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千万间”只是个千古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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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厦千万间”只是个千古传说 《东方早报》12月30日讯:易居中国昨日公布了2009年(统计时间2009.1.1-12.28)上海实际成交均价最高的前10名楼盘,其中有4个项目均价超过10万元/平方米。而从单价看,古北臻园的一套别墅成交单价高达19万元/平方米,创下沪上乃至中国内地之最。盘踞上海豪宅价格之最两年之久的汤臣一品今年屈居第二,原名为“鹏利 海景公寓”的中粮海景一号4年后重新包装上市,一举成为新一代沪上均价最贵楼盘。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高中时读杜甫同志这首诗的时候,我感觉他是一个世间最受人尊敬的老者。自己连茅草屋都住不上了,甚至茅草也被不懂事只知道玩游戏的群童所抢夺霸占,徒呼而无力,还想到天下的所有寒士,还想到给大家伙安排千万间的解困房、廉租房,甚至还给他们每人分发一床子女蹬不碎的厚厚棉被,如此慈悲心怀,恐怕也只有一无所有的杜甫才具备。
    
    我又想,假如杜甫同志当了某地的太守,坐上“借”来的豪车,住上500平米的豪宅,甚至也安排上几个小秘二奶之后,会不会换了心,变了卦,忘记了他当初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会不会也说“你们算个屁”之类的混话?会不会对采访的《大唐消息报》记者质疑你到底是为皇家说话还是替寒士说话?一切皆有可能,保不准杜甫同志当官做老爷之后也忘记了老百姓。
    
    还有,唐朝伟大诗人李白“酸”出过这样的诗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他如果生在当今这个时代,假如还没有被皇上聘用为御用文人,会不会咏出:“降房价之难,难于上青天”,或者说:“房价之高,高于九重霄”?
    
    七十年代盖一所房子,总共花费一千二三百元。城市中是分房,虽是蜗居,但总之是没有当房奴的感受,盼分房成为一种梦想。后来出现了商品房,有钱就可以有房了,自由了,进步了,不用看当官的脸色也可以有房住了。然而那时候的积蓄甚少,最多的就是万元户,一栋百平米的房子却要20万。想想一年攒一万,二十年之后就是“住房共产主义”了,然而你高兴的太早了,二十年之后房价不等你的二十万,却迎来了百万房价时代。看来,杜甫还要高唱《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有人说,一辈子的积蓄买不上人家的一平方米,对,正解,一点不错,你答对了。当低保户的,你就别做梦了,当清洁工的,两辈子全家积攒起来,恐怕也未必能攒够19万。不信?你可以到任何一个城市体验体验清洁工的工资水平与劳动强度。一家人并不是只攒钱不吃饭,他还有老婆孩子,还有父母双亲,还有生老病死,即便从他20岁当清洁工算到60岁,能攒多少钱?
    
    我相信富裕阶层不太怕高房价,因为他们手里有大把的钱。“不差钱”成为一种流行语,赵本山不会差钱,但赵本山的乡人绝对差钱,中国的普通老百姓绝对差钱。高房价正在成为一面镜子,一根撬动房地产市场疯涨的杠杆,一根“吊死”房奴的绳索。
    
    高唱了千年《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杜甫,你太天真了,现在你再想搞一个茅屋我看看,那叫违章建筑,保准会让城管给你扒了,你想抢回点茅草吗?你这是暴力抗法呀!你敢上房顶“自焚”?那更是暴力抗法的典型了。(李振忠)  抑制高房价:办法总比困难多  应走房产商、政府、单位集资建房等多种房产开发途径。三种主体同时参与开发房产的混合体制,更有利于解决绝大多数百姓的住房问题和房产市场稳定可持续发展。

    最近发布的社科院2010年《经济蓝皮书》指出,我国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85%家庭无能力购房。而某副部长也 表示自己买不起房。副部长都买不起房,普通百姓就更不必说了。事实表明,中国的房地产已到了非改不可的阶段。其实,抑制房产价格的政策选项很多,就看各级政府有没有决心与魄力来推动实行。

    首先,继续强化打击囤地炒地的措施。最近公布的“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是打击囤地炒地的措施之一,但更重要的还是强化对囤地炒地的处罚力度。政府应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没动工开发的,大幅提高土地闲置费;对土地转让收益,征收高额税金。

    出台打击开发商惜售囤房行为。政府应规定,在开发商现有房产出售70%~80%之前,不得参与申购新的土地项目,这会迫使房产商放弃惜售、囤房行为。

    出台房产税和房产遗产税。基于我国国情,可对普通百姓的第一套甚至第二套房屋免征房产税,但从第三套房屋开始征房产税。或同时辅以家庭人均住宅面积征收,如对家庭人均面积超过50~6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征税,或对户均超过150~180平方米的房产征税。这些措施会增加持房成本,有力打击炒房行为,调节贫富悬殊。

    增加房产投机、倒卖成本。政府可规定,对所购房产5年内卖出的,征收高额交易税。

    房产市场实行多轨制开发与建设。改革三十年成功的混合经济体制表明,多种所有制经营会激发竞争、焕发经济活力。在房产开发上,应打破只允许开发商开发房产的垄断局面,走房产商开发、政府开发、单位集资建房等多种房产开发途径。房改前住房主要以各单位自建为主,房改后房产开发的权利被开发商独家垄断。有人一听说要政府和单位参与建房,就称其为“老路”,这是没有实事求是地对我国人口众多、土地紧张的住房现实问题进行严肃思考。政府开发和单位自建房会加大房产供应途径,打破开发商垄断房地产市场的局面,这三种主体同时参与开发房产的混合体制比任何单一主体独家开发都要更为有效,更有利于解决绝大多数百姓的住房问题,有利于房产市场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过去单位作为唯一主体建房导致住房市场僵化,房改10年来开发商作为唯一主体建房导致住房价格非理性疯涨,都说明任何单一主体主宰住房市场都存在巨大弊端。

    比方说,国家可以拿60%的开发用地制定好小区建设方案后实行招标,在保证质量和控制住房面积的前提下让建筑商竞标建设,政府再以利润不超过土地和建设成本总价10%的价格卖给工薪收入阶层,并限制这类房屋的买卖,买卖产生的利润绝大多数必须上缴国库专门用于房产开发。20%的地以市场价卖给有实力的企业与单位用于集资建房,仅用于供应本单位职工。另外20%的地卖给开发商去建高档房,卖给有经济实力的高收入阶层。这会加大房屋供应的多元化,抑制房价乱涨,政府和开发商也能从中获得相当利润来维持房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徐开彬,旅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