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是可以批评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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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是可以批评的(转载) 连岳 @ 2008-3-16 9:49:42 阅读(594) 引用通告 分类: 推荐 再次对南方都市报表示敬意。

社论:

南沙石化项目的真正动力是区域利益

广州南沙石化项目,从广东省两会到广州市两会,一直讨论到全国两会,各级政府官员分别表态,态度不尽相同,让人看不清楚未来走向。面对媒体提问,发改委官员转移话题,一边表示在广东建石化基地是适宜的,一边驳斥社会对石化项目的“误解”。省环保局官员则表示,不排除开听证会征求民意。市委书记朱小丹说,一切看环评!市长张广宁最新明确表态,支持南沙石化项目。

张广宁市长支持该项目的理由有三个:其一,广州需要大量石油供给,从经济安全的角度考虑需要这个项目;其二,这个采用新技术的化工项目,有利于产业的优化升级,在减少污染排放方面有明显优势;其三,这个项目也是对广州黄埔区广石化基地的升级改造,上马新项目后,广州黄埔的石化项目才能搬出市区。这三个理由看起来都很有道理,但是未必经得起仔细分析。

其一,广州需要大量石油供给,其他大城市也一样,但未见得每个大城市都需要建一个大型炼油厂。把这种需求上升到经济安全的角度,就更难于理解。难道把炼油厂建在珠三角其他地区,广州就买不到油么?同在一国之内、一省之内,地区之间的协作关系是否如此危险紧张?

其二,一个石化项目,所谓的减少污染,只能是跟同规模的石化项目做比较。南沙石化的基地建设据说是按照国际环保标准启动,但这并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就是新上马的这个项目仍然会造成污染,加重广州市和珠三角诸城的环境负担。

其三,黄埔广石化的搬迁,和南沙石化项目开建是两件事,不能任意捆绑在一起。难道不建南沙石化,黄埔广石化就不能搬迁?没有这样的道理。当初选址在黄埔建石化项目,是政府的决定,现在为控制市区污染、保障市区安全而考虑安排其搬迁,这是政府的责任,并不是政府给市民的一个恩惠。以南沙石化置换黄埔石化,这一方案本身是否合理尚且有待讨论,它如何可以成为建设南沙石化的合理性?

虽然已经争论了两个多月,但还是必须重新澄清目前社会舆论几个要点:其一,南沙石化这个项目先圈地后环评,这是违反程序的。其二,舆论并非反对在珠三角建大石化项目,而是呼吁重新考虑南沙是否最适合的选址。其三,此项目影响广泛事关重大,舆论强烈要求其决策过程包含公众参与环节。

但是,除了广东省环保局对公众参与环节有所呼应,其他重要政府官员均未做出正面回答。先圈地后环评的违规行为,官员们置若罔闻。南沙是否为该项目最佳选址,被官员们改换为该项目是南沙、也是广州的必须选择。实际上,如果考虑到该项目可以建在珠三角其他地方,所有支持南沙项目的表面证据都显得毫无意义:供应广州用油、供应珠三角用油、替换现有环保水平较低的石化项目——建在其他地方这些功能也可以实现。论证到这个地步,才呈现出南沙建石化项目的唯一动力也是真正原由,那便是南沙的区域利益和广州市的区域利益。仔细一点去分辨,到底是广州市民的民生利益还是广州市政府的政绩利益,这个答案尚且未知。

南沙是广州全力打造的经济新增长点,从2001年开始由时任常务副市长张广宁兼任南沙开发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近7年来,南沙一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边积极招商,寻求高水平的大项目。南沙是市政府的心力所筑、心意所系,广州市2010年一大变的希望在南沙。不仅如此,开发南沙也获得了广东省的大力支持,所谓“南沙不仅是广州市的南沙,也是广东省的南沙”。单是2003年一年,广东省便在南沙的基础设施上投资160亿,其手笔可见一斑。随着汽车、钢铁、造纸等项目的进驻,一个“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层次发展”的大工业基地已经逐渐现出雏形。这个时候,中石油和科威特的合作项目有意落地华南,南沙自然志在必得。

在这个背景下,分析南沙是否最佳选址根本是社会舆论的一厢情愿。同样,环评结果也未必能够改变定局。参加过南沙产业发展环境可行性研究的专家陈俊鸿曾经在本报撰文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和环保标准下,很难找到南沙石化项目不可以建设的充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反建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环境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环节上。然而广州市民的意向还相当模糊,未见有明确的表态或清楚的发言;更何况,“不被排除的”听证会能否果然成行,尚属未知。这里不妨回头问一句,对广州市如此重要的南沙规划,7年前何曾问过广州市民一句,何曾有过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