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背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14:24
一群大学生,不怀有任何功利的目的,只是出于年轻人特有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就奋不顾身的营救落水儿童,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一群中年人,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人性与良知,竟然在自保心态与拜金主义的驱使下,见死不救,唯利是图。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英雄给社会以感动,社会还英雄以残酷,难道这就是我们对于英雄的回报么?
2009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荆州市宝塔江段有两名小男孩不甚滑入水中,十数名大学生奋不顾身前往营救,最终两名小男孩被成功营救上岸,却有三名同学不幸英勇献身。
事后该市领导看望,慰问了英雄亲属。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等栏目也滚动、连线报道了此事。全国多数新闻网站均有报道,不少网友专门开设博客,对三位大学生的英雄壮举表示敬意。
从媒体报道和新闻反响来看,在此次不幸而悲壮的事件中,英勇高尚的大学生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消防队,海事局等有关部门行动迅速尽职尽责;媒体感慨悲歌,大力宣扬。群众深受感动,缅怀英烈。总之这是一首三位大学生用生命为当代社会谱写的一曲悲壮史诗。
可是不知是时间太短,媒体难以了解事件的详细始末,还是其他的缘故,这次事件那些令人愤怒和发指的一幕幕却始终没有任何人揭露出来。
事情的真实经过是这样的:下午2点40分左右,在宝塔湾旁组织野炊活动的长大文理学院的同学忽然听到了江中传来了呼救声,发现了有两个小孩落水后,在场的男同学连脱下衣物的时间都没有,就跳入江中救人。与此同时,同样听到呼救声的江大学城建学院的学生也从河湾下游方向数十米处跃入江中,逆水游向呼救的小孩。可是同学们大多是外地人,他们并不清楚在表面平静的江面下有数个漩涡暗藏,跳下去救人的同学中,除了一两个泳技超群的人外,几乎都是刚一游入江面就被漩涡吸附住,连想漂浮在江面上都做不到,缓缓向江下沉去,同学们见情况危急,为了营救落入水中的人,他们手拉手搭乘人梯,接应获救者,并准备拉出还在水中挣扎的人。
可是人梯中的一位同学因体力不支松开了手,又有好几名人梯中的同学落入江中,幸而原本在远处的三位冬泳队员及时赶到,他们把救生圈扔到落水的两名学生身边,并先后救起了六名同学。然而由于场面太过混乱,营救人手又十分有限,最终方钊(注:媒体上登载的方招实应为方钊,只是他的名字在身份证上错登为方招,而媒体则按照惯例选择了采用身份证上的姓名),何东旭,陈及时三位同学没有能被营救上岸。
至此为止,事件的情况与媒体所报导的大致相符,可是,整整四天过去了,下面这些令人愤怒和发指的内容,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媒体的披露:
一.渔民的见死不救
当小孩与几位大学生落水后,当即就有几位不会游泳的同学请求停在江边渔船上的渔民前去营救,可是这些渔民们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同学们的请求,他们还粗鲁的说:“滚开,我们要睡觉,不给钱船是不会动的。”随后便在船上一边听着收音机一边悠然的装睡起来。当一位大学生费力将一
个落水男孩从水中救起却无力将其送至岸边时,他勉力游到渔船旁,请求船上的渔民将孩子接上船时,渔民仍没有打算划船去,营救溺水者。最后,还是他费尽全力力将孩子拖到自己肩膀上,让小男孩自己爬上渔船的。
二.消防队员坚守岗位
事发约5分钟后,消防队就赶到了现场,然而面对万分危急的情况和同学急切们的请求,他们却并没有积极营救,说是要等到海事局的人到了由海事局的人来处理。后来,广电班的班长跪下来给他们磕头请他们去救人,他们依然坚持要按程序办事,到最后他们也只是在沙滩和江边走了两趟,要同学们稍安勿躁,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没做。
三.海事局尽忠职守
事发约10分钟后,海事局终于来到现场,然而他们只是派了一个人身穿潜水衣在出事水域来回游了两趟就离开了(因此电视和报纸的新闻报道中根本没有海事局出面的画面,消防队也只有在岸边的几个镜头,因为他们只做了那些)。
2009-10-28 13:18回复
③rD°25位粉丝
2楼
四.渔民唯利是图
在媒体报道中,多是以“经过1个多小时搜寻,陈及时被打捞上岸,医护人员现场进行全力抢救,终因沉江时间过长,未能生还。至下午5时50分许,另外两名大学生的遗体也被打捞上岸”来介绍方钊,何东序,陈及时三人遗体被打捞的过程的。可是出事水域只有从岸边到到水中沙丘的一小块面积,你们知道为什么在这么一小块水域中打捞遗体会花上将近三个小时么?
因为负责打捞遗体的既不是消防部门,也不是海事部门(在打捞遗体的时候,他们都已离开了现场),而是一开始那些在渔船上见死不救的渔民。开始渔民们坚持只有拿到钱才肯救人结果校领导把兜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仍没有凑够,渔民们当面点钞讨价还价,直到与校领导议定打捞上一具遗体给他们一万二的价格,渔民老大(一个留平头的中年男子)才开始让手下的两艘渔船拉了一张大网打捞遗体。捞起陈及时的遗体时,观者哭声一片,被捞起的遗体距渔船不到三米,当他遇难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伸过去就能获救。
第一具遗体被打捞上岸后渔民们又拒绝了继续打捞,因为学校的资金还没有到位,(正值假期,学校财务室无人值班)学校负责人一直表示现在正在筹集款项,一旦款项汇齐会立刻付款,请求他们继续捞人。旁边的群众也劝导渔民,长江大学是绝不会欠下他们这些钱的。可是渔民们依旧无动于衷,拒绝打捞。直到半个小时后,学校筹集到第一笔款项交给他们后,他们才开始打捞第二具遗体。
何东旭的遗体约在十几分钟后就被打捞上岸,可是渔民们又停止了打捞工作,因为学校并没有筹集齐全部三万六千块钱。学校负责人再次请求他们继续打捞尸体,表示绝对不会少他们一分钱。旁边的群众们一起谴责他们,可是渔民老大却叫嚣道:“我都懒地跟你们谈的,现在是一个人一万二,等到天黑了就是一个人一万八。”甚至有几位同学,听到有渔民私下嘀咕:每年不死两个人,我们拿什么赚钱?”同学们悲愤交加却又别无他法。
直到5点多学校终于筹集齐全部款项交给渔民,他们才又开始打捞第三具遗体。因此,方钊的遗体直到5点50分才最终被打捞上岸。
这才是这次事件真正的始末。消防队员没有下水救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些大多从小在这座长江边的城市中长大的成年人凑巧都不会游泳,所以他们没有像那些大学生们那样冲动行事,没有做出白白搭上自己性命的傻事,而是面对人民的危难和学生的请求坚守岗位,绝不越权专断,等到海事局前来处理,这是真正的尽职尽责,尽忠职守。
海事局派了一个潜水员在事发水域来回搜索了两趟便草草了事,我们可以理解为他们到达事发现场时已离学生们落水过了一段时间,同学们生还希望不大,他们搜索了两遍已算是尽人事知天命了。
但是,只有那些渔民我们绝无法理解,绝不能原谅。也许消防队员确实可能都不会游泳,只能蹈火无法赴汤,下水救人会有生命危险。可是这些自幼在这条江边长大,以打渔为生的渔民,又怎能不熟知水性,泳技娴熟。如果他们当时肯下水救人的话,三位英雄的同学还会不幸遇难么?是他们,在孩子与大学生都落水的时候冷眼旁观,见死不救。
现在,全国都为死去的英雄所感动,所有媒体都说他们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精神是无价的,可是这些渔民告诉我们,英雄们的精神无价,英雄们的遗体却有价,而且还不是很贵,一具只要一万两千块钱而已。在全国人民都沉浸在英雄逝世的悲痛之中时,他们却能心安理得,甚至满心欢愉的数着自己手上沾满鲜血的三万六千元钞票。
我们知道,法律上没有见死不救这一罪名,这些渔民的所作所为并不犯法,他们也不必为三位英雄的死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可是他们的行为与间接杀人,谋财害命有什么区别。笔者甚至听人说,那些渔船其实都受到当地的黑恶势力控制,他们是蓄意看着人死,然后坐等收取打捞费的,每年他们都会借着这种机会发死人财。由于能力有限,我并不能完全确认这条消息的真实性以及了解更多的情况,所以我才写下这篇文章,希望看到的热心人能将此文尽量转载,让更多的公众知道这一切。希望有关部门或有能力的集体及个人深入调查出此事的真实情况,将真相公之于众。
2009-10-28 13:18回复
③rD°25位粉丝
3楼
如果消息不实,他们只是见死不救,唯利是图的话,那么社会会给予他们应有的谴责和应得的惩罚。可是如果消息属实的话,那么这些渔民和渔民背后的黑恶势力就是真正的谋财害命,社会一定要给予他们法律的严惩!不然,社会的正义如何伸张,法律的公正与普适性如何体现?英雄们的亲友同学怎能宽慰?英勇献身的三维英雄何以安息?何以瞑目?
为了确保本文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在2日下午事发后半小时就乘车前往现场的笔者在成文后,还特意寻找到了当时在现场的数位同学核对了文章内容,修改了文中几处有错漏的地方,务求给公众一个客观可信的真相。
事实上笔者是方钊的一个别班朋友。事发的当天上午,我所参加的社团也组织了一个集体野炊的活动,要求社员在上午九点前到校门口汇合后出发,八点钟左右我有想过叫方钊陪我一起去参加活动,可是由于自己想睡懒觉,所以就没有参加,也没有叫上方钊。事后我曾专门询问过方钊的室友,方钊是在上午11点左右才被叫去参加野炊的,如果当时我没有睡懒觉,而是叫上方钊一起参加我们社团活动的话,方钊是一定会答应与我一起去的,那么他后来也就不会遇难了。我是有愧于他的。
当天下午3点左右,还在学校附近的我接到了方钊在野炊时不见了的消息,当时我还没有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只是以为他在哪片山林里迷路了而已,当时也没有多么担心。但是一分钟后还是有些放心不下,于是拨下了方钊的号码,可是提示音却告诉该电话占时无法接通,这时我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又联系上了与方钊一起郊游的一位同学,他才告诉我方钊是掉入水中找不到了。
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立刻乘车赶赴事发现场。然而在方钊落入水中的时候,我不在他的身边不能拉住他,我什么都做不到;在人们搜救他的时候,我不会游泳,不能下水救他,我什么都做不到;在打捞他遗体的时候,渔民们要求一具一万两千块钱,我身上只有400多块钱,我什么都做不到。
虽然在事发后我一直尽力想为他做一些事情,但是我知道我所做的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其实由始至终,我什么都没做到。
所以我才写下这篇文章,希望能让社会大众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对于那些做出令人愤怒和发指的罪行的人,尤其是那些渔民做出应有的谴责和惩罚,以此来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
我并不知道我写下的这篇文章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我也不清楚最后它是否能引起社会大众与有关部门的重视,让那些罪人受到惩治。抑或是它连一丝波澜也无法掀起,转瞬间就会消失在网络长河的洪流里。
只是这是现在的我,唯一能为方钊所做到的事,为同样在这次悲剧中逝去的何东旭,陈及时所能做到的事。如果有人质疑这些事情的真实性,我愿意为本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有媒体或部门就我所反映的事实进行调查,我本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电广专两个班级的在场同学,长江大学城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的在在场同学,以及所有当时在事发现场的群众,都可以为这些事情作证。但是我并不会透露自己的姓名,因为我认为任何想借由此次悲剧炒作出名的人,都是可耻可恶的。且我认为在法治昌明的我国,我不会因为这篇文章反应事实的文章而承担任何风险。
所以除非有关部门认为我触犯了法律或是需要为失实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外,我永远不会出面。但是如果的确有上述的情况发生,我也会主动找到有关部门自首。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一句诗——“卑鄙是被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30年前,诗人北岛的一首《回答》,说出了整整一代中国青年的心声。然而三十年来,正如大多数人都只知道开篇的这一句话,却不知道这首诗中最为重要的一句话那样。三十年来,这个社会上似乎总是持通行证的卑鄙者多,立墓志铭的高尚者少。在这一次的事件中,方钊,何东旭,陈及时三位高尚者悲壮的立下了墓志铭,然而那些渔民,那些彻头彻尾的卑鄙者,却至今仍快乐而卑微的数着他们的通行证,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应有的惩罚。难道真如诗中所说的那样,“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么?不,我想人名和国家一定会告诉他们,《回答》中最为振聋发聩的一句话:
告诉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我相信迟早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天下,可恨的罪人会受到惩治,英雄的英魂将得到安息。
希望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都能谴责那些良心泯灭的罪人,为英雄的英魂祈愿。希望有关部门和有任何能力的人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真相会大白于天下,可恨的罪人会受到惩治,英雄的英魂将得到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