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宓与家务女工 何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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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与家务女工
何蜀

读全套十册的《吴宓日记续编》(三联书店2006年4月第一版)1965年以后各册,会看到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名字:唐昌敏。
不过,这个“唐昌敏”既非教授、学者,也不是吴宓的亲友、学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务女工。

“四清”风暴中的小插曲

    “毛泽东时代”的人际关系,许多都是被政治运动左右、制约或生发的。唐昌敏得以进入吴宓的生活中,成为吴宓在以后日记中反复提到的重要角色,是因那场作为“文化大革命”前奏的“四清”运动。
    著名学者吴宓,当时孤身一人在位于重庆远郊北碚区的西南师范学院任中文系古典文学教授,年愈古稀,日常生活靠已故妻子邹兰芳生前即从农村请来的内侄邹开桂帮助料理。然而,“四清”运动风暴中,各地加强“阶级斗争”,邹开桂这样的无业人员(何况又据说是“地主出身”),就成了怀疑和驱逐对象。
    吴宓在1964年10月24日日记中记载:
    “至2∶30至中文系全体教职在文娱室聚聆苏鸿昌副书记讲说目前阶级斗争加严,教职员之家属及亲戚中,其本人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者,必须速即回乡,不能续留住学校内。此令立应遵行,云云。”(第六册387页)
    一个月后,这一驱赶“地、富、反、坏”家属的要求便扩大到了并非上述“分子”的小青年邹开桂身上。1964年11月24日,西师保卫科限令邹开桂在两天内注销校内户口,搬出学校。年迈的吴宓,日常生活是离不开别人照料的,但当时的各级领导都以“阶级斗争”为重,不可能顾及老教授的生活。吴宓只得自行设法解决困难。于是,他想到了邻居田子贞教授家请的家务女工唐昌敏。
吴宓在当天日记中记载:
    “11∶30回舍,与田夫人郭毓琳言明,拟以其女仆唐昌敏大姐兼助宓办取饭、取开水之事,承允。旋与开桂议定……唐大姐正式工资三元,每月发薪之日付给,宓另于每月底,秘赐唐大姐五元,助其子贺国昭学费,实共月给八元。但在每月检查清洁及宓有某种特事时,须遣其长子贺国枢来助宓云云。以上均由开桂今晚告知唐大姐照行。”(第六册415—416页)
    第二天,当地派出所又建议西师留邹开桂在校照顾吴宓生活,但“须在派出所交待其近年(1958以后)在西师之生活、行事、交际,并检查批判自己之错误行动及思想,经过教育改造后,再由派出所决定,或遣送回乡,或在北碚派给工作云云。”(吴宓1964年11月25日日记,第六册417页)。此后,西师保卫科和当地派出所把邹开桂视同“流窜犯”一般,加强了“管教”,有人还为邹开桂罗织了一些罪名,如“与西师右派分子往还”等等,派出所常把邹开桂叫去训话,还通知他参加“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学习”,经常要他写检查交待,甚至还要他“讦发宓之隐事”(11月26日日记,第六册418页)……吴宓这个堂堂的省政协委员、名教授,在派出所警察的眼里,俨然已是个随时可以由他们实行“专政”的对象了。
    唐昌敏这时虽然还没有全部承担起吴宓的家务,但她所做的那部分工作已经深得吴宓喜欢。吴宓在1964年12月29日日记中写道:
    “秘付唐昌敏1965一月份特助5元。唐母子作宓舍清洁,得‘清洁’条粘户外,本月宓未尝拭窗桌、书架、床。总之,唐昌敏为宓服役远胜邹开桂,使宓舒适方便多多矣。”(第六册459页)
    1965年1月7日的日记中又写道:
    “唐大姐为宓服侍,甚忠勤,远胜开桂,使宓顿觉舒适。”(第七册8页)
    1965年7月2日,邹开桂在经过大半年的反复教训、备受精神折磨之后,终于不得不灰溜溜地告别吴宓,返回四川万源乡间。从此,唐昌敏就承担起了吴宓的全部家务工作:从食堂取饭,烧开水,做菜,洗衣,买鸡蛋,打扫清洁,领取票证,甚至代吴宓寄信、汇款、存款取款……成为吴宓生活中离不开的重要角色。自这个月起,唐昌敏每月工资加为十元,以后又加为十五元、二十元,最高时还曾一度加到二十五元。
    1965年8月10日下午,唐昌敏的丈夫贺文彬到吴宓家中拜访,吴宓在当天日记中记载:
“款以广柑酒,进茗,并同晚餐,各二馒、煮二鸡卵。谈次,知贺君隆昌县人,今年五十二岁,少贫,故虽保送中央大学中文系,而自考入中央政治学校农业经济系。曾任农业银行职事,今为北碚废品收购处门市部主任,有子三人,长幼女二人,皆唐昌敏所生。”(第七册199页)
    使吴宓甚觉高兴的是“贺君愿从宓问学,其读《吴宓诗集》颇细”。初次交谈,贺文彬就向吴宓询问了“吟诗惯诵南帆句”中的“南帆”是何意,吴宓作了回答。贺文彬又问“忍使曹仓居蠹鱼”中的“曹仓”,这却把吴宓难住了,他一时“愧不能答”——因为此句是吴宓的姑丈所改。这逼得吴宓第二天一早就起来翻检《辞海》、《辞源》,找到答案后,给贺文彬写了详细的解答。
    以后,贺文彬有时还来向吴宓请教英语方面的问题,或向吴宓借书看。有了贺文彬这层关系,唐昌敏与吴宓之间显然就比一般的“女仆”与主人的关系更融洽、亲近了一些。
    相对平静的生活很快又被打破了。比“四清”运动更为狂暴的“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吴宓与唐昌敏一家都在这场“革命风暴”中经受了水深火热的煎熬,他们的关系也接受了严峻的考验。

毫无“政治觉悟”的女工

    在文革之初,中共重庆市委派驻西南师范学院的工作组发动教师们互相揭发批判,吴宓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批判对象。他的邻居田教授也不得不写了批判他的大字报。
    1966年7月20日,吴宓在日记中记载:
    “唐昌敏来,密报田子贞写成(108)大字报,唐欲窥读,急掩盖之。唐谓‘宓亦可写大字报反攻田君’,云云。宓乃于晚饭时作短函致唐夫贺文彬,托劝告唐切勿窥读田君所写之大字报,亦勿来报告宓知,盖此举对宓非徒无益,且有害,云云。”(第七册491页)
    唐昌敏大概以为这样的批判类似于街坊邻里之间的斗嘴吵架,天真地想帮吴宓一把。可见她对这样的“政治斗争”一窍不通——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始终没有与“反共老手”、“反动学术权威”吴宓“划清界限”,而始终只把他当作一个可以付给她工钱的雇主和需要她帮助照料的老人。
    9月2日,吴宓被“官办”(由党政领导支持建立的)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抄家四次,抄走大批书物。
    9月5日,西南师范学院“官办”红卫兵召开全校师生员工大会,批斗由市委工作组圈定的以副院长王逐萍、方敬为首的“黑帮”。吴宓被挂上“反共老手”黑牌陪斗。据吴宓所写备忘录记载,被揪到会场陪斗者108人(中文系14人),从此他们就“受红卫兵之管制,监督劳动改造,不能自由。”(第七册532页)
    此后,因8月24日至11月底经吴宓整编誊抄的日记全部被红卫兵拿走,看不到这段时间里有关唐昌敏工作的记载。直到11月24日的日记中才又出现了唐昌敏的名字:
    “以1.80元购广柑(学校给票证)十斤,28枚;赐予唐昌敏家14枚,杨妪6枚,宓自食8枚足矣。”(第七册538页)
    三天后的11月27日:“近午贺国琼姊妹来,云:其母唐昌敏须休息两月养病。宓以广柑14枚交付贺国琼带回家……”(第七册540页)
    第二天,因唐昌敏病休,吴宓不得不自己“初次”去员工二食堂办公室购买饭菜票。
    不过,唐昌敏只休息了两天,11月30日,“唐昌敏仍来工作,今日午餐唐自制豆腐干炒肉丝(二角)……”(第七册542页)
    由此可知,唐昌敏并未被“反共老手”之类罪名和抄家、批斗之类“革命行动”吓倒。
    12月2日:“唐昌敏献江津油酥米花糖一纸匣,系其子贺国昭串联至江津购来呈赠宓者云。”(第七册544页)
    唐昌敏的儿子是参加“革命大串连”的红卫兵,却买来外地的名特食品“呈赠”吴宓这样的“反动学术权威”。可见唐昌敏平时回家后对儿女们介绍的吴宓只是个年迈的“吴爷爷”。

难得的“美食”、“美味”

    “文化大革命”的风云变幻,真使吴宓这样饱经风霜的老人也瞠目结舌。先是工作组撤走了。“官办”红卫兵掌了权。不久,西师的造反派“杀出来了”,成立了八三一战斗纵队。1966年12月4日,造反派在重庆城里与“官办”的工人纠察队、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等“保守派”发生了大规模武斗冲突。
    吴宓在12月6日日记中记载:
    “十二月四日下午重庆市工人纠察队在重庆体育场开成立大会,与在场之八一五及八三一纵队发生冲突,斗殴,互有死伤甚多;昨本校之八三一纵队竟捕去食堂之厨工(炊事员)数名,送城中拘押不放,今日西南师院全体厨工一致罢工,多人无所得食,——宓幸赖有唐昌敏,仍可得美食如恒。”(第七册547页)
    每天在劳改队被监督劳动、学习的吴宓,信息来源是十分有限而且不尽准确的。在重庆体育场发生的“一二·四”大规模流血冲突是在上午而不是下午,“死伤甚多”只是当时以讹传讹的谣传和造反派为扩大事态以打击“黑市委”和“保皇派”的宣传,实际上并未死人。不过,关于西师的炊事员(自然是工人纠察队人员)被八三一抓去数人后引起全体炊事员罢工,“多人无所得食”的记载,应是无误的。而“宓幸赖有唐昌敏,仍可得美食如恒。”则可以从字行间体会到吴宓对唐昌敏的工作非常满意。
12月中旬,唐昌敏因甲状腺病到西南医院检查后准备住院动手术,吴宓愿意资助她手术费,12月16日晚,“幼女贺国琼呈其父贺文彬短柬,索宓愿助唐昌敏住医院所需之用费百元;宓即批复,另以现款100元付贺国琼带回家中,呈贺文彬收。”(第七册557页)
    虽然吴宓每月有两百多元的高工资,但是一次就拿出一百元资助一个非亲非故的家务女工治病,仍非一般的慷慨大度可以做到,由此也可看出他对唐昌敏工作的满意程度。
“一二·四”事件后不久,造反派便以其“革命的暴烈行动”压倒了“保守派”,八三一纵队在西师占了上风。12月23日,教师“牛鬼蛇神”劳改队正式由八三一接管。从此,吴宓等人便改由造反派监督劳动与学习了。
    1967年2月25日,吴宓去领取2月份工资,却被告知:中文系“牛鬼蛇神”教师只发给15元生活费,其余“减发”(吴宓原工资为272.5元)。次日“下午3—4唐昌敏来,宓与细谈昨减薪至15元事,并表示宓当给予其入西南医院动手术之全部费用。”(第八册52页)
    工资被减至只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程度了,吴宓还要资助唐昌敏治病的住院手术费用,可见唐昌敏的工作对他的重要。
    此后,因造反派的内部矛盾,局势又紧张起来。已经在西师掌权的八三一战斗纵队,与重大八一五战斗团等造反派组织的冲突加剧。以重大八一五为首向原重庆市委、市人委夺权后建立起来的“临时最高权力机构”革联会,和北碚区的支左部队、公安机关,对西师八三一展开了逐步升级的批判、打击。监管吴宓等“牛鬼蛇神”的八三一人员在每天早上点名训话时警告他们:八三一并未失败,不要蠢蠢欲动,乘机翻案。
    于是,惶恐不安的吴宓在1967年3月4日的日记中有了如下记载:
“午餐,米饭四两,唐昌敏特制豆腐干炒肉片一小罐,贺国琼送来,并为爇炭炉煮热供食。宓复柬致谢,但戒其勿再制送肴馔来,恐致责讥,谓宓罪人反不满于员工二食堂之供给耶!”(第八册57页)
    接下来几天,唐昌敏遵嘱没有“制送肴馔”来,吴宓吃的是在食堂买的菜。但唐昌敏仍每日来帮做家务,其小女儿贺国琼每晚来为吴宓热牛奶。
    3月7日,北碚区驻军宣布西南师范学院八三一战斗纵队是“右派组织”,勒令解散。次日,革联会所属的北碚区公安分局压不倒造反队、西南师范学院春雷造反兵团、重大八一五战斗团等发布《联合公告》,宣布接管西师一切党、政、财、文大权。西师八三一战斗纵队被宣布为“反动组织”,勒令解散,其主要负责人七人被公安分局压不倒造反队拘捕。西师改由新成立的春雷造反兵团掌权。
    处于“劳改”地位的吴宓对这样的形势变化毫无所知,日记中没有记载,但从日记中可以看到,唐昌敏又开始给他“制送肴馔”了。

    1967年3月12日:
    “唐昌敏自制素炒青菜头一罐(一角)。”(第八册65页)
    此后是一段相对“平静”的日子,吴宓继续每天在“劳改队”劳动或学习(只是监管者换成了春雷的人员)。唐昌敏继续为他做家务,并不以他为“罪人”而逃避。吴宓对她工作的满意,可从4月24日的日记中看出:
    “午餐,米饭三两,唐昌敏自制豆腐、鸡蛋、鲜笋汤(二角),宓喜其素淡,叹以为美味。”(第八册112页)

一个平民家庭在武斗中的遭遇

    然而,吴宓不知,就在他品尝美味时,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武斗已在酝酿之中。
    从4月份开始的“粉碎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逆流”,打破了前一段“镇反”运动高压造成的表面平静。八三一纵队恢复活动并得到平反,视春雷兵团为“资本主义复辟的工具”,两派展开了势不两立的斗争。而全重庆在此前的“镇反”运动中遭到打击的一派群众组织,这时都已经重新起来,形成了以“砸烂革联会”为目标的“砸派”(后改称“反到底派”),与革联会和八一五派的冲突日益尖锐激烈。
    终于,1967年6月5日,在西南师范学院爆发了重庆两大派的大规模武斗冲突。吴宓当天日记中记载:
    “晚,闻唐昌敏报告:今日八三一进攻春雷总部(居高临下之新图书馆),大败,伤多人;校大门及校后门均严闭,禁人出入,为阻春雷之外援冲进校内,云云。”“晚间八三一广播不断。8—9时,忽来怪声巨响,类抗战时期之空袭警报鸣笛,而更粗厉,闻之心跳、欲呕,且若晕眩……”(第八册147页)
    6月7日:
   “闻唐昌敏言:(1)昨日校内之战,八三一死八人,伤二百余人。(2)大雨,暂止;然今日仍有战斗。(3)大小校门已摧毁,故今日出入无阻。(4)校内电话线已割断;自昨晚起,不复闻八三一之广播矣。(5)昨日下午军工队来援八三一者,为八一兵团阻击于井口,战斗死伤。(6)八三一今势蹙,故凡家中有大人或子女为八三一队员者,其家今皆栗栗危惧,恐春雷及其友军来抄家、捕人;吾邻左右数家,已将重要衣物送至校外藏匿,且送幼孩至乡间暂住云云。”(第八册150页)
唐昌敏向吴宓报告的消息中,有关死人的多系不实传闻,其他情况则大体属实,特别是“凡家中有大人或子女为八三一队员者,其家今皆栗栗危惧”,实际上也代表了唐昌敏的心情。吴宓很快就听到了她的告急。
6月8日:
“夕,唐昌敏率其长女贺国俊来,贺国俊系八三一队员,今惧为春雷方面搜捕,决即逃走,而旅费尚缺15元,求宓赠助,宓袋中仅有9.30元,即以九元与之。”(第八册151页)
    6月9日:
    “唐昌敏之次子贺国昭为八三一队员,本月六日校内大战中,有人见其左颊负微伤,仍续战斗。是日,战前,曾来见其母(唐昌敏),以其八三一队员证章等交其母,且为诀别之辞。……至今日下午,犹不见回家。悬知必已战死矣!……唐昌敏告宓时,涕”(第八册152—153页,原文到此中断,以后部分日记被抄走后失去。)
    唐昌敏之子贺国昭,当时是重庆市第十三中学(在北碚)初中学生,说他是“八三一队员”其实不确,只能说是八三一这一派的人员。十三中九八战斗团,是与西师八三一有着相同观点并且在“镇反”运动中一起受到过打击的学生组织,是北碚地区砸派(反到底派)的主力之一。
    吴宓大概也为之担忧、焦虑了一夜。第二天,6月10日:
    “宓谓唐昌敏云:贺国昭或未战死,而随八三一军撤退。果尔,下午贺国昭竟生还,来见其母,匆匆又去,将续在八三一军中作战,以潜伏校内之军工队之援助,准备抗击再来攻击之八一兵团云云。”(第八册153页)
    后来吴宓在一次学习发言中说:“此次‘武斗’中,许多家庭、父母力图劝阻子弟勿往参加‘武斗’,然其子弟固皆少年,年富力强,轻生而好勇,坚决参加,一若非冲锋陷阵,流血战死,则不足为人者。——于是顺逆正邪各组织、皆易鼓动少年为之效死。”(1967年8月18日日记,第八册219页)吴宓平时以“反动权威”、“反共老手”之身被监督劳动、学习,并无机会接触到造反派的武斗人员,对他们那种“轻生而好勇”、“一若非冲锋陷阵,流血战死,则不足为人者”的狂热表现,很难有所了解。显然是贺国昭“诀别”母亲的情景使吴宓有了这方面的见识。
    祸不单行。1967年7月4日,吴宓又记载了唐昌敏家新的不幸消息:
“上午8—10菜圃上班;到者四人(同昨),所闻……(2)在碚市,两派沿街挨户搜捕敌派人员(唐昌敏言:其长子贺国彦已被捕,送至江北安置)……”(第八册172页)
    7月6日:
    “唐昌敏来言:其长子贺国彦既被春雷搜捕去;次子贺国昭昨由家中潜出,径入西师,投八三一‘归队’参战;而长女贺国俊已逃至成都,安居省文联,因得父书训责,遂又(免费乘火车)归渝抵家,皆不幸之事也。”(第八册173—175页)
    武斗造成的紧张局势,使唐昌敏的工作也受到了影响。吴宓7月8日日记记载:
    “唐昌敏今日上午10时入校,曾见其次子贺国昭来同午饭。下午4时回家,被阻于大校门,不放出(谓‘恐为春雷报告消息’);4∶30宓教其再往求查明放出归家(不再来校),须详说伊子女皆八三一队员,今长子被春雷捕囚,次子贺国昭(曾奋战受伤)今在校,请寻来认明、作证、保释其出校云云。唐去,至晚未返此间当已得放出回家矣。”(第八册177页)
    吴宓深为唐昌敏的安全担忧,他于7月9日“作短函与贺文彬,请劝阻其妻唐昌敏勿再来西师为宓服务。”“唐昌敏(已得出入证)复来,宓责令速回家,勿再来校(恐市中春雷疑彼为敌谍报)……”(第八册178页)
    “市中”指北碚街上。因北碚街上春雷势力较大,唐昌敏在这样的形势下每天进出西师,既然八三一会担心她“为春雷报告消息”,春雷不也一样会怀疑其为八三一的“谍报”人员吗?
    7月17日:
    “9时,贺国昭来,取衣,云即将随八三一队由歇马场越山岭退往重庆;盖八三一军前日已遵令全交出武器,而北碚‘保派’仍追击不已,昨夜仍对西师校内开炮也,云云(此事宓已闻悉)。”“此后不久唐昌敏来,言,碚市‘保派’大事搜捕,在家十分惶惧。其长子被捕后当已形骸不全,长女已逃往井口乡间,仅小女在家。宓述生活安适情况,命唐即回家,可勿再来校。”(第八册187—188页)
    为了唐昌敏的安全,吴宓甚至“述生活安适情况”来让她放心。实际上,离开了唐昌敏的工作,他的生活是很难“安适”的。
一段紧张的对峙之后,春雷一派终于又打回西师。
    1967年7月24日:
    “又偶闻炮声。约11时,曾媪来,言‘春雷业已攻入西师校内矣’。交付唐昌敏托带煮鸡卵二枚,匆匆出校归去。”(第八册194页)
    “曾媪”即曾婆婆,是另一家请的家务女工,吴宓也请她做点每天早上帮自己从食堂取回馒头之类的小事,照样给一点薪酬。
    7月25日:
    “近午唐昌敏来……述告:七月二十三日晚,春雷军即已攻入并占领西师。当时八三一军退往西农……唐子贺国昭二十三日已回到西师,在八三一军中,不知生死去留如何。今西师诸事已全归春雷管理;唐略一作说明,即放其入校,云云……”(第八册194—195页)
    对贺国昭的命运,吴宓显然也是很关心的。他在7月30日的日记中记载:
    “午餐……而唐昌敏来……据称其次子贺国昭未伤亡,退至重庆市中区,有信回家,拟令往成都避难,云云。”(第八册199页)
    春雷打回学校后,随时提防八三一反攻,因而西师处于“戒严”状态,唐昌敏的进出受阻,吴宓8月2日记载:
    “10时至工属会办公室(邮局比邻),具柬,请求为女工(与田家合用)唐昌敏发给每日来校出入证。该会以唐家居北碚市中,应特加严密审查,不允发给,谓应待唐昌敏来校时,到该会自请,以凭核办,云云。——宓即致唐昌敏邮片告知,并命暂勿来校。”(第八册203页)
    次日(8月3日):
    “正午,唐昌敏命贺国琼送来豆豉肉丁一碗。宓即以西师近况及宓之主张尽告贺国琼,命回家秉知其父母。宓午饭毕,又作函致贺文彬与唐昌敏:(一)应即由宓活期存折中取15元,偿清唐昌敏为宓汇款与邹开桂所垫付之数。(二)今后勿再送肴馔及鸡蛋与宓,亦勿遣贺国琼常至宓处。(三)今管制西师之春雷,恒以搜捕八三一之同党并恣意打击报复为职志,故为安全计,唐昌敏宜即在家隐蔽,此时万勿来校,亦勿向工属会请求发给出入证,盖恐引起春雷之怀疑,再三盘诘家中子女与八三一之关系,则结果必对唐昌敏大不利,且将危害及宓耳,云云。”(第八册204页)
    可见吴宓的细心周到。此后,唐昌敏不敢进校,但仍带信给吴宓,告诉他有关情况。
    8月9日:
    “唐昌敏托曾媪呈八月八日禀,知长子贺国彦已释回,无伤;次子贺国昭又无音信……”(第八册210页)
    9月2日:
    “正午,曾媪带来唐昌敏今日函(八月三十日曾来求入校,守门者识其为八三一贺国昭之母,不许入,贺国枢、国昭兄弟均在成都,无恙)及洗就衣三件。”
    吴宓收到唐昌敏托曾婆婆带来的洗好的衣服后,在这天日记中,还记下了他想出一个与唐昌敏定期会面的办法而被其他家务女工否决的事:
    “宓批约唐昌敏定期定时在小校门会见,交换衣物等件。以语曾媪,曾媪及诸女仆皆不以为可。密劝宓曰:先生与唐昌敏会见而私语,春雷必谓为‘私相传递消息’。一次犹招疑忌,况定期而多次乎?宜仍旧倚曾媪带送,毋自取祸也,云云。——宓憬然谢。宓之智,所以求自保者,乃不若诸女仆也!”(第八册234页)
    读到此处不能不令人叹息:精通几国语言的大学者吴宓,在这样的乱世中“以求自保”方面的智力,确实不如文化不高的“诸女仆”。
    形势严峻,吴宓也多加了小心。9月14日:
   “会散后,邀成文辉来舍:……以贺国昭遗存之物体,悉付成君代为妥善处置。”(第八册248页)
    成文辉是由原西师工农速成中学教员贬为中文系资料室资料员的“牛鬼蛇神”,因家庭贫困,常得吴宓资助,观点倾向于反到底派,因此吴宓请他帮忙处理“贺国昭遗存之物体”,这“物体”是什么东西?日记中未写明。
    直到中央“九五命令”(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不准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和各种军用物资的命令》)反复宣传,重庆两大派停火、交枪之后,形势才缓和下来。1967年9月23日:
    “下午……4时唐昌敏来,已取得出入证,作室内清洁。”(第八册260页)
    9月24日:
    “10∶30回舍。唐昌敏来(自此,复以为恒)治馔,烧灌开水。”“预付唐昌敏十月份薪津15元。”(第八册260页)
大规模武斗渐趋平息。中央号召“复课闹革命”。被打出去的八三一派人员陆续返回学校。几天后,唐昌敏的儿子贺国昭也回来了,但是却很快又被打伤。吴宓9月29日日记记载:
    “唐昌敏之子贺国昭,昨归自成都,偕其十三中学十数人,直入西师,住杏园。今日上午春雷军往该处搜捕邓某(有血债),亦八三一战士,未得,遂将贺国昭及其同学等殴伤甚重。唐诉说,宓谓之曰,春雷早已宣布,‘欢迎八三一本院师生回校,但不许带进校外之“战友”来’。贺国昭等应各回家或到十三中学报到,而乃偕来西师,不啻自己表现为八三一战士重来者,宜其受祸也,云云。唐仓皇(午饭后)携贺国昭(仍能步行)回家去。”(第八册265页)
    10月7日:
    “唐昌敏匆遽回家,资遣其幼子贺国昭赴蔡家场乡村避难;长子贺国彦已退出八三一,故不畏春雷搜捕云。”(第八册270页)

迁怒与依赖

    从上述日记可以看出,老先生与家务女工唐昌敏一家人,在这“全面内战”的日子里已经建立起患难与共的友谊。但是,不久因一偶然事件,吴宓却对唐昌敏大发了一顿脾气。
    1967年12月7日:
    “由系办公室收到驺挂号寄来书一包,层层封固,贺君代宓用刀(甚费力)开启之。包内并非《语录》英译本而是北京精印之塑料薄膜烫金字红封面《毛泽东选集》一部,四册(小本,横排)——宓本不需此而擅代订购;幸刘又辛君愿购去,即付宓书价二元,清。书内附驺与宏勋十二月三日禀,又附其‘家中最好的毛主席纪念章’一枚,供宓佩带者——宓向不佩带,留存印章盒中。”“回舍后,宓以驺夫妇完全不了解宓之性情、思想,所以求媚悦宓之办法,徒增宓之怫郁,于是甚怒……”
     “驺”即吴宓老友、已故著名诗人吴芳吉之女吴汉驺,“宏勋”即其夫杨宏勋。吴宓托他们买英译本《毛主席语录》,只是为了在这样的时局里继续研读英文用,而他们“完全不了解宓之性情、思想”,却“擅代订购”了《毛泽东选集》四卷袖珍合订本,还给他寄来“宓向不佩带”的“家中最好的毛主席纪念章”。吴宓为此而“怫郁”、“甚怒”:
    “宓今日特为悲愤,似觉死期将至。以驺禀,怒不可遏,遂迁怒于唐昌敏,责其生姜桔皮汤不早煎就,且告之以宓不日即死,健康已大损(唐云:伊已察知),且将受全院斗争,定为‘反动学术权威’云云。(盖已不能控制自己矣)。”(第八册310页)
     吴宓赌气说自己“不日即死,健康已大损”,朴实憨厚的唐昌敏竟天真地回答说“伊已察知”(她已经看出来了),读到此处真叫人忍俊不禁。
     唐昌敏当然会明白,吴宓发的无名火只是“迁怒”于她。但她决不会想到引起吴宓发怒的原因会是一本“红宝书”。
    没过几天,唐昌敏家又传来坏消息。1967年12月11日:
“唐昌敏泣告:其中子贺国枢在冶金厂(重庆市外)以‘砸派’被痛打,伤,折足。拟遣其姊国俊往救护枢回家,而患无资,云云。宓即助以人民币10元整(按,今年已赐助唐昌敏49元)。”(第八册316页)
    好在贺国枢受伤并不重(“折足”之说显然不确)。一个多月后,吴宓1968年1月18日日记记载:
    “购来煤球八十斤(0.92元),付1元,贺国枢挑来。”(第八册357页)
    转眼又是春节。在1967年春节除夕之夜,吴宓曾在日记中悲愤地写下:“计生平过年未有如今年之悲凄者。倘于1966春死去(病殁)宁非宓之大幸;今惟祈速死而已。”(第八册38页)
    而在1968年春节之前,吴宓的心情就大为不同了。他在1月21日日记中写道:
   “若但论宓个人生活(饮食起居),今冬实较安适如意,而前冬(在中文系劳改队受八三一管制,值唐昌敏又重病久请假)则最劳苦困穷之时也(就宓一生作比较)。”因此,这天“唐昌敏来,宓付给一十二元为赠助其全家过春节(阴历年)。”(第八册360页)
    从“惟祈速死”到“安适如意”,两个春节、两种心情的巨大反差中,也可看出唐昌敏对吴宓生活上的细心照顾有多么重要的作用。
    唐昌敏在吴宓生活中的重要性,在吴宓日记中多有记载。1968年3月19日,有人想与吴宓交换住房,吴宓在日记中记载:
   “夕,徐炳旸来,欲以其文化村二舍居宅(一大间)与宓此宅(两间)对换……宓当即细陈述宓之衣食生活及家宅守护(防盗侵入)悉维唐昌敏是赖,而宓必须居本宅,始能得唐昌敏兼为宓作事;故宓实难与徐君对换,云云。徐君颔首而退。”(第八册416—417页)
    “悉维唐昌敏是赖”,这句话充分反映出了吴宓对唐昌敏的满意和依赖程度。

相濡以沫

    1968年6月2日,重庆市革命委员会成立。然而,两大派武斗并未因此停息。就在这个月中旬,西师两派武斗再起,本已回校的八三一人员又再次撤离。
    6月18日下午,赶走了八三一的春雷造反兵团,为表现自己掌握了“斗争的大方向”,召开批斗“走资派”、原党委书记张永青的大会,吴宓日记记载:包括他在内的“各类有罪之教职员(皆曾为张永青所尊礼、宠用、包庇者)共十六名,分列两侧,陪斗(同受斗争)。”(第八册480页)在大会上,吴宓不断挨打,学生们用竹条、树枝或扔小石子打他,在被押进会场时,“旁人则以竹条打击头肩背不休(此时最痛)”,在台前低头请罪听候大会批判发言中,“坐第一排之女生又频频以竹条打击宓等之头顶”。批斗会结束后,吴宓狼狈不堪地回到家中,“以所历简告唐昌敏。视表,正夕5时。所历共只3—5两小时,而在台前曲躬俯立,则觉其长且久也!又按,宓自1904冬夜,为祖母痛打一次之后,一生未受鞭笞如今日者矣!”(第八册482页)
    吴宓身边没有亲人,他的痛苦,他的怨愤,都只能向家务女工倾诉。次日:
    “唐昌敏以药敷宓伤处(左肩胛骨之下尖,肤色红肿,未破)。”(第八册483页)
    6月21日,吴宓再次在批斗会上被打伤。当天大雨,学生还将他手上拿的遮雨草帽夺走扔掉。回家后,吴宓将情况告诉了唐昌敏:
    “唐昌敏导某邻童入大礼堂,寻取宓之草帽,未得。”“唐昌敏买白酒三两(二角四分)来,以酒浸药(药名红油克膏,治跌打损伤),为宓一再用棉巾拭洗伤处。”(第八册488页)
    这时,唐昌敏已经俨然是吴宓的女儿一般在精心照顾、护理他了。孤独的吴宓真是万幸,在这样“千夫所指”般的恐怖日子里,总还有一个善良的唐昌敏能在他挨斗挨打后听他诉说,为他疗伤,还要为他寻取被人恶意扔掉的草帽……
    吴宓并非不懂人情世故的迂腐学究,他也对唐昌敏表现出了应有的关心。7月16日:
    “唐昌敏病假,遣其幼女贺国琼来代治馔。宓午饭毕即遣琼归,命勿再来,而自约定曾媪(104室之女工)暂兼为宓治三餐,每日烧开水二瓶(余事宓自为之,或暂停)。”(第八册502页)
    但是,第二天(7月17日):
    “唐昌敏扶病持药(流行性感冒)来,住宿校内,勉强服务。”(第八册503页)
    7月18日:
    “唐昌敏病略愈,今晚仍回家(昨夜宿田宅)。”(第八册505页)
    唐昌敏在吴宓遭到大会批斗后仍坚持为其服务,竟引起了一些人的“义愤”。1968年9月17日,吴宓日记记载:
    “正午唐昌敏送午餐来。宓追出,呼唐语,命每日取报。——时为住居本楼之一少年所见。彼乃大声叱曰:‘吴宓在劳改中者,乃犹用人代取饭食。狗肏的!……’”(第八册560页)
    可以想见,唐昌敏平时一定还挨过骂,遭过白眼,承受着诸多精神上的压力,只是吴宓不知,而未能在日记中记载下来。
    唐昌敏与吴宓之间,早已超越雇主与雇工的金钱关系。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成了他们之间很自然的事情。当吴宓因工资被扣发和鸡蛋涨价而打算少吃鸡蛋时(他的习惯是每天早上吃两个鸡蛋),为了吴宓的健康,唐昌敏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减少她的工钱。吴宓在1968年11月5日的日记中记下了这件事:
    “唐昌敏购来大鸡卵十五枚,付值2.55元(每枚价一角七分)。宓以手中之钱将尽,鸡卵价昂(且续增),故决节省,早餐不食鸡卵,以馒代之(但粮票又将患不足)……”“晚餐……唐昌敏谏宓不可太求省俭,致伤身体而损健康(并愿于必要时减其薪津);宓感其意,遂于晚餐加食油煎鸡蛋饼一枚。”(第八册611—612页)
    1968年底,毛泽东将他利用过的“革命小将”中学生弃若敝屣,全部放逐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曾经为他的“革命路线”流血战斗过的中学生贺国昭,也只得下乡去当知青。吴宓曾经为贺国昭在武斗中的命运操过心,这时,他又对贺国昭下乡给予了资助。
    1969年1月13日:
    “唐昌敏之少子贺国昭(初中1966年毕业)遵令下放农村,缺冬天衣被。宓赐以(一)紫色西北毛线裤一件,此乃唐昌敏所请求者;(二)新棉花一斤,1968领得者。以上,今晚付唐拿去。”(第九册15页)
    1月14日:
    “晚餐……唐昌敏奉鸡蛋炒肉丝,加红绿辣椒一碗(谢宓昨晚赐贺国昭衣及棉也)。”(第九册17页)
    2月6日:
    “由活期折中取30元整(折上仅余存19.76元矣)付唐昌敏;二月十日又付10元;以上共给唐昌敏40元整,为唐昌敏预支其1969三月份及四月份之薪津。以其幼子贺国昭下乡及长女贺国俊出嫁,故宓力助之也。”(第九册46页)
    2月14日:
    “用旧日红纸作帖,具贺仪人民币2元,致贺文彬、唐昌敏,为其长女贺国俊十七日(阴历元旦)嫁王声操礼。”(第九册55页)
    2月17日:
    “今日为唐昌敏嫁女之正期,贺国琼来代母职事,宓赐琼年节赏一元。”(第九册58页)

从“已成半死”到“死去复生”

     1969年3月6日,吴宓与其他“牛鬼蛇神”教师一起被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强令集中到西师李园,过“集体管制生活”,强迫进行“罪行交待”和揭发批判(其间,唐昌敏仍经常来为吴宓取送换洗衣服,送煮好的鸡蛋和代他领取的粮票之类)。至4月24日,吴宓等人又被强行迁往梁平(西师分校)集中进行所谓“斗批改”。
     5月9日,:在梁平分校召开的中文系第二次批斗吴宓大会上,两个将吴宓“揪”着押进会场的学生恶意将他推倒,致使他腿骨跌断,在极为痛苦的情况下仍被迫跪坐地上接受“斗争凡历三小时”,大会结束,吴宓被架回住处时“已成半死”(5月9日日记,第九册104页)。此后,吴宓“全身疼痛,在昏瞀之中,似两日未饮、未食,亦未大小便。”(5月10日、11日日记,第九册104页)在如此状况下,他仍被强迫写交待材料,接受批判。
     直到6月21日,吴宓才随全体人员回到北碚,乘卡车(坐行李包上)于清晨7时出发,晚8时抵达西师校内,“得人扶掖,且背负至家”(第九册127页注1)。
    吴宓1969年6月所写交待材料中写道:
    “自1969六月二十一晚起……宓皆在本室安居,养伤、休息。幸得女工唐昌敏忠勤服侍,仍得过安适闲静之生活,有如死去复生。”(第九册127页注2)
     吴宓1969年11月30日所写《上西师中文系群众工作组报告》中写道:
    “宓现在七十六岁垂暮之年,腿伤如此,不能站立,不能行步,即在室内爬行,偶一卧起转动,腿关节亦痛不可忍。故只有安居在此文化村二舍203室中,又需要女工唐昌敏服侍。”(第九册127—128页)
     11月28日,西师中文系师生又召开了批判斗争吴宓大会。此后吴宓又被多次抄家。“十二月四日,又十三日,两次抓宓到网球场和大操场,和其他的牛鬼蛇神受陪斗。两次均给宓(因伤腿)以极大之肉体痛苦。”(第九册129页)
    吴宓回校后这段时间的日记被工宣队、专政队抄走后“丢失”。好在有这些交待材料和报告,总算还保存下来一点对当时情况的记载,使我们得以看到吴宓“幸得女工唐昌敏忠勤服侍”和唐昌敏是在何种情况下进行服侍的可贵记录。

同遭劫难

    1970年初,中共中央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凌厉的“一打三反”运动。这是“文化大革命”中一场最为恐怖、由官方处决政治犯最多的运动。吴宓和唐昌敏的家庭都在这场运动中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1970年3月31日和4月1日,在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革委会的主持下,西南师范学院两次召开全校师生员工和革命家属大会斗争“反共老手、现行反革命分子”吴宓,所谓“现行反革命”,是指吴宓在日记中记载的一些对“文化大革命”表示不满的言论。这些日记都已被抄走作为“罪证”。两次大会都由“革命群众”提出要求将吴宓送交公安局“依法惩办”。吴宓在4月所写交代材料中记载:
     “……从此时起,校内校外一切人,都不敢和宓接近,不敢稍有沾染。女工亦辞去,不敢和宓再见面。”(第九册141页)
     因1970年的全部日记“遗失”,所以不知道吴宓交待材料中所说的“女工亦辞去,不敢和宓再见面”是在什么时候。而吴宓腿伤致残后,需要别人帮助做的家务还增加了每日倾倒大小便(当时住房中均无卫生间,而吴宓难以每天多次外出去公厕解便)。真不知吴宓这段日子是怎样熬过来的!
     直到1971年1月2日的日记中才又出现了有关唐昌敏的记载:
    “唐未来见,以所制馔交付曾焉。午餐,米饭三两,唐制黄芽白菜炒肉丝一罐。”“下午1时唐来,云:贺国枢体肤肿破以外,又发肾炎,仍在九医院治疗中。”(第九册150页)
     显然,唐昌敏应该是在此前即1970年的什么时候就已经恢复了为吴宓服务。
    1月3日:
“唐送馔来,买到鸡蛋十枚……交到1970十二月份送馔办事账单,共计支出8.08元,十二月份曾付唐6元,今宓欠唐2.08元。”(第九册151页)
     1月5日:
    “唐昌敏来……1970十一月份,宓仅付唐办公费5元,薪津未付;十二月份,全未付。昨购土霉素第五包,又欠唐0.70元。”(第九册154页)
     从以上两则日记可知,唐昌敏至少在1970年的11月份即已在为吴宓这个全校“革命群众”都强烈要求送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办”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服务了。
     唐昌敏的服务仍然是令吴宓十分满意的。
    1971年1月9日:
    (午)“餐毕,唐来,制送糖醋白菜一罐,宓即食之尽。”(第九册158页)
    1月11日:
     “近午,唐昌敏制送来黄芽菜炒肉丝一罐,宓即食之尽。唐云,伊入校之后,遇任何相识之人,立谈或交言,辄有人在旁注意窃听,伊心甚畏惧,云云。”(第九册160页)
    1月13日:
     “正午,午餐,米饭三两,饮醋。适唐昌敏制送豆腐、菠菜炖猪肉一罐,遂同食之尽。唐言:办公室等处执事之工人皆认定宓为‘极反动之人’,劝告唐勿为宓服务;其解放军人则无异言云。”(第九册162页)
    1月14日:
     “近午,唐昌敏制送来白萝卜片素汤一罐,宓食啜之尽。即付唐元月份工资5元……”(第九册163—164页)
    从这些“宓即食之尽”、“遂同食之尽”、“宓食啜之尽”,都可以看出吴宓对唐昌敏制送的菜肴是多么满意,吃得是多么香——甚至在已经吃完饭后(餐毕)还能“即食之尽”。而且,从日记中可知,唐昌敏给吴宓做的菜,几乎是每天不同样,这在当年是很不容易的(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都应该记得,当时常常会一两样菜接连吃上十天半月不会变换)。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唐昌敏这时仍然面临极大的压力,她在西师校内的言行已经受到监视,使她“心甚畏惧”,驻西师的工宣队(“办公室等处执事之工人”)还在“劝告唐勿为宓服务”。善良的唐昌敏,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为吴宓进行细心周到的服务的。
    然而,在“革命”年代里,好人难得平安。“一打三反”的风暴,竟袭击了唐昌敏的家庭:她的丈夫贺文彬也被“揪出来”了。
吴宓1971年1月17日日记记载:
     “上午11∶30午餐,米饭三两。适唐昌敏送来所制肉丸、菠菜汤一罐。唐交来贺文彬(引者注:书中误排为贺之彬)柬,泣不成语,诉彬近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其同僚残酷斗争,诬为贪污公款180元,已扣本月薪30元,昨晚释放彬回家,但彬须赶速交出贪污之赃款余数150元云。唐求助于宓。宓命唐即代函向(一)须妹(二)骧侄(三)驺侄求助,余另筹借。”“晚,邀曾来,商借款事。”(第九册166页)
     吴宓闻知贺文彬被当作“贪污分子”揪出,他从自己的遭遇就完全能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此他毫不犹豫地一面嘱咐唐昌敏代他给须妹(吴宓之妹吴须曼)和骧侄(吴宓老友、著名诗人吴芳吉之子)、驺侄(吴芳吉之女)写信求助,一面找来曾婆婆去帮他借钱。
    1月18日:
    “曾交到钱泰奇、孙荃赐借十五元……”“近午,唐昌敏制送来白薯、红萝卜煎肥肉块一罐,宓食之尽。即以钱、孙处借来之十五元,付唐助彬退赃。重命唐代函(一)须妹(二)驺侄求资助。”(第九册167页)
    1月19日:
    “散会时,宓求谭优学借与宓至少十元,谭君立即还清1969春所欠宓之六元。”“午餐……宓付唐交彬人民币一十元整,计宓已助给二十五元、曾已助给五十元整,可供彬交出赃款之半数……(宓劝彬今日下午,即往交纳75元,毋迟。宓仍续助筹集,云。)”(第九册168页)
    1月21日:
    “11时唐昌敏来,泣诉伊又由孙荃处借到五十元整,供家人膳食外,以其中20元为彬退赃。于是彬之所谓‘赃款’180元,今只缺30元,若请组织由二月份彬薪中扣除30元,则赃款已全退交清矣。”(第九册170页)
     除去帮助唐昌敏丈夫“退赃”外,吴宓还继续关心唐昌敏儿子贺国枢的伤。1月25日,他得知贺国枢“其伤病,三个月内,医禁食盐,只可食糖代之。”遂“以结晶白糖一大瓶,交付唐,为贺国枢食用。”(第九册174页)
    1月26日:
    “宓付给唐并助彬10元整。”(第九册175页)
   1月28日:
   “唐昌敏送来其所制之洗沙元宵一碗,六枚。宓以人民币10元付唐,助彬及其家用(连前,共45元)。”(第九册177页)
   2月6日:
   “唐昌敏送来素炒白薯片一罐,泣诉彬复被抓去学习、审查,言盗窃之人翻供,谓所窃取者不如是之多,指彬大贪污,彬账皆虚造,今责令彬赔交粮150斤云云。”(第九册185页)
     吴宓遭到批斗殴打后,只能向唐昌敏诉说。现在唐昌敏的丈夫遭难,她也只能向吴宓“泣诉”了。一个世界知名的大学者,一个默默无闻的家务女工,在这“红色恐怖”年代里“同是天涯沦落人”……

再次分别

    1971年3月3日,闻西南师院将奉命搬迁,原址让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吴宓日记中记载:
    “午餐,米饭三两。唐昌敏送来青菜头素烧一罐。……曾、唐皆以因宓去而全失业为忧。唐尤以与宓别离而伤心泣下,始悉唐所最苦者,为彬之嗜好烟酒,不善经营,虽子女皆已成立,而所欠曾、钱、孙诸家借债至120元之多。”(第九册205页)
    3月4日:
    “唐昌敏送来肉屑炒豆豉一罐……唐已在家午饭,遂在此为宓补蓝棉袄。又缝小被,其白布里、棉絮,皆旧物。原蓝布面,几经补缀多破,此次拆洗后,唐径弃之,而易以新布面(红色杂景印花布面),乃唐用其子所购而赠宓者也。”(第九册206页)
    3月8日:
    “宓餐毕,唐昌敏乃送来肉丝烩青菜头一罐。唐病感冒,咳嗽未愈,而其多年痼疾喉头扁桃腺炎又再发。宓深以为忧。”(第九册212页)
    3月16日:
    “唐来,为宓整察衣箱,时时拭泪。”(第九册221页)
    因吴宓担心搬走后与外地亲属的通信不方便,托唐昌敏继续为其收转信件,4月4日:
    “唐送来海带片汤一罐。唐惟恐连累及其夫妇,不愿为宓代收信及汇款。宓答以‘今后决不再渎烦’。”(第九册241页)
     但从后面的日记中可知,此后唐昌敏仍然继续在为吴宓收取和转发信件。
      5月1日,吴宓准备随校搬迁梁平,收拾东西:
     “晡夕3—6唐昌敏率次子贺国枢来,助宓各事。枢益高大雄伟,今为正式木工,以探亲假回家。顷携来各样铁工具,为宓重新另钉好大木箱之木板箱盖,使启闭活易,锁链合适。其为此,技术精熟,然费力甚久且多。唐则与宓合力整理衣服……”(第九册273页)
    5月3日是离开北碚的前夕:
“下午2—5唐来,助宓装满大木箱,又为捆就铺盖卷。”“夕,唐携去宓棉裤及淡绿色裤。今后宓住室门特用劳动锁,其钥由唐掌管。”(第九册275页)

最后的交往

     腿伤致残的吴宓,在梁平度过了一段极为艰难的日子。学校搬迁之事却又成了一场劳民伤财、莫名其妙的瞎折腾。1971年“九一三”林彪事件之后,毛泽东遭到意外打击,一时乱了方寸,形势略趋缓和,“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令人胆寒的运动也都不了了之,吴宓也不再挨斗了。经他一再报告、请求,终于获准返回北碚。
     1972年7月25日,吴宓从梁平搭乘返校的汽车回到了西师。他当天日记记载:
     “夕晚唐昌敏来,持手喜极欲泣。”(第十册151页)
     犹如大难之后的亲人重逢,“持手喜极欲泣”,寥寥六字,吴宓与唐昌敏的欢欣激动之情跃然纸上。
     这时,“九一三”事件已经在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年中引起了巨大的思想震荡。许多人从盲目迷乱的政治狂热中摆脱出来,或者清醒,或者感到幻灭,开始学习一些久已被冷落、遭鄙薄的文化知识。1972年10月4日:
     “晚餐……唐命贺国彦送来煮豆花一大罐。”“贺国彦喜诗词,好读书。宓为讲说‘中国古体近体诗之形式、格律’。至晚8时,始去。”(第十册197页)
    10月5日:
    “晨,为贺国彦撰写《中国诗之形式与格律简说》,附图。”“午餐……唐命贺国彦送来豆腐羹一罐。始知,好读书而欲学诗词者,非贺国彦,而为其弟贺国枢也。”“4时,贺国枢送晚餐馔(炒菜)来。遂授以《中国诗之形式与格律简说》,并为讲解。”(第十册197页)
     吴宓分不清贺国彦、贺国枢兄弟,是因为他眼睛的白内障已经很严重了。经常看不清来人的模样,在梁平时就曾因此被人骗走过钱物。
     在唐昌敏的儿子贺国昭下乡当知青时,吴宓曾给过资助。这时,面临贺国昭想争取调回来的困难(此时办事需贿赂干部“走后门”已经成为风气),吴宓又决定给予资助。他在1973年1月7日日记中记载:
    “贺文彬与唐昌敏之幼女贺国琼已回家,现随父在废品公司任职,月薪18元余。今惟幼子贺国昭仍在农村劳动,1973九月可望归家,每月须交际费10元,即购茶叶等,馈献其在乡之领导人,以求得放归,云。宓当允议,愿在宓月薪收入为今之三十九元时,每月当济助贺文彬此项五元;宓月薪收入为二百七十二元时,每月当济助贺文彬此项十元云。”(第十册275页)
    这时吴宓的工资尚未恢复发给全薪,因此他无力拿出更多的钱来资助。1月31日:
     “贺文彬又为谋贺国昭得由农村调回,求宓月给10元,买茶叶等送贿领导人。宓答以,新年一次则可,长期则嫌多,云云。”(第十册296页)
    2月1日:
    “今夕,付与贺文彬10元,为新年送贿在乡领导人(以后每月五元),俾贺国昭得早日释放回家。”(第十册297页)
    2月3日是春节:
    “唐昌敏来拜年,行礼。见其面容浮肿,似病患甚深!”(第十册298页)
     此后几天,都是贺文彬为吴宓送来唐昌敏做好的菜肴或元宵、面条之类食物。在生病的情况下,唐昌敏仍然坚持每天给吴宓变换着花样做菜,如:2月7日是煮芋头片汤,8日是豆腐丝,9日是豆花,10日是木耳金针烧猪肉……
    《吴宓日记续编》中最后一则有关唐昌敏为吴宓做菜(由其丈夫贺文彬送来)的记载,是1973年12月31日:
     “今日正午,贺文彬送来(一)红苕四块(二)鸡蛋豆腐蔬菜汤。宓以(二)加入红苕重煎为晚餐。”(第十册564页)
     因为此后的日记无存(或许是本书编者暂未找到),不知唐昌敏与吴宓的这种雇佣加亲人般的关系是在什么时候中断的。不过,仅就目前所能见到的日记中这些点滴记载来看,内容已经相当丰富,其价值已经相当珍贵了。
     这是吴宓晚年人生中一个值得注意的侧面。也是当时中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