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郭陈河开挖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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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办发〔2009〕162号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郭陈河开挖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陈集镇人民政府,澳洋工业园(郭墅镇)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力推进郭陈河工程建设速度,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制定郭陈河工程拆迁、安置办法如下:
一、工程概况
郭陈河工程南至小中河、北至大沙河,经过陈集镇大刘村、澳洋工业园(郭墅镇)西季村,全长4.2公里。为提高小中河至大沙河地区的灌溉引水、防洪排涝、水源水质、通航运输标准,规划建设郭陈河开挖工程。
二、拆迁基本情况
经测量,整个工程拆迁涉及陈集镇和澳洋工业园(郭墅镇)两个单位约80户。其中陈集镇58户,澳洋工业园(郭墅镇)22户;需要安置的共72户,其中陈集镇52户,澳洋工业园(郭墅镇)20户。
三、安置办法
(一)原则上安置在澳洋工业园(郭墅镇)的澳洋新城和陈集镇区,或安置在陈集镇经县政府批准的大刘集中居住区。鼓励有条件的拆迁户进县城购置房屋,享受双置换优惠政策。
(二)拆迁户在规划的安置点建房,必须按规划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镇、区根据经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方案组织统一建设。
四、补偿和奖励标准
(一)补偿标准及安置形式
1.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和附属物补偿按阜政办发[2008]30号规定的标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
2.安置形式:实行货币结算或产权调换两种形式,具体形式由被拆迁人自主选择。
⑴选择产权调换:在规划的安置点安置,由陈集镇或澳洋工业园根据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总补偿款(房屋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过渡安置费+搬迁补助+奖金)冲抵安置房款,不足部分在交房时一次性结清。
⑵货币结算:房屋的被拆迁人提出自行解决住房或到城镇购房并做出书面承诺的,房屋和附属设施按阜政发[2008]30号文件的标准补偿(见附件),其他补助按规定补偿外,另按60元/㎡标准由所在镇、单位对农户宅基地置换补偿,但每户宅基地补偿面积最多不得超过200㎡,镇区在该次补偿后不再对该户安排宅基地。
(二)其他补助
1.对拆迁户实行过渡安置补助。按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补助3元,补助6个月。
2.对拆迁户实行搬迁补助。按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住宅用房每平方米补助3元,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
3.对拆迁户实行拆迁奖励。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拆除并清理完毕的,对混合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奖励30元,混合结构(平台)每平方米奖励20元,砖木结构的房屋每平方米奖励10元,披房、简易房每平方米奖励5元。没有按期拆除并清理完毕的,不予奖励。
五、职责分工
(一)由县水利局牵头,陈集镇、澳洋工业园(郭墅镇)、县林牧渔业局配合负责拆迁工作的丈量、统计、核实工作。
(二)陈集镇、县林牧渔业局、澳洋工业园(郭墅镇),作为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拆迁工作,要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负责兑现房屋拆迁和附属物补偿费用。
(四)县建设局、国土局以及相关镇区要做好安置点选址和规划审批工作以及“双置换”核查审批工作,为安置点前期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五)县电信局、广电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包干负责沿线“三杆”迁移工作,并与拆迁工作同步完成。
六、工作纪律
(一)陈集镇、澳洋工业园(郭墅镇)、县林牧渔业局和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同心同德,全力以赴,以对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工作,明确拆迁标准和拆迁工作量,并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同时,要认真做好拆迁户的安置工作,确保所有拆迁户平安过夏。
(二)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包干完成各自任务。
(三)县监察、审计、财政、建设、交通部门要全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个拆迁工作快速、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县新闻信息中心、广电局要做好拆迁安置的宣传报道工作,对积极支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典型事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形成强烈氛围,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县建设局与水利局共同负责此拆迁安置办法的具体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 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
3. 树木苗木经济作物移植补偿标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标  准
结构
等级
房屋、结构、设备及装修情况
补偿价格
(元/㎡)
备 注
混合结构(一层平台和楼房)
1
砖或钢筋砼条基,上下圈梁,实砌一砖墙,平顶屋面或大瓦屋面,钢、木、铝金门窗带纱窗,外墙涂料或其他装饰,内墙油漆墙面,水磨石或地板地坪,水电设施齐全。
440
2
砖基础,实砌一砖墙,平顶或大瓦坡顶屋面,松杉木或水泥桁条,钢、木门窗带纱窗,外墙清水墙勾缝,内墙白灰粉刷,水泥地坪,水电齐全。
370
3
实砌砖基础,3/4砖墙或空斗墙,平顶或大瓦坡顶屋面,松杂木或水泥桁条,钢、木门窗,外墙清水墙勾缝,内墙白灰粉刷,水泥地坪,水电齐全。
330




1
砖基础,实砌一砖墙,松杂木、水泥杂木,门窗带纱窗,大瓦屋面,外墙清水墙勾缝,内墙白灰粉刷,水泥地坪,水电齐全。
310
2
3/4砖墙或空斗墙,水泥桁条,杂木门窗,大瓦屋面,外墙清水墙勾缝,内墙白灰粉刷,简易地坪或砖地坪,水电齐全。
290
3
空斗墙或1/2砖墙带垛,杂木或竹桁条,杂木门窗,大瓦屋面,清水墙,内墙白灰粉刷,简易地坪或土夯实地坪,水电齐全。
270
4
实砖码墙,杂木桁条,杂木门窗,大瓦屋面,土夯实地坪,水电齐全。
210
披  房
1
3/4砖墙或空斗墙,大瓦屋面,内墙白灰粉刷,不规则门窗,杂木或水泥桁条,简易地坪或砖地坪,水电齐全。
140
2
空斗墙或1/2砖墙带垛,石棉瓦屋面,不规则门窗,毛竹、杂木或水泥桁条,土夯实地坪,水电齐全。
130
简易房
1
砖基、土墙或土墙面包砖,杂木、水泥桁条,杂木门窗,大瓦(瓦到檐)屋面,水电齐全。
120
2
土墙、草(或部分大瓦)屋面,杂木或竹木桁条,不规则门窗,水电齐全。
110
备注:1﹑对拆迁户实行过渡安置补助。按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补助3元,补助6个月。
2﹑对拆迁户实行搬迁补助。按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住宅用房每平方米补助3元,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
3﹑对拆迁户实行拆迁奖励制度。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拆除并清理完毕的,对混合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奖励30元,混合结构(平台)每平方米奖励20元,砖木结构的房屋每平方米奖励10元,披房、简易房每平方米奖励5元。没有按期拆除并清理完毕的,不予奖励。
附件:2.
其 他 附 属 物 补 偿 标 准
附属物名称类别
规   格
单  位
补偿标准(元)
备 注
炉  灶
(含瓷砖贴面)
砖砌单眼
元/只
20
砖砌双眼
元/只
30
砖砌三眼
元/只
40
室外地坪
水泥地坪
元/㎡
8
整砖地坪
元/㎡
3
院  墙
实砌砖墙
元/㎡
12
七五、空斗砖墙
元/㎡
9
单砖乱砖墙
元/㎡
5
阁  楼
1.0m以下(含1m)
元/㎡
20
1.0-1.5m以下(含1.5m)
元/㎡
30
1.5m以上
元/㎡
40
隔热层
元/㎡
40
沼气池
元/座
200
水  井
手压井
元/眼
120
砖砌井、砼管井
元/眼
120
猪  舍
保温砖瓦
元/座
500
普通砖木
元/座
300
简易草竹
元/座
150
砖砌厕所
分男女
元/座
200
不分男女
元/座
150
粪  坑
缸式
元/只
20
砖砌
元/只
40
鸡  舍
2-5㎡
元/座
10
电话移装
单机
元/部
300
有线电视迁移
元/户
100
迁  坟
单棺
元/座
200
双棺
元/座
400
太阳能热水器
元/台
60
铁  门
元/付
60
门  楼
元/座
40-80
下水道
砖砌
元/m
5
水泥管
元/m
10
附件:3.
树木苗木经济作物移植补偿标准
类型
项 目
规 格
单 位
补偿标准
(元)
备 注
一般树木
不分品种,
从1.3m高处的
直径计算移植费
1㎝以下

0.30
1-3㎝

0.50
4-6㎝

1.00
7-10㎝

3.00
11-15㎝

5.00
16-20㎝

10.00
21-25㎝

20.00
25㎝以上

40.00
多年生
经济树木
桃、李、杏、梨
樱桃、柿、苹果
1-5cm

2.00
5-10cm

10.00
10-15cm

30.00
15cm以上

50.00
石榴、山楂
1-5㎝

2.00
5-10cm

10.00
10cm以上

20.00
葡  萄
1-5㎝

5.00
5cm以上

10.00
银  杏
1-10㎝

20.00
11-20cm

50.00
21-30cm

100.00
31-40cm

200.00
41-50cm

400.00
50cm以上

500.00
其他
凡在住宅庭院基地以外,集体、自留土地上栽植的树木、农作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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