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60周年,公审伪造南航权证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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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60周年,公审伪造南航权证罪犯

2008-12-1上午9时,四十余名南航权证投资受害人自发到中国证监会示威,抗议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制造金融恐怖抢劫事件。中国证监会行政不作为。还我血汗钱。控诉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南航权证(580989)123亿份,公开抢劫沽民260亿合法财产行为。

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国政府:

我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发现所购南航权证(580989)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为谋取巨额暴利,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违法伪造的。及我所购买的南航权证(580989)不是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违法伪造的南航权证(580989)。《证券法》第二条三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上报国务院批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现在并没有见到国务院批准的权证创设规定或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的解释。权证创设没有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伪造、变造有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权证创设实际上是利用网上交易公开伪造有价证券。《证券法》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真正的南航权证凭据应是南航公司印制,落款南航公司,并加盖南航公司印章。总量为 14亿份。南航权证凭据由购买人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效仿“皇帝的新衣”公开伪造南航权证,坑害中国人民,愚弄中国证监会。违反国家法律,无视中国政府,违背社会公德和企业道德,为谋取巨额暴利,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3亿份,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上海证券交所公开违法,公开造假,公开抢劫,公开犯罪,侵吞了260亿中国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导致众多受害者负债累累,流离失所。

为制止上海证券交所违法伪造证券活动,为以后世界民众不再受到上海证券交所违法伪造证券活动的侵害,依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六条  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无所歧视。”中国政府尽快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南航权证专案审判法庭》,对上海证券交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行为进行公开审判。希望通过审判惩治罪犯,通过审判教育世人,通过审判伸张正义,通过审判依法治国。

此致

                             

                                   权证投资受害人:国人老谢

电话:13021334382

邮箱:xie66912050@163.com

附:其它证明文件目录:
《南方航空(600029)公司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新证券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摘录)》
《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银万国证券关于创设南航认沽权证的公告》


《南方航空(600029)公司公告》
南方航空(600029)今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南航集团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改对价14亿股认沽权证将于6月21日上市。权证交易代码“580989”,权证交易简称“南航JTP1”。
南方航空权证为欧式认沽权证,初始行权价为7.43元,初始行权比例为2:1,即每2股认沽权证可以向南航集团出售1股股份。权证行权期为2008年6月20日;权证存续期从2007年6月21日起2008年6月20日。权证行权方式为欧式到期日自动行权,投资者无需主动申报行权。
  为此,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白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湖支行为公司提供总额为26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公司将按要求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追加银行保函,但银行保函总额不超过52.01亿元。

  根据相关测算,如果按照南方航空2007年5月8日收盘价9.48元、47.46%的历史波动率和3.06%的无风险收益率测算,则每份南方航空认沽权证的理论价值为0.338元。
根据南方航空股改方案,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4份认沽权证,以作为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新证券法摘录)》
2006年1月1日起
开始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摘录)》
第二十九条 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文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5-07-18
《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南方航空认沽权证(权证交易代码为“580989”,交易简称为“南航JTP1”)将于2007
6月21日在本所交易。

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可比照本所已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规定创设同种南航认沽权证。创设的权证可于2007年6月26日开始交易。
创设权证行权具体事项根据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设南航认沽权证的公告 》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方航空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创设南方航空认沽权证并已获核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相应登记手续。本公司此次获准创设的南方航空认沽权证数量为1.5亿份,该权证的条款与原南方航空认沽权证(交易简称南航JTP1、交易代码580989、行权代码582989)的条款完全相同。
本公司此次创设的南方航空认沽权证的上市日期为2007年7月2日

特此公告。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