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之间关于“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的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20:27
       台湾问题已经拖延了约60年,给两岸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那么,为什么两岸的仁人志士们至今还是找不到解决台湾问题的办法呢?

  笔者认为,台湾问题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重大问题。它是由两岸之间的经济问题、外交问题、军事问题、文化问题、思想问题、理论问题、政治问题、政党问题、法律问题等众多问题综合而成的。而其中的许多法律问题都是台湾问题中的重大问题,例如,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对中国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不是“伪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台湾人民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什么人可以确定“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显然,如果这些法律问题不解决的话,台湾问题就无法解决!

  关于“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究竟是指中国的哪一个政府?两岸之间对这个问题一直“争议”得非常激烈,甚至想使用武力解决这个法律问题。笔者发现两岸同胞其实都上了外国人的当,尤其是上了美国人的当。因为美国与其他国家在“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问题上使用了“双重标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1、笔者从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争取和平民主》一书中见到这样一段文字:“1945年12月1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在对华政策声明中指出:‘美国及其他联合国家承认,目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为达到统一中国目标之恰当机构。’又说:‘美国承认并继续承认中国国民政府,并在国际事务上,特别是在消除日本在中国影响上与之合作。’‘美国深知目前中国国民政府是“一党政府”,并相信这个政府的基础加以扩大,容纳国内其他政治党派的话,即将推进中国的和平、团结和民主改革。因此,美国竭力主张由中国国内各主要党派的代表举行国民会议,从而商定办法,使他们在中国国民政府内享有公平与有效的代表权。’ ……还说:‘自治性的军队例如共产党军队那样的存在,乃与中国政治团结不相符合,且实际上使政治团结不能实现。广泛代议制政府一经成立,上述自治性军队及中国的一切武装不对,应有效地结合成为中国国民军。’ ……美国认为在完成了上述任务之后,它准备‘对中国所提出的信用借款及贷款之请’,予以‘考虑’。”

  而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有关“政府”的论述有这样的一段问题:“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对上述两段文字进行认真对比研究的话,可以发现其对“合法政府”提出了这样两个“标准”:1)《独立宣言》中认为:“合法政府”应该“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和“在人民看来是最能够促进他们的安全和幸福的政府”;2)在“美国对华政策”中,美国总统杜鲁门认为,尽管目前中国国民政府是“一党政府”,还需要进行民主的改革,即还没有举行由中国国内各主要政治党派的代表出席的国民会议,但是,那时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已经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简言之,假使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还没有“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和“在人民看来是最能够促进他们的安全和幸福的‘政府’”,就已经可以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了。

  两者相比的话,假设以《独立宣言》中的“合法政府”标准去衡量1945年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该政府不是“合法政府”,既然如此,1945年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就不可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美国长期以来一直承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一直到与中华民国断交。在美国与中华民国断交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而且美利坚合众国从此日开始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坦率而言,“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和“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两种情况都是使人非常费解,可以出现以下几种歧义:

  (1)中国只有一个政府,这个政府就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或者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2)中国有几个政府,在这几个“中国政府”中,其中的某一个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或者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其他的“中国政府”都不是“合法政府”而是“非法政府”。

  (3)美国只是承认“某个中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或“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至于其他的“中国政府”,不管是“合法政府”还是“非法政府”,美国都不承认它们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或“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显然,为了防止出现上述几种歧义,因此,一定还要承认另外一个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样的话,由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个中国政府必然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或者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不过,假使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话,必然是只有一个中国政府,因此,只要一说“中国政府”的话,其他人都知道所谓的“中国政府”必然是“唯一”的和“合法”的,绝对不需要加上“唯一”的和“合法”的。四个字!否则,犹如画蛇添足!总之,在中美关系中出现此类“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和“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说法,实在是使人难以理解。

  综上所述,笔者是在无法理解美国政府对华政策中为什么要提出“美国及其他联合国家承认,目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也无法理解为什么美国会承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两岸之间关于“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的争议是不是由于美国的对华政策而产生的?难道“美国及其他联合国家”享有承认或不承认“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或“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某种权利吗?如果美国享有这种权利的话,这某种权利是不是凌驾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之上?总之,两岸政府、两岸政党、两岸人民都要思考和研究这些关于“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争议中的基本问题或重要问题,千万不能再被“美国及其他联合国家”牵了鼻子走,否则,中国会失去独立自主的主权和中国政府应有的尊严!对于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堂堂中国而言,中国政府是不是唯一的?中国政府是不是合法的?如果要由“美国及其他联合国家”承认或不承认才能解决关于“唯一”与“合法”的争议,这是莫大的耻辱!

  胡儒德(2009-09-14)《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