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河南省发改委退休干部办学被指违规(中国青年报 20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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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的郑培杰为自己两年前的一个决定懊悔不已。直至今日,他仍在为此付出代价,“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2007年11月,他在网上看到了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招录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招生简章,“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全省范围内招录高速执勤工作人员80名。”
打动郑培杰的是招生简章中的一句话,“强化训练三个月安排上岗”。
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是谢长勤,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冲着“这么大的来头”,郑培杰给当时19岁的弟弟郑帅华报了名,交了1.2万元。
不料,“这样却把他耽误了,两年什么都没做。”郑培杰说,钱退不了,工作还要重新找。    “上岗培训”有培训难上岗
在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发布的招录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招生简章中记者看到,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是协会直属二级机构,“主要承担全省交通行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和新聘员工上岗技能培训。”
郑培杰打了培训中心的咨询电话,对方答复说,实习期满后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就安排正式上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这对当时正在找工作的郑帅华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2007年11月,郑帅华来到郑州,交了1.2万元。
“培训了一个月的样子,”郑培杰回忆说,“我弟弟就去一个收费站实习了。”
郑帅华“成功”上岗后,郑培杰又陆续介绍了三四个人到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都按要求交了1.2万元。
但“培训了不到两个月,就被要求回家等候上岗。时至今日,既没为他们安置工作,也没退钱。”郑培杰说。
而郑帅华,直到2009年12月1日被正式解除劳务关系的时候,“还是实习生,每个月工资650元。”
郑培杰认为,培训中心在招生简章中的承诺并没有兑现。    扑朔迷离的培训学校
郑培杰的压力很大,“我介绍人家去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随后,郑培杰开始频繁奔波于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河南省民政厅,希望能讨回当初那些学员的学费。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些人的学费收据上,盖的财务专用章不尽相同,有“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也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还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学校”。
经查,只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是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申办成立,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的栾雷表示,这所学校是交通物流协会当时的秘书长谢长勤负责申报的。
谢长勤是河南省发改委的退休干部,也是交通物流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在培训学校出事后,2009年4月29日,史强成为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新任秘书长。
但是,对于这个培训学校,史强并不了解,只是道听途说,“协会没有这所学校的材料,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这所学校是什么时候成立的,至于校长是谁,注册资金多少,规模多大就更无从谈起了。”
史强为此专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了解过情况,但“不允许我们复印相关的审批注册材料”。
据史强回忆,谢长勤曾在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上提出要办一所培训学校,不过,“会长当时就否定这个提议,理由之一是协会就可以提供培训,何必再单独搞一所学校?”
记者在交通物流协会的登记证书上看到,其业务范围包含调查研究、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
史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谢长勤办这所学校,协会没有收到一分钱。
12月3日,记者致电职业技能开发处的栾雷,提出要看看这所学校的审批信息,遭到拒绝,理由是“这个不能随便看”。    培训学校被指“违规招生”
郑培杰的上访材料中,列出了27个人名,都是没有拿到学费退款的。他估计,“受骗上当的学生应有200余人。”
中国青年报记者拨通了谢长勤的住宅电话,被告知因身体原因,谢不便接听电话。谢的老伴自称了解情况,她否认了郑培杰的说法。
她表示,学校一共招了57人,2008年、2009年学校累计为15名学生退了学费,其他学生已经完成了3个月的培训,不用退还学费,而且招生时并没有承诺安排上岗。
可是,一直参与协调处理此事的河南省发改委老干部处张副处长表示,谢长勤老伴所说的培训并没有如约实际履行,而培训后安排上岗的说法是“白纸黑字写在那里”的。
史强不敢肯定57人是否就是“全部”学员,但他表示,培训中心从开始招录学生时,就已经变“在岗人员”培训为“招工”培训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要真实准确,如实发布学校的名称、地址、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期限、收费标准和简章广告备案号等内容。
记者在“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招录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公告中,找不到收费标准和备案号。
栾雷表示,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已被责令停止招生,“已经一年多了”,原因是“违规招生”。
2009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河南省劳动保障网上,公布了2008年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07年12月31日前)的年检结果。其中,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属于“不在年检范围内的学校”。    河南省发改委: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否则严肃处理
郑培杰现在只想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退款。根据《意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学生退学,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所收费用。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费用。
河南省发改委法规处、老干部处、纪检组、办公室,包括交通物流协会,多次开会协调,希望能把此事尽早解决。“每次都定好时间表,但双方谁也不妥协,以致此事久拖不决。”史强说。
9月15日,史强再次主持协调,建议先退还其中15人的学费,每人1万元。
但这次协调仍以失败而告终。
谢长勤坚持要“合理退费”,因为办学校时花钱不少,不能全退。而学生家长却认为自己上当受骗,工作解决不了,还耽误时间,一定要全额退款。
双方僵持至今。
一些学生家长认为河南省发改委在这个问题上不作为,未能严肃处理谢长勤。对此,法规处处长黄亚军表示,谢长勤早在10年前就已退休,“现在我们对他没有好的处理办法,只能开协调会的时候批评教育。”
“不妨考虑司法途径解决。”黄亚军提供了这样的建议,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去法院;如果学生家长认为自己上当受骗,可以去公安局报案。
2009年10月20日,河南省发改委纪检组组长杨学斌就此事作出批示,“请法规处督促谢长勤务必在年底前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处理好此事,否则严肃处理”。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12/04/content_29672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