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黑老大谢才萍获刑18年 听判后大骂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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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04日02:35   汉网-长江日报   大渝导读:审判长宣布“押被告人退庭”,走在最后的谢才萍则扭头面向审判长和公诉人,恶狠狠地骂道“不得好死!”


11月3日上午,重庆抓获的十九个涉黑团伙中唯一女首犯谢才萍(左一)及其团伙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谢才萍被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人民币。图为庭审现场。中新社发重庆五中院 摄
重庆谢才萍涉黑团伙案昨一审宣判
“女黑老大”五罪并罚判刑18年
长江日报重庆讯 昨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谢才萍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8年;传闻中的谢才萍情人罗璇,亦被判刑4年6个月。
认定5宗罪
判刑18年
昨日上午9时30分,谢才萍等22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审判长花时45分钟宣读完10700字的宣判词。宣判结果为:
谢才萍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等5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年、3年、2年和3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万元。另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3年。
宣判词称,2004年9月以来,谢才萍先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2006年4月,谢才萍因犯赌博罪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08年4月,谢才萍接受被告人陈晓容的建议,与唐家政等人商议决定再次开设赌场,并议定了赌场规则、赌博方式等。由此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以唐家政、唐晓青、刘井勇等为参加者的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实施开设赌场中,不仅实施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多次向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得非法保护。
两把“保护伞”
获刑13年和12年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郭胜、甘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谢才萍等人钱财人民币18万元,并包庇、纵容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赵波明知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有股东、放高利贷、抽取赢利等分工,指使郑伟在赌场帮其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4.24克。
比谢才萍小了近20岁的罗璇,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3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2年和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郭胜、甘勇双双被以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有两名被告当庭表示不上诉。谢才萍表示将与家属和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宣判后恼羞成怒 谢才萍当庭撒泼
长江日报重庆讯(特派记者万强)昨日宣判时,站成一排的22名被告人开始都是屏住呼吸,听到判决结果后,各人表现各异。
当审判长念到“被告人黄冬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时,一直两腿抖动的黄冬梅突然失声痛哭,随即瘫软在地,法警赶紧将她抬出去。
宣判完毕,审判长依次询问被告人上不上诉,谢才萍略作思考后道:“要与家人和律师商量一下,再决定上不上诉”。2号被告人唐晓青不等审判长话音落地便脱口而出“不上诉”,坐在旁听席的家人急得跺脚道:“完了,他说反了。”罗璇、唐家政、唐勇等人有的称“上诉”,有的则称“考虑一下”,只有判刑仅1年的22号赵波不慌不忙地回答“不上诉”。
上午10时20分,审判长宣布“押被告人退庭”,走在后面的唐晓青和唐家政突然大喊冤枉,而走在最后的谢才萍则扭头面向审判长和公诉人,恶狠狠地骂道“不得好死!”
被告人刘井勇昨日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记者在审判结束后在法院外见到其妻,她称丈夫顶多是帮着谢才萍的赌场邀人打牌,原来认为“顶多只判两三年”。
审判长“不谈罗璇”
长江日报重庆讯(特派记者万强)昨日下午,重庆市委宣传部举行谢才萍团伙案新闻通气会,包括央视、中新社和长江日报在内的几十家媒体记者与会。谢才萍案的审判长、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涛介绍了审判情况。
通气会结束时,许多记者追着洪涛问起有关罗璇的问题,洪涛先不理睬,后干脆说“我不谈罗璇。”
长江日报记者问道:“今天辩护席上怎么只有14位律师(被告共有22人)?”
洪涛说:“我们事先已通知了所有律师。他们为什么没到庭我真的不知道了。”
记者又问:“按规定宣判时律师是否必须到场?无故不到是否算蔑视法庭?”
洪涛用重庆话说:“不存在。”
同学同事忆谢才萍当年
像假小子爱麻将
长江日报重庆讯(特派记者万强)昨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谢才萍的初中同学孙XX,她得知谢才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说:“只晓得她在学校时像个男娃娃,不怎么温柔,没想到现在变得这么霸道。”
她说,谢才萍1963年出生在巴县金凤镇(现属九龙坡区)盐河村,两人初中时因为都爱打篮球接触较多。谢才萍像个假小子,大大咧咧,比较讲义气,不讲究穿着打扮,也不爱使小性子,“谢才萍打球蛮玩命,当时也不像现在这么胖。”
谢才萍在税务系统工作时的一位同事称,谢才萍都是被麻将害了的,据说她在铜罐驿税务所时,喜欢打篮球,但更喜欢打麻将,最后连爱人跟别人好上了都不晓得。一位她过去的同事回忆说:“有一次同事一块出去旅游她也张罗着打麻将。”按照这位同事的推断,不是爱麻将,她就不会与别人合伙开赌场,不是开赌场,她就不会成为“黑社会”。
数百群众
法庭外看热闹
长江日报重庆讯(特派记者万强)昨日在重庆市五中院进行的审判,吸引了当地不少人。一位老汉见那里人多,早晨7时30分就背着两大摞报纸到法院门口叫卖。
8时过后,媒体记者纷纷在法院门口抢占有利地形,摄像机、照相机枪炮似地对准法院进门处。见到这么多记者摆开架势,许多过路人也相继加入围观的队伍。当一位中年人闻听正在对镜头的摄像是中央电视台记者,对边上的一位熟人说:“像这么大的事情应该搞直播,让我们也看看谢才萍长个啥样。”
10时30分,当记者从法庭出来时,法院大门口仍围得水泄不通,人们边伸头往里看边议论,直到22名被告人上了警车被押往看守所,围观的人才渐渐散去。
谢才萍一审判18年罚102万 谢才萍表示要上诉
2009年11月04日07:22   重庆晨报
大渝导读:其情人罗璇被判4年半;两“保护伞”警察郭胜、甘勇分别被判13年、12年。
谢才萍涉黑案宣判 法院供图
谢才萍5宗罪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刑6年;
 
犯开设赌场罪,判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犯非法拘禁罪,判刑3年;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犯行贿罪判刑3年。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
陈晓容:判6年半,罚金50万。
黄冬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6年,判刑6年,罚金50万元。
唐晓青: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判刑13年罚金51万元。
其余被告:判13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甘勇: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刑12年。
郭胜: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刑13年。
晨报讯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昔日坐庄重庆地下赌场的“女黑老大”谢才萍被判刑18年罚金102万元,其余21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谢才萍的情人罗璇被判刑4年半、罚金20万。
昨日下午记者获悉,谢才萍表示要上诉。谢才萍今年46岁,如果二审不能改判,也没有重大立功,根据我市“黑老大不得减刑”的规定,她出狱时将是64岁了。
有的痛哭有的昏倒
昨天9点半,宣判正式开始。当谢才萍等22人被带上法庭时,两名女被告陈晓容、黄冬梅已开始痛哭。坐在法庭上听判时,两人一直低头抽泣。
相比之下,谢才萍显得平静一些,她还朝旁听席上望了望。她的情人罗璇,穿了一件带帽衫上庭,与庭审时相比又瘦了些,脸上的棱角更加分明了。
在宣读了法院查明的事实、对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的评议后,书记员大喊:“全体起立!”审判长开始宣布对每一名被告的判刑结果,谢才萍被判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
还没轮到对第五被告陈晓容、第六被告黄冬梅的判决,两人已开始大哭。当听到法官念道:“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时,陈晓容连站都站不稳了,两名法警当即上前扶住她。然而,陈晓容还是支持不住软了下去。法警赶紧为其搬来凳子,让其坐下。
站在陈晓容身边的黄冬梅,在听到“6年”的宣判后,更是当即昏过去。几名法警赶紧将其扶出法庭急救。随着审判长逐一宣读各被告人的刑期,旁听席上的亲人抽泣声也越来越大。
谢才萍原以为是死刑
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谢才萍之前一直担心自己罪孽深重,会被判死刑。当法官问谢才萍是否上诉时,她表示“考虑一下,和家人、律师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宣判完毕后,法官第一个就问她:是否上诉?谢才萍说“考虑”时,态度还比较好。而在之后听到其余被告都表示要上诉后,谢才萍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所以在即将被带离法庭时,她开始破口大骂,被法警及时制止了。记者获悉,考虑大多数被告都要上诉,而且也知道“上诉不加刑”后,谢才萍也决定要上诉。
被判刑9年罚金51万元的第四被告刘井勇表示要上诉。罗璇表示将考虑后再决定。其余20名被告,除因哭昏而未当庭表态的黄冬梅外,只有第17被告胡维、第22被告赵波当庭表示不上诉。因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分别判刑13年、12年的黑保护伞郭胜、甘勇,当庭表示要上诉。
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肖玉采写
图除署名外由记者张锦旗摄
开赌场 非法获利超200万 寻保护 每月行贿警察6万
2008年4月初至8月14日,谢才萍先后伙同唐家政、唐晓青、唐勇、刘井勇、汤炳、夏令、罗璇、陈晓容、黄冬梅等人,在渝北区洋河北路“御景天城”5幢陈晓容租赁房、黄龙路“天人居小区胡火锅”楼上、天河路“皇冠东和小区”、紫康路“佳华世纪”C区“御井茶楼”、高新区大竹林“碧湖山庄”、“龙豪山庄”、渝中区“纽约.纽约大厦”一宾馆、沙坪坝区曾家镇“莲花湖度假村”和南岸区南山“奇峻山庄”、迎龙镇“福泽生态大观园”等地开设赌场,用扑克牌打“三公”的方式,分别以200-2000元不等的赌注,召集多人进行赌博,每局从赢得赌注两倍以上的赢家处抽取5%作为赌场盈利,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谢才萍指使罗璇等人把欠其赌债的金某押到“御井茶楼”,直到次日晚上7点多,金某还了1万元后才被释放。这也是情人罗璇在谢才萍黑社会组织中,除了参加黑社会和开设赌场罪以外,犯下的唯一一笔罪行。
2008年8月14日23时许,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谢应宽,到南岸区迎龙镇“福泽生态园”侦查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时,被负责赌场安全的邓毅、赵中海等人发现。谢应宽先后4次示警,但还是被谢才萍的手下殴打受伤。直到次日凌晨5时许,谢才萍电话指示后,被用床单蒙了头的谢应宽才被押至南川区工业园区附近一工地释放。
为逃避查禁,2008年4月下旬,谢才萍等人在渝北区黄泥塝“御井茶楼”开赌场时,每月拿出6万元由龚湛杰向赌场所在地的黄泥塝派出所有关人员行贿。
2008年5月至7月期间,龚湛杰共计将18万元送给黄泥塝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黄泥塝派出所未主动到该处检查,遇有人举报时,郭胜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干预,甘勇也通风报信。
仅花4个月 谢才萍就成老大
2006年4月28日
谢才萍刑满释放
据法院查明:2004年9月以来,谢才萍先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2006年4月,谢才萍因犯赌博罪被渝中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同年4月28日刑满释放。
2008年4月至8月
纠集20多人开赌场
2008年4月,谢才萍接受陈晓容建议,与唐家政等人商议,决定再开赌场,并议定了赌场规则、赌博方式等。
2008年4月至8月期间,谢才萍先后纠集唐家政、唐晓青、刘井勇、唐勇等人作为赌场股东,还专门安排胡维、唐显骏、李小华、李红明等人负责在赌场中“抽水”,安排胡定国(另案处理)、李红明在赌场被查获时替老板顶罪,安排邓毅、赵中海负责放哨,安排罗璇负责接送谢才萍到赌场,并吸纳陈晓容、黄冬梅等人在赌场放高利贷,其中陈晓容、黄冬梅还负责监督股东上场坐庄。
由此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唐家政、唐晓青、刘井勇、陈晓容、黄冬梅、邓毅等为骨干成员,以罗璇、郑伟、李雷、唐勇、夏令、汤炳、许可、胡维、唐显骏、李小华、李红明、赵中海等为参加者的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8年7月30日
警察保护未败露罪行
谢才萍所开赌场被查禁时,由于郭胜、甘勇隐瞒了谢才萍等人的罪行,以及李红明顶罪的行为,使全案未能得到查获,谢才萍等人未受到法律追究。
2009年7月13日
谢才萍等被告人被捉
2009年7月13日前后,公安机关将谢才萍等被告人相继捉获,全案才得以揭发。
四大焦点
为何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四特征逐一比对全符合
昨天下午,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谢才萍案审判长、市五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涛,详细解释了判决的依据和理由。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有四大特征:组织、经济、行为、非法控制特征。“谢才萍一案已完全具备了这四个特征。”结合谢才萍案,洪涛进行了逐一比对。
第一,谢才萍聚集了20多人(尚有部分成员在逃)开设赌场。赌场中成员有必须遵守的规则、职责,有相对固定的股东、有专门放高利贷和负责安全的放哨人员,为逃避打击,还专门雇人顶罪等,该团伙人数多、人员稳定、分工明确,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
第二,从赌场赢利中提取利润、放高利贷在短短3个月时间非法获得大量金钱,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并将非法获取的钱财用于支付工资、购买毒品、行贿等。
第三,该组织以从事开设赌场犯罪为主,并实施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他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并通过向司法人员行贿获得包庇和纵容,使其犯罪行为长期未获查处。
黑社会性质组织分2种类型
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靠“双拳”起家,打出一片势力范围;一种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谢才萍涉黑团伙属于第二种类型。
谢才萍行贿为何判3年?
主动供述减轻处罚
洪涛说,该案涉及的多项罪名中,除受贿罪最高刑期有死刑、行贿罪最高刑期有无期徒刑外,其余罪名最高刑期均为有期徒刑。谢才萍等犯行贿罪,情节严重,法定刑期应该在5年以上10年以下。但因其是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减轻处罚。法院将该罪判为3年。
两人被轻判:被告人赵波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谢才萍和罗璇,被认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轻判其一年徒刑,罚金20万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免予刑事处罚,合并执行1年徒刑。罗璇归案后协助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分子,构成立功,在具体量刑时给予了从轻处罚。
两人被重判:唐晓青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被告人许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也受到了重判,被合并执行6年徒刑、罚30万元。
两警察受贿额咋定?
如何分赃不影响定罪
该案庭审时,郭胜、甘勇和律师都对受贿数额有异议,“虽然收了谢才萍18万,但一转手钱就分了”。
法院认定:二被告人共同收受谢才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8万元的事实,除有二被告人供述外,还得到多名同案被告人及扣押物品清单的印证;二被告人收受该款后又送给其他人员的行为,是其对赃款的处理,故二被告人应对共同受贿的18万元承担责任,受贿金额应认定为18万元。此外,是否为请托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被告人甘勇的辩护人提出,甘勇有检举他人犯罪的重大立功、主动交待受贿事实系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表示,甘勇身为人民警察,查禁犯罪是其工作职责,其反映他人犯罪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因此不能被轻判。
参加了就是涉黑吗?
参加有组织犯罪就是的
洪涛称,刑法规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就行为人主观上并不要求对所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法律上的判断,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所从事的犯罪活动是有组织的犯罪,对该组织所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有认知,客观上参与了有组织的犯罪或违法活动即符合该罪的要件。各被告人对谢才萍开设的赌场有组织性等都是明知的。
罗璇邻居感叹
不要靠投机取巧来找钱
晨报讯 (记者 冯超)昨天下午,在大渡口新山村老社区里,居民们坐在院子里议论着谢才萍案的庭审结果。罗璇曾和他的父母在这里居住。
“听说了罗璇的事情,这个娃儿划不着,凭劳动吃饭嘛,男子汉怎么倒被人包养了。”一位居民叹息道。另一位邻居则说,罗璇的事对家长应是一个警示,我们应教育子女凭劳动吃饭,而不是靠投机取巧来找钱。
检方公诉焦点问题
法院判决均认定
检方公诉的焦点问题,法院判决均给予认定:19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只要参加了明知是犯罪组织而参加就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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