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交通一卡通”卡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23:36:07

顺义区境内公交

“市政交通一卡通”卡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以下简称“一卡通卡”)的在顺义区境内公交客运线路的发行和使用,便于了解一卡通卡的申办、购买、储值、充次、消费、查询、退换卡等实际应用方法,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一卡通卡是指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发行的、在公共交通等领域消费使用的IC卡。

第三条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负责一卡通卡的制作、发行、充值、结算清分、退换和回收管理。

第四条 本次在顺义区境内客运线路使用发行的一卡通卡为普通卡和学生卡。 本次发行的一卡通普通卡为非记名卡,不挂失,卡片所有权归一卡通公司所有。

第五条 已经发行的一卡通普通卡和学生卡可继续在顺义区境内客运线路使用。

第六条 普通卡和学生卡充值后可刷卡付费乘坐安装有一卡通读卡计价器并张贴“欢迎使用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标识的境内客运车辆。

第七条 一卡通卡的使用范围还包括: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达公司”)、北京祥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所属全部运营线路车辆;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5号线、八通线、10号线、13号线、机场线;安装有一卡通读卡计价器并张贴“欢迎使用一卡通卡”标识的出租汽车。

 

第二章 普通卡的发行使用

第八条 普通卡为储值卡,具有储值功能,可重复储值使用。

第九条 普通卡的申办:

(一)在一卡通公司授权的发卡/充值点申办。

(二)申办时无需任何证件,且申办的张数不限。

(三)申办人申办时须交纳每卡20元的卡押金,在发卡/充值点可当场取得普通卡。

第十条 普通卡的充值:

(一)在一卡通公司授权的发卡/充值点充值。

(二)首次充值金额不低于10元,再次充值额需为10元或10元的整倍数。卡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

(三)如有透支情况,持卡人充值时应先偿还透支款。

 第十一条 普通卡的使用

(一)使用办法。

1.持卡乘坐顺义区境内公交车辆时,可享受4折优惠;

2.持卡乘坐安装手持检票机的境内公交车辆时,须在上车时刷卡一次,扣除应收票款。

3.持卡乘坐安装车载检票机的境内客运车辆时,须在上车和下车时各刷卡一次,上车刷卡打标记,下车刷卡扣除应收票款。

(二)相关规定。

1.持卡乘坐顺义区境内公交客运,如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次乘车费用但高于0.1元的,可以持卡透支乘坐本次车。透支金额在充值或者退卡时偿还。
   2.一卡不能多人同时使用。

3.乘客应主动出示IC卡,配合乘务员刷卡收费、验卡。

 

第三章 学生卡的发行使用

已领取市教委统一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小学生,持“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直接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票款,办理充值。充值后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可作为一卡通学生卡使用。

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小学生,由学校于每月月末最后2天到公交集团指定地点补办。补办时,仍需提供学生证、照片、身份证、卡押金、首次充值款。

学龄前儿童由家长带领,携带户口本和一寸照片到公交集团各发卡充值网点办理。

第十二条 学生卡的使用

(一)学生卡限本人使用。

(二)学生持学生卡可享受2折优惠。

 

第四章 一卡通卡的退换、退资、移资

(一)办理退卡、退资、移资业务在一卡通公司指定网点办理。

(二)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移资、退资时不回收卡片,不退押金。

(三)好卡不能换卡;坏卡换卡时,回收卡片,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

(四)坏卡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时,持卡人须先到指定网点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后凭收卡凭证到同一地点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坏卡的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帐户为准。

(五)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20元成本费。

(六)如存在不完整交易,持卡人必须先处理完不完整交易后,方可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

(七)已透支的普通卡办理退换、退资业务时,须先偿还透支金额。

(八)办理退资时,需交卡内余额的等额发票办理。

(九)移资时须将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

 

第五章 异常情况处理

(一)持卡人持卡乘坐分段计价线路车辆,未按规定完成两次刷卡产生不完整交易时,下次乘车时车载机将自动按上次乘车线路由刷卡车站至两端首末站较远一端里程扣款。

(二)单一票制线路车辆发生故障时,乘客在司售人员的引导下,可换乘同线路、同方向的其他车辆,不再刷卡。

(三)分段计价线路车辆发生故障时,乘客在司售人员的引导下,可换乘同线路、同方向的其他车辆,上车不再刷卡,下车刷卡,交易费用按原上车站到下车站所需费用扣取;乘客不继续乘坐的,由原车司售人员负责清除上车记录,本段乘车免费。4. 因刷卡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机具补充刷卡,造成持卡人不能刷卡时,持卡人可免费乘坐本次车。

 

第六章 查询、咨询、投诉

第十三条 为方便市民购卡、用卡以及持卡人对用卡情况查询或投诉,一卡通公司提供查询终端、客服电话、网站等多种服务方式。

第十四条 持卡人可通过查询终端免费查询卡内余额和最近5条交易数据;可通过客服电话、网站免费查询最近3个月内的20条交易数据。如有特殊查询需要须到一卡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第十五条一卡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88087733;公司网站(http://www.bjsuperpass.com/和http://www.bmac.com.cn/)。 顺义区交通局一卡通服务分中心咨询电话:69475187。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一卡通卡的非记名卡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一卡通卡与读卡设备感应区之间的有效距离为0-6厘米。为缩短刷卡时间,刷卡时请尽量使卡片贴近读卡设备感应区。

第十八条 一卡通卡只能单张使用,如两张以上重叠刷卡,将导致刷卡失败。

第十九条 人为损坏造成一卡通卡功能失效,退换卡时须收取成本费,请注意保持卡面清洁平直,妥善保管并爱护卡。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下列述语含义:

(一)不完整交易:指须两次刷卡完成一次正常消费而只进行了一次刷卡,称为不完整交易;

(二)好卡:外观完好、能正常读写且卡内信息正常的卡;

(三)坏卡:外观损坏、不能读写或卡内信息异常的卡;

(四)人为损坏:指由于划伤、折断、破损、弯曲、打孔、浸泡、接近高温等原因造成卡片物理损坏的情形;

(五)质量原因:指发卡12个月内,卡片无人为损坏且无法正常读写;

(六)退资:是将一卡通卡内的资金退还给持卡人,不回收卡片,不退押金;

(七)移资:是将1张或若干张一卡通卡内的资金移到另外1张一卡通卡内;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顺义区交通局、一卡通公司负责修订和解释。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