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李庄案件:强奸犯和嫖客的对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55:32
[原创]李庄案件:强奸犯和嫖客的对决
文章提交者:方非圆 
       重庆打黑几个月来,越来越戏剧化,北京律师李庄的案件现在已喧宾夺主,成会重庆新焦点,而打黑案件却从主角沦为配角。围绕重庆打黑案件和李庄案件,从法律专家到律师群体,从封疆大臣到草根百姓,无数中国人深陷其中,连那些原本围观的人群都不由自主地参与进来赤膊上阵。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自然不甘寂寞,北京的中国青年报和广州的南方报业也开始互掐,一时神州大地热闹非凡。这些纷争看似无厘头,其实不外乎程序正义派和结果正义派之争。

    有意思的是,左派朋友基本上支持重庆群众运动式的打黑,左派朋友的观点是重庆黑社会已越来越猖獗,重庆人们的生命财产已无法得到保障,正如薄少所说,这场打黑运动是被逼的,打黑自然是民心所向,自然是正义之举。习惯了严打的左派朋友搞起群众运动来轻车熟路,认为群众运动快准狠,相对于司法途径成本要少得多,速度也快捷得多。左派朋友是结果正义的坚定支持者,认为李庄为黑社会成员辩护是助纣为虐,李庄被抓自然是罪有应得。

    右派朋友不反对打黑,但主张在法律框架内打黑,坚决反对群众运动式打黑。认为从法治精神来说,黑社会虽然罪大恶极,但也应该给他们应有的权利,黑社会成员在法庭上也有辩护的权利。不管李庄私德如何,李庄为黑社会成员辩护是无可厚非的。而重庆方面在逮捕和起诉李庄的过程中,存在种种程序非正义。所以右派朋友竭尽全力地呼喊程序正义。

    左派朋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而右派朋友站在法律的制高点,左右两派站在各自的制高点用自己最擅长的武器向对方猛攻,打得不可开交。而我看来,这左右两派的纷争毫无意义,套用阿娇的话来说,很傻很天真。不过傻的是左派,天真的是右派。

    左派傻就傻在以为没有程序正义也可以得到结果正义,左派的傻不是一般地傻,而是傻到爪哇国去了。程序是根,结果是果,你见过无土培植,见过无根培植吗?当然,作为个案来说,有时候没有程序正义也偶尔有结果正义,这种结果正义不是必然的,机率少得可怜,毕竟天下掉馅饼的事不是每个人都能碰到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程序正义的结果正义,不过是一朵妖艳的罂粟花而已,当你迷恋它的时候,你已经中毒不浅了,即使有一天醒悟过来,都已为时已晚。这种惨痛的教训并不遥远,刘少奇不给高岗程序正义,最后毛也不给刘小奇程序正义了,文革时红卫兵拳打官僚主义脚踩知识分子,最后被毛程序非正义一脚踹到穷乡僻壤,被迫离开父母兄弟和熟悉的家园。当程序非正义泛滥成灾时,结果正义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右派朋友的天真是烧香烧错了地方,烧到阎王殿去了。追求程序正义追求法治本身没有错,但右派朋友忽视了法治的前提。法治的前提是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的前提是三权分立。而天朝九千岁已多次公开声明天朝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没有司法独立,哪来的程序正义?李庄呼唤的程序正义不过是他成为受害者之后的一根救命稻草而已。李庄以前为他人辩护程序正义吗?李庄吹嘘他经手的刑案没有一例判死型,这种百分之百的成功率是程序正义就可以争取来的吗?如果李庄追求程序正义的话,他凭自己的业务能力,完全可以在北京注册一个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大可不必给人家当小弟。李庄投奔大有背景的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为了追求程序非正义。李庄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背景令人绝望,它已明目张胆地向世人宣布,法律不过是他家的私器而已。

    有天朝生活经历的人都清楚,天朝的法律不过是一婊子,张开大腿待价而沽,没背景的或者背景不深的人只有提着钱袋去潇洒走一回,有权力的人无需带钱袋只需带着作案工具就行了。宋朝名妓李师师,浪子燕青带着感情去,大商巨贾带着银子去,宋徽宗虽然也大把撒银子,但此银子自然不是嫖资,而是赏赐了,平民百姓只有咂巴嘴巴份了。李庄的背景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李庄们不是燕青就是巨贾。对于妓女来说,如果要在嫖客和强奸犯两者之间选择一人,当然更愿意选择带着银子的嫖客,虽然没有感情,如果配合得好,高潮也是有的。李师师就是如此,找宋徽宗要靠山,找燕青要浪漫,找商贾要银子,按需所取,提前一千年进入大同社会了,不亦乐乎!

    右派朋友追求法治没有错,但请不要跑到地狱里找天使、沙漠里找雪莲。

    最后奉劝左右派朋友们,薄少和付少的对决,不过是李世民和李建成的对决,尔等草民瞎激动什么?再叫,他们联手起来一巴掌拍死你,到时悔之晚已。既然如此,还不如免费当一回冷漠的看客,看这场戏如何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