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自焚事件 唐福珍的死能否终结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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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03日 13:54金羊网【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15条
朱永杰
11月13日,唐福珍在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迁中自焚,半个月后,29日死亡。对此,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说:“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唐福珍点火自伤的意外,这一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她的不幸去世我也深感痛心”。(见12月3日《楚天金报》)
网上,有当时唐福珍自焚的图片,也有旁观者发布的手机录像,现场可以用惨不忍睹、触目惊心、草菅人命来形容。这哪里是政府在拆迁?简直是土匪强盗黑社会使用的手段伎俩。
拆迁的矛盾就在赔付上。唐福珍的丈夫胡昌明就是天回镇金华村人,1996年,金华村还是典型的农村面貌,闭塞、落后,他和妻子唐福珍当时在成都市区做服装生意。一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找到他,说金华村搞招商引资,兴建一条“农民街”。胡昌明觉得不错,决定回家乡投资办厂。当时,他以5万元优惠价格和村委会签订了969.8平方米的《建房用地合同》,建房后投资数百万元,做了精心的设计和装修。那几年,胡昌明夫妇成为政府招商引资成功的一面旗帜,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胡昌明被当地政府授予“勤劳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妻子唐福珍还被区妇联评为女性自主创业模范。然而,2005年7月,街道办找到胡昌明,说胡的企业用房是违章建筑,需要拆除,当时只答应补偿90万元,胡昌明坚决不同意,2007年经重新调查测算,调整为155万元,2008年3月提至217万元,仍未能达成协议。胡昌明说,他陆续投入700余万元,区区217万元不足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实在难以接受。面对胡昌明提出800万元的要价,钟昌林是这样算账的:建于1996年建筑成本包括装修在内,按最高标准也不会超过每平米1000元,胡的房子大概1600平方米,无论怎么算也达不到800万。
这是又一起典型的暴力拆迁,唐福珍用生命再次让暴力拆迁的丑陋和罪恶端到我们面前。当她把汽油浇到身上时,她以为那些全副武装到连救护车都准备好的执法者人性不会泯灭,但是她想错了。——她和她的家人是在暴力抗法:至今,她的一家陷困境,4人住院,7人被抓捕。
唐福珍死了,死在暴力拆迁之中。一个弱女子,只能用自焚的方式以示抗争。一个弱女子,即使你满身沾满汽油,哪怕你有再多的燃烧瓶,你也不是一个政府的对手。地方政府对付你的资源要远比一个个人丰富。它可以调动公安、消防、医疗,甚至法律等资源,而唐福珍你一个弱女子,又能如何?唯一的答案就是,法律的解释权掌握在政府手里。谁跟政府对抗,谁就是触犯了法律。其实不但一些地方政府会这么认为,许多普通人,似乎也会这么认为。在一个连法律的解释权都不归法院所有的地方,唐福珍们又能怎么办?
成都拆迁自焚事件调查
1.你如何看待成都拆迁自焚事件?
成都区政府暴力拆迁
唐福珍暴力抗法
二者都有
2.唐福珍自焚身亡说明了什么(多选)?
物权法苍白无力
成都区政府冷血无情
小人物的无力感
事件双方都不冷静
成都拆迁自焚事件 热门评论
【梁惠勇】
广东省佛山市 218.13.30.* 发表:2009/12/04 22:40
地方政府的暴力执法将酿成为中国国家危机
【jjhjjhjjh】
辽宁省 123.188.74.* 发表:2009/12/04 22:37
我真的一点也不可怜唐,不要拿生命和钱去开多数人的利益玩笑,看着我们旧城区改造的困难。看着狮子大开口的百姓,我真的不懂,一户利益高过一切,如果政府错了那为啥大多数人搬走了,我又想问,你留下考虑过大多数人吗?生命是宝贵的,但你舍弃了,又有谁能阻止,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你又为谁想过,不要都当做弱势群体,看看你们过激的评论,我想你不会是为自己不顾大家的小人,醒醒越来越自私的中国人
【wcgdp】
云南省 116.248.115.* 发表:2009/12/04 23:45
民权丧失殆尽,官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老虎三十】
北京市 58.30.48.* 发表:2009/12/04 23:39
生命是第一位的,我想她能用生命捍卫自己的权益,可见她的无助。然而政府的“官”呢?人民的“官”呢?没有一个为了拆迁的往自己身上倒汽油的,也没有孩子上不起学的,明明是暴利执法他们却颠倒黑白,这就是“棺”
政府该为人民做回主了,希望包青天再生。
【ha12002】
江苏省南通市 222.184.232.* 发表:2009/12/04 23:19
蜗居封杀其实是房产商为了防止房产内幕及官商勾结的曝光,而故意发动一场莫须有的战争什么肝炎啦二奶啦都他妈的假的!老百姓不要上当啦!要为自己的权益奋斗!不愿做房产商的奴隶!!!!
【jw1370660】
浙江省 123.159.9.* 发表:2009/12/04 21:53
!某些人的廉耻不知是否被狗吃掉!竟堂而皇之说暴力抗法!!此说法简直是恬不知耻!!暴力抗法把命抗了?面对一群强盗的城管和不明身份的泥彩服,百姓是多么无助,他们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下面等待的是公安拘留,自焚是被避无奈,而我们的父母官竞信口雌黄“暴力抗法”,有何凭据?经过法律程序吗?如果鲁迅先生还在的话,我不知他将怎样的愤怒!!!作为普通的百姓我已愤怒到极点!!!而我们的父母官良心何在!!!呼吁对造成此事故的父母官应绅之于法,还死去的和活着的一个公平!!!
【smilingpoem】
APNIC 120.2.17.* 发表:2009/12/04 21:35
又岂止是拆迁.有多少移动公司的基站还立在居民的旁边,即使世界卫生组织已研究证明手机有害健康,居民感觉大有不适,又有谁在为百姓着想?中国的人民呀,想说理找谁呀??拷问政府部门111是钱重要,还是生命重要?
【ggtt123】
安徽省淮北市 61.191.116.* 发表:2009/12/04 21:25
无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的暴力拆迁推动了社会发展,正像当年英国的圈地运动。中国太落后了,离现代资本主义差太远。在向现代文明发展的进程中,充满了太多的血腥,有些无法用对与错解释。
在民主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改革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
个人显得太苍白无力了
【zengzhongzzz】
浙江省宁波市 60.190.33.* 发表:2009/12/04 20:57
!某些人的廉耻不知是否被狗吃掉!竟堂而皇之说暴力抗法!!此说法简直是恬不知耻!!暴力抗法把命抗了?面对一群强盗的城管和不明身份的泥彩服,百姓是多么无助,他们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下面等待的是公安拘留,自焚是被避无奈,而我们的父母官竞信口雌黄“暴力抗法”,有何凭据?经过法律程序吗?如果鲁迅先生还在的话,我不知他将怎样的愤怒!!!作为普通的百姓我已愤怒到极点!!!而我们的父母官良心何在!!!呼吁对造成此事故的父母官应绅之于法,还死去的和活着的一个公平!!!
【ybdl】
江西省 117.42.128.* 发表:2009/12/04 19:57
真正的祸手是村委会,把人忽悠来了,又不给人解决问题。政府对于这种历史问题应该有所考虑,太不近人情,过于冷酷无情。在招商中这种问题不是少数,下级官员为了完成任务,承诺了许多不能完成的任务,既然事实已客观存在了,上级政府就应该概括承受,给予妥善安置。
【liuq6677】
IANA 114.91.175.* 发表:2009/12/04 19:25
地方政府的暴力执法将酿成为中国国家危机
【mukefan】
湖北省武汉市 219.140.164.* 发表:2009/12/04 19:00
希望这是最后一个,而不希望这种事情继续下去。否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tyy147】
APNIC 124.240.189.* 发表:2009/12/04 23:33
毛主席活着的话,哪有这呀那的怪事?那时天下太平,现在请您说吧,我不愿多说。反思吧,中国人民;忏悔吧,精蝇叫兽们。
【lxl992】
福建省厦门市 220.160.153.* 发表:2009/12/04 23:31
可悲,一个“父母官”的可悲,一个国家的可悲,一个男人的可悲……
【秋风渐凉】
广东省中山市 121.14.246.* 发表:2009/12/04 23:30
应该查清楚是谁怂恿他们这样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而暴力拆除老百姓的私人财物的?
【ha12002】
江苏省南通市 222.184.232.* 发表:2009/12/04 23:21
蜗居封杀其实是房产商为了防止房产内幕及官商勾结的曝光,而故意发动一场莫须有的战争什么肝炎啦二奶啦都他妈的假的!老百姓不要上当啦!要为自己的权益奋斗!不愿做房产商的奴隶!!!!
【mz111888】
IANA 110.191.90.* 发表:2009/12/04 23:05
这样的悲剧还将在中国上演很多很多------等着瞧吧.
【hdxmly】
河北省邯郸市 121.24.137.* 发表:2009/12/04 23:02
由此事更加证明了中国就是没有老百姓、小人物的人权!!!!
【wcgdp】
云南省 116.248.115.* 发表:2009/12/04 23:45
民权丧失殆尽,官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老虎三十】
北京市 58.30.48.* 发表:2009/12/04 23:44
生命是第一位的,我想她能用生命捍卫自己的权益,可见她的无助。然而政府的“官”呢?人民的“官”呢?没有一个为了拆迁的往自己身上倒汽油的,也没有孩子上不起学的,明明是暴利执法他们却颠倒黑白,这就是“棺”
政府该为人民做回主了,希望包青天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