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为何要屠杀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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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委会火炬传递时期,西藏发生震惊全球的拉萨“3.14”骚乱事件,仅仅相隔一年,新疆乌鲁木齐又爆发“7.5”事件。这两起事件,明明都是闹事者“滥杀无辜,天理难容”的恐怖暴力事件,可是西方国家的许多政客偏要睁着眼睛说瞎话,撕起“人权”大旗,硬说这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争人权斗争”。于是乎政客们大叫大嚷,一再掀起反华大合唱,闹得个鸡飞狗跳、不亦乐乎。
其实世界上的明眼人都知道,这只是西方世界反华的一种手法而已:先是挑动、策划,接着让代理人“表演”,最后就是以“人权”的名义进行反华讨伐。把自己置于“道义”的制高点,进行最肮脏的勾当,真是何其虚伪乃耳!
在这两场反华闹剧中,冲在前锋位置的政客中,有一个是德国人,其大名叫黙克尔。
早在2007年9月23日,这位德国总理就不顾中方的反对,执意与前西藏农奴主的总头目、顽固的民族分裂主义者达赖进行“私人会晤”,这实质上就是鼓励他起来“闹事”。以后当事情发生后,她又出来“谴责”中国“镇压”少数民族,不讲“人权”。新疆“7.5”事件以后,她居然在G8会议上,以“人权卫士”自居,要求中国领导人:“我们期望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必须保障少数族裔的人权”。
由德国领导人嘴里说出“必须保障少数族裔的人权”的话,这对每一个稍懂一些历史常识的人来说,听起来总感到有些别扭。因为这难免总会引起人们对纳粹德国时期的“屠犹”联想。
中国历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自古以来各少数民族都能得到善待。如果真的要是像德国那样对待少数族裔,动不动以百万计屠杀犹太人,动不动就以50万计屠杀吉卜赛人,动不动以10万计“处理”掉本民族的“智育低能者”,那么,在中国的土地上怎么还会有55个少数民族存在?怎么还会有达赖、热比亚之流现世?
人们不会忘记,二战期间,正是纳粹德国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反犹浪潮,前后屠杀了近600万犹太人,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种族灭绝惨案。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纳粹头子希特勒要对犹太人下这样的毒手呢?这正是我们今天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只有把这个迷案解开了,才能真正避免类似人类悲剧在德国重现。
为什么自视为“最文明”“最优秀”的德国人,竟会干出最野蛮、最为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的呢?
有人说,这是因为出了一个魔头希特勒。难道仅仅一个希特勒就能让人变成兽?难道那么聪明的“纯种”的日耳曼族群一下子都失去了正常人的脑子,全都成了失语傻瓜?非也。
还是用一个德国人的话来回答:“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以及在每一民族中间又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恩格斯讲得对。显然,把纳粹德国“屠犹”那么重大的历史事件的成因,简单地归结为希特勒一个人的“恶念”,这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荒谬的;毕竟,近600万犹太人并不是由希特勒自己去直接动手杀害的。
那么,在希特勒个人动机背后,究竟隐藏着能“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行动起来的动机”又是什么呢?“屠犹”的真正动因是什么呢?
欧洲历史上的反犹传统
导致纳粹德国“屠犹”的动因之一,是传统。
传统者,即历史的共识。在欧洲,或者说在古代基督教世界,迫害犹太人,其实早就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是一种代代相传的“共识”。它是由基督教与犹太教之间——绵延不绝互不相融的历史发展过程形成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欧洲,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下达过对犹太人的驱逐令。
公元132年,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在以往多次反抗失败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次最为剧烈的反抗,但最终还是遭到了残酷的镇压,惨遭失败。约150万犹太人被屠杀,幸存者或逃离、或被逐出巴勒斯坦故土。此后,犹太人作为没有祖国的“流浪儿”就逐渐地流散到欧洲各地。
另一方面,与犹太教相对立的基督教,却在313年取得合法地位,391年又成为罗马国教。随着罗马帝国势力在欧洲的扩张,基督教的影响也就波及到整个欧洲地区,与犹太人的足迹形影相随。
原始基督教,本是犹太教中的一个新生教派(拿撒勒派),它是在公元前后为鼓吹反抗罗马人统治而组织起来的。罗马当局勾结犹太教上层共同对它进行迫害,致使该教派最终被犹太教所驱逐。此后基督教软化了反罗马的立场,其教义为罗马当局所认同,并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在欧洲最有影响力的宗教。由于基督教与犹太教之间有过以上这么一段恩怨,因而在基督教的《新约》里,就有一段“基督(救世主)耶稣是被犹大(犹太人)出卖而钉上十字架”的说教,这一说教就成为欧洲基督教徒排斥、仇视犹太民族的宗教原由。加上犹太教教义的保守性与封闭性,完全排斥基督教关于“耶稣基督”的教义,故两教之间互不相融。基督教与犹太教在宗教意识上的对立,特别是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最终必然会以“牺牲弱者”的方式在世俗社会的生活中反映出来。
历史上的欧洲,歧视、排斥犹太人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并经常会发生大规模的“排犹”运动。
罗马教会视犹太人为麻风病人,把他们与当地居民隔离,犹太人出门必须佩戴特殊标记,欧洲发生的任何天灾人祸往往都被归咎于“卑劣的犹太佬”。发生在12世纪开始的十字军东征,其主要目标虽然是反伊斯兰教的,但士兵们的口号同样有:“杀死一个犹太人,拯救你的灵魂”,数以千计的犹太人成为十字军士兵的刀下鬼。欧洲各国的君主,更是像驱赶牲口一样把犹太人任意赶来赶去。
14世纪,鼠疫在欧洲流行,欧洲有超过1/3的人死于这场瘟疫。这时就有人认为瘟疫是犹太人造成的。目的是要摧毁基督教世界,犹太人随之横遭歧视与迫害。
1492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为了建立一个纯粹的天主教国家,公然下令驱逐境内的所有犹太人。其时的西班牙刚刚赶走信奉伊斯兰教的摩尔人(阿拉伯人),正处于宗教狂热的高峰之中,在这场运动中,西班牙境内的犹太人都被赶走或残杀,人数多达40万之众!(参见1994年第2期《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徐新:《论欧洲历史上对犹太人的驱逐 》)
法国在公元1182年到1394年两百多年间,就发生过6次驱赶犹太人的事件。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在“自由、平等、博爱”口号下,犹太人的处境一度有所改善。然而,好景不长,1894年的法国又发生“德莱斐斯案件”。法军参谋部为了掩盖自己的腐败和无能,竟然拿在法军参谋部任职的一名法籍犹太人——德莱斐斯上尉做替罪羊,硬是诬指他为私通德国的“叛国”罪犯,刻意在法国煽起一场反犹运动。在法庭审判时,“杀死犹太人!”“犹太人滚出去!”的口号此起彼伏,四处弥漫着反犹种族主义的歇斯蒂里。
沙俄的反犹历史几乎和它的建国时间一样久长。早在15世纪莫斯科大公国时期,犹太人就被排挤不受欢迎。1563年俄国军队占领立陶宛商贸重镇波洛茨克,他们就立刻把所有被俘的犹太人全部处死。1721年开始,沙俄官方公开实行反犹政策,至1727年,俄国的乌克兰部分就再也没有了犹太人。
18世纪末,沙俄三次瓜分波兰,被迫从波兰土地上接受了大批犹太人,沙皇不得不建立一块包括波兰和克里米亚在内的犹太人“住区”。犹太人被限制在“住区”范围里活动,要迁居必须获得特别批准。1881年,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刺,沙皇政府为了掩盖阶级矛盾,借涉嫌者中有犹太人参与,故意挑动民族矛盾,在沙俄境内自上而下地掀起大规模的排犹浪潮: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屠杀,他们的财产被掠夺,数以十万计的无辜犹太人被驱赶……。以后,这一波排犹浪潮又从俄国扩散到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与匈牙利等国。自1882——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约有上百万犹太人被杀害,约有250万犹太人被迫逃离东欧。
与欧洲的所有国家相比,德国无疑具有更为深厚的反犹历史背景。它是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历史上的反犹文化理所当然地全被它完整地继承了下来。在这一反犹传统中,马丁•路德的影响无疑最为深远。
马丁•路德是中世纪末期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位宗教改革家,是“新教”的创始人。早在1523年,马丁•路德在他的《耶稣是一个犹太人》一文中,强调耶稣是从神的人中来的。因此,他曾反对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施行暴力,反对对他们进行隔离;同时,也希望宗教改革后,犹太人能接受上帝许诺的弥赛亚,“听从祖先及先知的话语”,皈依为基督徒。
可是犹太人自古以来所接受的信仰教育,就是不相信人可能是神,或者神能成肉身的人。对马丁•路德的说教,他们回报以“敌视性的冷漠”。于是,马丁•路德又从《圣经》中看到:犹太人确实是杀害了耶稣基督。对于耶稣的死,犹太人有着直接的责任。另外,犹太人违背《圣经》训诫,发放高利贷、谋取暴利的行为,也使得整个基督教世界不能容忍。更为严重的是,有些犹太人还亵渎咒骂“耶稣基督是魔鬼”,“是妓女玛丽亚的私生子”等等,这些都足以让犹太人成为所有基督教信徒的公敌。
1537年,马丁•路德收到一封犹太领袖的信,信中请求路德在萨克森选帝侯面前为犹太说情,允许犹太人能继续通行或居住于萨克森选侯国(1536年8月,萨克森选帝侯发布命令,驱逐境内的全部犹太人)。在欧洲范围内,自13世纪末就开始出现了一个驱逐犹太人的浪潮,欧洲主要的国家,如英国、法国及西班牙,都是由王国政府下令驱逐犹太人出境的。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马丁•路德在回信中严辞拒绝了该请求。认为是“你们滥用了我的好意,行了我们基督徒不能容忍的事情。”“上帝曾经要帮助你们,把你们从困难中解救出来。如今,1500年的时间过去了,可是你们还没有承认你们的兄弟和主……我们不能容忍,你们弃绝和诅咒你们的肉体和鲜血,弃绝和诅咒没有对你们犯罪的拿撒勒人耶稣”。
这封信代表着马丁•路德对犹太人态度的分水岭,他从原先主张善待犹太人转变为仇视、憎恨犹太人。在后来的文章中如《写给一个朋友反对犹太人的信》(1538年)和《犹太人和他们的谎言》(1543年)中,马丁•路德都表现出对犹太人强烈的敌视思想。在《犹太人和他们的谎言》中写道,“这些犹太人是如此的绝望、邪恶、毒意和被魔鬼所占据,1400年来他们是我们的疟疾、鼠疫和所有的不行,而且还一直是。他们是真的魔鬼”。
此后,马丁•路德还向执政当局提出了包括“点燃他们的犹太教堂和学校”;“破坏和摧毁他们的住房”;“没收他们的书和经书”;“禁止拉比(经师)授课传教”;“不向犹太人提供保护”;“禁止他们放高利贷,没收他们的钱币和金银”;“让他们用自己的汗水赚他们的面包”等在内的七条对待犹太人的“建议”。
这样,在欧洲古老的反犹传统被进一步强化了。
希特勒的极端主义思维
导致纳粹德国“屠犹”的动因之二,是希特勒的极端主义思维。
在欧洲、德国长期存在着反犹传统,这只能是纳粹发动“屠犹”的社会群众基础,但这并不说明这一事件就一定会发生。要让它成为现实,成为一种国家行为,那就必须有领导人的认同与命令。这就不能不与希特勒的个人思想相联系,不能不与希特勒的个人独特的思维方式有关。
有学者曾仔细研究过希特勒的思想,最终发现,希特勒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思想。在他的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纳粹)的思想体系中的种种“理论”,诸如反犹主义、争夺“生存空间”、种族主义等等,在西方文明的历史中都能找到,希特勒不过是把它们集中起来并推向极端而已。换句话说,极端主义思维才是属于希特勒个体所特有的属性。在希特勒的政治思想中,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思想的极端:
一、反犹主义的极端。
前已所述,反犹主义原本就是欧洲的一种传统思潮,根本不是希特勒的什么新思维。然而,经过希特勒极端化思维加工后,这一欧洲古老、传统的反犹主义,很快就恶变成为有史以来人类最残酷的对犹太民族的种族灭绝主义。
1920年希特勒成为纳粹党(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党魁,在他主持的纳粹《党章》第四条,就明确规定:“只有德意志同胞,才能取得德意志公民的资格;凡属德意志民族血统,不管其职业如何,方能为德意志国民。因此犹太人不能为德意志国民”。这是典型的“排犹”条款,其核心思想就是反犹主义。
接着,1924年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公开宣扬,“世界历史的一切时间都不过是种族自我保存冲动的表现”。“犹太人散遍于世界各地,具有一切跻身于的特征;他们的智力越是富足,他们的欺诈越是能奏效。他们把那些和他们竞争的人完全驱逐后,利用他们贪婪的本性,使工会运动能够立足于暴力……”。这里,希特勒先胡诌出一种“种族竞争、种族斗争”史观,为其种族灭绝主义制造“理论”根据;尔后就大肆攻击、污蔑犹太民族,为其以后发动大规模的“屠犹”运动炮制舆论。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登上德国总理宝座。6月他在国会发表演讲,说“今天我敢于再作一次预言:倘若使欧洲内外的国际犹太金融势力,能够使各国再陷入一场世界大战的话,那么其结果决不是全世界布尔什维克化和随之带来的犹太人的胜利,而是欧洲犹太民族的彻底消灭。这场战争的结局是,要么雅利安人被消灭,要么犹太人从欧洲完全消失,两者必居其一。”希特勒这一毫不掩饰的讲话,不仅表达了他与犹太民族势不两立的态度,更是赤裸裸地暴露了他要对犹太民族要实行种族灭绝的阴暗心理。
就这样,希特勒把欧洲传统的反犹思想,不断地极端化,把它推向种族之间你死我活互不两立的一种“理念”,直至变为对犹太民族的种族灭绝主义“理论”;这种“理论”又变成德国人的理念,从而让整个德国疯狂起来。
二、“生存空间”理论的极端。
在纳粹《党章》的第三条,明确宣布:“我们要求国土和领土(殖民地)足以养育我们的民族及移植我们的过剩人口”。这就是希特勒的“生存空间”理论,鼓吹这一“理论”的目的,就在于为其发动向外扩张的侵略战争服务。这一“理论”其实早已有之。
1871年德意志统一以后,不久在德国随即出现一股“泛日耳曼主义”思潮。最初这一思潮流行在一些上层资产阶级分子、官吏和上层知识分子中间。1891年“日耳曼总同盟”建立,1894年改组为“泛日耳曼同盟”,同盟的机关报为《泛日耳曼报》。这是一个标榜“超党派”的、实际是为德国向外扩张政策服务的工具,竭力宣扬去争夺“生存空间”,“扩张有理!”该组织成员不多,但影响较大,很快在国内外建立了27个分支组织。它们公开鼓吹:德国应向整个欧洲扩张,建立一个大德意志帝国。
在“生存空间”论的影响下,德国的对外政策越来越富于侵略性。1897年德国外交大臣皮洛夫在一次议会演说中公开宣告:“让别的国家分割大陆和海洋,而我们,德国满足于蓝色天空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也要求阳光下的地盘。”正是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德皇威廉二世策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然而,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虽以德国的失败告终,但这一鼓吹向外扩张侵略的“生存空间”论并没有在德国断种绝声。
1922年慕尼黑大学卡尔•豪斯霍弗尔,综合了英国学者麦金德、瑞典学者契伦、德国学者拉采尔等人的一些观点,又以“地缘政治学”形式,改头换面地鼓吹“生存空间”论,为德国的向外扩张提供“理论”依据。其核心思想就是:德国缺乏必需的生存空间和足够的自然资源,主张重新分配世界领土,而战争是解决生存空间的唯一方法。
希特勒接过“生存空间”论的各种观点,再把它们发挥到极致,变成一种赤裸裸的强权。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德国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社会矛盾迅速激化,为了转移危机,希特勒公开叫嚣:
“要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取得土地,为德国人民取得每天的面包……其他民族必须为日耳曼腾出生存空间”,“大自然并没有为任何民族或种族保留这片土地的未来占有权。相反,这片土地是为有力量占领他的人民而存在的。”
这是希特勒毫无掩饰的宣告:他要通过战争和暴力,彻底剥夺其他民族的生存权利!“屠犹”不过是希特勒将剥夺其他民族“理论”付诸实施;“屠犹”不过是他将以往“生存空间”论推到极致而已。
三、种族主义极端。
种族主义理论是纳粹政治思想的核心。
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写道:雅利安人,即当代的日耳曼人,是上苍赋予“主宰权力”的种族,是地球上最优秀的人种。只要他们继续无情地维持其主人态度,不久的将来,必然成为“世界的盟主”,“必为万国所拥护”。竭力鼓吹德意志人——雅利安民族,是天生的应该统治世界的“优等民族”。
在《我的奋斗》中他还鼓吹:一切生命都在进行一场永恒的斗争。世界不过是适者生存,强者统治的丛林,一个“弱肉强食、优胜劣败”的世界。“只有天生的弱种才会认为这是残酷的……凡是想生存的,必然奋斗,不想奋斗的,就不配生存在这个永恒的斗争的世界里。即使残酷,却是客观现实。”竭力宣扬人压迫人、一个民族征服另一个民族,是“弱肉强食、优胜劣败”的“客观现实”,是天经地义的。
纳粹鼓吹赤裸裸的种族主义,可是这一“理论”也不是希特勒独创的。
种族主义渊源于19世纪产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其代表人物有法国的戈比诺和英国的张伯伦。戈比诺著有《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企图用种族观念解释文明的兴衰,将特殊的种族性质与不同的种族相联系,并提出了人种变异的“血液污染”理论。张伯伦的代表作是《19世纪的基础》,他是雅利安人至上论和日耳曼种族中心论的鼓吹者。他曾经将希特勒看作是德国的“救世主”。
希特勒的种族主义“理论”,除来源于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外,也与尼采提出的“权力的意志”有关。
尼采认为,“权力的意志”即为追求生存的“强力的意志”。他把“权力的意志”解释为世界一切文化、科学、哲学、宗教、道德、艺术的渊源,提出以“权力的意志”代替道德观念,主张暴力和残酷。
希特勒把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权力的意志”进一步推向极致,认为“犹太人不是人,只是一种堕落的形象”;认为人类文明的衰亡,不是因为经济或物质原因,而是统治民族的血液受到玷污的结果,是雅利安人的血液遭到了劣等民族的玷污,因此逐渐丧失统治地位。为了改变这种衰退,当代的雅利安人就必须“纯洁”自己的血液。“屠犹”成了通过恢复种族纯洁、复兴雅利安人文明的手段。
纳粹现实政治的需要
导致纳粹德国“屠犹”的动因之三,是现实政治的需要。
一是反共宣传的需要。
一战以后,在整个的20世纪20、30年代,德一直以“战败国”身份遭受以英、法为代表协约国的制裁。《凡尔赛和约》使它丧失了大片国土和海外殖民地,军备受控,经济崩溃,社会矛盾激化……一句话,内有德共领导的工人运动高涨,外受法、英等国的制约。在上述情况下,德国想要重新再起,唯一的策略就是推行反共政策。反共不仅能镇压工人运动,稳定国内统治;更能迎合英、法等协约国的反苏需要。希特勒正是看准了这一国内外矛盾的结集点,就一箭双雕,把反犹与反共联系起来,这不仅有利于法西斯统治的建立与巩固,且能更容易受英、法等协约国的支持。事实也果然如此,此后英、法就一直对纳粹德国执行着容忍法西斯主义的反苏绥靖政策,为纳粹德国的崛起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犹太人在历史上长期处于受压制、受迫害的地位,毫无疑问,他们中间自然就会有许多人希望变革。因此,一般说来,犹太人对革命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19世纪时俄国内政大臣普列韦说过,“革命几乎是一种犹太现象”。虽然犹太人在俄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到5%,但在俄国的革命者中却有50%以上是犹太人。第一次大战以后,犹太人在欧洲各国的革命中,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如俄国的托洛茨基、斯维尔德洛夫、加米涅夫,匈牙利的贝拉•库恩,长期在德国生活的波兰人卢森堡等。
为此,希特勒耸人听闻地宣染:犹太人正在暗中颠覆全世界;马克思主义是“国际犹太财团”的政治学说;竭力把反犹跟迫害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联系起来,以稳固其法西斯统治。纳粹把反犹与反共、反苏“合一”,这样,“屠犹”也就“名正言顺”的了。
二是夺取财富的需要。
由于历史的原因,从中世纪起,犹太人在商业上就一直很成功。因为中世纪欧洲也同中国古代一样歧视商业活动,各国政府都禁止犹太人占有土地,限制他们从事多种职业,犹太人最后只能进入被传统思想认作“末流”的商业领域谋生。进入近代以后,工商业却发展起来,很多犹太商人因祸得褔,成了大贾巨商,其积聚的财富名符其实地“富可敌国”。
如19世纪的犹太商人罗思柴尔德家族,曾先后在法兰克褔、伦敦、巴黎、维也纳、那不勒斯等欧洲著名城市开设银行,一度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金融王国。1833年英国废除奴隶制后,他拿出2000万英镑补偿奴隶主的损失;1854年他给英国政府为克里米亚战争贷款1600万英镑;1861年后美国内战期间,他成为联邦财政的主要财源;1871年他支付1亿英镑为法国政府向德国交纳战争赔款;他还帮助奥地利建造铁路;等等。
作为战败国的德国,一战后经济十分困难,但在德国从事商业金融业的犹太人却相当富裕。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德国在经济上很快陷入困境。纳粹就宣传“犹太人将所有的钱都赚走了”,竭力挑起德国人对犹太人的不满。为了解决财政困难,特别是后来为了发动、支持法西斯侵略战争,纳粹政权需要剥夺犹太人的财富,这就需要以“屠犹”方式来彻底解决问题。
三是实施种族主义需要。
希特勒鼓吹种族主义,目的是要制造“雅利安人是优秀民族”的神话,为他征服世界服务。他既然制造了这个神话,就必然要去实施这个神话,而实施这个神话的方式就是“屠犹”。
德国历史学家哈夫纳是一名研究希特勒的专家,他在《希特勒的含义》一书中曾经指出,希特勒一生有两个政治目标:一是称霸欧洲乃至全世界;二是消灭犹太人。
其实,在希特勒身上,这两者是合二而一的,是一回事。称霸世界是其目的,而“屠犹”则是一种手段。依照纳粹的逻辑,称霸需要依靠恐怖和暴力,而“屠犹”既可制造恐怖和暴力,更能凸现雅利安人的“优秀”,最终是为了征服世界。
1933年1月,希特勒一上台就着手把他的种族主义付诸实施。总体上通过“限制、剥夺犹太人的人权”,“迫害、驱赶和屠杀”,以及“种族灭绝”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33.1——1938.11.):限制、剥夺犹太人的人权阶段。
纳粹德国颁布诸多法令,限制犹太人的公民权利。如禁止犹太人当公务员、法官、律师、医生等,犹太人不得在新闻界、广播业、农业、教育界、戏剧界、电影界工作;不准犹太人进入公共娱乐场所;不得向犹太人商店购买商品。这些反犹措施,极大地限制了犹太人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使德籍犹太人成为“次等公民”。
可悲的是,在纳粹推行反犹运动过程中,竟然得到日耳曼社会的普遍认可。广大普通德国人,纷纷自觉地与犹太人“划清界限”,甚至自发地在一些面包店、肉铺、牛奶站、食店门口,挂上“犹太人不得入内”的牌子。
第二阶段(1938.11——1942.1.):迫害、驱赶与屠杀阶段。
1938年11月9日夜,纳粹借口7日发生的驻法国大使馆三等秘书冯•拉特,因德国驱赶犹太人引发的愤怒,被一犹太少年枪杀案件,经过精心策划,公然炮制大规模排犹暴力事件,史称“水晶之夜”。
这天晚上,德国、奥地利的法西斯分子走上街头,挥舞棍棒,对犹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进行疯狂地打、砸、抢、烧、抓。据统计有36名犹太人当场被杀害,36名重伤,267座教堂被焚毁,7500余家犹太人商店被捣,3万余名犹太男子在家中被抓捕,押往达豪、布痕瓦尔德和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嗣后均被害或折磨致死。经济损失仅砸玻璃一项就高达600万马克!此后,纳粹的反犹暴力事件不断。
第三阶段(1942.1.——1945.5.)种族灭绝阶段。
1939年9月,希特勒开始对波兰的“闪击战”,1941年6月,纳粹德国又发动了苏德战争。随着战线的推进,由纳粹党卫军最高头目希姆莱亲自组建的“党卫队特别行动队”,(共有3000多人,分为A、B、C、D四个支队)随军专门执行“屠犹”任务。
1942年1月2日,纳粹安全警察总监,主持秘密警察(盖世太保)和刑事警察的海德里希,召集纳粹的14个部门的高级官员,在柏林附近的万湖开会,制订了大规模系统屠杀犹太人的计划,对犹太人实施 “最终解决”方案。确定把能抓到的1100万欧洲犹太人全部消灭,对一半是犹太血统的人,也要他们在“死亡和绝育”之间选择。灭绝行动主要在波兰的特莱勃林卡、卢布林、奥斯威辛等集中营进行。
“旺湖会议”是纳粹德国全面实施灭绝犹太人的总屠杀令,据“党卫队特别行动队”一级突击队长艾希曼证实,期间死于灭绝营的犹太人多达400多万,被用其他方式杀死的人数有200万!据“二战”结束时在纽伦堡审判纳粹战犯的材料,当时国际军事法庭起诉书上提供被杀的犹太人的总数是570万!战争前波兰有犹太人325万,战后仅剩下了12万。
2005年11月,联大通过决议,指定每年的1月27日为“缅怀大屠杀遇难者的国际纪念日”,呼吁全世界吸取历史教训,防止悲剧重演。
然而,西方的反犹“传统”并未断绝,纳粹的种族主义流毒时会沉渣泛起!即使在今天,在历经了对希特勒“屠犹”罪行清算60多年以后,居然仍然阴魂不散。很遗憾,人们至今仍可在欧洲许多国家看到不少希特勒“徒子徒孙”的言论和活动的身影。如:
法国的右翼政客庞勒,至今不忘美化希特勒,胡说: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对法国的占领是“仁慈的”,盖世太保也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坏,他们是在“保卫”法国人民;
英国的哈里王子——这位英国的第三皇位继承人,至今还喜欢身穿纳粹服装,左臂戴上红白色的纳粹袖章,招摇过市地去参加化装舞会;
澳大利亚的新纳粹组织“澳大利亚民族主义运动”一直活动频繁。据统计,2002年,全澳大利亚共发生排犹袭击事件279起,2003年则上升到481起!
在德国,虽然政府不时地在取缔具有暴力倾向的新纳粹极右组织,可是据德官方统计,目前德国仍有150个新纳粹极右组织,近5万名新纳粹极右分子!
看来,作为政治人物的黙克尔总理,很应该深思一下:为什么在她高唱“人权”的德国,至今还会出现那么多的新纳粹主义的幽灵?为什么在最讲维护少数族裔“权利”的欧洲,至今还会屡屡出现为现代文明所不容的种族主义暴行?
还是提醒一下黙克尔总理,当你要唱“人权”高调的时候,还是先把自己国内的事情办办好,别再让人贻笑大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