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精选(1-3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44:50
                              书店 韩寒     步入书店,第一印象是人多,男女老少你挤我我挤你挤出阵阵汗臭,与书香在空气中展开厮杀。由于人多,动作自然要受到约束,人们缩手并足,尽量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有时来个胖子,因体积大,一站之后便挤占了众多席位,只恨胖子不是违章建筑,乱拆不得,只好将身子挺得笔直,手上又捧着书向上伸,活像德国法西斯行纳粹礼。这种地方往往是武侠小说群居的地方。武侠小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只见人们看得咬牙切齿,然后神情随情节而舒展,竟开心地微笑,但万万没有想到微笑只是地震的前兆,他们开始放纵大笑,笑得满脸[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的青春痘互相碰撞,险些掉下。    与武打小说一壁之隔的是言情小说,这里被女士们所包围,人密得针插不进,一个个故意弄得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她们扭着屁股抵住书柜,细细端详琼瑶的五十部和三毛的十八集。这种书往往看到第二章便可以猜到结局,正符合进化论的观点,这使我们不得不崇拜起欧。亨利来。    古典文学柜身处交通要道,却相对安静得不可思议,只有寥寥几个老者驻足,观而不买。四大名著本本精装,价格不菲,而且商人狡猾万分,不将售价印在书底上,而是藏于扉页或是更深处,给你带来一种惊奇。    实用书一栏与古典文学相映成趣,实用书种类奇多,诸如《雄辩绝技》、《点穴秘功》、《口才大全》等等等等,甚至还有《写信不求人》,开卷后只见密密麻麻的英文信,诸多信中又以情书居多。英语情书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信的开头便可以直称“亲爱的某某某”,而且可使对方不得不捧着一本字典字字推敲句句琢磨,有时还一知半解连蒙带猜,尤其英文中的“想念”与“错过”同词,必要时可以作撤退的掩护,结合《雄辩绝技》便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化解困难,取得革命胜利。英文的好处之多不计其数,那些捧着《写信不求人》的人必然心怀鬼胎,企图躲在英语里兴风作浪,鬼鬼祟祟地好比政治犯躲在国外活动。更绝的还在后面,细阅方才发现“实用”一栏不仅应有尽有,连不应有的也有。还有《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其实就等于把“怎么调情”说得更加含蓄,就仿佛植物有它的学名一样。买此种书的人往往作贼心虚,付了钱之后就落荒而逃。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题曰《喂猪窍门》,书一共只有六七十页,光介绍什么叫“猪”就用了六七页,生怕人们喂错了对象。《喂猪窍门》里详细记载了猪的生活环境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叮嘱猪窝要优雅,以免限制猪的个性发展,阻碍了猪长膘。电脑类书籍层出不穷,有《什么叫电脑》一书,写得其妙无比,厚厚一本侃侃而谈,放置在《喂猪窍门》旁边,以便比较。《防骗术》里面包罗万象,想来作者经验丰富,著成此书,以示渊博,道理充分却一本也卖不出去。也有专门研究称谓的,告诉你女人无论老少,一律“小姐”,佩服自己怎么没想到,“小姐”、“大姐”乱叫。根据此书论点,“老奶奶”应该叫“少奶奶”。一看作者,原来就是《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的作者。“幽默”也算是实用口才纳入实用系列,这类书教你如何幽默,并举例说明,令人看了不但不想笑,却想哭,想必与“幽默”(humour)最初在英语里解释为“体液”十分切意,眼泪鼻涕当算体液,流眼泪便是流“幽默”。    惜别了实用栏,来到“中国文学”的前面。这里许多知名的、不知名的作者的书混在一起,有的看过自传之后才发现“自传”的作者一生只出过一本书,而那本书便是自传,顿时后悔不及,欲退不能,只好自吞苦水。如今中国作家多如牛毛,然而文笔迥异。为了便于辨认,在书中附上作者近照一张,详细介绍,有的甚至连“未婚”也挑明了,只算不花钱登个征婚启事。最为恶心的便是那些诗,现代诗的篇幅不限,诗人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零乱得好似一觉醒来的头发,好像不这样就称不上“诗”似的。而且一张纸上往往只有七八句,一本书也不满万字,粗看如同一书白纸,定睛才发现居然缩着几句小诗,诗旁诗后皆为空白,正符合“留给读者一个思考的空间”的写作技巧。还有人喜欢为别人写传,尤其爱写大作家的访谈录,以达到自己扬名的目的。一石多鸟,何乐而不为,纸张又粗劣,往往从一百页一下子跳到一百五十页,缺的内容尤为重要,读者心焦不已。后来又欣喜地发现原来缺的五十页全订在了书屁股上。    “儿童文学”柜漫画泛滥,《奥特曼》旁边还有更绝的《奥特曼和孙悟空在一起》,结局竟成奥特曼一同与孙悟空去取经。忽略情节,光画面质量就让人心寒——齐天大圣非人非猴,金箍棒弯弯曲曲仿佛是次品,穿虎袍不像穿虎袍,反而像是短裤。猪八戒牵的那匹骏马小得像驴子,沙和尚脚下生风仿佛挑着两只篮子去赶集,唐僧悠闲得如同现今的某些领导在检查工作,奥特曼在空中疾飞,一路怪兽横行,在“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不利形势下打得天昏地暗,然后每次奥特曼出现将敌制服。    教育类书籍不容小视,多得惊人。各类复习迎考的玩艺儿满天飞,好似一窝乱鸟。中小学生驻足于此流连忘返,这本也想买,那本也想要,结果什么都没买。这种书开头惯以一套动听的词藻,以证明水平之高,答案蜂窝似的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磁带和碟片的消费对象以青年居多。磁带包罗万象,声音略带呻吟,唱到“情丝百结”时突然无声,反复调查才发现原来带子与机器“情丝百结”了。
书店(二)
    我于初二时写过《书店》,发表在江苏《少年文艺》1997年第9期上。念于当时是夜间而作,睡意袭来,匆匆收笔。如今复看,写得不是甚爽,结尾尤为仓促,与正文有一断为二的怪异感。事隔两年,书店变化很大,故补作一文。    世纪末的最后几年,书店越来越开放。记得以前买书只能远远观望,书则安然躺在柜橱里,只能看着名猜内容。最要命的是书价被压在下面,侧身窥视,仍不知价目。不论身心,[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都极为痛苦,更不好意思惊动售货员。一旦惊动,碍于面子,不买不行,于是佯装草读一遍,心里暗叫:不要太贵!切莫太贵!偏偏这书看上去薄薄一册,一拿到手里感觉不妙,竟不知怎么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说不可相信第一眼的爱情,买书亦是如此。然后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后眼一闭,嘴角肌肉一抽,狠把书翻个身扫其身价,两眼一瞪,不自主地咽下去一口口水,想万幸万幸,贵得不算离谱,尚可承担。如今不同,如今大可先看书价再看书,但难免惹来某些爱书贼子。    我曾亲眼目睹贼儿偷书。这贼儿先挑出一本心仪已久的好书,缩在一边看,边看边缩作一团,其僵硬如钢的皮茄克的领子必大大开口,贼子左手借搔头掩住,右手缓缓把书放在衣服里,搔头完毕,头发一甩,顺便看周围动静,然后人一直,一书入肚。但贼子乐不思蜀,又偷得磁带一盒,抬头但不挺胸地走出书店。孰料店门一机器鸣叫不止,贼子好奇,回头探个究竟,这头回得甚是倒霉,痛失逃跑良机,被两个肥硕警卫扭获。    这毕竟是极少数人的行为,绝大多数人去书店里只为看书,况现在有的书别看厚厚几百页,但字数却并不多,每个字都被撑得方圆一厘米大,字距更是被拉得放一个手指盖不住一个字,两个字天各一方,看一页不过是扫一眼耳!效率高者一个下午泡在里面可以通读一个柜的书,有鉴于此,各地图书馆纷遭冷落。    这类专为看书而来者洁身自好也罢,偏偏有人蓬头垢面,指甲留得比头发长,看几页后把小指偷偷地探进鼻孔,屡挖不爽,好不容易拔出来后把大拇指扣到小指上,“砰——”一声,铿锵里不乏轻松,一堆黑东西刹那无踪,至于被弹到哪里去了,无法追究。原以为此人就此作罢,谁知他改进工具,用食指大挖特挖,像是隋朝开运河,拖出一手指黄液,无奈弹不出去,遂擦拭于书上。    大人如此,小孩更是变本加厉,远远看见书店里五颜六色而引发感官上的好奇,挪着小步一路扭过来,但脚步跟不上速度,走得开始七扭八拐,因脚力不支,左脚勾在右脚上,响亮地摔了一交,但志坚不屈,仍扭进书店。一时找不到图画书在哪里,顺手拿起一本《西学与中国明清文化的研究》细细品读,兴趣索然,放下书后十个指印赫然出现,所过之处,无不染指于上。    渐近黄昏,民工们纷纷来食精神大餐。进了店门后直奔主题,拿起《人体艺术》纵览不已,看得直咽口水。略有文化者看文字上此类内容,现在大多小说书里男女主人公一路从第一章做爱做到最后一章,乐此不疲。更有书里大肆描写母子恋什么的,还注明是纪实文学。赫西俄德的《神谱》里,天神乌拉诺斯肥水不流外人田,娶自己老母该亚为妻,物尽其用,竟生得六男六女,但未料神话在今天竟成现实。民工们看完后出门作文学批评,互相交流心得。    偶见有买书者,收银处拿到书第一件事就是反复擦拭,可那书已遭多人践踏,百拭不新,书页里指印不断,更有被严重践踏的。销售额每况愈下。于是私营书店里必会打折,然而打折不容易,打折借口却难找。中国不比美国,节假日较少,不能俨然列出:为迎接××节,本店打×折。只好违心写道:为答谢广大读者对本店之热情支持,兹决定即日起五天之内打八折。一个月后路过那书店,门口依然“即日起五天内打八折”。一些更小的书店财力不支,只好八天之内打五折。折扣打得越低,想买书的越是耐心等待某月某日有二三折,双方僵持。结果想买书的一天醒来,发现对面小书店已换成杰克逊咖啡屋(JacksonCoffeeHouse)或者杰克儿子咖啡马(JacksonCoffeeHorse),后悔不及。    有实力的书店不能随意打折,在大黑板上写:本店最近邀请到著名作家、著名哲人、评论家×××于×月×日签名售书。尽管这位著名作家尚无名气,但敢安上著名两字,不光是商业炒作,更是这位作家胆魄的体现。曹臣《舌华录》里说,一天,郑翰卿在海边游玩,听见一个老翁看海自语:“世间没什么东西可填这海。”郑翰卿说:“只有我今后的名声可以填这海!”(惟吾异日名可填此耳!)这位作家也不外乎是这种思想。国人爱虚荣,有作家签名不管是哪个部门出名与否,索一签名毕竟可作他日吹牛之本。于是,×月×日那天,排队者如云。这位作家姗姗来迟,待者无不心焦。人心正欲涣散之时,忽闻书店后门“吱”一声,前排惊呼:“来了!”顿时群情振奋。这位作家开始签名,把自己的大名先拉长,再挤压成一个圆状,“唰唰”涂在扉页上。这种签名法是外国罢工所用,领头签名的人比较不幸,所以发明了圆形签名请愿书,被这作家盗用,生怕自己名字里三个字哪个带头另外两个字不服而造反,不敢签成一直线。签到后来,作家臂力不济,签名开始像画圈。还有几个好学者签罢名流连不走,递纸条质疑:请问×××先生,您对外国文字里的SickHumor怎么看?结果作家不谙英语,不识SickHumor是黑色幽默,以为是“生病的人(SickHuman)”,缄默不答故作高深。再后来索性连圆都不画了,改成直线一道。签名活动终于完毕,老板惊喜不已,数钱不止。    活动带动了人的买书情绪,小的店接踵倒闭,大的店扩大生意,其结果是小店更小大店更大。望着浩浩荡荡一屋子的书,搞不懂哪里来的。近日传来一大喜讯,写文章可以致富矣!文人的致富领头羊是专写科幻小说的倪匡,由于看这类小说的人文化水平都不太高,所以他怕姓名里两个字一个都不识,改名为“废品(Westrel)”,就是现在大多数人所钟爱的卫斯理先生。传闻卫先生写书速度甚快,而读者买他的书速度更快,令人折服。    看完书后出书店比较麻烦,先要从寄包处地上如山高的包堆里抽出自己的包,不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刚抽掉包掉个头,只听“哗”一声,包山顿时被移平成包海。一书店的人怒目看你,你匆忙离去,到了店门口,警卫盯住你的肚皮看看有无棱角分明书页探出。所以奉劝各位,饱食后不宜入内。                                      求医 韩寒     读书在外,身心疲惫,难免某日起床或腮边凸起一块或腿边红肿一片。笔者寝室如猪窝,奇脏无比,上铺更是懒得洗衣服。传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最终他得疥疮。由于他整日踏我的床而上,我也不能幸免,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第二天去学校医务室,盖我体弱多病,校医已经熟识我,便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此番为何而来。我说疥疮,她手一抖,忙从我肩上抽回去,说学校条件有限,无法确诊,最好去大医院。    于是我去了大医院。大医院固然大,但挂号处的窗口却皆如鼠洞,勉强可以伸进去一只手。交完挂号费后,久久等待,里面竟无动静。探身看个仔细,冷不防伸出一只白掌,全身奇痒已被吓去一半。填完单子,塞给那白掌,缩回去后,里面又没了动静,大半天才飞出几枚硬币找于我。    揣着病历卡去找皮肤科,不料一路走去全是会议室,从第一会议室到第N会议室。开会时饮茶过多,不免上厕,所以会议室旁边都是厕所。寻觅半天,不见皮肤科。于是我问一个大夫,那大夫态度冰冷,看都不看一眼,往屁股后面的一堵空墙一指:“那儿。”他踱出几步,良心发现,告诉我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    外科里一个老先生在看医书,正要打个招呼,后面一个妇女插到我的前面,把病历卡递上去。老先生泰然自若,神情如仙,把妇女全身看几遍,劈头就问:“你得啥病呀?”妇女被问得愣住,我估计她一定在骂医生尽说废话,知道什么病就不来医院了。妇女说手上擦伤一块正溃烂,说完撩起袖子,医生示意不必,马上开一张药方,30秒不到,病已诊好,这恐怕是全国办事效率最高的地方。校医对这方面很有经验,事先劝诫我莫要去这种办事潦草的医生那里。于是,我换了一个女医生。    怎知这家医院的医生事先都像对过口供,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问好之后,医生就在病历卡背面写。我见过两种医生:一种满腹经纶,一写可以写上半天,内容不外乎“全身突发性部分之大痒……足、头、腹无处不痒……病人痒时症状如下……”曾闻一个医生写好,病人早已呼呼而睡。还有一种医生惜字如金,偌大一张卡上就写一个“痒”。我今日所遇的女医生有别于前两种,写了一段后笔下羞涩,无话可写。看看同事,正在伏案作文章,病历卡上已经被写得黑漆漆一片,颇为壮观,一看就是权威和知识的代表。这位女医生不甘示弱,凑几个字后实在写不出,又怕她的尴尬被我看穿,只好和我聊天。她看看卡,认识我的名字“韩寒”,却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念,闭上眼睛读:“园寒!”西格蒙。弗洛伊德有一本《ThePsychopathologyofEverydayLife》上说,故意念错一个人的姓名就等于是一场侮辱。我尚不能确定她是否故意念错,所以不便发泄,忍痒承认我是“园寒”。    她稍过片刻又运笔如飞,有话则长,无话更长,好不容易凑齐一页,嘱我去取药。我拿过药方一看,只见上面不规则的点线圈,怎奈我读书多年,自命博识,竟一个字都不懂。我曾见过一个刚从大学出来的实习医生,刚当医生的小姑娘要面子,写的字横平竖直,笔笔遒劲,不慎写错还用橡皮沾口水擦,只是速度嫌慢,往往写一个字要半天,如逢急病,只怕病历卡还没写好,病人早已一命呜呼了。如此用心书写的医生已日渐少矣。我曾见过一篇杂文说,现今看不懂的字就是所谓狂草,医院更是汇聚四方狂草专家的地方。一个医生可能一辈子称不上医学家,但一进医院就意味着你是书法家。    不料收费处也看不懂字,拉来旁边一个老医师问这是什么字,问明白后说这药没有,恐怕要去药店买。我再跑回外科那女医生那里,她看我半天,居然问:“你得了什么病?”《父与子》里有一段:“省长邀科少诺夫和巴扎洛夫进大厅坐,几分钟后,他再度邀请他们,却把他们当作兄弟,叫他们科少洛夫。”谁知今天的情况更严重,出去几秒进来她连人都不认识了!她看我半天终于认得我了,激动得像母子团聚,但叫不出我的名字。屠格涅夫《烟》里一段写拉特米罗夫忘记李维诺夫的名字,这种错误情有可原,俄国人的名字像火车,太长,不免会生疏,而我的名字忘了则不可原谅。    我走出外科,听见内科一个医生在骂病人笨,那病人怯生生地说:“你们这里——墙上不是写着‘请用——谢谢、再见、对不起’……”我暗叹一声,笑那病人的天真,孰不知这几个字是写给我们看的,意思是说在看病时不忘对医生说:“谢谢、再见、对不起!”
永远的远方  
                                   杯中窥人 韩寒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头发 韩寒     头乃是“人之元”,头发便是“元之元”。生人见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对头的依附品——头发更为深刻。我小时候很纳闷某些人的头发怎么能奔左右两个方向而去,只恨书上没有这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于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总要爱抚几下他们的脑袋来体验,但由于颠倒了礼节,父亲屡次厉声阻止。    上了初中后,同学传我秘笈,说那非与生俱来,而要后天培养,就寝时要保持挺直的睡[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姿,这样一夜以后头发就定型了云云。那个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对分,为了效仿,我决心留头发。在此期间,我无比觊觎一些男生的分头,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们的头发抢过来戴在自己的脑袋上。记得老师常说,知识是人家抢不到的,所以那时我常把知识和头发相提并论。不过依今天的许多学术论文来看,别人抢不到的恐怕只剩头发了。    笔挺地躺了60个晚上,中分终于初露端倪,不料那头发的路仿佛罗布泊,过一段时间后开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头的左上角重新出现!我估计乃是头发觉得太突然,一时无法接受。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剃短头发再来一次。    我必须去理发。其实理发是一门精深的学问。首先要挑个好地方,地处偏僻但装潢豪华的地方一般别去,除非你真把钱当作身外之物;地处偏僻但装潢比地更贫瘠的地方一般也别去,除非你把脑袋当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还要有个好人。有的理发师连自己的头发都处理不佳,推己及人,怎么能去处理大众的脑袋?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一些理发师不是自己的脑袋自己剃,要拜托店里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里的理发师都蓬头乱发,东边凸起、西边凹进的,那这小铺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亲去理发,学了不少真谛。母亲总是吆喝店里的师傅出来,吓得徒弟不敢乱动。那师傅已经归田,说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负责收钱。于是我妈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内会遭挽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妈通常会再走一步,于是师傅说他剃。然后我妈立正,向右转,顺便把包放在沙发上,嘴角露出一丝成分复杂的笑。    但是,这招我屡用屡败。那次剃中分头,要求师傅出马,不料喊了半天,一个自称高足的女人出现。我想,徒弟也一样,总要给她一个机会吧。于是我严要求高标准:头发削得薄一点,耳朵要微露,前面的头发尽量少剪一点,额头要若隐若现,眼睛要忽隐忽现等等。满以为徒弟会忙乎一大阵子。徒弟毕竟不行,一如许多武侠小说里所写,只学到了师傅的刀法,没学会心法。剃头过程中,拖时间也是一个大学问,许多剃头高手往往会在你一根头发上剪来修去,以图时间上的体面和要价时的方便。师傅去时匆匆,怕是忘了交代这一点,那徒弟在我头上“两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钟就基本完工。她心里肯定恐慌了,剃一个头5分钟乃是败坏行当声誉的事情,便只好反复玩弄我的一撮秀发,左刮刮右修修,有着和方鸿渐上第一节课把备课内容讲得太快后来无话可讲一样的窘迫。拖满20分钟功德圆满,摸摸那撮救命发,以表谢意,然后挺直腰背要钱。付过钱后,我才感到有些后怕。因为现在剃头的主刀手良莠不齐,命小碰上一个刚出师的鲁莽大汉,刀起头落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者好一点的剃掉块把头皮,到时无论你硬着头皮还是软着头皮,都无济于事。    那次剃头还算满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钟精雕细琢的几根头发,特别出众,不愿合群,常常异军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这使我怀念起我们老家一个叫耀明的老理发师,任何脑袋一到他手里,必然变成一个平头,所以决无头发翘起的忧虑。而且他的服务十分到位,尤其是洗头,能挠得你整个人全身舒爽,飘然欲仙。最为扫兴的事是,正当你半人半仙的时候,突然他那只手不动了,然后把毛巾递过来。现在的店里洗起头来像杀人,先把头按在水池里,随后要么细水长流,半天刚浸湿左半球;要么“哗”一下子如黄果树瀑布,还没来得及吭一声水就灌满鼻孔。挨到挠痒之时,只感到一只利爪在头中央一小块来回拖动,而那片在角落里的痒处被急得更痒,痒得恨不得跪下来求理发师要有大局观,要眼观六路,手挠八方。终于利爪涉及到痒的边缘,猛地全身一酥颤,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想老子总算时来运转,头也不由得向旁侧转想让她挠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头,又在中央操作。挠几把后草草结尾。罢了罢了,不提它了。    又过一阵子,流行侧分头,从中间过去一点起分。与此同时,女人流行短发,也是从那地方分开。一时里男女难辨,生人见面得问:“你贵性?”答曰:“我男性。”这就是那发型带来的缺点。后来数学学到黄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谐之美。为了拥有一个黄金分割的脑袋,我又得去理发。    然而“黄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我的一个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卫,永远跟随潮流。两年前暑假看完世界杯,在主题之外有一个大发现,便是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头。据他研究,这是因为光头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易于队友瞄准传球,除此之外还能使敌人目眩,仿佛欧洲乒乓球员用亮晶晶的球拍来刺激中国球员眼睛一样的战术。完成研究后,他一扫中国科学家从发明到应用周期过长的毛病,当下去剃光头。本来他那颗头长得像大众桑塔纳,有棱有角,纵有头发覆盖,看上去也仿佛是著名电脑商“方正”公司的招牌产品,省略毛发后肯定不堪想象。我们劝阻无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发店,事先他和老板谈好了价钱,比一般理发贵一倍,原因是劳动量大。看到理发师的电动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头上来回奔波,大片头发随后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后,朋友的光头在街上引起了围观。他倒风光,我们几个哥们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离,免得人家以为他多边形的头是我们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释:“前面那个,唉!绝症,刚化疗回来,没几天光景了……”    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东京爱情故事 丁妍 上海一日的早晨,我一如既往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天阴冷冷的,空气无色无味透明地散布在我的周围---之所以不说无嗅,是因为我喜欢按心情给空气抹上味道,以显示自己的生活情趣。我使劲地抽着鼻子,今天的空气是甜甜的,我想到。这时,我就见到了那个女孩,她一步一步地朝前走,我本能地盯着她,直到她消失在我的视野中。她……她应该曾经在东京的机场里举着一块牌子,焦急地叫着“完治,永尾完治”吧?那个……那个酷似赤名莉香的女孩儿。
我读初二,正是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年纪,学习压力不轻也不重,成绩算不上拔尖可也过得去,所以,我有足够的理由来善待自己,读书啦,逛街啦,听音乐啦,看电视啦,热热闹闹地生活。我曾经疯狂地看日本连续剧,《东京爱情故事》便是其中之一,然后又极其迷恋那个女主角---赤名莉香。想一下,曾经写过4篇随笔从不同的角度来赞颂她,把我那个语文老师看得目瞪口呆,一个劲儿地劝我:“考试时千万别写这种东西。”我知道,她还对上次期末考试时,我在作文中提到张爱玲、穆时英的作品,可阅卷老师没读过,给了一个不怎么高的分数而耿耿于怀,但我一向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是语文老师的苦口婆心所能改变的。我是个任性的孩子。
你是个任性的孩子。永尾完治一定这么认为过赤名莉香。那个夜晚,在东京迷离的霓虹灯下,莉香给了完治一个吻,轻轻地,在脸颊上。完治问道:“你能解释一下那个吻吗?”“那个……是我作为一个女孩子,纵然有千言万语也说不清楚的。”莉香笑。我认为妙极了,这个举动也只有莉香才做得出。如果我是完治,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也吻莉香一下,再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作为一个男孩子,纵然有千言万语也不能表达的。”然后,我们两个人一块儿笑,迎着路人诧异的目光。
我很爱笑,所以,带给人不错的第一印象,其实不见得我就有那么快乐,只是一种本能,像吃饭、喝水什么的,甚至有时连朝人发火时也是笑着的。通常是因为自己发了一大通脾气,别人却根本不放在心上,只好用笑来掩饰自己的失望与不甘。有了这样的经历后,笑的时候是越来越多,真正开心的时候却越来越少。是不是很多灿烂的笑容背后,是一种复杂的忧伤?
微笑,莉香痛苦的微笑。当完治的旧情人关口里美出现时,一场俗气的争斗开始了。完治有他的资本,有两个女孩子深爱着他,所以,他可以眼看着她们有意无意地付出受伤,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在莉香与里美之间矛盾,甚至还可以让莉香在受伤的同时用笑容裹起深深的伤悲。那种伤悲,是陷在爱里面,拔不出来的进退两难,是明知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却无法割爱的矛盾,更是向往行云流水的莉香不能摆脱感情中俗气的争斗,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继而发现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很多世俗约定的东西面前不堪一击的失败感。莉香坐在离开东京的地铁里,她想去一个没有完治的地方,乍起的秋风把莉香的长发吹得飘啊飘的。那些长发飘零的日子呵!
这些长发飘零的日子。我有一头齐肩的头发,黑黑的,油性的发质使它闪着些亮光,我喜欢洗完澡后披着湿漉漉黏乎乎的头发,闻着若有若无的“蓝倍丝”那种甜甜的水果味,然后任凭软软的温柔将自己包围,我一向喜欢复杂的长发而非简单的短发,就如同我一贯欣赏一些我弄不太懂的东西,或感觉。我还很喜欢王菲的歌声,长发般地充满灵气,特别是她的歌词,总是以“你……你……”的形式出现,而把自己藏得很深,很后面,神秘得使我们不得不用一种景仰的眼光来看待,一个懂得《讨好自己》的女人,该是如此吧?我也想讨好自己,时常会在自己犯错时,为自己找个借口,免得内疚使得自己背上包袱,我甚至不愿意用梦想、明天之类的东西来束缚自己,我想用心灵无拘无束地生活。
“赤名莉香是个笨人,别人都懂得放下包袱,好继续走路的道理,她却不懂得,总是越背越重,还要把别人的也背去。”莉香的上司--她的旧情人这样对永尾完治说。那个上司四十多岁,有着中年男子特有的暧昧,这或许是他最吸引莉香的地方吧?完治沉默着,就在刚才,他在酒吧和莉香不欢而散,他问莉香,是不是喜欢哪个男人就一定要和他上床?莉香毫不犹豫地将酒泼在完治的身上,转身就走。完治的沉默,是内疚,是不解,或是面对莉香昔日情人的思绪如潮?太多的余味。后来,莉香与完治重归于好的具体情节已记不太清,我只是觉得,莉香旧情人那种该他出面调解时就说话,办完后又当什么都没发生地一闪而过,是我喜欢的一种方式,就如同莉香喜欢逃到没有完治的地方一样。再后来,就在莉香与完治作和解的关键时刻,就在完治要出门赴约的时候,里美又不合时宜地出现了,结果完治有苦难言,无法赴约,而电视的时空转换又让我们看见了莉香在街头左顾右盼,满脸的失望。或许,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大骂里美是“电灯泡”,有足够的理由为这个完美的差错捶胸顿足,可是天晓得,阴差阳错的事往往只能归于有缘无分,这是任我们这些旁观者再怎么哭天喊地、肝肠寸断也阻止不了的定数。随着签证被发下,莉香飞越了太平洋,从此,完治与莉香天各一方。
三年后,在东京的街头,莉香与完治重逢了。我不喜欢重逢,往往一些早已结束的故事又会再次开始,原本已平静的心态又要掀起波澜,这又何苦呢?莉香还是那么爱笑,尽管她的眼睛看到了完治与里美手上一模一样的戒指。完治想留下莉香的联系地址,却被拒绝了。然后,莉香还算平静地接受了完治的祝福,挥一挥手,告别了完治。当完治走出几步再回头寻觅时,莉香的身影已淹没在东京如流的人群中。
东京爱情故事自此结束。
我真的不知道,爱情原本是无奈而又伤人的,两情相悦,不一定能相伴到老,好男孩与好女孩不一定能终成眷属。而两情若是久长时,只能在朝朝暮暮。
我也真的不懂,莉香其实是不完满的,她以一种少见的,对自己生存方式的坚持吸引了我们,又在现实的爱情中撞得头破血流,然后拼命地要用微笑来保持一点清高,可是这种尴尬,却也成了吸引我们的另一种魅力。想问莉香代表着什么?是来去洒脱的云,还是当樱花开满富士山时的“人面不知何处去,樱花依旧笑春风”的曾经沧海?或许,都是,又都不是吧。
我是一个空白的孩子。一方面,身体疯狂地长着,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成长的印记;另一方面,心灵深处却有一道缺口,需要不停地填补,任性,微笑,长发飘零……串在一起,便是有赤名莉香、有东京爱情故事的日子。是因为莉香的性格吸引了我,使得我想过放肆的生活,还是因为我本来就有这种本性,而莉香只是唤醒了它?抑或它只是一个契机,成长所需要的能说服自己改变的理由,能填补缺口的材料?只是这道缺口,补了满,满了补,循环不息。上天有眼,这是成熟所必须的经历吗?便如同在一个早晨,重逢酷似莉香的女子,无所不能地展示着生活的魅力、造化的弄人吗?让人心甘情愿地扎进去。忽然便想起了一首我并不太懂的诗:“你们为谁举杯/你们为何祈愿/那些泡沫的喧嚣及空洞的言笑/镂空的心灵无需奢求/誓言与爱情在边缘处游戏---一切的矫情以上帝为名/在神圣的纪念日/基督再次弃我们而去/圣者在高处宣告:可怜的人/苹果树上缀满了玩笑/天国是另一种磨难/这尘世的炼狱/我们活着便无处可逃/你们为何举杯……”
是的,我们为何举杯?我们为谁祈愿?为莉香为完治为东京爱情故事?她或他或它终将烟消云散,我们又何苦强颜欢笑,在莉香与完治分手的东京街头,在偶遇酷似莉香女子的那个早晨?我们究竟为何举杯?我们还能为谁祈愿!
今朝有酒今朝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