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吃饱了没事找事的人将会载入史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2:39:03

网络“告状”,咋就成了诬告陷害犯罪?

 作者:刘晓原

下面的博文转自郭老学徒的博客,http://laoxuetu.blog.sohu.com/135780097.html

 

   

一个吃饱了没事找事的人将会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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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吃饱了没事干的先生此刻正住在一个免费客房里。不过,尽管免费,所有的人都不喜欢住在那里,因为那里的档次太低,是负五星级,而且进去了就不大容易出来。通常,人们对那里的正式叫法是“牢房”。

这位住在免费客房或者说牢房里的先生名叫游精佑,他是个搞桥梁的高级工程师,我想,他未必能在桥梁领域里名垂青史,但在中国司法史上和世界网络史上留名则是毫无疑问的了。

 

2

游精佑先生正面临着一场针对他的审判,他已经接到起诉书了。

游精佑先生显然是个吃饱了没有事找事的人。起诉书上说他“诬告陷害”了几个与他素不相识毫不相干无冤无仇的人。

其实,游精佑先生的本意是帮助一个人,一个失去了女儿万分悲痛的母亲,问题是,游精佑与这个他一心要帮助的人也素不相识毫不相干

真是吃饱了撑的没有事找事。

 

3

游精佑先生热心帮助的这个母亲名叫林秀英,她的女儿严晓玲一年前死了。林秀英认为女儿是被轮奸致死的,而警方认定是宫外孕致死。林秀英为此多次上访,但未得到她所希望的结果。

这时候,有同情林秀英的人“教唆”林秀英利用网络“告状”,把严晓玲的案件写成帖子发到网上。吃饱了没有事干的游精佑看到了这个帖子,找到事情了,他一腔热心肠跑来帮忙,为林秀英录制了“视频状书”,发到了网上。就这样,本来在工地忙忙碌碌的游精佑先生住进了“休闲”的免费客房,真的成了一个吃饱了没有事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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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精佑先生是以“诽谤罪”被捕的,可游先生聘请的律师刘晓原先生写了文章在网上发表,指出了诽谤罪根本不成立的理由,许多人明白了:被诽谤的人不报案追究,诽谤案根本不可能立案呀,不立案就逮捕人,这不是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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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精佑先生看来注定要过一段吃饱了没有事情干的日子。“诽谤罪”不成立并没有使他走出牢房,在非治罪不可的意志下,罪名是个变量。于是,他有了新的罪名——“诬告陷害罪”。

这个罪名也非常勉强,很难立得住。因为,告状者是林秀英,网上发的帖子是根据林秀英口述写的,游精佑制作的视频也是林秀英的诉说录像,游精佑先生充其量是一个代写状书的人,代写视频状书。如果林秀英犯了诬告陷害罪,游精佑先生最多是一个从犯,而林秀英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一个死了女儿的母亲要求查明真相怎么可能被治罪呢?)那么游精佑算得上哪门子犯罪呀?

小学生都明白的逻辑:主犯重办,从犯轻办。可游精佑的案子却颠倒过来了,主犯林秀英不办,从犯游精佑严办。

帮助林秀英为女儿的死亡讨说法讨公道,即使讨错了,即使对事实判断有错误,也绝对不能按诬告陷害治罪。

问个问题,林秀英上访算不算诬告陷害?如果不算的话,把上访诉说的一套搬上网为什么就成了诬告陷害了呢?

 

6

游精佑先生大概是世界网络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帮助别人在网上喊冤而坐牢的人。由此,他必将网史留名。

如果他被判有罪,他将成为吃饱了没事找事热心助人而获罪的典型。不载入司法史才怪呢。

 

7

如果游精佑先生被判无罪,他也会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司法事件的重要角色。当然,这时事件的主角将是清醒的理智的法官,或者是影响法官判决的理智的力量。

为什么把判游精佑无罪视为里程碑式的事件呢?因为,这意味着 “先定罪再找罪名”的做法终于被理智地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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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