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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发展研究(3) 2006-06-13 08:54:23 2.3  新媒体网站网络新闻在互补中发展
当商业网站争做新闻发布和传统媒体电子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网络新闻之际,一些传统媒体开始走与网络媒体结合或与传统媒体之间互相联合的形式,组成专做网络新闻的网络媒体网站,更有“网络原生报”定位于网络原创新闻,在本段论述中,姑且将这些媒体称之为“新媒体网站”
    1、网络原生报的诞生
所谓“网络原生报”,就是专在网络上创办的电子报。2000年2月15日9点,被称为“第一份网络原生报”的《明日报》(Tomorrow Times)正式上网。这是台湾PC home集团与《新新闻周报》共同创办的。它做到了新闻更快——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每个小时截稿一次,网友可以随时获得最新信息;新闻更多——8大新闻中心、17个新闻分版随时提供各领域的新闻,同时提供更深入的幕后调查报道和独家报道,计划每天提供1000则新闻;邮件发送——每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台湾称“电子报”)向自愿订阅的读者三次发送新闻;并提供网络多种服务。《明日报》与一般传统报纸网站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它招募了200人,组成专职的采编队伍为这一网站的运作效力。也就是说,它有自己专属的记者,可以按照网络传播的特性,提供更具专业水准的新闻服务,并最终成为新闻门户网站。
从《明日报》的名称,我们可以看出台湾网络人和报人看好网络媒体的未来,并且全身心地投入开拓。它的诞生势必会对传统新闻媒体网站所占有的市场形成冲击。由于网络媒体是新兴媒体,没有人知道它的“长相”如何,需要一段时间去实验。但无论如何,《明日报》的网络新闻给新闻传播带来了一个新样本,它的分版结构、报道方式、分层写作、整点出报、邮件发送、加值处理(如名词解释、相关网站及新闻的链接、搜寻)等,完全依网络传播的特性而有了新的变化。而这一变化也将导致读者的阅读习惯(如读者可对报道的每一则新闻立刻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评论)甚至生活习惯发生变化(如睡前还要上网浏览一下新闻)。当然,这一最年轻的新闻体裁也面临着挑战,最关键的,就是如何迅速建立起自己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具备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2、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连锁
1995年12月,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与微软结盟,成立微软——全国广播有线电视公司。1996年7月,名为MS-NBC的全天24小时有线新闻频道正式开播,同时以MS-NBC名称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站,发布网络新闻。每周提供的信息量为1000万到1400万网页,还按照用户文化上的要求推出针对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用户的新闻网页。例如,在慕尼黑进入MS-NBC网址的因特网浏览者便可得到用德语播报的国内新闻和欧洲视角的国际新闻。
2000年1月12日,世界最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美国在线”和最大传媒集团“时代华纳”正式宣布合并。这一网站与媒体的世纪联姻的世纪意义,不仅在于其巨大无比的规模,更在于其整合了AOL与时代华纳的巨大资源,时代华纳从此次合并中获得了2000万个互联网私人网址,AOL的网页上也增加了更多的内容。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Time Warner)的合并将创造一个对互动电视产业具高度震撼潜力的网际网路(网络)巨人。借着和时代华纳合并,美国在线同时拥有订户和内容,可望在互动电视、掌上电脑和网路(网络)通路设备市场上伸展自如。
今天,没有任何一家其他的网路(网络)公司,能提供如此包罗万象的资源。如果竞争对手如AT&T、微软和Excite @ Home等想与新的AOL时代华纳公司平等竞争,他们必须加快收购与结盟脚步,才能填补经营策略上的缺口,否则可能面临敬陪末座的下场。
此次合并不仅证明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走向共存、共荣的可能性;而且也证明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走向整合、联合的合理性。当这种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这种合理性得以完全实现,新的媒体时代就真正到来了。
2000年1月31日,151年来一直是美国各大报重要新闻来源的美联社与成立仅4年的网站CNET(以互联网及相关产业为内容的著名网站)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美联社每天将采用 CNET网站5至10则新闻,经编辑后由美联社的财经新闻网发稿给全球约300个订户,这些订户包括绝大多数发行量超过10万份的美国报纸。同时,CNET 网站可获得美联社提供的网上即时新闻服务,范围包括美国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及体育娱乐新闻。
美联社首度与非传统新闻媒体合作的这一事件,又告诉了我们另外的信息:象征着网络媒体新闻发布逐渐成熟,以往被认为充斥道听途说的网络媒体终于在可信度方面得到肯定;同时,象征着传统主流新闻媒体亟欲在新兴网络世界中增加竞争力和影响力,或许多少有些“屈尊”的意味,但放下架子与快速发展的网络媒体牵手,便能取得“双赢”的未来。
    3、传统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优势互补
2000年1月20日,美国两大传媒巨头美国广播公司(ABC)与《纽约时报》宣布结成新闻联盟,携手制作互联网新闻节目,务求趁美国总统大选之际,抢占互联网新闻战场。一个长15分钟的名为《政治观点》的新闻节目在两家机构的网站同时播出,而这一节目经过一套共同的编辑标准、经双方审阅后始上网播出。两家机构的记者均会在这直播节目中讨论时事及进行现场采访等,而内容会暂时围绕总统选举。两间机构均视这个节目为一项实验,希望借此次成功进一步加强其他各项合作。
   尽管ABC与《纽约时报》的上述合作还是有限的,但它也说明了,ABC与纽约时报任何一方均很难在互联网新闻领域上独自称雄,因为电视媒体和印刷媒体均有自己的传播劣势。这次结盟对双方来说无疑是一次突破与互补,并获得一次网络传播的学习体验。正如《纽约时报》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正进入新纪元,必须学习一些新手段。”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优势结合起来,相信会出现传播的新局面。
在国内,网络新闻界也开始出现了新闻单位之间互相联合制作发布网络新闻的实例,2000年3月7日晚,北京千龙新闻网正式启动。千龙新闻网的新闻将来自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经济报、北京广播电视报等九家权威新闻媒体。千龙新闻网将整合这九大媒体的新闻资源,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新形式、全方位、多媒体的报道。这9家传媒与实华开网站等共同投资成立网络公司,再由网络公司负责千龙新闻网站的运营。在整合该9大媒体新闻外,千龙还准备高薪招聘网络记者,配备记者对特别事件和突发性新闻事件进行快速独家的采访报道。   第3章  网络新闻发展的制约因素
尽管网络媒体面世以来,发展势头方兴未艾,其所特有的交互性、多媒体性、时效性、超链接及信息的无限丰富使网络新闻发展前景成星火燎原之势,但也正是由于网络新闻的这些特性带来了其发展的制约因素。
网络的发展,使传统的新闻实践发生了很大变化。世界各地,不少记者和编辑已经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他们乐于采用电子邮件(e-mail)与人联系,喜欢上网搜索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发掘新闻资源,甚至直接通过因特网进行远距离采访。因特网提高了记者们写稿的数量,拓展了他们报道和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而且,新闻作品的及时上网发布,也使他们报道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广。然而,正当新闻及新闻记者以不可阻挡的步伐深入网络腹地的时候,一些尖锐而敏感的问题也摆到了人们面前,有的甚至直接向传统新闻实践的基础提出了挑战。
3.1  新闻真实性的挑战
    有人形容互联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自由市场,在这个自由市场中,新闻不是单向流动,而是交互流动。过去,人们只是被动接受新闻的受众,尽管有选择何种新闻的主动性,但却无法利用媒介自由的传播个人信息。而现在,网络上的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发布者。而这又不可避免的为个人或机构制造假新闻提供了极大方便。因为以往新闻传媒发布新闻都有严格的程序,都以杜绝假新闻为己任,但在互联网络中,任何人都可以制造新闻向成千上万的用户传播,其间没有任何检查和核实系统,况且网络的传输速度和范围都大大超越传统的新闻媒体,因此,其影响是难以控制的。
    1、采访对象的虚拟与真实
长期以来,记者们采访多半是实地采访,与采访对象通常是面对面的交流,但是,随着因特网的发展,电子邮件(e-mail)已成为不少记者进行采访的工具,尤其是远距离多人采访,电子邮件比实地采访有更多的优越性。电子邮件虽然不显人脸,不闻其声,却有着较强的个人机密性,有时甚至比电话的机密性还要高。
然而,电子邮件又是极易被人截取、更改和伪造的。通过任何一台上网的计算机的键盘,利用一个简单的文本编辑软件,任何人都有可能更改和伪造电子邮件的区别性特征e-mail:收信人、发信人、发送时间等等,然后再不费什么力气就能利用原发送人的身份传输出去。而且,台式出版系统达到了惊人的精密程度:只要有电脑、扫描仪、彩色激光打印机,你便可复制出足可以以假乱真的各种徽章图案、公司标识甚至官方文件,任意在网上传送。因此,记者利用电子邮件采访遭到了严峻的挑战:采访对象可能是假冒的,你采访的究竟是谁,你自己也不知道。
现有的美国法律通常可以给网上伪造身份和篡改文件者定罪,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新闻机构可能会因为没有及时发现电子邮件或文件被更改或伪造而遭受实实在在的损失,如造成报道失实等。1998年夏天,美国《芝加哥论坛报》专栏作家玛丽"施米克的专栏文章就曾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被人偷换成小说家科特"冯内古特的演讲稿,上了报纸对外发送后才被发现。当然,要防止电子邮件被人更改或伪造,可能的解决方法是要求记者和他们的采访对象在他们的电脑上采用“数字化签名”的保密软件。利用一种加密技术,“数字化签名”可以确认邮件发送人的身份,保证传送邮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至少目前,“数字化签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使用。
    2、网众成为“网络新闻记者”
有关新闻出版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既没有给新闻下定义,也没有对什么人可以作为新闻从业人员提供判别标准。在因特网上,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是记者,创作自己的新闻作品,随后敲一敲键盘便将其发往全世界。目前,因特网上有成千上万的新闻站点就是由一个人或几个人操作的,但是,在浏览新闻的网众眼里,他们也被认为是跟那些为主流媒体写稿的人一样,是“真正的”记者。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负责节目内容的副总裁罗伯特"布莱克曼认为,即使将来,美国也不会有关于记者的新的定义。记者采访之后写出的报道,无论是为网上媒体、印刷媒体还是广播电视,他们都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当然也负有同样的责任。无论是何种媒体的记者,宪法第一修正案一直是同样适用的,将来也一样。
正因为如此,“网上个体户”麦特"德拉吉所办的网上新闻站点“德拉吉报道”(The Drudge Report)跟《时代》周刊、《新闻周刊》一样,要对他自己报道和发布的内容负法律责任。譬如,德拉吉曾根据匿名者提供的线索报道说,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助手悉尼"布卢门撒尔是个虐待狂,经常殴打妻子。尽管德拉吉很快便收回了报道,但布卢门撒尔还是把他告上了法庭,指控德拉吉诽谤。
    3、网络新闻来源难以考证
因特网,作为迅速崛起的“第四媒体”,更新速度快,时效性强,信息量大,一般不带有太多的出版者的意见,往往反映其本身的自然情况,在完整性和客观性方面都超过了传统媒体。在去年的世界杯足球赛、克林顿诽闻案、甚至在流星雨的报道中,人们都领略了因特网的威力和魅力。
但是,不少传统媒体的专家认为,由于网络新闻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有严格而规范的采编程序,因而往往给人不可信的印象。美国报纸主编协会主席桑德拉"罗说,网络新闻的从业人员的素质远不如传统媒体记者的素质高,他们经常采用匿名者提供的消息和线索,加上一味求快,追求轰动效应,因此,发布的消息也往往缺乏准确性,令人觉得不可信。
《洛杉矶时报》的媒体评论家戴维"萧撰文指出,目前,“网络新闻的报道速度已经对新闻的准确性和新闻的职业道德提出挑战”。他说,一些新闻站点为了吸引更多的访问者,提高点击率,以吸引更多的广告,他们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追求所谓的“独家新闻”和轰动效应,但是,众所周知,“速度通常是准确性的天敌”(Speed is often the enemy of accuracy.)。对此,网上媒体的“巨头”们则另有说法。著名的网上杂志《沙龙》杂志的斯科特"罗森堡认为,网上媒体时常遭到传统媒体的无端贬损。事实上,“我们必须做得比纸质媒体要好,否则,人们始终会说,‘瞧,那就是因特网,不能相信的。’”。
美国十大新闻网站之一的MSNBC.com的专栏作家布洛克"米克斯在一篇评论“德拉吉报道”的专栏文章中说,在美国,当一名记者,既不需要通过什么特殊的考试,也无须得到什么执照,主流媒体的新闻从业者当中,有的是懒散的庸才,他们说不定连500字的短报道也写不好。因此,说什么“网上媒体从业者素质低下、传统新闻媒体从业者有较高素质”,实在是一种偏见。
1998年5月以来,印尼华人向一切有关机构和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反复发送了身着印尼军服的暴徒蹂躏妇女的照片,并号召所有收件人接力传送。这对世界范围内千百万网上读者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并引起各国传统新闻媒体的关注。不少人就是因为看到这些图片后,才来到较有影响的新加坡联合早报电子版论坛声讨暴行的。在雪片式飞向早报电子版的邮件中,有些是试图进行另外一种政治抗议动员。某些网上人士将印尼华人的孤立无援、任人欺辱,归因于华人祖国,还发布了公开请愿书。
网络上的消息一时是真假难辩的,当后来有读者指出这些照片反映的是印尼军人在东帝汶的暴行,而与五月暴乱无关,不少图片都是张冠李戴时。对广大读者来说,由于印尼华妇遭强暴已是不争的事实,照片张冠李戴并没有使华人的满腔怒火降温。
但作为传播新闻的媒介,不完全真实则是不能原谅的。
3.2  新闻自由的代价
因特网可说是无国界的,而网上信息的这种全球性也引发出一些潜在的棘手的法律责任问题。网络一贯以信息自由著称,不仅信息发布具有相当的自由度,网上信息的采用似乎更加自由,“网络拿来主义”成了天底下不多的“免费的午餐”,网络似乎成了一个法律的真空地带。真的是“网无边,法莫及”吗?
众所周知,一些法律,比如说有关诽谤的法律,国与国之间便有很大的差别。传记作家基蒂"凯莉的书《戴安娜王妃》不能在英国出版而在美国出版,就是因为英国的诽谤法要比美国的严厉得多。
从因特网上来说,如果全球均可即时阅读的《纽约时报》电子版被波斯瓦那的某一个人以诽谤为由告上法庭,情况又会怎么样呢?如果《纽约时报》在波斯瓦那没有资产,美国的法律专家盖琳"卡明斯说,“网上诽谤罪的判决可能是一文不值的,因为美国的法庭可能认为,根据美国法律,也许《纽约时报》根本没有构成诽谤,他们决不会执行这样的判决”。而在墨西哥,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因为许多美国公司在墨西哥有资产和实业。“如果你在墨西哥说某人的坏话,构成诽谤罪的话,他们可以扣押你的财产,”卡明斯说,“即使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你没有构成诽谤罪,那也没办法,因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墨西哥根本不起作用。”
网络上面的人类活动反映的是社会真实,因此也衍生各式法律问题,除了隐私与名誉权之侵害、个人资料保护、智慧产权保护及网络安全(如何防阻入侵)等问题外,网络更成为色情暴力传播、军火贩卖、毒品贩卖的新管道,而法律往往无法真实、完整而及时地反应当前的社会生活,有人因此提出法律“退出”网络世界的倡议,果如此让其恣意任为,网络必将成为迈向公与义社会的绊脚石,不应等闲视之。为了借助网络新媒体创造人类更高的福祉,亟需透过社会理性的讨论,谋求建立适当的规范和伦理,让网络一族在享有网络传播自由的同时,也能接受法律的规范和协助,善尽社会责任。
3.3  网络版权纷争
网络新闻的众多链接,使得网上著作权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1999年的4月28日和9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个人网站诉《电脑商情报》侵权案和北京瑞得公司诉四川东方公司主页侵权案。前者是国内第一起网上著作权官司,后者则被称为“中国网络主页侵权第一案”。这两起案件均以原告胜诉而告终。1999年9月18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王蒙等六作家状告北京在线网站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轰动一时的网站侵权案最终也以原告胜诉而尘埃落定。
同样是与网络有关的侵权案,上述的三个侵权案例分别代表了三种典型的侵权行为:“《电脑商情报》被诉侵权案”是以纸质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介对网络的侵权;“瑞得诉东方案”是网络对网络的侵权;“王蒙等6作家诉北京在线案”则是网络对传统媒体的侵权。在“瑞得诉东方案”中,中国的瑞得集团公司(瑞得在线)状告四川宜宾东方信息公司的主页与自己公司的主页极为相似,侵犯了其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索赔19.99万元,成为中国网上知识产权第一案。此外,还有多家媒体就一些网站随意复制其新闻的做法和这些网站进行交涉。尽管相对于技术的进步而言,法律和规范常常是滞后的。但是,正如国家版权局一位官员指出的,网络业的版权问题是现实存在的,我们不能回避。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就新的《著作权法》修正草稿进行讨论。据悉,此次修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解决新技术给著作权法带来的一些冲击。在社会上,有关网络版权的争论也正在引起越来越多人的重视。网络,会是著作权法的真空地带吗?网络真能无法无天吗?人们将拭目以待。
3.4  信息过剩与信息安全
网络新闻实现超链接,超链接的出现大大改变了我们对世界的感觉:曾经的逻辑在这一个又一个的蓝色下划线中土崩瓦解。于是也出现了一批人,被戏称为只要看到下划线,就想去点击它。网上的超链接解释不计其数,如果用排列组合方法来计算链接的最终可能性的话,其复杂程度可以与天文计算相提并论。超链接的存在是为了加强信息之间的联系,让人们获得更多的信息。但结果也许是,人们有时获得的信息大大超过了它的需求,反而什么都没有得到。资讯量大,固然是资讯社会特色之一,但也因媒体(新媒体及传统媒体)林立,造成资讯爆炸,制作者专业水准又参差不齐(传播媒体从业人员专长从以往的采访、分析、写作及建言改为资讯处理、制造与评估),重复资讯太多,导致资讯泛滥,甚至造成社会大众的资讯焦虑(information anxiety),有如陷入诡谲的资讯八阵图中。而在社会大众这个接收的一端,由于时间有限,无法拓展视野和阅读的广度,容易在资讯泛滥的稀释之下,趋向内容的浅显和官能的刺激。制作者的速食化和接收者的寻求刺激化相互刺激,造成知识的肤浅化和大众文化的煽情化。
互联网络的开放性也有种种缺陷,网络新闻的安全性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电脑黑客的频频入侵,(国际上把对电脑系统非法入侵的电脑“高手”们称之为黑客)。黑客们掌握过人的电脑技巧,他们可以闯入禁区或开玩笑、或搞恶作剧、篡改数据、干扰系统。通过网络可随意改变主页内容或以虚假新闻信息覆盖于新闻媒体主页之上。还有一个对网络新闻安全的威胁是电脑病毒,计算机病毒的出现和传播会造成极大的破坏程度。每当病毒发作,电脑往往出现数据丢失、程序破坏,屏幕出现调侃性或无意义字符画面,直接影响网络新闻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