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到铁板的产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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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到铁板的产权改革

                 《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吴晓波 2009-09-15

   中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似乎已经踢到了一块铁板上。

   两个月前的7月24日,民营企业建龙钢铁在重组吉林通化钢铁的过程中,遭职工反对,建龙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君被围殴致死,引爆震惊全国的通钢事件。接着,到了8月11日,河南林州再度爆发类似事件,濮阳林州钢铁的工人反对民营企业河南凤宝钢铁的重组方案,发生大规模围堵事件,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被工人软禁约90个小时,改制案也因此搁浅。

   这两起事件的接连爆发,终于把延续了十六年之久的国企改制争端以极端化的方式呈现在了公众和舆论的面前。

  现在的应对之策,似乎是无解。以通钢和林钢两案的处理方式来看,一旦遇到工人反对,政府当即宣布重组暂停,吉林省甚至宣布“建龙永不参与通钢重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国有企业的重组是否还要进行?在这种重组过程中,工人、重组者(主要是民营业主)以及政府的利益到底应该如何得到有效、合理的安排?

   舆论多有指出,要在改制中发挥工会的作用。8月14日,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但是,问题仍然无解,因为当今的中国企业工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团组织,在很多地方,它是一个可有可无、很容易被操控的“弱势力量”,其公信力同样受到质疑。所有,让现行状态下的工会来承担“变压作用”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的看法是,如果要让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能够进行下来,当务之急,应该是出台规划化的、透明的产权改革实施政策。

   以三十年来看,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分两个阶段,从1978年到1992年是以自主权落实为主题的放权改革期,它的成效非常之差,因而从1993年起,进入产权改革期。国企产权的市场化又经历了“抓大放小”和“国退民进”两个分阶段。而最诡异的事情是,如此重大和涉及数十万家国有企业、数千万国有企业职工命运的改革,迄今没有一个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

   这是一个很难令人想像的事实,我们迄今无法判断,这是无意的疏忽还是有意的安排,其结果是,从1993年开始,各地的产权改革是在一种各行其是、无序操作、充满了灰色交易的状态下展开的,到了1998年之后,产权改革大面积推广,但是,具体实施办法仍然没有出台。

   从1998年到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23.8万户减少到15万户,减少了40%,长达五年左右的“国退民进”运动始终呈现出泛运动化和法制监管空缺的特点。各地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于是出现了数十种产权量化出让的手法,其中最主要的方式包括:“管理层MBO”、“曲线MBO”、“职工持股”、“引资量化”、“增值量化”、“破产改制”等等。这种种手法并无统一的法制依据,也没有必要的监管制度,因此出现了尘土飞扬的局面。
      
   在一场没有底线和边界的财富游戏中,成败王寇,都在转瞬之间,命也运也,尽看各人造化。所以,人们应该还清晰地记得2003年的“郎咸平事件”,当时,这位从香港来的财务专家对当时国内著名企业的产权改革一一提出质疑,从TCL、科龙、海尔到长虹,他点一个准一个,说一个倒一个,其真正的原因并非是郎教授有什么“神力”,而实在是当时全中国所有的产权改革都没有规范化的法律依据可循。

   到今天,我们评价这场产权改革运动,将得出一个让人喜悲交集的结论:一是必须肯定其市场化的进步意义,同时也必须承认,这是一个缺乏公平性的野蛮改革,它成为了无数人一夜暴富的温床,成了三十年来最大的亿万富翁生产线,数以千万计的工人付出了财富和生命的代价。如果要在历史上寻找一个参照事件的话,我们会油然地联想起英国工业革命初期的圈地运动。

   很显然,在呼唤和谐社会的当今中国,这一状况实在不能再持续下来了。在今天拟定规范化的产权改革实施办法已经是不能再拖延的当务之急。这是一个迟到的、但是仍然十分迫切和必要的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