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厦门PX事件:找不到真正尊重民意的影子(山西晚报 20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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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PX事件:找不到真正尊重民意的影子许斌
 

      据报道: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上周末决定顺从民意,停止在厦门海沧区兴建台资翔鹭集团对二甲苯(paraxylene,简称PX)工厂,将该项目迁往漳州古雷半岛兴建。

  谁能保证:在古雷半岛,在该项目新址波及范围之内的民众,一定乐意接纳这一项目、一定能得到令他们满意的补偿?这一个PX项目,现在是烫手的山芋,正值“风口浪尖”似的最敏感时期,民意,本来应该表现出特别强大的力量,政府、机构与相关团体本应该保持对民意的分外尊重,然而,却偏偏找不到这一种尊重。
 
      有报道说:古雷半岛欢迎PX。细看报道,真正表示欢迎的,却仅仅是几名官员。当初,厦门市的相关官员何尝没有表示过同样的欢迎呢?所有人的意志,不能总是被几个官员代表!其中,漳浦县对外经贸局局长洪国继显得信心十足,他说:“要做老百姓工作,就像我们家里的煤气罐一样,那也是危险的东西。管理得好,就不会带来危害,一个道理啦。”看来结论已经拟定好了,老百姓如果不同意,就是认识上有问题,只需要“管理得好”就没事了。到时候,如果又“那么多群众反对”,还要不要“应该慎重考虑,应该以科学发展观、民主决策和重视民情、民意的视角来看待这件事”?难道,还准备第二次迁建这个项目吗?

  自然,不会再发生类似厦门那样大的风波了,迁建之后,受影响的人口数量直线下降,已不足以形成如厦门那样大的风波。但数百万人的民意是民意,数万、数百、数十人的民意是不是民意?前者应该尊重,后者应不应该尊重?更何况,PX项目的迁建,本来就未必是单纯民意的胜利。设若此项目的开工建设没有直接影响到所在区的房价下降,可能导致所在区空壳化,使得政府在财政收入上得不偿失,民意是否还能够获胜呢?就是一个不堪想象的命题。

  PX项目诚然不是洪水猛兽,能在世界上那么多地方合法存在,当然,也是能够在中国择地存在的,关键是,这种存在,是在各个利益主体经过平等博弈之后的妥协结果,而不是某种强迫命令、强行代表的结果。惟其如此,才可能尽量实现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不致使得少数人的眼泪注定淹没在某种宏大叙事中。

  所谓尊重民意,其意义,就是让各个利益主体有机会公开表述其利益诉求,尽可能避免任何一个利益主体遭受过度伤害。而尊重民意的标志,往往并非体现在数百万人的意志汇成一股洪流后是否能得到尊重,而体现在数百、数十甚至是一个人孤独的呐喊是否能得到尊重,成为凛然不敢侵犯的力量。

  漳浦县行政机构既然有意引进这一个项目,为什么不事先听取民意,不创造机会让相关各方一起坐下来讨论协商呢?如媒体报道所说,具有那么多优势条件,彼此求同存异,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相当高,完全有可能同时实现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却为什么,还要抛弃民意、单方面代表民意,在博弈展开之前就匆忙决定接纳此项目呢?政府单方面欢迎了,相关机构积极响应着,“古雷岛上公路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了,上百万人的意志汇成洪流的可能性不存在了、不太可能再度成为新闻焦点了,谁还听得见少部分人孤独的呐喊?

  并非不能取得双赢的,迁建,本来很有可能在充分尊重民意,在促使相关各方平等、充分博弈之后,在尽可能实现了所有各方现实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并因此成为标志性事件,改变权力运作的方式,结果,却依然是以尊重民意始,以罔顾民意终。事件,终会因为种种因素平息,但在平息事件的过程中,并不能找到真正尊重民意的影子。             

来源:山西晚报  来源日期:2007-12-21   本站发布时间:2007-12-21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20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