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成立国家能源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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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立高规格能源机构 大部制改革时列入日程

2010年01月28日02:32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从组成人员来看,委员合计21人,来自21个相关单位,分别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中央财办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国安部部长耿惠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水利部部长陈雷、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央行行长周小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安监总局局长骆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电监会主席王旭东、总参副总参谋长章沁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国家能源委员会

  温家宝任主任 李克强任副主任

  组成人员来自21个相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财办 外交部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安全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资委 税务总局 安监总局 银监会 电监会 解放军总参谋部 国家能源局

   新闻解读

   “最高级别”能源议事机构    

  从能源委组成人员的结构来看,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国资委、外交部等几乎所有与能源问题相关的部委的负责人都是能源委委员。

  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国家能源委更像是一个最高能源问题部长联席会议制度———虽然国家能源局自2008年成立以来,已将多数能源管理职能集于一身,但毕竟只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在能源发展问题上,几乎都绕不开各个其他部委,例如能源补贴问题就牵涉到财政部、新能源发展科技问题就离不开科技部。作为一个副部级单位,其在能源发展问题上难免会束手束脚。而建立这样一个高级议事机构无疑会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也可以更快地与最高决策层直接建立沟通。

  林伯强对记者表示,在能源问题层面建立高级议事机构非常及时,同时也意义重大,也标志着政府对于能源问题的重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一方面现在能源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中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超过了50%,未来能源来源问题如何解决?华中每年的电煤紧张缺电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中国的能源企业在海外兼并企业,就可以借助外交部的力量。未来的能源政策如何体现低碳经济发展都是需要再面对和高度协调的问题。”

  本版稿件/本报记者钟晶晶李静睿

    延伸阅读 大部制改革时已列入日程

  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曾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组长,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当时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职能是,加强对能源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能源对外合作等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的领导。

  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国家能源局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随即撤销,并将其办公室职责、国家发改委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和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一并划入国家能源局。

  机构改革时埋下伏笔

 “其实早在国家能源局成立的同时就已确定要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并入其中的仅是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些人员编制。”国家能源局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2008年3月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做出说明称,“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体现对能源工作重视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国务院以最高规格成立能源委员会,主要是体现对于能源工作的重视,虽然这一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工作小组职能基本相同,但“在名称上显得更为正式”。

  林伯强认为,能源局成立接近两年,总体运行良好,此前各界担心定价权仍然由发改委持有可能造成的矛盾,目前来看并不明显,“因为能源局毕竟是在国家发改委下面运行,但是如果考虑将其升格为能源部,还是让它自己拥有定价权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