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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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校”的前世今生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邵建 原创 浏览量:138  发布时间:2009-09-23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观察 之邵建专栏

    筹办中的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提出了这样一个办学目标,很让人感叹:“未来的南方科大将是一所教授治校的学校,强调去官化和去行政化。”教授治校在朱校长那里属于“未来”,可是回溯历史,那可都是实实在在的“过去”啊。至少北洋时代中国两所著名的大学(清华和北大)都是如此。

    历史是轮回的,但轮回中的历史条件却能决定这种轮回是否成功。正如我很相信朱校长个人的决心,我同时也很担心朱校长的理想是否有实现它的外部条件。这里,外部条件作为时代因素委实比朱校长的个人意志更具决定性。这所大学办在深圳,深圳是上世纪80年代开创的一个经济特区,真希望南方科技大学借此地缘优势也成为中国第一个高等教育的特区,它最需要的是获得来自制度方面的宽容与支持。

    教授治校,是一段过去的历史,由北洋时代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提出。蔡在海外考察各国大学教育后,曾作出这样一种概括:法国教育权集中于政府,大学皆国立,校长由政府任命。英美大学多私立,经济权掌握于董事会,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德国大学不论国立和私立,行政权集中于大学评议会。评议会由校长、各科学长和部分教授构成,成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这就是所谓的教授治校。蔡元培推崇并在北大尝试的,就是德国大学教育模式。该模式在北洋教育界所以行得通,关键在于北洋政府教育部有出台《国立大学校条例》,条例明文赋予了各大学中教授治校的权力。这就是制度因素的作用,无可小觑。

    在刻下的制度环境中,朱校长的教授治校,有其能做到的,也有一时办不到的。在此,很难寄望过高。能做到的看来还是在校内行政上,比如各院系首先成立教授委员会,并由它选举各院系主任,然后由校长批复。并且同时成立校级教授委员会,从这里再产生校长。当然,第一任校长可以例外,五年任期后,则应当推行此制度。仅就这一制度而言,如能做到,和国内其他高校已经相去甚远(国内其他各高校的院系主任没有一家是由教授自己民主选出),但,这一点朱校长如果愿意,还属于可为的部分。因此,朱校长教授治校的诺言既出,我首先要看的就是这一点。

    真正难为的是——— 高等教育的权力是不是真正在教授那里。具体地说,高校中的各种课程和教学内容的裁定,如果是教授治校,它当然是也只能是教授手中的权力。当年清华大学在其前身清华学校时,其教授委员会职权有四,第三条就是“审定全校课程”。按此条,一个大学教什么和不教什么、开什么课或不开什么课,该由本校教授裁定,不受本校以外的各种行政力量干涉。典型的例子是,1939-1940年间,国民政府教育部数次训令西南联大必须遵守教育部核定的有关课程,并指定统一教材。结果,西南联大教务会议致函抵制,这是来自清华教授冯友兰的执笔:“教部为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大学为最高教育学术机关,教部可视大学研究教学之成绩,以为赏罚殿最。但如何研究教学,则宜予大学以回旋之自由。”如果教育部给大学指定课程或教材,“准此以往,则大学将直等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一科,同人不敏,窃有未喻。”

    就此一问题而言,教授治校和去行政化庶几就是一事。今天,中国各所高校无不开设几乎充斥课程总量近三分之一的各种公共课,这个庞大的课程群显然是由高校以外和以上的行政力量主导,它养活了一大批这样的教师以及一些兼课的行政人员,他们还以此评定职称。如果高校体制改革势必包括课程改革的话,那么,我很想看到,未来的南方科技大学的教授委员会是否有这样的改革打算以及这种打算是否有落实的可能。当然,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能否做到这一点,已经很难取决于该校本身了。如果这一点暂时不可以强求的话,至少它应成为教授治校一个最重要的努力方向。

    重回历史,“路漫漫其修远兮”。教授治校,从前世到今生,朱校长在其中“上下而求索”。但他不是孤立的,我们用我们的舆论在支持。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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