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若干问题研究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01:34

原始社会的“大家庭”教育

原始社会是人类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第一个社会形态,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只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适应原始人类群居和低级物质生活条件下的婚姻制度是自然的、朴素的原始群婚制度。可以说,在原始社会,家庭即社会,社会即家庭。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大家庭的教育内容和方法都很简单。原始社会初期,年长一代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向儿童传授渔猎、采集野果、农耕、畜牧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进行勇敢、团结、互助和社会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原始社会后期,由于部落之间的冲突,产生了军事教育的萌芽,向年轻一代传授有关战争的经验和技术。在原始社会氏族大家庭中,任何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教育是原始社会成员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大家庭的教育以社会性终身性为特征,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此时,学校教育尚未出现。  

 家庭教育的产生和学校教育的出现

1、家庭教育从一开始便打上了阶级的烙印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出现了,私有制代替了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国家作为统治的工具随之产生,家庭教育也因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而产生。剥削与被剥削两大对立阶级的形成,使家庭教育也打上了阶级的烙印。

奴隶社会已经有了学校,但学校教育很不发达。在奴隶主家庭中,有众多的妻妾子女,还有作为终身附属品的奴隶。家中设有保、傅(即家庭教师)教育子女,形成贵族专有的家庭教育。其教育子女的目的是培养能够镇压奴隶的统治人才。教育内容是让子女学会奴隶社会的生活方式,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区分贵贱尊卑等。夏商周时代,有所谓“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教育,即传授奴隶主阶级的政治思想、体育锻炼、生产生活基本知识、识字教育、数学教育等,家庭教育为奴隶主阶级服目的十分明确。这个时期,家庭教育只在奴隶主的家庭中才比较受重视,奴隶主也对家庭中的奴隶进行教育,是为了使奴隶成为熟练的劳动者和勇士。有的奴隶也有孩子,但没有自由,只能学做奴隶。贫民和手工业者阶层,他们的子女没有到学校受教育的权利,接受的完全是家庭教育,各自在家庭中由家长传授一些必不可少的生产生活知识。总之,奴隶社会的家庭教育不仅有为生产服务的职能,更重要的是成为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工具”。

2、以贵族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学校教育出现

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阶级社会,也是严格意义上的人类文明的开始,是教育作为独立的社会活动的形成时期。学校在此时出现,有了学校就意味着有专门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有预先确定,有相对稳定的教育目的、内容与方法,培养人的活动专门化了。在我国的史料记载中,夏朝就有学校,但尚未完全确证。殷朝有学校则从甲骨文中得到证明。学校出现在奴隶社会并不是偶然的,因为该社会具备了产生学校的一系列条件。首先,奴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已经达到了使一部分人能脱离直接的生产劳动,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水平,其次,体脑的分工也使奴隶主阶级有时间从事专门的文化教育活动。这一方面促进了文化的发展,使学校教育有内容可教。从出土文物中看,我国夏朝已有不成熟的文字,到了商朝已有较成熟的甲骨文,还有文字记载的典与册。文字的出现使人掌握文化就需要通过专门的学习。学校教育成为奴隶主阶级手中的工具,是直接为满足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政治需要而产生的。只有统治阶级及其子女才能进入学校,享受学校教育成为具有特权的标志之一,也成为谋取权利的必要手段之一。如在我国奴隶社会“学在官府”,官府办的国学还有中央与地方之分,另外,学校教育培养的目标也有所不同,学校主要是培养官吏、文士、武士、伴侣、政治家、雄辩家等。奴隶社会中体脑分工与社会对立的状况在学校教育中反映为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劳动相脱节和对立。学校与自由劳动者和不被当作人的奴隶一开始就无缘。可见,学校教育以脱离劳动为宗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