就罚几百新元,人家美国乱养狗的话主人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咱这儿太小儿科了。还有说这缘于总体法治文明的落后、以贪小便宜为荣的文化恶习等等。我认为,这些归因都太表面、太片面,都把人与规则割裂开来看,单纯地认为人有问题或者规则有漏洞,所以“人才缺乏规则意识”,没有从人与规则的交互关系中,深刻分析“不守规则”何以成为一种民族性。
如果用互动的关系考察中国人潜意识对规则的态度,再对比那些严守规则的民族就会发现:中国人每谈起规则时,潜意识中都会预设着一个严厉的管制者,一个制定规则并执行规则,对违规者进行惩罚的人;想象这个人站在自己旁边盯着自己要讲规则,规则给人们的是一种“服从命令”的想象;人们与规则不是亲密无间浑然一体的,中间预设了一个管制者。而一个严守规则的国家的人说到规则时,潜意识中则没有管制者的概念,而是自己与邻居共同的利益感觉,是与另一公民平等的契约。
“服从命令”与“尊重契约”之间的规则认同差异,就是中国人何以缺乏规则意识,而许多国家的人尊重规则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之所以缺乏规则意识,正在于潜意识中那个预设的管制者。国人对规则的理解是“别人管”,一个或多个有权对自己处罚的管制者,盯着自己要遵守规则。可管制者是不可能如影随形地跟着每个人的,所以当一个人感觉不被盯着的时候,他就会不讲规则。在这种“服从命令”的规则想象中,遵守规则是一种负担,而不守规则能找到一种占便宜得利的感觉,甚至会在违规中产生一种逃避惩罚的快感──我想,我的不少同胞或多或少会在闯红灯中感觉占了便宜,洋洋自得;会因某次违规未被抓住,而体验到一种违规快感。
当一种规则本身预设了需要一个管制者,只有在他的随时监管下才能运转时,人们哪里还会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意识?
我们许多部门制定规则时,总是想把法律或规则当做一种控制社会、管制百姓的工具,在规则中留给管制者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想着通过管制让人守规矩,通过权力的威慑让人臣服,而不是诸诉于公民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和对公共秩序共同的利益感觉。于是,便独断地制定规则“塞给”公众去遵守和服从,而不是尊重社会自治的理念,让公众参与自主订立规则。
我的朋友童大焕说得很好:“良好的规则和规则意识的建立,必须源于公民平等自由的参与,而不是强者的逻辑弱者的服从”──当我们的许多规则是依赖“强者的管制逻辑”建立起来,而不是依赖内在的权利平等、程序正义、公正执行,不是依赖市民自治、公共契约的理念建立起来,规则如何会得到自觉运行?管制者的监督确实可以让人畏惧惩罚,可管制者不可能永远“在场”,权力不可能如影随形,甚至大多时候都是“不在场”和“缺席”的,这时候,违反规则会成家常便饭。与手持罚单的那个人打“游击战”,违反一个未经公众参与制定的规则,不会有什么道德压力和心理负担。
而在许多国家,规则是通过尊重公意的公共选择过程建立起来的,那是公众为维护共同秩序而订立的一种契约。在契约下,公众守不守规则不是与哪个管制者周旋,而是内心的另一双眼睛,与周围的无数双邻居的眼睛。契约“薰”出的则是一种叫“交互主体性”(黑格尔称作“主体间性”)的公民品质:即内心中不仅把自己当做主体,而且把另一个可能受自己行为影响的人也当做主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这些国家的契约中对违规也有处罚,甚至比中国重很多,但这种对处罚的敬畏不是服从哪个主权者的命令,而是公众在共同的利益感觉中对违规的估价。
在预设的管制思维下,当公众不守规则时,许多人便会循着管制的思维开出加重处罚强化管制的药方,比如进门搜查公民违规养狗,以实名制约束博客“胡说八道”,权力直接干预网络视频恶搞等等──孰不知,管制加码只会加重国人对规则的尊重意识,强化公民与管制者的冲突。试问,权力再强势再无所不在,能无时不刻如影随形地盯着公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