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的四大手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0:18:23
作者:wym941116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1324    更新时间:2009-11-30   顶    荐   【字体: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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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有四大手段:按劳分配、按资分配(也叫按要素分配)、按权力分配和按黑分配。在这四个手段中,前两个大家比较熟悉,是媒体上经常讲到的,我不多说。只想问大家现在富翁的钱是靠劳动挣来的?还是用钱赚来的?这个答案不用我讲,大家心里都明白。可见资本在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中的重要作用。
下面我谈一下后两个分配手段。按权分配就是按照权力大小分配,谁的权力大,谁就分配得多。我们常看到行政事业单位在制定收入分配制度的时候,有权的人打着提高劳动积极性,打破大锅饭的旗号,给自己定很高的津贴,或者十到二十倍于普通职工年工资的年薪。垄断部门,如银行、电力、电信、烟草、石油等,利用国家赋予的垄断优势,获得垄断利润,工资水平是其他行业的若干倍。还有些所谓的名校依赖所掌握的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权利),通过各种名目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增加自己的收入。还有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垄断资源,在办理结婚证、丧葬、灾难救助等工作的过程中,向被服务人狮子大张口,收取高额费用。凡此种种,凡是一切有权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或明或暗,都在利用权力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他们成为让社会羡慕的行业、羡慕的单位和成功的人士,以至于人人想进入垄断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单位,新时代大学生把当官做为的就业的第一追求。
按黑分配手段,大家没有听说过,这是我的一个总结。最近大家看到重庆打黑的举动,一批黑恶分子纷纷落网。我们发现在这些人当中,谁越黑,谁的财富就多,所以收入也按黑的程度来分配。只要你用黑手段让敢于和你争利的人胆颤心惊,只要你能用金钱把白道上的人摆平,让他成为你的马前走卒,只要你能用血腥把黑道上的人制服,让他归于你的统领,只要你练就把别人的财富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到自己的账户的手段,只要你学会指西打东、言左实右的技能,天下财富都会流入你的腰包。
重庆打黑的初步战果充分说明了黑手段在财富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但是这毕竟是见不得的阳光的黑手段,这样的黑手段已经被重庆市取缔,利用黑手段发财的人已被绳子依法。然而,我们还看到重庆的打黑并未得到其地方的积极响应,是不是黑社会就只在重庆这块土地生根发芽,其他地方就没有?我看不见得,说明黑手段还继续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
按权力分配和按黑分配是劳动者和资本的所有者都不愿意看到的,如果允许这两个手段在社会财富分配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仅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希望,就是建设资本主义也没有希望。按权分配是封建社会的典型特征,统治集团通过建立和维持严格的等级秩序实现社会稳定,满足敛财和奴役他人的目的。按黑分配是混乱社会的体现,是资本和权力为了快速完成原始积累采取的血腥手段的体现;是劳动者觉醒后组织起来的表现。目前我国的黑社会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以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为目的,内外勾结,大肆制造血腥事件的黑社会。如藏独势力和疆独势力。第二类,以敛财夺权为目的,结成团伙,钱权交易,蔑视法律和制度。如重庆的文强,浙江的赖昌星。第三类,完全以敛财为目的的黑社会。这类人有“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犯罪团伙,有好吃懒做的街头混混,地痞流氓。第四类,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目的,被“逼上梁山”平民百姓。严格的讲,他们不是黑社会,但是如果有黑社会侵犯他们的利益的时候,政府不能维护他们的利益,他们最好的方法就是以黑制黑,以黑吃黑,使自己沦为黑社会。
一个有希望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充满创造的社会,是积极向上的社会,是既有竞赛,又有合作的社会,既照顾个人利益,又重视共同利益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政府会充分发挥按劳分配的作用,最大程度限制资本参与分配的作用,同时取缔按权分配和消灭按黑分配。
在这里我们必须弄清楚政府以权分配是政府行使职能的保证,政府没有权利,税收就没有办法组织,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政府手上的权力是民众赋予的,是为民众的利益而行使的,这就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系”,但政府官员如果在行使政府权力的时候,加入了个人的私利,“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系”,用政府赋予的公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按权分配”,就必须坚决要取缔。不取缔,政府就变成了某些人的政府,而不是人民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就丧失了应有的合法性。
(西安          王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