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协警轮奸学生被判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获刑3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40:48
《中国新闻网》今日报道称,浙江南浔2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老实说我活了三十岁,却从来没有听说过犯罪也分临时性的,向来只听说有临时工,从来没听说有临时罪犯,而且临时犯罪的可以从轻发落。
2协警约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陈某和沈某一起喝酒,陈某喝醉之后,2协警开车将陈某和沈某送到一宾馆开房,到房间后,2协警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将其强奸。
后来陈某将2协警告上了法庭,浙江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2协警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因为浙江南浔法官的聪明,所以世界上又多了一项罪名: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犯罪之前无商谋无计划,这就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就可以从轻处理。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犯罪这种事,法官如何判断是临时性或者是长期性的呢?如何判断是临时即兴的还是固定的有预谋的犯罪呢?我估计没有那个罪犯会笨到承认自己是一个长期固定的罪犯,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去做坏事的吧。
如果人偶然间见到一大笔钱,顿生抢劫的念头,把人家的钱抢了,这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法官一判,最多把钱还给人家求人家谅解了事。如果在某天在路上见到一个不认识的美女,一时性急把人家强奸了,这也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从轻发落,三年后第再临时强奸一次也无妨。
2协警本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应该罪加三等,两人犯了一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罪,如果他们不是协警,没有罪加三等,这2人轮奸学生可能根本没有罪,你想啊,协警轮奸学生被判“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罪获刑3年,一般人肯定就只判1年。
“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罪,这真是一个好罪名,建议全球性推广使用,或者临时推广一下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