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的喉舌与喉舌的独立:看云南新闻工作者的集体宣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20:56:03
独立的喉舌与喉舌的独立:看云南新闻工作者的集体宣誓2009-11-17 11:22

 

 

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 邵建

记者节那天的云南省媒体看来不同凡响。在省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全省16州市统一行动,万名新闻工作者集体宣誓,向全社会庄严承诺:做负责任媒体,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闻工作者!”

这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先生自己在“猫眼看人”上发的帖,上述引文即来自他的帖子“云南新闻界‘做负责任媒体'承诺宣誓活动上的讲话”。我个人对宣誓之类的仪式向不以为然,因此,读到伍皓先生谈到他所举办的这次宣誓,很想有所商榷。

伍先生“认为宣誓本身是有意义的,就连美国总统都要宣誓的,关键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还缺少有诺必践的宣誓文化。”在一个有宗教文化背景的国度中,宣誓是可以理解的。美国总统就任时的确要宣誓,但他不是向党宣誓(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也不是向全国人民宣誓,而是向上帝宣誓;所以总统宣誓时总是手按圣经。我是一个无神论者,如果对宗教文化中的宣誓仪式还可以抱同情之理解,那么,对宗教以外的世俗意义上的宣誓,比如这次云南媒体的万人誓,则很不以为然。伍先生说我们的文化传统中缺少宣誓文化,也未必见得。传统文化中的士绅文化的确无多宣誓这一套,但就江湖绿林而言,什么桃园结义、歃血为盟之类的会党文化,宣誓则是其必须。并且它经由1913年孙中山在日本组织的“中华革命党”,更发展为一种现代传统。因此,它也一路下来成为我们今天党文化的一部分。

伍先生组织云南媒体宣誓,并援引上了美国总统,但这两种宣誓,颇不伦类。撇开宗教与世俗的层面不谈,总统贵为一国之元首,是炙手可热的权力者,他在执行权力前,当然要宣誓。媒体不然,按其本来的属性(即它的民间性),它属于权利,并且是监督权力的权利,它要向谁宣誓?本来,在权力和权利之间,需要宣誓的是前者而非后者。也就是说,如果要宣誓,应该是伍部长代表权力宣誓:绝不干涉媒体的新闻自由。我们的媒体太需要这样的宣誓,如果伍部长这样做了,我会为他双手鼓掌。但他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动用手中的权力要求媒体宣誓。这是逆施。当然,在中国的媒体格局中,这不奇怪。行政权力和媒体权利既然是上下属关系,亦即媒体只有行政性而没有它民间的独立性;那么,权力要它宣誓,它只有服从。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担心云南媒体是否能够“做负责任媒体”。理由很简单,媒体的天职之一就是批评与督责权力,这一点需要媒体自身的独立性来保证。然而,现实中,我们的媒体又为权力所支配,请问,这样的媒体又如何能尽到它的批评责任。

当然,实事求是地说,这些年来权力并非不可以批评。但,同样实事求是地说,批评的尺度却拿捏在权力手里而非媒体自己手里。我是一个因时事评论而经常与媒体打交道的人,并且我对自己的言论定位就是批评权力。在我的写作中,深知言论批评的难处远非一个“难”字所能道尽,深以为媒体要想真正负起言责,必须从权力中还原出来,亦即由社会主办媒体而非让权力垄断。否则,责任一词还是免谈为好。至于像云南省这次兴师动众,搞万人宣誓,那不过是一场说到做不到的万人秀(或一人秀)而已。如若不信,就把我这篇文字原封不动地放在云南哪家纸媒上试试。

在伍先生的讲话中,我还注意到这样的表述:“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不客观的新闻报道,以及暴力、血腥、低俗、无聊和反科学、伪科学的新闻报道,也是对公众知情权另一形式的伤害。”“四不”且不论,暴力与血腥如果是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新闻事件,媒体就应该如实报道。有意不报道,才是伤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公众花钱买报纸,有权要求媒体真实报道社会生活中的正反两面。以上表述,不难让我感到这是要求媒体报喜不报忧,至少不止我一人很容易往这个方向去理解。尤其这段话不是来自媒体自己,而是来自省委宣传部伍副部长的要求,我更加不安。请伍先生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当你作为权力者对媒体说话时,其实是在给记者的报道布置作业或画地为牢。假如媒体在权力面前无能自立,它要你宣誓你就宣誓,它要你怎么报道,你就怎么报道,那么,这样的媒体又到底能负什么样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