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新闻 新股发行体制研讨会召开 朱从玖:存在抬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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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研讨会召开 朱从玖:存在抬高报价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网 日期:2010年01月29日 14:02 http://www.1cbn.com CBN 综合报道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今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询价机构整体报价偏高,或是部分询价机构不能到位尽责,简单以股份盈利为目的,存在抬高报价水平的倾向。承销商存在为发行人考虑多,而为投资者考虑少,他认为,承销商需维护在市场中的信用。

  以下为演讲实录:

  第三是询价机构报价整体偏高。有不少观点认为部分询价机构报价不够审慎,专业能力不足,尽责不够,跟风现象严重。因此,超额认购的倍数过大,市场整体定价偏高,有一个数据就是到2009年底,中小板确定的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部分的超认购数平均198倍,上海主板市场平均认购倍数80倍。

  这些现象存在是否合理,值得深思,究其原因初步分析,有这样一些看法,可能有网下配售股份比较低,特别是中小板,在网下有的时候,单个机构获得配售的量比较少,因此约束的力度不够强。

  从经济的内在规律来讲,也可能是一部分询价机构不能到位尽责,不花力气研究公司的真正价值,不发挥专业能力,而是简单以股份盈利为目的,存在抬高报价水平的倾向。

  一方面可能是网下的量比较少,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我们研究不够透,简单获得股份盈利为目的,从而降低了询价机构报价的质量。

  多年来,新股申购比较低这样一种习惯性的看法和认识,我们询价机构形成了比较简单的业务模式,反正就是新股跌破发行价格。

  这些情况是否都是市场上议论的我们询价机构报价的原因,也是提出来供大家参考和讨论,询价制度的设计是考虑到机构投资者有更强的定价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能够对发行人的要价形成一定的约束,所以才设立这个询价机制。

  到现在很多市场的参与者都不太理解这一点,说好像我跟你们的询价机构水平差不多,为什么他可以询价我就不可以询价,很多人不太了解。当然这个制度设计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达到我们最终的目的,这个设计的目标在那个地方,因为机构有定价能力、有约束能力,如果询价机构不能体现出更好的定价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那么其参与网下询价、配售的合理性

  今天的会议非常难得,在座的都是我们询价的机构,对我们有双重的要求,一方面我们要管好自己的钱,另一方面在这个环节,在发行定价这个环节也不能唯利是图,要担负起对定价、对市场、对小投资人一个良好的正面引导作用。

  上述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当然关注的还有很多,我们接下来的会议会逐步涉及到。大家普遍关注的这些问题反映了新兴市场发展的渐进性,这是我们市场发展的渐进特征所具备的。

  同样发行制度改革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很难以尽善尽美。反映了在我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和特殊的国情下做到市场一般规律和实际情况有机结合,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是把国际发达市场的一般规律,一般的做法、通行的做法和我们中国的国情相结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确实需要集合更多人的智慧和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

  那么下一步深化发行制度的改革,要求我们充分总结前期改革的实践和问题,科学把握市场的一般规律,和我国的发展阶段相结合,各类中介机构要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下,兼顾合理利润和诚实守信的职责。我提出一个想法。

  第一,小投资者参与程度高,我们的市场要是询价机构承担的职责更大。发达国家市场上,通常新股的绝大部分由机构认购,90%以上,一般大部分是机构认购,这对机构报价的约束力是比较强的,因为你定的价格你必须掏足够的真金白银来认购。我们的情况是小投资者参与的程度和意愿强烈,我们要把80%的股份分配给小投资人,所以定价的约束力不太充分,可以说不是足够充分,这在客观上有推高新股价格的倾向,或者说有这样的土壤和结构。在这样的结构下,你存在一个推高价格的基础上,对投资者来说,我们询价机构就显得非常重要,如何我们的公信力非常重要。

  第二,所有的参与买方都要尽量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向,形成博弈的力量,达到合理的价格。这个很重要,我们容易忽视这一点,如果这个市场大家都不是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那你一定会离开基本面,不知道飘向什么方面了。所以要尽可能表达我们的真实意向,要形成真正的买方力量,买卖双方制约和博弈方能够形成双方认可的价格,除了询价机构外,其他投资者也要审慎决策,对不合理的价格,如果你觉得发行人圈你的钱,赶快跑,不要参与,既避免了风险,有强化了买方的约束力量,可以约束较高的价格趋向。

  第三,要认识到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时时刻刻谨慎,信息不能充分对称,这个是客观存在,全球都是这样,有资本市场就有信息不对称。中国证监会和国际上的监管机构一样,我们一直致力于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信息的对称性,在新股发行环节,最容易陷入的一个误区是什么呢?就是以为过去就是未来,这一点也容易被我们一些不太诚信的机构或者个人、或者股评加以夸大,就是夸大过去的成果,然后拓展未来想像的空间,说实话这也是操纵市场的一个惯用技巧

  监管部门的职责是通过制度和制度的实施,尽可能地揭示上市公司的过程,我们现在能做的,或者说我们最大的力量是通过定制度,通过有效地实施制度,把准备上市公司的以前说清楚,当然上市以后是稍微有所不同,原理是一样的。

  但是上市公司的未来主要要靠投资者自己去把握,监管机构没法告诉上市公司的未来是什么样的,我们投资者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你有充分的认识才有足够的谨慎,所以信息的不能充分对称全球都是如此。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就是信息不能充分对称,非常容易被忽视。

  第四,要充分认识资本市场发展的巨大作用。我们的经济发展需要资本,社会的储蓄需要投资,资源的配合需要优化,所有这些都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巨大需求,这就要求参与各方对市场机制和我们的资本产品合适利用,别乱用,对各种风险自觉防范,扬长避短,建设高效、透明的市场,积极作用于经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