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法律程序之七:开庭实录(一)-陈有西博客-搜狐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20:57
李庄昨天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无罪

 

  见习记者 冯志刚 发自重庆

  重庆涉黑案辩护律师李庄案昨天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庄否认了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所有有罪指控。庭审过程中,他三次使庭审中断。

  庭审大厅内能容纳200人旁听,在大厅内前三排就座的是受邀前来旁听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直到今天凌晨1时,庭审才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现年48岁的李庄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接受龚刚模妻子程琪和堂弟龚云飞的委托,与本所律师马晓军一道担任龚刚模的辩护律师。为此,龚刚模的亲属支付了律师代理费150万元。12月12日,经龚刚模检举揭发,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

  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

  检察机关指控,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的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出李庄引诱证人作伪证的事实有: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

  表情

  入庭时向亲人挥手致意

  大喊被关三天不让吃睡

  手段

  三小时内迫使休庭三次

  上午9:10,庭审开始。穿着一身蓝白相间囚服的李庄,在两名法警看押下,从法院侧门进入审判大厅。

  刚踏进大厅,他就转头向左边的旁听席探看,并微笑着举起右手向旁听席上的亲属示意,表情轻松。

  审判长付鸣剑按照程序,询问其身份。在第一次身份核实时,当审判长询问其籍贯和居住地时,他将两者颠倒,将籍贯说成了天津,将居住地说成了河北石家庄,随后得到了审判长的纠正。

  当审判长问他为什么被起诉,李庄脸上的轻松表情瞬间变成痛苦,他大喊:“我也不知道自己被逮捕的原因。”

  李庄说,12月12日,当他来到龚刚模妻子所在的病房,准备解除代理律师身份时,六七名自称重庆警察的男子将他从医院病房带到首都机场,并直接带到重庆。“我是被秘密抓捕的,我没有搞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

  他双手比划着,大喊自己被抓捕后,“从13日凌晨开始,被关了三天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一直讯问逼供”。

  随后,付鸣剑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李庄宣读了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义务。话音未落,李庄即在庭上要求江北区法院和江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集体回避。

  审判长让李庄陈述申请回避理由,李庄称这没有法律规定,是学术界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李庄的要求被审判长驳回。

  李庄随后又称有5个申请要当庭递交审判长。审判长准许李庄当庭宣读了五个申请。申请被驳回后,他称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并以沉默对待法院的审判。审判长与另外两名法官商量后,第一次宣布休庭10分钟。

  再次开庭后,李庄又要求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和公诉人回避。

  审判长向李庄说明不受理其申请的理由。但李庄却依旧坚持自己的意见,语气激动。李庄的要求被审判长制止,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上午11时,因对公诉人提起的公诉有异议,李庄拒绝回答问题。审判长随后第二次宣布休庭10分钟,对被告人申请进行合议。

  重新开庭后,李庄的情绪缓和下来,表示愿意配合庭审。依次回答了公诉人讯问和辩护人提问。

  12时29分,李庄再次向审判长提出要求,“我要上厕所。”考虑到保护被告人权利,审判长第三次宣布休庭。

  情绪

  申请被驳回 李庄用沉默应对公诉人

  庭审刚开始,李庄就提出5个申请。

  这5个申请为:对龚刚模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申请龚刚模、马晓军等8位证人出庭质证;调取李庄会见龚刚模时的录像录音证据;申请延期审理其本人的案件;申请将其案件移交重庆之外的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审判长当庭对5个申请进行了说明。对于第一个申请,其辩护律师之前也向法院进行了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委托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对龚刚模是否因外力因素造成其人身伤害及成因进行鉴定。

  此外,12月26日,法院向被申请出庭的8位证人中的7位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另一位证人因在北京就医(龚刚模妻子)而采取电话联系方式,8位证人均表示不愿意出庭作证。

  法院曾到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依法调取录音录像,看守所答复仅有实时监看装置,但该装置没有录音录像功能,无法提供李庄会见龚刚模时的监控录像。

  对于李庄提出的延期审理和异地管辖的申请,审判长称于法无据,依法驳回。

  由于对5个申请没有得到满足带有情绪,当公诉人对李庄进行讯问时,李庄再次向法庭表示,主诉人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要求其回避,在被拒绝后,李庄对公诉人的提问用沉默以示对抗。

  几分钟后,他又改变了主意。“算了,不要浪费法院资源”,开始回答公诉人的提问。

  态度

  “没有半点物证” 李庄否认所有指控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李庄均给予反驳,“这些都不属实,是警方一手捏造的”。

  公诉机关宣读龚刚模的证言,指证李庄在与其见面时,通过贴耳的方式,小声告诉自己要说审讯时遭公安民警的殴打、刑讯逼供,以此来为自己翻供,否则,就必死无疑。李庄还当着龚的面读另外一名涉案人的笔录,让其知道案情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