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以上老人拿到“免死金牌”动机不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3:39:38

『天涯时空』 [时事评论]75岁以上老人拿到“免死金牌”动机不纯?

点击:459  回复:13 作者:好人孙玉良  发表日期:2010-8-25 10:51:00     75岁以上老人拿到“免死金牌”动机不纯?
  
  文/孙玉良
  
   刑法又将面临第八次大修,最大的亮点,是75岁以上的老人拿到了“免死金牌”。“新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呢,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专家说:我国古代刑法就有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这次修改弥补了我国现有刑罚上的一个漏洞,体现了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
  
   简言之:矜老恤幼是我国古代刑事法律传统,光荣的传统就该继承并发扬!
  
   孙玉良才疏学浅,实在搞不懂,这些专家们的脑袋里,学到的是怎样的混蛋逻辑?现代社会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来,75岁便人为地被这些专家们“凿”出了一条法理上的分水岭,75岁以后的人跟75岁以前的人,法律面前待遇完全不同,杀人放火,做贼绑票,强奸幼女,不管其行为多么恶劣,多么发指,哪怕比以前的日本鬼子还坏,都不用担心被判死刑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自古的理,这回咱“改革”,把这自古的理也改他一改。
  
   活到七十五岁,等于活到了“作奸犯科”的天堂?
  
   当然,既便活到七十五岁,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去犯罪,但如此修改法律,等于人为地给寻仇者设定一种报复年龄。过去有一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刑法修改后,我看这句话应该改为“君子报仇,七十五岁不晚”,你与谁家有仇啊,别急,等着。只要活到了七十五岁,就成了快意恩仇的天堂,让他全家死光光,你也不用担心吃“黑枣”或“注射死”。当然,如果你是个穷人,“注射死”那么高的待遇,也轮不到你。等不及了,就让你七十五岁的老爸或爷爷去寻仇,现在科技发达,根本不用凭体力去玩命,投毒也好,爆炸也罢,报复的手段何止百种千种?
  
   再说了,罪大恶极的犯人,一直熬到七十五岁才被发现,就等于躲过了“死劫”?
  
   制定这样的法律动机何在?专家们说出于“矜老恤幼”的原因,我是不信的。依我“小人的阴暗心理”看,“专家”们之所以胆大妄为,制定出这样的混蛋法律,是被某些强势的人“绑架”了。
  
   其一,被“富人”们绑架了。能够活到七十五岁以上,富人居多,生活越是活得滋润,越是怕死,他们年轻时,免不得做些丑事,唯恐“不是不报,时辰不到”,用什么方法制止这条铁律呢?于是他们想到改法,修改了法律,就不怕“时辰不到”了,时辰到了也判不了死刑,于是乎他们用金钱的力量,“买”通了专家们的大脑,让其大脑瞬间进“水”,头脑一热,良心一歪,法律条文的修改还不是顺手拈来?
  
   其二,被“贪官”们绑架了。大凡有权有势的人,在官位上免不了做出一些作奸犯科见不得人的丑事,外表上冠冕堂皇,实际上男盗女娼。他们在位时,官官相护,很难被发现,很难被处理,但一旦下台,就失去了保护符。于是乎他们利用现在暂时拥有的权势,“迫使”专家们修改法律,为自己的未来留条后路。
  
   其三,被逃离故土的罪犯们“绑架”了。一些远离故土的罪犯们,如赖昌星之流,也有叶落归根的想法,被他们又怕一旦回来,等待他们的是严厉的惩罚,修改了法律,等于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七十五岁,是他们等待的一线希望。
  
   当然,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许修改法律,就是专家们自己的自由的想法。但这些专家们,我想应该也是“富人”,或许也是贪官,或许其亲朋好友在国外逍遥盼望改法的喜迅,反正,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专家们这样的改革,是不公正的。
  
   现代的中国,矛盾有些激化,上访不断,黑恶势力猖獗,群体事件频发,孙玉良粗浅地认为,这都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结果,诊治这种社会病症,恰恰需要“严刑峻法”,而不是空口讲“和谐”抹抹稀泥。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但不应该和世界接什么轨废除死刑,反而应该加大死刑的审判力度,前提是“罪犯不是被冤枉的”。
  
   对罪犯的仁慈,就是对守法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