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之巅 第十二章 信息产业的规律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3:57:26

浪潮之巅 第十二章 信息产业的规律性

发表者:Google(谷歌)研究员 吴军

我们在前面介绍了信息科技产业的生态链。这一章是它的姊妹篇,我们将介绍信息产业的其它规律。其实很多观点我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提到过了,这里再系统地介绍它们,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整个信息科技产业的变迁的内在原因。

第一节 70-20-10律

我们在介绍风险投资的那一章中,介绍了一个科技公司如何从无到有的诞生过程。我们在这一章介绍一个科技公司成熟后的变迁过程。

原苹果公司 CEO 斯库利(就是那位把乔布斯从苹果赶走的 CEO )在失败地离开苹果后,写了一本书《奥德赛:从百事可乐到苹果》,总结了他在苹果的经验教训。在书中,他不经意地发表了许多关于商业竞争的观点。虽然公司的竞争和自然界的竞争大不相同,斯库利却用自然界的竞争来比喻商业的竞争,使得不熟悉商业的人更容易理解它。虽然我不太同意他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等同起来,但是非常赞同他的一个观点,我就把它进一步扩展成 70-20-10 律。

让我们顺着斯库利的思路,看看信息科技领域和自然界的一些共性:当某个领域发展成熟后(而不是群雄争霸时期),一般在全球容不下三个以上的主要竞争者。这个行业一定有一个老大,斯库利把它比喻成一个猴王,它是这个行业的主导者。毫无疑问,它虽然想顺顺当当地统领好整个行业,就像猴王想让猴子们永远臣服一样,但是,它一定会遇到一两个主要的挑战者,也就是老二(也许还有一个老三)。剩下来的是一大群小商家,就像一大群猴子。老大是这个领域的主导者,不仅占据着超过一半,通常是百分之六七十的市场,并且制定了这个领域的游戏规则。老二有自己稳定的百分之二三十的市场份额,有时也会挑战老大并给老大一些颜色看看,但是总的来讲是受老大欺负的时间多。剩下的一群小猴子数量虽然多,但是却只能占到百分之十甚至更少的市场,它们基本上唯老大马首是瞻。老大总是密切注视着老二,并时不时地打压它,防止它做大。老大和老二通常都不会太在意剩下的小企业,这样就让这一群小的企业能有挣一些小钱的地方。这里面的百分比数字 70、20 和 10 是我加的,因为信息产业大公司之间的市场份额大抵如此。

在我们熟知的微机领域,微软无疑是老大,苹果是老二(当然,现在的苹果和斯库利时代不同了,它已经不完全是计算机公司了)。微软控制着微机的操作系统,于是几乎所有的软件硬件开发商都必须跟在微软的后面开发应用产品,因此微软的地位就相当于猴王。苹果有时能够挑战一下微软,把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一两个百分点,但是,总的来讲它在微机领域一直受微软的打压。剩下来的公司,不仅很难挑战微软的霸主地位,和苹果也差得很远,因此要么替微软赚吆喝,比如各种小的兼容机公司;要么就避开微软闷头挣自己的小钱,比如应用软件开发商 Adobe、Intuit 和赛门铁克等,日子也过得下去。

在微机处理器领域英特尔是老大,以前的老二摩托罗拉已经被英特尔逐出了微机处理器行业,现在由 AMD 坐第二把交椅。虽然 AMD 偶尔能从英特尔手里抢一些市场份额,但是基本上是在英特尔的阴影下发展,它的产品必须和英特尔兼容。这是华尔街对 AMD 总体并不看好的主要原因。由于在这个领域一个公司必须有足够的销量才能立住脚,因此现在连第三家做处理器的公司都没有了,一群小的半导体公司都在围着英特尔转,做微机里各种各样的其它芯片。在这个领域,英特尔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任何一个公司都无法抛开英特尔自己另搞一套,否则便是自寻灭亡。

在其它领域,情况相似。在网络路由器领域思科是老大、Juniper 是老二;在互联网领域 Google 是老大、雅虎是老二。在 IT 服务领域,IBM 是老大,惠普和太阳是老二、老三。虽然每个领域的领头羊占得市场份额不尽相同,但是通常都是比其他所有公司的总和还多。

当一个市场还处在群雄争霸的时期,一个商业模式适合这个市场,并且在技术上、管理上和市场上综合占优势的公司,无疑最有可能成为竞争的最终胜利者,并成为行业的领头羊。当市场上一旦诞生了一个新的猴王,它就成为了这个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解释者,这时,市场就不可逆转地向着有利于这个主导者的方向发展。其它公司即使在技术上、管理上或者其它方面有一点优势,都不足以抵消主导者在规则制定和解释方面的优势。靠着制定和解释规则,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个王者就占了这个领域在全世界的大部分市场。

让我们通过微软和苹果的例子,来了解一下制定规则的作用。当微软占领了 95% 的微机操作系统市场份额后,软件开发商专门开发苹果软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设计和生产一种只能在 5% 的公路上跑的汽车。几天前我和圣地亚哥加州大学一位研究计算机安全的教授讨论信息安全的问题。我们在谈到以往的基于 Unix 内核的操作系统,比如苹果的OS,通常比微软的安全时,他向我介绍说,新的微软操作系统 Vista 现在已经比苹果的操作系统和 Linux 安全得多(我多少有点惊讶)。但是,微软的 Vista 仍然比苹果的操作系统容易受到攻击,因为后者的数量(或者说市场占有率)太小,以至于制造计算机病毒和间谍软件( Spyware )的人“懒得”去攻击苹果的计算机。这对苹果公司和苹果的用户是一条悲哀的好消息,它说明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统治地位多么强,就连造毒者都必须造微软的毒。事实上,苹果在早期一直标榜自己的产品在技术上和性能上比微软的强,现在连它自己都不觉得这是卖点了, 另辟蹊径地追求酷了。

当整个行业都开始遵守微软制定的规则时,全社会就出现了各种各样靠微软吃饭的人。有编写、翻译、出版和销售 Windows 编程书的人(只要到各个书店科技图书的柜台前看一看有多少这类的书就有体会了),还有从事各种微软软件培训或者微软证书考试复习的“专家”(只要在媒体上看看有多少这种广告就行了)。大家还能举出很多类似的例子。改变微机行业的规则意味着这些从业人员的失业,他们就会首先跳出来反对新的规则并且力挺微软。这样,微软在微机领域的王位就变得几乎无法撼动了,至少不是在技术上能撼动的。同样的道理,Google 也养活了无数做网站优化的人——这些人把各种网站优化成最适合 Google 的排名。如果一夜之间出来一个新的搜索引擎要挑战 Google,不论它是否比 Google 好,这些人马上会出来反对。即使像思科公司那种不直接和终端用户打交道的公司,对社会的影响也远不止是卖一些网络路由器那么简单。当一个思科的证书成为求职的敲门砖时,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可避免地必须掌握其相关技术,你可以想象这时思科的地位便稳如泰山。甲骨文的情况也和思科类似。

在通信领域,规则比技术更有利于一个公司占领市场。随着奥运会的召开和苹果第二代电话 iPhone 的推出,第三代手机又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主导第三代手机技术的公司不是热门的 iPhone 制造商苹果公司,也不是今天最大的手机厂商诺基亚,而是曝光率并不高的高通公司( QualComm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讲,高通公司是第三代手机和无线通信的规则制定者。虽然第三代无线通信的技术CDMA早在越战时就为美军使用,并且全世界掌握该技术的人非常多,但是将CDMA用于手机通信的最早解决方案( CDMA2000 )是由高通公司提出的。CDMA2000 很快便成为了国际标准。高通公司通过专利保护几乎堵死了任何绕过其专利的解决方案,进而达到了主导3G手机市场的目的。高通公司做事一向很霸道,专利费极其昂贵,它向每一个手机收四到八美元,超过一部手机所有芯片能带来的利润。这就逼着日本、欧洲和中国不得不搞出了自己的 CDMA 标准 WCDMA (日本和欧洲)和 TD-SCDMA (中国)(后来美国又加进了一个 WiMax ,这样全球共四个标准,但是现在大部分人认为 WiMax 属于第四代 4G 的标准)。这些后来的标准在技术上超过了高通公司的 CDMA2000 解决方案。但是,整个 3G 市场仍然被高通抢了先机。一方面,高通的 CDMA2000 以两倍于 WCDMA 的速度发展,另一方面高通公司在 WCDMA 中抢占了专利总数的大约 30% ,而且是最关键的专利(具体数字不是很准确,大致在这个范围)。欧洲以诺基亚公司为首的工业界也拥有大量 WCDMA 的专利,它们联合了高通公司的竞争对手博通公司( BroadCom )试图挑战高通的权威。高通公司采用擒贼擒王的办法先制住诺基亚,和后者打了很多年专利官司。最后,高通公司威胁不再做 WCDMA 的芯片,这样它将以WCDMA专利的净拥有者身份阻止诺基亚进入 3G 市场。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做法,但是高通公司输得起,因为它已经拥有了很大的 3G 市场,而诺基亚既不能绕过高通公司的专利进入 3G 市场,也不能从此放弃3G这个新兴的市场,它根本输不起。结果诺基亚不得不低头,今年七月二十五日,两家公司达成和解,高通公司将专利费做了下调。即使下调后,诺基亚仍将支付给高通公司巨额的专利费(细节没有公布,据估计诺基亚在今后十五年内,每部手机仍将付给高通几美元),高通公司从此将在WCDMA市场上唱主角。当天原本是高通公司公布业绩的日子,高通公司临时通知媒体业绩公布时间将推迟几小时,敏感的华尔街已经感觉到高通公司很可能搞定了诺基亚,股价在盘后大幅上涨。果然,几个小时后高通公司公布业绩时宣布了这个好消息,股价猛涨了近 20%。而它的竞争对手博通公司的股价则一落千丈,标志着整个行业挑战高通的失败。虽然在欧洲、日本和中国,各自的手机厂家和运营商占有先天之利,但是其 3G 无线通信至今依然在高通公司的阴影下运作,因为后者的标准已经成为行业普遍遵守的规则。中国政府已经投入了数千亿人民币扶植自己的标准,但现在看来阻止高通主导中国市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欧洲、日本和中国的政府进行强制性干预,高通公司制定的 3G 的游戏规则将越来越强化。

虽然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和高通在 3G 市场的垄断是极端的例子,但是,即使在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的公司仍然能独占 60-70% 的市场。在处理器市场上,英特尔一年有近 400亿 的销售额,而第二名 AMD 仅有 60 亿。在网络设备市场上,思科销售额高达 400 亿,是它的对手华为( 100 亿)和 Juniper ( 40 亿)总和的三倍。

IT领域的这种特有现象,在传统工业中很难看到。在石油领域,尽管埃克森美孚( Exxon Mobil )每年有高达四千亿美元的营业额和同样高的市值,它在世界石油市场连10%的份额也占不到。在汽车工业中,无论是昔日的霸主通用汽车还是新科状元丰田汽车,近三十年来也从来没有占有过世界市场的 20% 。在金融、日用品、零售业等诸多领域也是如此。因此在这些领域并不存在一个主导公司,各个竞争对手之间应该说是各有千秋。

为什么在信息产业的公司比传统工业的容易形成主导优势呢?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的原因。首先是不同的成本在这两种工业中占得比例相差太大。传统行业研发成本低,但各种制造成本和销售成本是非常高的。研发成本可以通过规模经济来抵消,而制造成本则不能。传统工业扩大一千倍生意通常意味着同时增加几百倍的成本。以石油工业为例,最主要的成本是获得油田的成本。由于地缘政治的影响,美国的埃克森美孚公司获得俄国油田开采权的成本要比英国石油公司( BP )和英荷壳牌( Shell )高得多。因此埃克森美孚到一定规模后进一步扩展的成本就非常高。在汽车工业中,制造成本(还不包括研制、市场和销售)占汽车售价的一大半,即使销售额增加了一倍,也提高不了多少利润率。总的来讲,一个汽车公司要扩大一倍营业额,基本上意味着公司规模要扩大一倍,建大一倍的工厂,雇多一倍的人。这时公司就不可能有它规模小的时候效率高,利润率甚至可能下降。因此它扩张到一定规模后也会慢下来。

科技领域则大不相同,制造的成本只占营业额的很小一部分而研发成本占大多数。对微软和甲骨文来讲,制造一份软件拷贝的成本和一百万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这两家软件公司的毛利润率高达 80% 以上。即使是以硬件销售为主的思科公司和英特尔公司,毛利润率也高达 60% 和 50% 。而在传统行业的通用汽车公司GM,2007年的毛利润率不到10%,就连世界上效益最好的丰田公司也不过 15% 左右。如果单看毛利率,科技公司的利润率可以用“惊人的暴利”来形容了。但是,科技公司的产品研发成本摊到每个产品上并不低。如果能扩大一倍的市场,就能将这部分主要的成本降一半。这时候一个科技公司并不需要更多的雇员,效率依然保持不变,总的利润率就上去了。

虽然生物制药公司和信息科技公司一样有着低制造成本的特点,但是世界上没有一种万灵药能治所有的病,甚至对于同一种病也不存在一种药能医治所有的人,因此就有很多大的生物制药公司并存。它们每个公司专门研制针对不同疾病的药物。因此前面所讲的主导性的公司在生物制药领域并不存在。

其次,信息产品的生态链各环节之间的耦合性非常强。一个个人计算机用户一旦使用 Windows,在上面安装了各种软件。即使一个竞争对手推出了十倍好用的操作系统,他也很难转而采用新的操作系统。同理,一个大公司或者政府部门,一旦选择了微软的操作系统,就很难放弃。当一个操作系统开始在市场上领先竞争对手,在整个生态链中它的下家就越来越多,在其操作系统上可用的软件就越来越多,使得其他孤军奋战的竞争者很难赢。这样主导的科技公司就很快占领了全球市场。在传统工业的生态链中,这种耦合关系非常弱。一个汽车公司这一次选择了米其林( Michelin )的轮胎,下次完全可以选择火石( Firestone )的。而对于客户也是一样,某运输公司这次买了一批福特的汽车,下次如果通用的好,它可以马上换成通用的。

再次,不同用户对传统商品比如汽车的品味不同,对性能的要求也不同,使得它很难做到赢者通吃。一百年前,亨利福特试图用一种汽车(T型车)统一市场,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即使是日用品,有人喜欢强生( Johnson & Johnson )的,有人喜欢保洁( P&G )的,因为它们不太可比。对于科技产品,虽然不同公司的同类产品可能有所不同,但是,这些区别不足以左右主流用户的选择。对于主流的用户来讲,科技产品的性能指标是硬性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因此基本的功能、合理的价钱和良好的服务是他们选择一种科技产品的原则。没有人在意思科的路由器和华为的路由器哪个外观更好看,也没有多少人清楚微软的制表软件和莲花公司的有多大区别。这使得科技公司很容易做到强者愈强,直到赢者通吃。

信息科技公司通常用很短的时间就达到了传统公司半个世纪才能达到的市场规模。英特尔和微软从上市起用了十年的时间确立了它们在微机领域的霸主地位,并达到百亿产值,而思科上市后只用了五年左右的时间就主导了网络硬件的市场,并达到百亿产值。Google 更是在上市的第二年就超过了雅虎一跃成互联网的老大,第三个年头就进入了百亿俱乐部。

虽然理论上讲,取得市场主导地位的公司可以通过恶意竞争和收购几乎百分之百地占领一个市场,但是当它占到 60-80% 的市场时,它的扩张基本上就到头了。这里面固然有作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公司在某个局部领域( Niche Market )做得比主导公司好的原因,比如苹果的图形界面和动画制作软件对艺术家来讲远比微软的同类产品好,更主要的是各大科技公司自觉遵守的风险控制原则和美国联邦政府对商业垄断行为的严格限制。

作为一种技术产品下家的公司,比如惠普和戴尔是英特尔的下家,为了保证自己的长期货源不会被一家公司所垄断,通常会按一定比例同时采购两个上家的产品,即使一个上家给出的条件比另一个好。因此,我们看到惠普、戴尔和联想等公司总是既卖采用英特尔 CPU 的计算机,也卖 AMD 的。有些时候,一种产品无法同时选用两个公司的器件,比如苹果的 iPhone 每一代只能有一种处理器芯片。这时,公司就会在这一代产品中选某个供货商的,下一代选它竞争对手的。大部分公司和政府部门在大宗采购的选型中,常常是这一次选择公司甲的(比如思科的),下次选择公司乙的(比如 Juniper 的)。

当一个主导公司非常强势,上述方法也无法阻止其垄断的形成时,竞争对手只好求助于美国的司法部和欧盟的反托拉斯委员会出面解决问题了。因此,聪明的主导者会让出一些市场给第二、三名,以免惹上反垄断的麻烦。通常 70% 是一个魔法数字。一个主导者愿意强调自己是行业的领导者,这样可以给投资者和用户信心,但是永远会否认自己有垄断地位,以免给自己找麻烦。它们在提交到证监会和其它政府部门的官方文件中甚至会列举一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竞争对手,表示自己在公平竞争。比如微软在 2008 财政年度的年报中,居然把盈利只有它二百分之一的 Earthlink 公司(估计 99% 的中国读者都没听说过这家小公司)列为它的竞争对手写入到它给证监会的文件中。

这样,在多方面扶植下,尤其是IT业界人为的帮助下,扶植出一个能稍微制约主导公司的老二(或者还有老三),它甚至可能占到 20 - 30% 的市场。再剩下的一点市场就给众多小公司去瓜分了。

读者们也许已经在思考:当一个主导公司一直占领某个市场 70% 的份额,并且对第二名保持一定优势时,它岂不是将这个市场变成了它的万世基业了么?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随着产业的变革,一个主导公司不可能靠着吃老本而成为百年老店。在道琼斯工业指数中最早的三十家公司,现在只有五六家还在今天的三十家列表中。在科技工业领域,一些内在的规律加速了它的新陈代谢。第二节 诺威格定理

Google 研究院主任、美国计算机协会(ACM)资深会员(Fellow,中文有些地方翻译成会士)、人工智能专家彼得·诺威格博士(Peter Norvig)讲,当一个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50% 后,就无法再使市场占有率翻番了。这几乎是任何人都懂的大白话,但是却道出了许多跨国公司兴衰的根源。

和人一样,一个公司也有成长的青少年期、稳定的中年期和衰退的老年期。当一个公司刚刚兴起时,它很有朝气,又有领先的技术,市场占有率却很小。整个世界对它来讲几乎是无限大,它只要干好自己的事,就能不断占领市场,以几何级数成长,根本不用担心成长的空间的问题。用辛弃疾的话讲,就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是,当它占领了大部分市场时,它的成长就受制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了。而华尔街依然期望着这个新兴公司不断创造奇迹。这时候,该公司就必须寻找新的成长点,才能不断超越华尔街的预期,公司就不得不天天为营收忙碌(如果达不到预期会怎么样,我们以后会谈到它的严重后果)。和传统的工业不一样,一个科技公司非常容易早熟,可能用不了几年就成长到饱和状态。

让我们通过 Google 的例子来看一看科技公司达到饱和状态是多么的快。在山景城 Google 总部四十二号大楼二楼的墙上有一张一米高、几米宽的大图,它是参观 Google 必看的一景。图上画的是从 1999 年以来到 2004 年 Google 上市时为止 Google 搜索流量的增长。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以几何级数增长的曲线。图上横向是时间,纵向是搜索量。从 1999 年到 2000 年,搜索量增加了十倍,曲线的顶部就要突破了纸的高度,因此不得不将曲线的比例缩小十倍。但是,很快,几个月翻一番的增长速度又使得曲线不得不此按比例再缩小十倍,如此几次,直到 2004 年 Google 上市后不能再公开自己的流量为止。

Google 刚成立时每天只有几万次的搜索量,这个数量即使涨一万倍也不会对市场有很大影响。拉里·佩奇亲口对我们讲,他最初的梦想不过是把 Google 办成一个盈利上亿美元的公司。但是,Google 的发展比佩奇自己的梦想还要快得多。Google 成立后没有多长时间,搜索量就涨了上百倍,达到百万级。当时Google主管工程的副总裁乌尔斯·霍尔茨(Urs Hoelzle)还专门发了封庆贺的Email。当时 Google 只有个位数的服务器,霍尔茨需要自己监管这些服务器。没过两年,Google 的搜索量又长了百倍,Google 自己也长成了一个婴儿巨人(Baby Giant)。到 2002 年,它不仅成为世界上最流行的搜索引擎,而且同时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门户网站雅虎和美国在线提供搜索服务,估计占到了全球流量的一半。在 1998 年到 2002 年这四年间,Google 的增长主要靠抢占市场份额而获得。但当 Google 签下了和美国在线的搜索合作合同后,全世界几乎就剩不下大的市场份额可以占领了。这时,新加入 Google 不久的诺威格指出了上述朴素而又经典的定理。所幸的是,Google 的整个管理层已经未雨绸缪地看到了危机。Google 从搜索广告进军和内容相关的网络广告(Ad Sense for Content)就是从那时开始的。今天,后者的营业额已经占到 Google 整个营业额的三分之一。

今天,刚十岁的 Google,在全球搜索市场的占有率已经超过了 50% (根据 Comscore, Nelsen 和 Hitwise 等第三方公司的提供的数据)。Google 从搜索业务带来的营业额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已经受制于整个互联网上商业的增长。Google 的增长率也由早年的每年翻番,到前年 2006 年的 70%,去年 2007 年的 50% 和今年统计到第二季度的 30%。因此,这个时候像 Google 这样的公司发展的关键是开拓新的增长点。

对于在一个全球某个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公司来讲,如果不能较早地预见到市场的饱和性(或者回避这个问题)是很危险的。当年朗讯公司已经占了美国程控交换机市场的大半江山,它依然梦想着在这个已经开始萎缩的市场上做到快速成长。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朗讯公司采用回避问题的方式,自己创造出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虚拟市场:它将设备卖给根本还不上钱的公司。从短期效果看,朗讯公司向外公布的营业额上去了,虽然一大笔钱还只以应收款项出现在它的财务报表上,实际并没有进账。但是当 2000 年后这些钱真的收不回来的时候,朗讯公司就彻底垮掉了(同样的错误非科技公司也会犯, 以世界第一大银行花旗银行为首的金融公司为了达到高速成长的目的,贷款给根本无法还贷的客户,导致几千亿美元的贷款成了坏账不得不报亏损,而且这个黑洞至今看不到底)。

诺威格定理决定了在一个市场占有主导地位的公司必须不断开拓新的财源,才能做到长盛不衰。到目前为止,开拓新的财源有效的途径只有两条,而胡乱的尝试倒有无数多种。被证明是可行的途径包括“扩展”(Leverage)现有业务和转型。Google 从基于搜索的 Adwords 广告扩展到基于内容的 Adsense 广告,微软从操作系统软件 Windows 扩展到应用软件 Office,都属于成功的扩展。而 GE 从一个电器公司转型到一个传媒和金融公司则是成功的转型。扩展适用于在自己特定的领域的业务趋向于饱和,而更大的相关领域还有很大扩张空间时,比如搜索广告趋于饱和,而整个互联网广告市场的潜力依然很大时,才有扩展的可能。后者适合于整个大的行业发展已经饱和,扩展的空间已经不存在时。

扩展是一个公司把它现有的技术和商业优势用到相关的市场上去。我们不妨再以 Google 为例看一看一个成功的公司如何通过扩展的办法来摆脱诺威格定理的宿命。Google 在广告业的技术优势是它的广告系统投放准确率好而且高度自动化,它的商业优势在于它是全世界最大的广告商网络之一。有心于 Google 动态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Google 在两年前收购视频网站 YouTube,一年前收购可用于 YouTube 广告的双击公司(DoubleClick)。与此同时,Google 于2007年牵头成立了基于开源 Linux 的手机联盟,代号为 Android。所有人都看出这是 Google 将业务从互联网扩张到手机的信号。有些评论认为 Google 这几年没有专注自己的核心业务,过于注重扩张。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 Google 的扩张实际依然围着互联网广告业务进行,而且从技术上讲,无论是 YouTube 上的视频广告,还是手机上相应的广告,都还只是 Google 现有技术在相邻领域的推广。Google 的广告投放技术既然能用于互联网,改造后就有可能用于传统媒体。Google 已经有了众多的广告商,他们以前通过 Google 在互联网上做广告,以后也有可能通过 Google 在传统媒体和新的工具(比如手机)上做广告。显然,Google 的所做所为没有超过原有的广告工业。它并没有致力于像 Apple 那样开发消费电子产品,或者经营 NBC 那样的传统媒体。扩展的前提是相近领域有可扩展的空间,Google 的情况正好符合这个前提,所以它采取扩展的策略。

在工业史上,这种成功的扩展非常之多,比如微软从微机的操作系统软件扩展到微机的应用软件,惠普从小型机扩展到微机,迪斯尼从少儿动画片扩展到传统影视和娱乐等等。扩展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公司原有的经验和优势,使得它们在新的领域很快地站住脚。但是,当一个行业已经进入老年期,无从扩展时,这个领域领头的公司要想继续发展甚至只是生存,就不得不转型了。

转型做起来要比扩展难的多。在工业史上,转型失败的例子比成功的多很多。首先,转型的大方向就不容易找。其次,即使转型时找准了方向,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失败的可能性仍然很大。在失败的例子中,最经典的例子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向电子和航空领域失败的转型。

大家都知道通用汽车公司是美国最大的汽车公司,占美国一半以上的汽车市场,并且在半个多世纪里一直是世界上销售额最大的公司,直到近二十年开始走下坡路为止。但是,可能很少有人知道通用汽车公司在电子和航天领域一度有过比较成功的经历,并且一度是全球卫星制造业的领头羊,因为通用汽车的这些部门今天已经不存在了。在很多美国读者可能家里使用的是 DirecTV 的卫星电视服务,这是美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卫星电视网。而 DirecTV 过去不过是通用汽车电子部门休斯电子公司下面的一个部门而已。

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美国的汽车工业几乎无发展可言了。不用说高速成长,就连维持现有的利润都成为奢想。一九八五年,还没有江河日下的通用汽车迈出了正确的一步,以五十亿美元的价钱成功地收购了休斯航空公司(Hughes Aircraft),并和自己的电子部门德尔克电子公司(Delco Electronics)合并成休斯电子公司。休斯电子公司很快成为了全世界卫星制造和卫星通信的龙头老大。年长的读者也许记得,1990 年中国长城运载火箭的第一次商业发射就是为休斯公司发射了亚洲一号通信卫星。从此以后,中国长城运载火箭多次将休斯公司为世界各国制造的卫星发射升空。从九十年代起,休斯公司一直是通信卫星制造的全球主导公司之一。1994 年,休斯电子公司推出了卫星电视服务 DirectTV,并在合并了泛美卫星的电视服务后,成为全球最大的卫星电视服务商。同时,休斯公司还是美国四大雷达制造商之一(其余三家是洛克希德.马丁、雷神和诺思罗普·格鲁曼),因此经常收到美国政府和军方的大额订单。除此以外,休斯公司还是世界上最大的企业级卫星通信服务业务的提供商,它的客户包括沃尔玛等众多跨国公司,这些公司为了实现全球各部门之间的通信,采用休斯公司基于卫星通信的服务。毫无疑问,当通用汽车公司自己的业务陷入困境时,休斯电子的业务却蒸蒸日上。

九十年代后,美国汽车制造业受到日本公司(主要是丰田和本田)的冲击,江河日下。这本来正好是通用汽车公司出售汽车品牌(比如它的卡迪拉克当年还是很值钱的品牌),转型到电子和航天领域的好时候,但是,通用汽车却做出了相反的决定,不断出售赚钱的电子部门,用获得的现金来补贴它毫无翻身希望的汽车制造,这无异于杀鸡取卵。一九九七年,通用汽车将休斯公司的国防工业部门,包括飞机和雷达技术部门卖给了军火商雷神公司(Raytheon),2000 年,又将卫星制造业务卖给了波音公司,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听说长城火箭发射休斯卫星的新闻了。2003 年,通用汽车将休斯剩余的部门包括最大的业务 DirectTV 卫星电视卖给了默多克的新闻集团(News Corp),作价仅二百亿美元。至此,通用汽车从世界卫星和通信技术领域彻底消失了。

新闻集团收购休斯公司后,只留下了 DirecTV 卫星电视服务,而将其它一些小电子部门,包括为企业提供卫星通信服务的休斯网络系统陆陆续续地卖掉。然后将 DirecTV 重新上市,现在仅这一部分市值就高达三百多亿美元,而且盈利可观。而通用公司自己,经过了几次输血,仍然不死不活,现在市值只有不到六十亿美元(今年第二季度亏损了一百五十亿美元),也就是当年它子公司休斯电子一个部门 DirecTV 今天价值的五分之一。通用汽车失败的根源在它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它一直认定自己是个汽车公司,一定就要以汽车公司为主。这好比在围棋盘上,通用汽车有一条经营了很长时间却已经没有气的大龙,和一片布局完美可扩展空间大的实空,通用汽车总是舍不得牺牲掉自己经营多年的大龙而错误地放弃前景看好的实空,最后满盘皆输。

成功的转型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比如通用电气就经常干这种事。在这种乾坤大挪移的过程中,一个公司的根子或者说基因需要改变。而改变公司的基因和改变人的基因一样困难。我们在下一节中会介绍基因决定定理,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公司的基因几乎决定了它转型的失败是必然的,成功反而是偶然的。当然,这些奇迹却又总时不时地发生。

一个公司开拓新财源失败的尝试多如牛毛,我们也就不一一列举了。最常见也是最糟糕的情况是,一个公司找不到新的市场,眼睛只局限于现有市场,而且总觉得别的公司盘子里的蛋糕比自己的大,以自己的劣势去争夺别人盘中之餐。就好比国际象棋冠军卡斯帕罗夫想在高尔夫球场上战胜老虎伍兹一样,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由于精力分散,这些公司有时反而可能丢掉了自己的优势。一旦大的经济环境不好,公司的扩展会全部失败,甚至丢掉了自己的基本盘导致破产。

每当我们回过头来评价一个公司兴衰时,我们并不难找到原因。但是,作为当时的决策当事人,在当时的环境中很难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即使看清了方向,也常常很难执行自己的意图。为什么一个公司转型就那么难呢?第三节 基因决定定理

对上一节最后一个问题,最好的答案就是四个字“基因使然”。当我在前面的章节提到基因对一个公司发展的决定作用时,一些读者觉得我是在宣扬宿命论。遗憾的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一个公司可以不相信基因的决定性,但是最终无法摆脱它的影响。

我和李开复以及许多优秀的管理者探讨过为什么一个公司进入成熟期以后,很难在新的领域获得成功。最后的结论是,一个在某个领域特别成功的大公司一定已经被优化得非常适应这个市场,它的文化、做事方式、商业模式、市场定位等等已经非常适应,甚至过分适应自己传统的市场。这使得该公司获得成功的内在因素会渐渐地、深深地植入该公司,可以讲是这个公司的基因。当这个公司在海外发展分公司时,它首先会将这基因带到新的地方,克隆出一个新的公司。微软在中国的分公司一定还是微软的风格,中国的谷歌一定继承了 Google 的文化。同时,它们又都像美国公司,而不是日本公司。类似地,当这个公司开拓新领域时,它也会按照自己的基因克隆出一个新的部门。遗憾的是,适应现有市场的基因未必适合一个新的市场。

当一个公司还没有占到市场的 50%,并且在高速发展时,它不会涉及到转型的问题。一个非常成功的跨国企业需要转型时,都是在它的发展非常成熟以后,就好比人到了中年。这时,一个公司和一个人一样,改变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尤其当它涉足一个过去它不熟悉的领域,就好比一个已经养尊处优的四十岁的人重新走入课堂去和一群二十岁的年轻人一起从头开始读书,学习起来比没有负担的年轻公司要难得多。更何况,年轻的公司没有退路只有向前进,而成熟的公司总有它传统的业务可以依赖,一旦遇到问题就可能退缩。

我们在“蓝色巨人 IBM ”一章中提出,以大型机、系统和服务为核心的 IBM 公司很难在 PC 机市场成功。当 IBM 继苹果之后推出 PC,当年就卖出十万台,实现销售额一亿多美元左右,并实现盈利,这在商业史上是空前的成功。但是,这一亿多美元还抵不上 IBM 接几个花旗银行计算机系统的合同。IBM 的商业模式是将长期的服务捆绑到系统销售中,至今依然如此。应该讲,IBM 的商业模式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但是,习惯于这种一劳永逸商业模式和市场的 IBM,很难像推销家电那样辛辛苦苦地推销个人计算机。在 IBM 公司内部,负责大型计算机业务和银行软件业务的部门的销售额和盈利几乎在所有年头都占 IBM 的主要部分,这些部门在公司内部的发言权要比 PC 部门高得多。不要以为成功的跨国公司内部是铁板一块,大家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实际上大公司内部为了部门的利益也时常争得你死我活。如果 IBM 公司将重点转移到 PC 上,首先在公司内部就通不过。在对外竞争上,IBM 早期主要的竞争对手康柏无退路可言,只好全力以赴去拼搏。而 IBM 在 PC 机市场上每遇到一点挫折就退回来一点,发展顺利时就往前多前进一点,如此反反复复。好在 IBM 的 PC 业务和它的核心业务并不冲突,因此,它的 PC 部门才得以一直存在了二十多年,直到前几年卖给联想。

一旦新的业务和公司传统业务冲突时,一些公司甚至会牺牲掉新的业务。我的一位邻居原来是贝尔实验室一位资深的科学家,他给我讲过一个发生在贝尔实验室里面很荒唐的故事。几十年前,贝尔实验室的一个小组研制出一种传真技术,比当时世界上最快的传真机传真速度还快十倍,但是这个项目居然被停掉了。原因是 AT&T 认为它会使得自己的话费业务收入下降。显然这个小部门的主管在 AT&T 里面的发言权无法和电话服务部门的人相比。今天,美国整个传真机市场由日本公司垄断。这个例子当然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但是,这一类事情当年在 AT&T 内部确实非常多。即使今天,我们依然能在其它公司看到类似的情况。

很多读者问我为什么微软的 MSN 部门十几年了还不能盈利,而 Yahoo 和 Google 都没用几年就开始盈利而且发展得比 MSN 好。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微软的商业模式是以出售客户端软件为主,不适合互联网那种以广告收入来提供免费服务的新的商业模式。和 IBM 的情况不同,免费的服务和微软的商业模式相冲突,可以想象,如果微软把它的 Office 软件免费提供出去,它的业绩马上就一落千丈。不但它自己内部的 Office 部门不会愿意,就连华尔街也不会答应(我们在以后的章节会介绍华尔街对上市公司业务的间接但是巨大的影响)。作为投资者,华尔街最希望看到的是 IBM 安心做它的系统和服务,微软老老实实卖 P C软件,Google 和雅虎来负责互联网。全世界这些领域的商业规模基本上是个常数,互相争来争去只有各家利润变薄,股价下跌。在微软内部,MSN 的发言权相比它的操作系统部门和办公软件部门的发言权低得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微软去年将 MSN 划归最有权威的操作系统部门,但是随着这两个部门的最高执行官凯文•约翰逊跳槽到 Juniper 当 CEO,微软又将把它们分开。很难想象 MSN 新的掌舵人在微软内部的发言权能超过操作系统和 Office 部门的领导。

同一个市场在不同的公司眼里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个人微机在苹果公司的眼里和在微软的眼里完全不同。严格地讲,苹果其实不能算是一个计算机公司,而是一个注重创新的消费电子公司。在苹果眼中,计算机不过是新的电子产品的一种,当然苹果要把它做得越新、越酷越好。在这个前提下,苹果公司为工程师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来鼓励创新,其产品经理重视产品的品位。这些都是苹果基因中好的部分。当然,任何事情都是两方面的,过于宽松的环境可能造成许多无谓的探索,做了很多对用户没有帮助的事。只注重产品的时尚,可能忽略用户的基本需求。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苹果的一键鼠标,虽然很酷,但是毕竟没有微软的两键/三键鼠标好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当麦金托什已经做得非常好、领先运行微软 DOS 的 IBM-PC 机整整一代时,乔布斯领导下的苹果仍然还在想方设法地在上面加功能,最后把当初世界上最好的 PC 机麦金托什搞得越来越封闭,使得它在和微软的竞争中差点死掉。而盖茨对 PC 机的理解和苹果完全不同,在他看来计算机是一种改变人们生活的工具,并且把“让计算机普及到每一个家庭”作为自己的使命,所以微软关心的是如何让产品改变人们生活。对微软来讲,功能比时尚更重要,因此它开发 Windows 的过程是一个严格的自顶向下的过程。一个大的团队负责一组菜单里的功能,里面每一个小的团队负责其中一个功能。在这种严格的分工下,人的创新就受到限制,但是却保证了产品朴实无华、能按时开发出来,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一个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可能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改变,但是公司的基因却很难改变。也许会有读者认为苹果从 PC 机,到 iPod,再到 iPhone 已经成功地转型了,苹果的基因变了。从表面上看确实如此,苹果公司变化了很多。但是它内在的地方一点也没有变。虽然从 PC 到 iPod 再到 iPhone 完全是不同的市场,但是苹果的商业模式一点都没有改变。作为一个富于创新的消费电子公司,和其它同类公司一样,硬件、软件必须作为整体一起出售,不能拆开卖,软件的价值必须通过硬件的销售而实现。所以虽然苹果十几年前吃过自我封闭的亏,十几年后当苹果推出 iPod 时,它还是相对封闭的产品,它必须用苹果自己的一套 iTune 软件才能从 PC 上将音乐和视频装到 iPod 中。到今天,苹果又推出了全世界最酷的手机 iPhone,仍然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有读者问我,既然 iPhone 操作系统的核心也是开源 Unix 的,为什么它不搞一个开放系统的手机联盟?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不是苹果的商业模式。苹果的基因决定它必须通过硬件挣软件的钱。创新是苹果最关键的基因,否则它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至于在什么地方创新,苹果并不关心。只要在 PC 机上还有创新的余地,它就不会放弃这个市场。它从两年前推出的 iMac 桌面一体机,到今年推出的 MacBook Air 超薄笔记本,无一不是让人耳目一新产品。因此,苹果还是苹果,它不因为做了 iPod 就变成了 Sony,做了手机就变成了诺基亚。

最近,随着 Google 基于 Android 开源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问世。世界上最大的手机厂商诺基亚宣布它可能会开放它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 Symbian。但是,我个人预测诺基亚这件事做不成,或者说做不彻底。它会开放一些源代码,目的是让别人为它做软件,而不是帮助别人做兼容诺基亚的手机。因为选择后面这条路,就断了它自己的财路。诺基亚和微软不同,后者本身不做手机硬件,靠单纯卖手机操作系统挣钱,世界上采用它的操作系统的手机商家越多越好。诺基亚在手机领域相当于二十年前苹果在微机领域一样,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手机本身挣钱,别的牌子的手机卖多了它自己的就卖少了。这也是由于诺基亚作为手机厂商的基因使然。Google 则不同,它从来没有想去挣硬件的钱,而只是希望人们通过硬件来使用它的搜索。因此,它希望采用它的 Android 手机操作系统的制造商越多越好。由于诺基亚和 Google 的基因不同,商业模式不同,在手机领域的做法就会不同,当然最后的结果也会不同。

在 IT 领域内部转基因尚且如此之难,从非 IT 领域进入 IT 领域更是难上加难。我们现在很好理解为什么通用汽车公司始终摆脱不掉“发展汽车工业”这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了。虽然在八十年代通用汽车进入电子和通信领域后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布局,却不可避免地陷入自己给自己套的紧箍咒,无法自拔。

一个公司的基因并不向人的基因那样(在显微镜下)看得见摸得着。它是一个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进化出来的适应该市场的企业文化(做事方式)、管理方法、产品市场定位、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等等。一个公司在早期,一切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其基因还有改变的可能。红杉风投认为一个公司的基因在创办的一个月内就定型了,这也许有些夸张,但是一个成型的公司改变基因的可能却是非常小。越是以前成功的公司越是容易相信自己固有的基因是最优秀的。

公司的基因的决定作用如此之大,使得很多跨国公司都无法通过改变基因来逃脱诺威格宿命的厄运。这其实对整个工业界乃至我们这个世界是一件好事。就像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是从生到死不断发展的一样,一个公司、一个产业也应该如此。人类的文明和技术是不断进步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有清除掉阻碍我们进步的那些庞大的恐龙,才能为人类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从这个角度讲,一个昔日跨国公司的衰亡,也许是它为我们这个社会做的最后一次贡献。

当然世界之大必然能够出现一些成功改良自己基因,并成功转型的公司。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会介绍诺基亚如何从一个木工厂变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厂商,通用电气如何从一个电子公司变成一个以银行业为主的跨行业的商业巨子,以及 3M 公司如何成为一个综合领域的常青树。

结束语

在一个新的信息技术产业刚刚形成时,它总是有多个可以互相抗衡的竞争者。但是,一旦有一家主导公司出现,它就可能成为该行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并把它变成在商业上难以抵消的优势,迅速占领全球市场。在信息工业产业,这个过程通常比我们想象的快得多。但是,一旦一个公司占有全球一大半市场时,它就不得不寻找新的成长点。而这时的跨国公司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朝气蓬勃的公司了,它固有的基因使得它的转型十分艰难。如果它能够幸运的转型成功,它将再次获得新生,否则就会被技术革命的浪潮淘汰。

科学技术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推动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一次次技术革命的浪潮造就出站在它的浪尖上的成功者,埋没掉赶不上大潮的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