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务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44:18

夫妻家务劳动合同

 

 

  甲方:老公 乙方:老婆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同意就家务劳动报酬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承担家庭主要家务劳动,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劳动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

  二、乙方所承担的家务劳动具体报酬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水电工、油漆工、木匠、家政劳动等薪资标准的平均值,每年调整一次。

  三、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家务劳动的质量,并不断改善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成果应予以尊重,不得以乙方所做的菜不好吃等为理由扣发工资。

  四、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家务劳动不超过3小时,凡超过此时间所做的家务劳动甲方应付给双倍以上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生日、结婚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相应家务劳动应支付三倍以上工资。

  五、接送孩子上学、到市场采购等需外出的劳务行为,其发生的交通费以公交车标准按实际发生量由甲方凭票予以报销。

  六、乙方在从事家务劳动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应由甲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八、根据男女平等原则,性生活是双方共同受益的劳务活动,乙方不得收取额外的劳务费用。

  九、乙方所做的家务劳动报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应诚实纳税,也可由甲方实行代扣代缴。

  以上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约定由双方当事人父母予以调解,如一方或双方父母已去世可委托街坊大妈予以调解,相应调解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调解无效可向辖区内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所在地辖区内地方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双方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随时对相应条款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