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分子这种“求生”让人不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2:15:12
腐败分子这种“求生”让人不齿
闵良臣


  不仅像马克思说的一样,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一些腐败分子往往也是如此。曾几何时,那个大名鼎鼎的腐败分子胡长清在得知将会被判处死刑后,曾向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央求,说是哪怕让他回家种地都行,还说,只要不判处死刑,就让他在狱中“贡献余热”,给大家写点书法作品。结果,众所周知,还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胡长清之后,这种情形不绝于媒体报道,不必多说,只说眼前的。据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因巨额受贿一审判处死刑。报道开始有句“花絮”:2006年6月李大伦被“双规”后不久,曾向湖南省委领导忏悔,请求能“看在贡献多年的情况下,回老家做一农夫垂钓余生”。你看这与胡长清的“请求”是多么相像,甚至也是多么地有“雅趣”!

    多年来,每当看到腐败分子这种最后的“挣扎”,都让我感到格外的丑陋。他们不思自己的罪过,不思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更不思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总是强调在位时其实为了掩盖其腐败实质所做的一点事或叫“贡献”(此时真想大声问腐败分子一句:你说有谁不做事呢?),进而强调要给自己“留条生路”。这让我很看不起。说重点,我觉得这些腐败分子的人格还不如有些村妇。你看那刚烈的村妇,如果受些侮辱或是自己不慎做出了某些被村民们(也仅仅是村民们)认为“出格”的事,往往还会选择自杀的方式了结人生,也从没有像有些腐败分子一样去央求村民们给她“留条生路”(其实,一些村妇的自杀,往往都是脸皮太薄,过于强调自己尊严的缘故,绝没有人有权力判决村妇去死)。我虽然不赞成这种看轻生命的举动,但这恰恰表明这些村妇是“知耻”的。甚至想,若把这些村妇弄到一些部门去做“一把手”,再给其配备得力的助手,说不定中国就不会出这么多腐败分子了——谁都看得出,有很多腐败案子都是属于官员无耻才做出的。
  近些年来,腐败分子的这种无耻一再被曝光,这里只说两例比较典型的。几年前,广东有位地方高官因涉嫌收受贿赂并对当地存在严重的出口骗税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依法立案审查并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然而,当记者在监区采访他时,此人居然在记者面前认为自己是一个“马列主义者”。读报道时就很纳闷,这是怎样地一个“马列主义者”呢?“因涉嫌收受贿赂”坐在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监狱,怎么就不觉得丑,就不感到脸红呢!

  另外一例,就是几年前平顶山市一堂堂政法委书记雇凶杀人后,在庭审时居然说自己不懂法。事情过后不久我写过一则短文,认为他说这句话,比他雇凶杀人还丑。尤其是我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为官者竟能如此不要脸!一个社会允许嘴里喊着不懂法的人当着一个城市的政法委书记,尽管这只是“个别现象”,也不能不说是天大的笑话。而倘若“笑话”到此为止倒也还罢了,也就是说如若此人真不懂法,也还情有可原。要命的是,有谁会承认政法委书记连杀人是犯法的也不懂呢?明知自己是在犯着天大的罪过,居然竟厚颜无耻这样说。一个社会的官员中这等人多了,这个社会怎么能好得起来?再说,管着多少万人的堂堂政法委书记尚且如此,也就不难想像比这书记更小级别的有些执法者或国家其他公务员会怎样地无法无天。

  日本是我们的邻国,甚至“邻”到我们常说“一衣带水”。尽管不少国人对他们还有芥蒂,但从媒体刊出的不少报道知道,他们不论是企业主还是官员,倘若出了大的麻烦,往往就会去自杀。单从这一点来说,我倒是觉得这些人就应该受到世人的尊敬。因为这与我们那些犯了死罪的腐败分子却还要“求生”相比,是多么鲜明地对照呀。

  200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