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另一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7:08:10
刘兴雨的《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杂文报1447期二版)一文,介绍了中国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的两个例子,一个是沈从文,另一个是老舍,他们都是在几乎获得诺贝尔奖之前去世的。按照诺贝尔文学奖章程的规定,死者不能获奖,于是中国失去了两次极为难得的机会。
其实,除了这两次以外,还有一次更好的机会。那一次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家人工合成蛋白成功令世界瞩目,眼看着诺贝尔奖几乎要到手了却不料节外生枝。当时中国报到诺贝尔奖评委会的名单有14个人,但是诺贝尔的遗嘱规定,诺贝尔奖最多只能同时分别奖给3个人。瑞典方面交涉,中方坚决不改,就是14个人。试想想,谁能更改诺贝尔的遗嘱?于是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与中国科学家失之交臂,擦肩而过。
如果说沈从文、老舍的与诺贝尔文学奖失之交臂,是生命之难以抗拒的话,那么这一次就完全是人为的因素。为什么获奖者非得14个人不可呢?难道这14个人的贡献真的是完全一样,分毫无别?据说瑞典的科学家也在考虑,在不违背改变诺贝尔遗愿的前提下作点改革,比如可以把奖发给一些研究团体。但我想,这项改革即便付诸实施,那获奖的研究团体,在分配上的座次上,也难免会有一番激烈的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