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制定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煞政府卖地歪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21:11
为遏制地方政府任意出让土地谋利的歪风,中国政府将制定“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预估这项办法今年内可以推出。
香港《文汇报》报道,这项办法将对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解缴、划拨等一系列工作,作出详细规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透露,北京当局的思路是由财政部门征收,以减少各地方政府的“小金库”操作的空间。
中国国务院于今年9月5日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扼住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咽喉。
另据《中国青年报》今年4月的报道,中国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长张新宝指出,中国当前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成为主导因素,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相关官员。
据统计,中国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七年来,全国发现一百多万起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近五百多万亩。这个数字,较2004年中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多出近一百万亩。
中国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前几年中国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34%,有些地方还高达80%以上。
同时,到2005年10月底,中国耕地面积仅剩十八亿三千一百万亩,与十一五规划拟定未来五年耕地保有十八亿亩的指标仅差三千一百万亩。
十一五规划期间,中国耕地面积净减少九千两百四十万亩。
专家指出,中国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的旗帜下,开始新一轮非法圈占违规批用土地,可能成为“最后疯狂”;“十一五”规划期间十八亿亩耕地保有量红线,将遭遇异乎寻常的挑战。
背景资料:土地出让金历史
中国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者征费的制度始于1987年。当时的土地使用费作为地方税的一个变种,主要用于地方城镇建设和维护,而中央并未从中获利。
1988年1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将土地使用费改为土地使用税,按年收取,每平方米从0.2元到1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收入,中央和地方政府按5:5分成。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大大改善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这也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一些地方开始少交、瞒交部分土地使用税。
在这一背景下,1989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凡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地区,其出让收入必须上交财政,其中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地方财政。两者都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专款专用。
两个月后,中央提取的比例降至32%。财政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上交财政,其中先由取得收入的城市财政部门,留下20%作为城市土地开发建设费用,其余部分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城市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管理”。
但地方政府隐瞒土地出让收入的现象依然严重,中央提取部分仍然难以落实。
1992年,财政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按规定向中央财政上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半年后,财政部出台《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次将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得称为“土地出让金”,并将上交中央财政部分的比例,下调为5%。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全部划归地方所有,并在此后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
而“获益于土地”的地方政府,也因此有了足够的“土地冲动”,虽经几番调控,依然存在建设用地总量增长太快、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等屡禁不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