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加急审理移民签证范围扩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9:52:08

从2006 年9月25日起,移民局将开始接受外籍工作者移民申请(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的I-140表格的加急审理要求,包括以下的移民签证类别:
EB-1: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员。
EB-2: 具有高级学位或特殊能力,但不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的人员。
EB-3: 不属于技术工和专业人员的普通工作人员(即少于二年的训练或经验的非技术性工种)。
在加急服务的情况下,移民局保证对交纳1,000美元手续费的申请人,在收到的15个工作日内,寄发正式审核批准或拒绝通知,或是要求需要更多文件证明。如果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没有处理完毕,USCIS将退还1,000美元的手续费,并将会继续审理这个申请作为加急服务的一部分。
除了快速审批之外,要求加急服务的申请人可使用专用电话和电邮,查询案件申请状况,或询问有关的任何其它问题。
自从2001年以来,移民局已对非移民签证的I-129表格某些类别的申请允许加急审理,其中包括E类贸易商和投资者、H-1B专业人员、 H-2B非农业服务的临时工、H-3实习生、L类跨国公司承让人、O类外国杰出人才、P类演员和运动员、Q类国际文化交流访问学者、R类宗教工作者和北美大西洋自由贸易区(NAFTA)的加拿大和墨西哥的专家。这些非移民工作签证的I-129表的申请人,继续有资袼要求加急服务,除非申请期关闭(例如,当某一签证数达到每年的封顶)。
而且从今年8月28日起,USCIS也增加了另外两类移民签证的加急服务,EB-3专业人员(Professionals)(即有学士学位,并在这个行业工作的移民工作者),以及EB-3特别技工(Skilled Workers)(即需要至少二年教育、训练或经验,能完成技术工作的移民工作者)。雇主申请这两类移民签证,使用的是外籍工作者移民的I-140表格。
关于扩大的加急审理服务范围的信息,可查阅USCIS 网站: http://www.uscis.gov/graphics/howdoi/prem_proces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