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建设部长(2)下 部长唯商是瞻,房改右倾造就开发商的暴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55:22
十问建设部长(2)下 部长唯商是瞻,房改右倾造就开发商的暴富标签: 房改政变  开发商  暴富  汪光焘  沈晓杰   

           “ 房改政变”,究竟给开发商带来了什么?

看到这里,人们就不难明白,当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由“经济适用房模式”换位为“开发商模式”,当绝大多数市民买房只能任由开发商宰割,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政策,就不仅不是对富人的“调节”工具,反而成了开发商特殊利益集团对全民财富洗劫的舞台。

在过去,尽管经济适用房的发展远远低于政策的规定,但毕竟还是被政府作为一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尚方宝剑。而“房改新政”不仅“铲除”了经济适用房这个高价暴利商品房的最大竞争对手,而且政府在政策上也失去了制止开发商不当得利、制造暴利高价房的有效手段。以前经济适用房被当作“供应主体”的时候,开发商给自己商品房的销售定价,大体上还是按“成本游戏规则”办。也就是在所有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加上15—25%左右的利润作为商品住房销售的价格。而现在,开发商在定价上的游戏规则早已“飞离”了“成本的轨道”。他们新的“至理名言”就是“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的,而市场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但他们“羞于”公示于人的是,“供需关系是可以由开发商来和政府合谋内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开发商囤地捂盘的根本原因。

  开发商几年“艰苦不息”的努力终于成功了,中国房改的灵魂——经济适用房的大众化政策,终于在利益集团的合谋之下被“颠覆”了。占城市人口80%的普通市民宪法保障下的居住权利,一夜之间就化为了乌有。作为“全民”的众生,不仅要花巨资去买自己土地的使用权——交土地出让金,而且更要承受开发商暴利的盘剥。因为你“别无选择”!有人说,这是社会主义中国成立50多年来第一次“新富阶层影响中央决策”。那么,它究竟给开发商这个“暴富”和“影响力”同样“特别”的利益集团带来了什么呢?

首先,是开发商的房地产市场“地盘”急剧暴增。按照原来的房改精神(23号文),须购买“市场价商品住房”的,还只是占人口10%左右的高收入人群。80%的市民购房应该是由经济适用房来解决;而到了18号文,这80%的城市居民中的绝大多数,基本上都被赶进了开发商的“血盆虎口”,因为他们在房地产市场上,既买不到经济适用房,又不“够格”住廉租房,就只能“别无选择”的到开发商的手上去买高价暴利的商品房。而随着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年轻人结婚的增多以及大规模的城市拆迁改造,城市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呈现极大的刚性;没有住房,数以亿计的城市居民就无从立业、安家。为此,他们不是无奈的做“无房户”或“半无房户”(居住条件刚刚达到住房小康的一半标准),就是不得不头顶全世界最高的“买房负担”(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最难承受水平的数倍),成为开发商的“盘中餐”和“宰割”的对象,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奴。这就是开发商“玩政治”的“最大成果”。

第二,随着开发商特殊利益集团对房地产市场寡头垄断和操控合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利润水平也创造了“空前的世界纪录”。当中国的社会平均利润率还在10%以下徘徊、并还有下降态势之时,当世界房地产业利润一般都在3-5%左右的时候,中国的开发商特殊利益集团托“房改新政的福”,利润率已经从过去的百分之十几暴涨到现在的50%上下,有的甚至超过了100%以上。

第三,中国的房地产业,“空前绝后”的成为中国暴富的制造器和生产“首富”的“流水线”。

在当今的中国,有一个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这就是房地产已成为中国富豪们最大的“暴富制造器”,这点从“中国首富”排行榜的“迷雾一般的闪变”中就可见一斑。去年就有消息说:身价160亿元世茂集团许荣茂在地产首富的位置上还没有坐够半年,到 4月底就被广东碧桂园的杨惠妍以600亿元大幅超越,并一举成为中国的首富。但杨惠妍刚登顶的“中国首富”位置还没坐稳,又传出重庆的吴氏女地王身价700亿的秘密。前几天又有新闻透露,国内恒大地产的老板许家印,计划在香港上市并发行20亿股,这将使他的身家可能超过775亿港元,一举成为内地新的首富。

有个材料很能说明这些地产商的暴富程度。在“2006胡润百富榜”上,登上前十名“中国首富”中,有6人全是靠房地产而一举暴富。这六人的“身价”财富,都在100亿以上,最高的达到了160亿。虽然开发商在中国成百上千万的“资本家”中只占了极少的一部分,但他们在2006年“百富榜”中所占的比例,却远远高居第一,占到了“百富榜”富豪的四分之一以上(高达25.5%)。所以把房地产称之为中国的“暴富制造器”,没有半点的夸张和“冤枉”。据报道,上了房地产富豪榜的50位房地产富豪,一共拥有的财富总值高达2010亿元;平均每个房地产商的财富为40.2亿元。而能够登上房地产富豪子榜的,房地产商的个人财富起码要达到15亿元,行业的门槛之高,远远“盖过”了其他所有的子榜。当然,他们要和广东和重庆的新的地产首富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资料推算,这样的“小巫”(指开发商个人及大股东)在全国大约有20万个左右(全国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5万多个)。他们一年从买房人手中攫取的超额利润,就高达4000多亿,几年下来的违法暴利所得就高达上万亿元以上(详见笔者的“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相当于全国每个开发商个人或股东三四年“开发”下来,平均每人获取暴利500万元以上。

笔者曾经为汪光焘部长力推的“房改新政”实施第一年的“成果”算过一笔账。根据官方的数据统计,在18号文全面开始实施的第一年——2004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当年全国商品房的价格,不仅“首次出现两位数增长”,而且还“首次超过居民收入增长”。中国社科院等机构发布的《2004—2005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也指出,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2004年比2003年多出了355元。也就是说,实行“房改新政”后一年的房价飞涨,比过去的6年增长之和还要多。据测算,2004年房价的“超常增长”给开发商带来的“超额暴利”,就高达1000多亿以上。中国数万个开发商,一同分享了这上千亿的“改革成果”。

有人会对中国数万个开发商,一年就能分享这上千亿的“房改新政的成果”而惊愕不已。实际上这还是对他们的“政治成果”小试牛刀。据分析,随着这几年房价在开发商的操控下一路持续暴涨,如今开发商利益集团一年所能攫取的暴利,已经高达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看见这样的“房改新政”的“成绩单”,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这就是汪光焘部长起草和力推的“房改新政”的目的所在!在我们实施关系数以亿计城市居民最大利益的住房改革中,汪光焘部长主政六年的建设部,究竟是“以民为本”,还是“唯商是瞻”!

 

 

 

 

                                                沈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