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UT斯达康贿赂的是谁(今日早报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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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斯达康贿赂的是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4日06:27  今日早报

  □王军荣

  据多家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于2009年12月31日宣布,UT斯达康已经同意支付300万美元的罚金来和解其贿赂在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工作的官员一案,并保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1月3日京华时报)

  外国公司向中国人行贿,这样的事并不少见,不过,最终的结果多是行贿者受到惩罚,而受贿者毫发未损。这起中国国有电信公司的官员受贿案,受贿者同样是被“某”字代替,国人同样不知道受贿者究竟是谁。

  据说,从2001年到2005年,UT斯达康向至少10名中国和泰国的通讯公司的雇员与家属提供美国公司的就业机会,至少雇用了3人,为他们支付了两年工资,并办了绿卡,而这些人根本没有为UT斯达康工作过。同时,UT斯达康还向在美国大学读书的中方政府人员支付400多万美元的“培训”费用,但“培训”内容与UT斯达康业务无关。这些事实想必是真的。既然人家都已经对行贿者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可受贿者是谁为何至今是个谜?

  要说我们监督官员的体系不完善,那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但如果说监督官员的体系完善,恐怕谁都不相信。因为许多官员的腐败暴露并不是被监督体系揪出来的,而是被另类反腐途径“拎”出来的。比如“二奶”反出来、小偷偷出来等等。现在外国人已经将行贿者绳之以法了,可我们竟然不知道受贿者是谁?

  根据报道,UT斯达康的行贿数目是巨大的,而这样巨大的行贿要说丝毫没有马脚,无疑是自欺欺人,可为何我们的监督体系总是那么滞后?

  真正有效的监督体系对腐败应该是零容忍,应该具有灵敏的警报功能。官员一腐败,马上就有警报传送。如此,官员才不敢受贿,才不敢以权谋私。监督体系严重滞后,滞后到行贿者已经受到惩罚了,受贿者却安然无恙,那是我们无法容忍的。

  对于UT斯达康的受贿者是谁,公众很有兴趣,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否也在查?何时才能查出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04/062716874299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