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记平民律师约翰·库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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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鹰 发表于 2009-08-22 16:00:27

1660年10月16日,清教徒律师约翰·库克被执行死刑,鉴于他的平民出身,行刑的过程惨不忍睹。刽子手先是将绞索套在他的颈项上,令其跳下绞架,看着他挣扎一会儿后,刽子手砍断了绞索,并迅速割断他的阴茎;紧接着,一把灼热的螺旋椎插入肛门,飞快地扯出内脏。当焚烧内脏的恶臭开始弥漫时,刽子手砍下了他的头颅,并单手持斧将因热血喷出而痉挛振颤的躯体纵横剁成四块。最后,刽子手将砍下的头颅高高举起,冲着人群大叫,“看哪,叛国者的人头”。行刑结束后,约翰·库克的头颅被挂在威斯敏斯特大厅的入口处,那些依然能够在这个大厅安全进出的人们当然不会忘记,1649年,就是在这个大厅里,时任副总检察长的约翰·库克受议会委托,指控查理·斯图亚特是一名暴君、叛国者、杀人犯,是共和国全体人民共同的敌人,并请求法庭对其做出正义的裁决。然而,也正是因为这场史无前例的对国王的审判,复辟的查理二世回到伦敦后,对所有参与其中的共和分子展开了疯狂地报复。查理说,“他们犯下了最令人发指的血腥残忍的叛国罪,审讯并处决了我的父王,罪恶深重”。作为一个平民出身的律师,库克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贿赂新的当权者,而多年来奋力推动的司法改革也让他得罪了很多同行,如今,这些人都拒绝对他伸出援手。人心的势利在王权的淫威下显露无遗,但死神的临近并没能让库克放弃理想,与那些左右摇摆的伪君子不同,库克始终坚信,“我所投身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历来如此,这是一项为争取我们作为人类与基督徒所应享有的自由的神圣、正义的事业”;“我们不是叛徒,不是凶手,也不是头脑发热的狂徒,我们是真正的基督徒与优秀的共和国卫士,我们信奉议会与军队倡议并致力于实现的‘圣洁、真理、公正与仁慈’。我们反对特权,追求普适的权利,我们为公共利益而斗争,要不是这个国家更热衷于奴役而非自由,我们本已建立起全民选举制度来保障所有劳苦大众的福祉”。
1608年9月18日,约翰·库克受洗,其父母都是笃信加尔文宗的清教徒,受他们影响,库克从小就认真地学习《圣经》,并相信没被上帝选中的人即使再强大,也会成为弃民并遭到永罚,而众多针对国王詹姆斯一世的非议和有关宫廷堕落的报道更是坚定了他作为上帝选民的信念。14岁那年,因为一个富有的清教徒的捐赠,库克得以进入牛津大学,并于1631年获准成为实习律师。在律师公会的学习中,库克逐渐认识到,所谓君权神授其实是上帝管理国王的方式,“国王由上帝监督管理,国王如果背叛自己的国家,就是对上帝的背叛,作为惩罚,上帝将会把他们送到敌人手中”。在那个时候,绝大多数英国人都还相信国王永远正确,而所有的法律都源自国王,因此,国王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但在一些受过高等教育、善于独立思考的“激进分子”眼中,王室享有的豁免权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而日渐强大的议会——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与国王之间的矛盾又使得这种质疑迅速地发生膨胀。
1637年,国王查理一世为了支付王室的巨额开销,提出征收船舶税。就像很多专制政权下的御用学者一样,统治者一旦透露出他们的奇思妙想,那些所谓的专家、大师们就会急不可耐地跳出来,言之凿凿、唾沫横飞地去论证主子所行所想的无比正确,却全然不顾一个知识分子理应秉持的正义和良知。针对船舶税这个问题,立马有法官论证说,古时每个沿海的郡都要为皇家海军提供一条船或交纳相当的费用,于是此“义务”也可以扩展到全国,而且这项收费根本就不是赋税,国王可以随时征收。对于这种须溜拍马的言论,有人指出,宣布进入战时状态是国王的权利不假,但那也是由议会授权的,根据1215年制定的《大宪章》的原则,只有议会才有资格决定为了战争是否需要增加和如何增加税收。而此时尚在欧洲游学的库克也对此分析道,“如果国王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采取任何措施,并且必要与否又由他自己裁定,英国的形式只会越发严峻”。请注意,库克当时思考的正是我们现在广为人知又广受痛恨的“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问题,而那是在将近四百年前,还没有多少人敢于挑战君主的权威。围绕船舶税的争论持续了好几个月,最后,由枢密院操纵的王座法院作出判决,“法律并不是束缚国王的政策,君主即法律是常识也是真理,……国王是不会犯错的”。——曙光已现,文明的到来还需要时间。
也不知道国王查理一世是为了向英国人证明自己的不可一世,还是基于维护英国国教的“正统”信仰,反正在1638年,查理掀起了对苏格兰的战争,而理由仅仅是为了统一基督徒的祈祷方式。1640年9月,查理将爱尔兰的代总督温特沃思召回伦敦,并册封其为斯特拉福德伯爵,同时为了得到资金的支持,宣布重开被他关闭了11年的议会。面对提拔自己的国王,斯特拉福德伯爵“豪情万丈”,他说他在爱尔兰有一支部队,随时“可由您来调配以削弱这个王国的气焰”。当然,也正是这句话,在战争结束后,断送了伯爵的性命。
与苏格兰的战争以国王颜面尽失宣告结束,怒气冲天的贵族们要求对因战争而导致的悲剧的“始作俑者和煽风点火者”进行审判和适当的惩罚,于是,战后组建的新议会讨论的第一个议案就是以“叛国罪”控告斯特拉福德伯爵。判决的结果毫不出人意料,因为民众都认为那位“使国王误入歧途”的伯爵该死,但在审判过程中,却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伯爵辩护,而这个大胆的人,这个竟敢和“舆论”唱反调的家伙,居然是入行不久、资历尚浅的约翰·库克。
应该说,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会有极少数这样的人,他们只关心某些高度抽象的理念或原则,并致力于思考和建立合乎“人道”的可操作的游戏规则,让自由和平等落到实处,至于引起争论的当事人的真实“嘴脸”,以及个人的喜好、厌恶等人类通常的情感,反倒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更不会影响他们对事实的判断。塞尔维特的狂妄并没有影响卡斯特里奥挑战加尔文,而雷德福斯的庸俗可笑也没有妨碍萨特为其放声呐喊,在这凡人堆里,他们就像一个蒙上帝召唤的使徒,为信仰耗尽一生,至于个人的荣辱得失,都统统地置之度外。他们为信念而生,也为信念而死,毫无疑问,初出茅庐的约翰·库克就是这样一个人。
正当整个英国都在指责斯特拉福德伯爵的时候,库克却对“叛国罪”的指控提出了质疑。在他看来,所谓“叛国罪”要么是对国王有敌意,要么是有可以证实的破坏国家的企图或行为,但伯爵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国王的授意,而他的行为也表明了他是绝对忠于国王的,可是,伯爵却因为忠于国王被判有罪。在此,我们不妨顺着库克的思路做一个逻辑推演——第一,国王永远正确;第二,人民应该忠于国王;第三,忠于国王的行为是正确的。如果这个推理没有问题,前提又正确,那么结论也应当正确,但事实却告诉我们,忠于国王的行为有罪,因此,所谓“国王永远正确”的前提是错误的,如此一来,伯爵的错误就应当归咎于国王。而如果继续强调国王不会犯错的原则,那么,斯特拉福德伯爵的行为就不构成“叛国罪”,也就是说,检察官对伯爵的指控不成立,而法庭应当宣判伯爵无罪。
在舆论一边倒的局面下,库克为伯爵辩护的声音是如此微弱,而当时的法律界人士也没有“舆论不应干预司法”的认识,更重要的是,生活在17世纪的绝大多数人都还没有意识到君主的权威可以被质疑、甚至可以被挑战,而库克为伯爵辩护的结果,就是在伯爵被处死后,他自己也被列为“斯特拉福德分子”,甚至被指控为“国家的敌人”。随后的那几年,没有多少人乐意委托他处理案件,为了生活,他只好去当教师,靠教授法律知识维持生计。
斯特拉福德伯爵的死宣告了民主的力量开始崭露头角,而查理一世对死刑判决的核准也意味着国王的意志不得不屈从于舆论。根据《大宪章》和普通法的精神,议会开始要求司法独立,并建议成立君主立宪政体,权力由国王和议会共同分享,议会负责所有官员的任免,并控制军队和教会,与此同时,查理强行征收的船舶税也被裁定为非法。但遗憾的是,国王对议会的请求全盘否定,并于1642年8月22日正式对议会宣战。在后来的五年时间里,从厄奇比到马斯顿荒原,再到纳斯比——整个英国十分之一的成年男子失去了生命,按人口比例计算,其损失远远超过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