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长能与美国市长较量吗?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45:17

中国市长能与美国市长较量吗?

                                                                  作者: 
  

    吴越按:我不认识水晶先生。这篇文章,是一个网友传给我的。原载何处不详。

    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好,是比较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苏联和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但是当时“国门”关得紧紧的,谁也不知道“外国究竟如何”。许多人只知道美国和台湾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下决心要去“解放”他们。改革开放以后,紧闭的大门打开了,许多人出国了。亲眼看到外国的人们,不免就有个比较。

    这篇文章,就是水晶先生进行比较的结果。

    当然,个人的着眼点不同,出发点不同,结论往往也不一定相同。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出过国的和没有出过国的;到过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网友们,也谈谈自己的看法。

                                               

 

长期以来,有一系列难以破解的谜题常常困扰得人们寝食难安:

——为什么美国一个城市只养一个市长,就能把城市治理的井井有条政通人和?为什么我们随便一个城市都要有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四套领导班子,而且也正是这个拥有几十号人马的“领导班子”,把我们的城市“领导”得一塌糊涂、民怨沸腾?

——为什么美国的市长贪腐2.5万元就震惊全美政坛?为什么我们的县市长贪腐几百万乃至几千万也司空见惯?

——为什么美国的市民极少有大量的越级上访、四处告状?为什么我们的许多市民简直就是告状成“瘾”、上访成“疯”?

——为什么薪资高出中国市长许多倍的美国市长经常在小饭店吃快餐?为什么我们的低工资市长却经常出入高级大酒店?

——为什么美国的市长就能做到公私分明:回家开私车、上班开公车,决不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为什么我们的市长历来就是公私不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美其名曰“考察”)早已成为习惯?

——为什么美国的市长们敢于目无上级、目无州长,甚至敢于目无总统,但却从来不敢怠慢市民、怠慢社会弱势群体?为什么我们的市长历来就可以目无百姓、目无下层、目无弱势群体,但却绝不敢怠慢上级、怠慢领导?

——为什么美国的市民们和议员们常常在公开场合,将市长批驳得体无完肤、狼狈不堪?为什么我们的市长却往往把“不服领导”的“刁民”收拾得噤若寒蝉、自认倒霉?

——为什么在号称世界第一强国的美国经常出现抠抠索索、捉襟见肘的“穷酸市长”?为什么在全球最穷国家之一的中国,却总是看到出手阔绰、一掷万金的“大款官员”?

——为什么许多的中国人宁愿背着弃祖辱国的骂名,也要打破脑袋加入人家美国籍?为什么大多数的美国人打死也不愿意加入中国国籍?

从理论上讲,美国的市长们都是些在资本主义的“灰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以“剥削和腐化”为能事的“资产阶级”,而我们的市长们则大都是“根正苗红 ”、以“为人民谋福利”为宗旨的“无产阶级”。而且,我们的市长还受托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使命,肩负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神圣职责,本应该殚精竭虑为民造福。然而,在实践中,我们的市长和“四套班子”共同组成的“一大群”领导,却怎么总是“干”不过人家美国一个孤身作战的“单挑市长”呢?

是因为美国的市长都是些吸风饮露却又力大无穷的“超人”?还是他们本身就是长有三头六臂且法力无边的“怪物”?

一、美国“好市长”是市民“监督”出来的,绝非与生俱来

好在与国外归来的某教授相见,才使这一缠绕我多年的谜题有所破解。

这位教授说:美国市长的本质和天性并不比我们中国的市长高尚和廉洁多少。美国市长们也不比我国的市长更有才华、更有能力。他们之所以敢于“无视领导”,并非是“胆大包天”;之所以“体恤下民”,也不是“佛性攻心”,并不是不做些“乐善好施”的好事就活不到天亮!

之所以出现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反常现象”,首先,是基于美国人无论干什么,都必须尊崇一定的规矩和方圆——这便是美国的法律和制度。在美国,一个人(包括市长),只要能遵规守法老实做人,漫说什么州长——就是总统大人也丝毫拿你没有办法!

其次,美国的市长并不由“上级”机关的州长“委派和任命”。甚至连总统也没有“提拔”一个最小城市的市长的权力。也就是说,在美国,无论你给州长贿赂多少个“红包”,给总统孝敬多少根“金条”,也无论州长和总统多么地想“重用”和“提拔”你这个“人才”,也都将毫无用处!因为,美国城市的市长完全由市民们自己来选择。美国市长的前途与命运也完全掌握在所在城市市民们的手中!市民——才是一个城市真正意义上的“主人”!是一个城市的最高级别“领导”和终极“老大”!而市长——只能算是市民的“儿女”,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市民们共同聘用的负责“城市经营管理”的“总经理”。这位“总经理”如果“表现”不好,美国民众“代表”还有权随时罢免他。

在这种全民监督的体制下,如果有哪一位市长不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够“兢兢业业、克勤克俭”地“积极努力、好好表现”,市民们就会“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答应”!当地的议会议员及有关监督部门,也会以最快速度做出反应,并“毫不客气”地“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干预。这时候,如果再加上美国的多如牛毛的大小媒体狂轰乱炸般的监督和曝光,很快,用不着市民亲自动手“解聘”,这位市长就会自动“引咎辞职”卷铺盖回家!当然,对作恶多端、违法犯罪的市长,自然还会绳之以法。

美国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这样的真理:“好市长”是监督出来的,而绝非与生俱来的!

二、中国的“坏市长”是宽松环境“惯坏”的,也非天性使然

“民主监督”——这在美国看来极为普通、极为平常的“普遍现象”,在我们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和任何一个地方,都简直难以想象!

首先,我们中国的法制建设本身就十分滞后。中国人法律观念与维权意识更是淡薄得可怜。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的一些法律和制度,有时候只是一些实权派人物与实力派人物,进行权利角逐和权钱交易的一种工具与杠杆。更多时候,我们的法律和制度,则成了一些公权部门压制百姓、榨取民脂民膏的“葵花宝典”!我们的那些无权、无势、无钱、无门、无路又无多少文化的“六无牌”草民百姓和弱势群体们,在打着“政府招牌”、却行徇私舞弊之事的公权单位面前,唯一的选择,只有咬紧牙关,强行忍耐!如果实在忍耐不住,那就只有破釜沉舟,倾其所有——甚至倾其一生,四处上访!当然,这样的无头苍蝇似的瞎飞乱撞,多数的遭遇是:四处碰壁。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使自己的“冤情”多少有个“回应”的“响声”,被逼无奈的老百姓们,有时候不得不铤而走险:前一阶段接连发生的 “民工开胸验肺”、“质检干部服毒自杀”,以及此起彼伏的“跳楼”、“跳桥”、“跳水”等“恶性事件”频繁发生,这一切,都在昭示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惟有混乱不堪的野生动物世界才会有的“生存价值观”:“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而人类文明的最高宗旨这样告诉我们:人人生而平等!哪怕是先天智障患者,也应该享受到大自然特别赋予人类的最基本的公平、尊严和生存权!

但是,平等从来就不是“等”出来的,而是“争”出来的,更是健全的民主与法制约束出来的。

法制建设的落后,和民众任人宰割的无奈与麻木,助长的当权人物的骄横与跋扈,也使我们一些市长的威信大打折扣!加之,我们现有的干部任用制度的严重缺陷,就将进一步促使我国市长们的“政绩”更加一落千丈!

众所周知,中国官员的升降和任免一般都由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来决定。市长一职自然由上一级领导来“提拔”。虽然在形式上,也由一小部分根本“代表”不了“人民”的“人民代表”,擅自“代表人民”对拟任市长“像模像样”地进行一番“严格规范”的“正式选举”,并“成功”地给自己的城市“选出”了市民根本不了解的“市长”!

事实上,广大市民们从来就没有“奢侈”的“享受”过真正意义上的“选举权”,甚至从骨子里就没有“敢”产生过“监督”市长的奢望与想法。当然就更谈不上拥有罢免市长的权力和手段。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老百姓的好恶与评价,对自己的父母官——市长的升降与任免,几乎产生不了任何影响与作用!

在我们国家这种特殊的干部任用机制下,在如此“出奇宽松”的法制环境中,在缺乏最起码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制约的条件下,不难想象,我们的市长大人们,又能做出怎样“身先士卒”的“表率”?还能干出怎样“光明磊落”的“好事”呢?

既然我们的民众们丝毫无权左右市长的升降和任免,那么,市长为什么会把民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又为什么会“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呢?

于是,在我们的现实中就大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

一些城市的市长,尽管贪赃枉法,压榨百姓,欺上瞒下,作恶多端,尽管他们把地方折腾得哀鸿遍野、民怨沸腾,但是,他们却能在上级领导们面前装出一副 “很服从、很听话”和“兢兢业业”、“奉公守法”的假象,他们不遗余力、绞尽脑汁取悦于上级领导,有些甚至不惜巨款贿赂、重金收买,最终得到上级一些主要领导的赏识与器重,自然是青云直上,官运亨通。

同时,也有一些城市的市长,不仅才华横溢、品德高尚,而且还能做到勤政爱民、无私奉献,深得市民们的普遍称赞。但是,也许是缺乏取悦上级的“技巧” 与“能力”,也许是缺乏大手笔的“贪”与“送”,最后的结果,这样的市长不仅难以提升,甚至连已有的市长的宝座也要“被禅让”出去!

事实证明,无论是多好的一位市长,只要上级主要领导不满意、不认可,即使100%的市民全体拥护,即使肝脑涂地的“干死你”,也不会有多大的前途与结果!

这里我要申明的是:我并非是说,我们的上级领导,就都是些有眼无珠的大混帐;也没有说我们的上级领导都是贪得无厌、见钱眼开的大赃官。我丝毫没有恶意贬低上级领导的锐利目光与博大精深。我是说,无论我们的上级领导的目光如何的锐不可当,也无论我们的上级领导如何的廉洁奉公,更无论上级领导的水平如何的精深博大,即便我们的上级领导比国家主席、比美国总统还要更加廉洁又奉公、聪慧又能干、目光更深远(——尽管这样的可能小之又小),但是,一个人或极少数人的眼光,总是不如全体市民几十万、几百万双眼睛看得更准确,一个人或极少数人的监督和制约,总是比不过几十万、几百万市民的监督和制约更有力!—— 美国的案例就是明证。

是啊,我们为什么非要把几十万、几百万市民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事,让给那些不可能做得更好的上级领导们去做呢?这不是太勉为其难了吗?

更不要说,现实中我们所谓的上级领导们中,的的确确也还存在一批是非不分、黑白颠倒、见财起意、贪得无厌的特大贪官——这从我们近年落马的许多省部级高官那里,可以得到证实。如果我们市长的上级领导中,还依然存在、或大量存在着腐败成性的贪官,那么,你叫我们的市长或未来的市长们,如何不去大肆收刮民脂民膏?如何不去颠倒黑白、压制民众?你叫我们的市长大人如何能安安稳稳地当好一个清官?——除非他“不想干了”!

说到这里,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我们的市长有时候也的确有些“冤”!我们的市长之所以没有人家美国的市长好,其罪魁祸首,就是过于“宽松”的“环境”的“纵容”与“娇惯”!

三、中国市民何时才能选择自己满意的市长

一个优秀的市长,应该是全体市民的儿女,而非市民的老爷。

——这也正是我们每一个市民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望!

实现上述愿望的首要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市民能否拥有自主选择自己城市市长的权力。

因为,只有市民大众,才最知道谁是他们的真正“朋友”,谁是他们的真正“敌人”;只有市民大众,才最知道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市长,才最会选择自己满意的好市长;也只有市民大众,才最有可能、最有条件对他们的市长,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也只有在全民充份监督与制约的机制下,我们的市长才会服服帖帖地服从于广大市民的意志,才会踏踏实实地干好市长的本职工作,才会兢兢业业地做好市民们“交代”的各项事务!

在这种管理机制下,广大市民及有关单位,不仅随时有权对该市长进行监督和制约,而且,必要时还可行使罢免权!而且,更重要的是,任何的上级机关的任何领导,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涉该市长的独立工作,该市长的任免与升降与上级领导再也不能有任何关系!

——说白了,我们所谓的好市长,一定首先出自于广大市民的自主选择。其次,还必须虚心接受广大市民及市民代表等众多“婆婆”的全方位监督与“管教”,虚心接受有关法令制度的严格监督与制约,这样,才有可能当好该城市的“总经理”!

如果离开了上述基本问题,中国的市长想要“学好”的可能性不仅遥遥无期,而且,进一步“学坏”的可能性还将大大增加!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干部制度再不立即进行彻底改革,如果我们的市民依然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市长,如果我们的民众对不称职的市长没有足够的监督权和制约权,如果我们的民众没有权力对违法乱纪、作恶多端的市长以最快速度进行罢免,如果贪赃枉法的市长不仅没有受到应有惩罚、反而还步步高升位极顶端,如果市民不能真正在自己的城市当家做主人——我想,不论上面采取怎样怎样的强有力措施,也不论下达了多少多少个文件,也不论增加多大多大的反腐力度,更不论施以什么样的神丹妙药,如果广大市民仍然无权选择他们的市长,如果我们的市民仍然不能监督和制约他们的市长,那么,中国的市长们就一定会继续无视民主权利的存在,继续无视百姓的疾苦与安康!

果真如此的话,我想,即使把中国的纪检、检察部门再增加十倍的力量,也无法遏止愈演愈烈的腐败之风在各地市的大肆蔓延!中国的市长就永远无法同人家美国的市长来较量!中国的城市也就更加没有了希望!

中国的城市全没希望了——中国还有希望吗!

最后,还是让我们再一次高声质问:中国的市民百姓什么时候才能自由选择自己满意的市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