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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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中的技术经营业
来源: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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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玉民  中国科学院原副秘书长、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
技术经营活动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科技进步成果价值实现的一种形式,存在久远。但作为一种产业形态则是在发达国家新一轮产业变革中逐步形成的。最早把技术经营概念从国外引入国内是刘海波博士所著的《技术经营》。这是一个值得关注、正在崛起中的新兴产业。
技术经营是崛起中的新兴产业
人 们最为熟悉的是科技成果或其专利的产业化。通常这被认为是技术通过产品化、商品化创造价值的过程,也称为专利的实施或技术成果的转化;也有人将在技术传 播、扩散与运用过程中认识与实现专利资产价值的过程称为专利产业化;还有人将两者合而为一;有人则将两者视为完全不同的概念。对此类称谓习以为常,作为一 定发展阶段的认识,应当说是可以理解的。但可以肯定地说,这两种概念并不能适应科技发展趋势与知识产权制度演变的现实。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 科技创新迅猛发展,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在生产要素中的主导作用日益突出,以知识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迅速崛起,依赖资源、资本、劳力的传统工业化模式逐步 向依赖知识、人才、信息的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并推动知识经济的发育与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在这一创新发展的新时代,占据经济要素主导地位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 产权,其社会功能形式与价值实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谓的产业化形式已经变得五彩缤纷了。
早在1980年美国国会为了促进联邦政府机构拥有 的专利的商业化实施,通过了《斯蒂文森-威尔德勒法案》,也称“联邦技术转移法案”,特别是受1987年美国总统里根提出重视专利政策的刺激和影响,主要 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等政府开始采取措施鼓励专利的流通、交易和实施的政策。在这些国家内,技术转移开始兴盛,专利经营组织增多,技术经营的理论兴 起,企业的专利策略发生变化。与此相应,技术成果或专利产业化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外延越来越拓展。
其实,所谓技术及其专利都是其价值的载体,而技 术或专利产业化的本质是其价值实现的过程;反之,其价值实现的过程都应归属于技术或专利产业化的范畴。因而,技术或专利产业化不是其流通的专有概念,也不 是技术应用的特有含义,而是技术或专利在流通、实施以及其他一切现有或将来可能出现的能达到其价值实现目的的所有形式的统称。这是一个需要适应科技进步与 经济发展而逐步演化、不断扩展的概念。和这一概念对应的英文词汇含义是技术或专利的商用或商业化,日文词汇是特许事业化。与其相比,商业化的概念可能更为 贴切。
对于技术或专利商业化(产业化)多样的实现形式,已经有人依据产品形式为标准进行了归类:在物质产品生产上的运用与非物质产品生产中的应用 两大类。前者即为技术或专利技术通过产品化、商品化而实现其价值的经营形式;而后者比较复杂。其中以技术成果、专利甚至包括所有知识产权自身为基本产品形 式提供非物质产品服务的市场赢利活动,即为技术经营。这类的技术经营可以存在于企业内部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的技术管理过程中,也可以单独存在于专业性的技 术经营企业内。
从上述分析可知,技术经营不是完全陌生的现象,只是技术及其知识产权商业化(产业化)中的一种形式而已。但是,这是一类属于非物质 性产品经营的产业领域、在知识经济发育时代日显重要的产业形式。以知识为基础的技术经营与以网络化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相并列,构成现代服务业的主导产业, 成为支撑、提升农业、工业现代化发展的智力型产业基础。
技术经营是形式多样的创意性产业
以知识为依托从事非物质性产品营销的技术经营,其 实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对技术经营归类的角度很多,分类的类型自然不同。例如以专利经营为例,如果从专利与专利的相关要素关系角度对专利产业化进行分类,则 可以区分为四级应用形式:一级应用(与资本的关系),如实施(专利权人实施;专利人许可他人实施)和交易(专利交易);二级应用(专利与专利的关系),如 专利交换,市场流通,基于专利的谈判,市场进入等;三级应用(建立制度),如标准(事实标准或形式标准);四级应用为上述各类应用形式的组合应用等。
一般还是以产品形式为标准对技术经营形式进行归类更易于操作。如果按照技术或专利价值实现的商品形态分析,大致可以区分为四类。
1.技术交易类:这是以技术或专利的资产属性作为商品形式的技术经营。包括资产评估、技术交易、专利交叉许可、专利保险、专利信贷、技术入股等。其交易的基础是对技术或专利在市场中应用价值、应用前景与风险性的判断。
2. 技术群交易:这是以解决商品需求所必需的技术群为商品的技术经营,是经营者从市场需求出发进行再创新所产生的创意活动的结晶。其中,经营者进行技术群创意 的思维模式又区分为两类。一是从技术出发引申出具有市场使用价值的商品概念,并开发出商品概念产品化所需要的技术群。如王选集成数字压缩与激光照排等技 术,提出并完成数字印刷系统;索尼从磁性材料磁极子在电磁场中具有取向性的原理开发出录音机等。二是从已经出现的市场需求出发,进行技术集成创新,形成实 现市场需求的技术群以及相应的生产要素配置。如蒋佃水教授对占水产品60%的下脚料,全部开发成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其创意活动重点是开发水产品下脚料 中具有高附加值新产品的概念系列,再集成国内实用技术构成产品化的技术路线,进而开发新产品生产的要素配置等。这两种创造技术群的活动都需要借用“技术路 线图”的辅助工具。
3.技术再生交易:这是以开拓技术或专利的潜知识与潜价值从而大大提升技术价值含量或扩展应用范围为基础的技术交易或技术群交 易。虽然其本质也是技术交易,但是与其有所不同的是,不是在现有社会共识的技术价值基础上的交易,而是对原有的技术拓展或者提升了技术应用价值后的技术交 易。如挖掘专利潜在的新技术价值的市场经营活动、对休眠、过期、废止专利寻求市场运用的新方向、新方式、新条件,达到其增大市场使用价值而获取利润的市场 经营活动。此类技术经营不仅需要技术价值的挖掘,也需要技术群交易所采用的创意活动方式与技术手法。
4.技术策划交易:这是利用技术或知识产权信息凝练具有战略价值的技术信息所进行的智能型商品交易,或者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形成市场垄断性获益的智能服务等,如参与产业联盟促成技术标准产业化运作等。
上 述各类技术经营活动,都属于依托创意能力的智力型产业。其技术经营的前景无限。我国具有储量丰厚的技术潜价值,不仅可以挖掘的技术或专利的潜知识无限,而 且可以挖掘的国内现有技术或专利的数量庞大,每年创造的新技术、新专利还正在迅速增加。如果巧妙运用专利权属策略,全世界可以运用的专利数量更多。专利潜 知识潜价值不仅价值丰度极高,而且分布广泛,储量丰富。开发的关键在于创新,开发的程度取决于知识水平。技术经营业可谓前景无限。
技术经营是支撑创新发展的基石
从技术经营的运作形式不难发现,技术经营业还具有多重值得重视、急需合理运用的社会功能性。
首先,技术经营是典型的创新型产业,显示企业在技术转移、技术应用、技术价值实现环节中主体地位的标志;并从技术运用路线图入手,提高技术的可用性,减低风险性,加速技术的扩散、传播速度,将大大扩大技术的实施率,提升我国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
其次,技术经营业属于依托智力的现代服务业,与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并列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主导产业。技术经营业的发展,是调整我国经济结构的抓手、促进发展模式转变的条件、反映知识经济增长的重要标志。
再次,技术经营活动属于技术创新的重要环节,是连接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的纽带,是会聚市场需求拉动力、技术供给推动力作用的中枢,是强化技术创造、传播、扩散、应用直至市场价值实现的技术流的助推器,是推动技术价值实现的市场性渠道。
第 四,技术经营业在实施技术路线图的过程中,以风险投资入手集聚技术资源并凝聚有关市场信息、技术专家、企业经营等多类创新要素,通过交流进行集成创新。客 观上形成整合创新资源的有效形式,实现了对产学研各类创新主体的连接、对社会各类创新资源的集聚、对各类生产要素的初步配置。技术经营是促进产学研结合、 整合创新资源的市场调控因素。这是达到创新体系自我完善的内自组织性动力机制。
第五,作为现代服务业基础产业的技术经营,是以创意能力为依托,直接作用于三类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特别是推动一二产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特殊产业。
第六,技术经营的创意活动有利于合理合法地运用国际知识产权,通过再创新快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我国快速迈向知识产权大国、强国的战略地位。
总 之,借助技术经营业这种创意型新兴产业,有助于激活创新活力,有助于强化技术的市场需求拉动力,有助于构建、优化创新体系,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经 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立足国内以及世界技术资源推动创新发展的步伐、打破国际技术壁垒,为国家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技术经营业确实是值得扶持、引导,加速发展的一种产业形态。
助推技术经营发展的对策建议
1.将技术经营业列为重点产业序列。制定技术经营业的产业政策予以扶持、引导、强化。同时,要引导现有各类产业内设技术经营部门或主管;扶持专业性技术经营性企业的发展;树立已经出现的技术经营的典型,宣传技术经营的范例;引入外国技术经营业参与竞争。
2. 列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措施。产学研组织上的结合是困难的;合建研发机构是可能的,但数量不会太多;合作技术攻关形式较好,需要任务引领。大学科技 园、孵育基地、高新区则是促进产学研结合、构建创新体系的组织形式。而技术经营则是以市场机制引导创新要素整合的有效方式。应当把技术经营作为提升技术创 新动力、促进产学研结合、集聚技术创新要素、加速技术流的措施,列入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规划之中。
3.调整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现代知识产权战略性 问题包含多层面的战略选择。其中关键是对创造、传播、运用与保护关系的处理。这是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的阶段性判断问题。就我国目前发展阶段而 言,单纯保护为主战略是错误的,创造与保护并重的战略也是不适当的。依据国际经验和我国自主创新方针,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战略理应为知识产权的传播扩散、 应用与创造并重的战略。如果考虑到体现发达国家利益的保护为主的国际规则,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至少应当确定为:传播、运用、创造与保护并重的战略思路。另 一战略重点就是正确处理知识产权自主创造与知识产权权属策略并重的原则和急需拓展技术产业化的理念问题。
4.重视技术经营人才培养。技术经营性人 才,是既懂技术创新又明市场营销、金融投资,既善于创意又善于经营的素质综合性强的复合型人才,十分难得。我国不仅缺乏经营管理的职业队伍,尤其缺乏的是 技术经营型人才。对于社会急需的人才,要打破学科限制、创新教育模式,不要等到人才缺乏拖了后退再后悔,软件人才培养就有这类的教训。建议:一、会聚国内 外经营案例、制定基本的课程设置,开设在职经营人才研讨班,探索经验;二、选择几所有条件大学设置专门的专利经营或技术创意类的专业,开设硕士、博士点, 以招收在职、有一定经验的人员进修;三、制定技术经营人才专业化、职业化的引导政策等。
5.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应急政策措施。比如,设立技术经营 业扶持公共基金,包括技术经营业的创业基金、经营周转信贷金、社会效益奖励基金等。给予优惠的政策扶持。对技术经营业给予高新区创业型高新技术产业同样的 优惠待遇。实施“技术经营示范工程”。由国家科技部会同知识产权局以及有条件的省局委托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牵头,联合大学、院所设立技术经营中心,开展瞄 准市场需求进行技术集成创新或技术再创工程。实施“技术路线图计划”。技术的产品化既存在产品创意问题,也存在解决配套技术、工程工艺、材料资金等相关问 题,难度较大。因此增大了专利应用的风险,往往金融资本望而却步,企业则犹豫不决。解决技术的产品创意以及配套技术、工程工艺问题,增加技术实施的可行 性,降低风险,自然吸引金融、企业的青睐而加速产品化过程。大院大所大学不仅具有技术研究能力,更具有以市场为牵引的技术创新活动能力。建议在大院大所大 学开展“专利路线图计划”,为技术产业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