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炮灰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2:30:28

白领炮灰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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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炮灰团

白领炮灰团是指拼命奔跑在经济线上的工薪阶层,为适应公司效率需要,得到更多经济回报和“生存饭碗”,不得不拿“拼命加班”、“身体耗竭”、权益流失来置换,健康权却被压垮。不管是员工自愿屈从,还是公司“铁板规定”,这种管理制度都是残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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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炮灰团-名称由来

 

国内知名数字视觉科技运用公司──深圳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丝路数码)一年仅30多岁的中层干部朱波近日在家中突然去世,经法医鉴定为猝死。有自称熟悉内情者称其系连续加班熬夜导致过劳死。“基本上每个人都加班,我最长时间连续5天没回家,公司还专门买了折叠床放在办公室。”该公司员工昨天向本报记者反映,公司为赶进度连续加班已成常态,“最多一次曾连续加班5个通宵”,以朱波为代表的一类员工被称为“炮灰团”。一位自称熟悉朱波的网友在某行业网站的论坛上向丝路数码公司发出质问:“在扩大生产追求利润的同时,有关注过‘炮灰团’的生存状态吗”。

白领炮灰团-产生原因

  白领炮灰团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年轻的白领们“年轻时拿命换钱,岁数大后拿钱换命”的境况?媒体调查显示,白领炮灰们加班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的态度”。一些“高明”的企业,将加班作为员工绩效测评标准之一,在企业中大力推行“加班文化”。据丝路数码的员工所称,“丝路数码刚起步的时候,都是加班加出来的,经常不回家都在公司睡,不加班走得早反而显得比较突兀。”二是自我激励、主动加班,身边的同事一个比一个优秀,自己只有努力加班以期提高业绩得到领导重视。三是生活压力所迫。

如果把所有加班过度导致白领炮灰过劳死的责任推给企业老板,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毕竟没有哪个老板用刀架在员工脖子上面逼着他拼命工作最终累死。可是不加班的后果就是导致自己有可能被淘汰,生活陷于更为困窘的状态。一个过度强调绩效的社会,逼出了一个庞大的患有“成功渴望症”的群体。无意识中,这个群体感觉越忙越有安全感,将自己抵押给了速度和效率。他们没有时间走神儿,也没有时间凝神,他们操持和消费着固定的表情和心情,偶尔看见了南山,却无法悠然。

常常说国外的竞争如何如何激烈,可是在西方,人们将休息权看得很重,如果有人因为加班影响了和家人团聚,会觉得自己愧对家庭。但是在目前的我国,一个匆忙的群体却越来越庞大,时不时的,我们对于过度工作的人都怀有一种崇敬的心情。

当“朝九晚无”开始摧毁年龄白领们的健康,当超时工作、床垫文化、加班文化成为一个公司或白领信奉的准则时,谁又来为白领炮灰们解套?恐怕还只能依赖现行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引用一位著名法学专家的话——“我国的劳动法是全世界最完备的,却是全世界实施最不力的劳动法之一。”

白领炮灰团-中国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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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以朱波为代表的这一类员工被网民称为“白领炮灰”。这些白领炮灰大多有着苦行僧般的心态,他们遵从“一切以工作为重,愿意为工作牺牲一切”的观念,认为“加班是事业心强、积极上进的表现”——这何尝不是人们的传统认知?

当加班成为常态,白领炮灰们过劳死也就成为偶然中的必然。2006年,曾有媒体刊登《疲惫的中国,加班现象蔓延,每年60万过劳死》,引起广泛关注。文章称,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已超过日本和韩国。随着加班的“普及”,年轻人死在办公室的例子屡见不鲜。

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如果想怀孕,必须先经院方批准,否则难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记者在该院调查时,多名女员工证实了此事,而且该医院还在工作制度中写明:“经批准方可怀孕。”对此,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武侯区劳动局监察科科长胡赵华说,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炮灰团”和“经批准方可怀孕”的新闻,却是真真切切的事实。在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持续扩大的今天,这些践踏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再一次让人们意识到,金融危机下一些地方的职工权益,极有可能受到意想不到的损害。的确,金融危机让每个人的“饭碗”都显得愈发珍贵,为了一个岗位,有的人忍辱负重加入了“炮灰团”,有的女职工“怀孕要排队”,要“经批准”才能享有生育的权利。

白领炮灰团-与“过劳死”

 

“过劳死”一词源于日本,英文中的“过劳死”(Karoshi)一词,是直接借用了日语的音译。而据调查,日本每年至少发生1万起与工作相关的死亡。1988年,日本就开通了一条全国性的“过劳死热线”,出版了一本指导工作过度的工人的自助手册。近年来,日本着力推动过劳死认定赔偿制度,通过了一项规定对“过劳死”受害者家庭赔偿的法律。日本法律所认定的“过劳死”,主要是指因工作劳累、工作压力导致心脑血管疾病致死的现象。因工作压力等原因导致精神抑郁而自杀的,则被称为过劳自杀,也属过劳死范畴。最轰动的实践,是丰田一员工过劳死案历经5年在2007年结案,家属获得了优厚的赔偿金。

白领炮灰团

中国目前对过劳死还缺乏规范细致的法律制度。2004年1月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表述更多强调显性因素,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而对于员工因为加班造成的隐形健康伤害,比如过劳,缺乏具体条文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定义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资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未把现代职业病列为保障范围。劳动法专家、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教研室主任董保华副教授认为,中国在立法上没有“过劳死”一说。

法律不管“过劳死”,无疑会加重“过劳文化”的破窗效应,会有更多的公司和老板对过劳死新闻视而不见。此前,深圳华为的“床垫文化”,“累了就在办公司休息,醒了就继续工作”曾被认为是“过劳制度”的典型代表,受到过媒体的尖锐批评,可华为总裁任正非强调,创业初期形成的“垫子文化”,华为至今仍要坚持和传承。今天看来,这样的担心不无理由,公司高层和既得利益者根本没有将媒体批评和“床垫文化”当做不人道的管理方式,根本不愿将员工的健康权置放到公司最高位置,所以,才会造成此类悲剧的“前赴后继”。

《中国人才发展报告》指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七成知识分子面临过劳死威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某人士说:“在许多行业,中国员工的劳动时间几乎已经赶超日韩了。”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应该及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将“过劳死”列入工伤范围,适应劳动形势的需要,或者将“过劳死”现象列入职业病范围,给予“过劳死”应有的法律地位。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加班的重罚,就像日本一样,毫不手软,实行重罚,这样,有增无减、肆无忌惮的“过劳死”现象就有望得到减缓和杜绝了。

白领炮灰团-国际情况

 

来看看西方国家的做法。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已经将过劳死命名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并拟定了相应的诊断标准。日本法律承认过劳死,就是日本人说的“劳灾”,有点接近于我国的工伤。日本还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范围内,员工如果发生了过劳死,老板将受到重罚。

2002年,日本广岛高级法院就曾判决川崎制铁公司必须支付1.1350亿日元赔偿金给过劳死的死者家属。这只能说明,在善待劳动者权益方面,在注重对员工的隐性保护和健康保护方面,在履行社会责任和精神效应方面,日本法律体现出的人文性和细节性,仍比我们要先进、完善。

白领炮灰团-评价

 

劳动本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终结生命的利刃。这几年,“体面劳动”概念开始进入公众视野。这个由国际劳工组织1999年提出的概念,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受到我国政府、学者乃至企业职工广泛而热烈的关注、讨论与肯定。何谓“体面”,最基本、最底线的恐怕还是得保证活着劳动的美好与尊严。

在加班猝死这个问题上,再不能靠专家普及医学知识了,职能部门必须有所作为:一方面,最低应该比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死亡的规定来确定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加班猝死者与其他工伤死亡者相同待遇,长远来看,为给加班猝死者以最广泛、最大限度的补偿,预防死亡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过劳死防治法》;另一方面,要对用人单位加强劳动执法监察,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的法律责任,建立加班登记与追踪制度。

白领炮灰团-参考资料

 

[1] 腾讯 http://view.news.qq.com/a/20090402/000016.htm

[2] 南方日报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09-04/02/content_5034329.htm

[3] CCTV http://finance.cctv.com/20090402/1008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