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第二章“敬畏自然”与“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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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敬畏自然”与“以人为本”
 
    敬畏:怎样一个词?
    泛意识形态化    通过歪曲制造对立      敬畏:怎样一个词?     刘华杰:何祚庥老师在批评“敬畏大自然”时,把它作了“一种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所作为的观点”的解释,然后提出了他本人的观点:“我认为,该防御要防御,该制止就制止。我们要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但并不意味着要敬,要畏。”    对“敬畏自然”的这种理解,确切吗?    我这里简单整理了一点词源资料,供读者参考,大家还可以补充:    一、《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7月修订第3版,1996年9月重印本,第672页):敬畏:又敬重又畏惧。但是,《现代汉语词典》旧版本(1978年12月第1版,第594页)的解释是:敬畏:又敬重又害怕。这里有微妙的差别。    二、《新英汉词典》(增补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2版,1997年重印本,第1154页)与中文“敬畏”有关的英文单词或者词组,主要有如下五组:    A动词revere,尊敬,崇敬,敬畏。    B动词reverence,尊敬,崇敬;敬畏。如,reverence the country‘s laws,尊重国家法律。    C名词reverence,(1)尊敬,崇敬;敬畏。如hold sb. (sth.) in reverence,尊敬某人(某事物)。Regard sb. with reverence,敬畏(或者敬重)某人。Show reverence for,对某某表示崇敬。(2)敬礼。(3)尊严;威望。(4)(尊称)尊敬的某某阁下。    D形容词reverend,可尊敬的,可敬畏的;应受尊敬的。    E词组 reverential awe,敬畏。    三、《汉英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639页):敬畏:hold in awe and veneration; revere。    四、Webster‘s Encyclopedic Unabridged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New revised edition, Portland House, 1997, p.1226): reverence. 1.(n.) a feeling or attitude of deep respect tinged with awe; veneration. 2. the outward manifestation of this feeling: to pay reverence. 3.a gesture indicative of deep respect; an obeisance, bow, or curtsy. 4. the state of being revered. 5.(cap.) a title used in addressing or mentioning a clergyman. 6. (vt.) to regard or treat with reverence; veneration.     苏贤贵:我们中文“敬畏”的意思不是单纯的“敬”,尊敬,比如“尊敬师长”,也不是单纯的“畏”,害怕,比如“人言可畏”。它代表一种对人、对物的态度,因为一个人具有某种崇高的品格,或一个东西具有某种神圣的属性而引起我们感觉到自己渺小、无能,或虽有能力,但出于某种禁忌或情感而不去触动这个对象。英文一般用reverence这个词,和中文的“敬畏”很相近,比如reverence for nature(敬畏自然),reverence for life(敬畏生命)。你引的《韦氏百科词典》对reverence的解释“a feeling or attitude of deep respect tinged with awe”,很重要一点是和awe(敬畏)连在一起,而《牛津英语词典》(OED)更明确把reverence的一个义项解释为“Deep respect and veneration for some thing, place, or person regarded as having a sacred or exalted character”,强调被“敬畏”的对象具有某些神圣的或崇高的特性。所以中文的“敬畏”大致和英文的reverence和awe差不多。中国的孔子讲“君子有三畏”,当是“敬畏”的意思,所以理雅各(James Legge)的英译本把它译为“There are three things of which the superior man stands in awe”。我们敬畏一样东西,可以是“无知之畏”,也可以是“有知之畏”,我们对无知的东西感到敬畏好像比较自然,但当我们对一样东西了解得越深,我们也许越领会到它的奇妙和深不可测,这也会成为敬畏的一个源泉。    敬畏自然是关于人和自然关系的一种总的主张,是一种深层的态度,有这种态度和没有这种态度,看待自然的眼光就会不一样,对自然的行为就会不一样,处理事情的优先方法就会不一样。当然,敬畏自然不等于敬畏每一个具体自然物,比如一块石头,虽然两者是有关系的。敬畏自然也不能等同为无所作为,而是要看怎么样去作为。何老师把敬畏自然说成是“一种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所作为的观点”,可能是理解角度的不同吧,但即使是不作为,有时候效果也会比太多的作为更好,这也许就是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吧。     刘华杰:汉字中“畏”字,也不全是畏惧、害怕的意思,还有另一层意思:敬佩、心服。如《现代汉语词典》(第1315页)“畏”字的第二个义项为“佩服”,所举的例子恰好是“敬畏”和“后生可畏”。这个举例与《现代汉语词典》“敬畏”条的解释,略有出入,在那里对“畏”字的解释采用的是第一个义项“畏惧”。    据《辞源》(第1144页),“畏”字也可当“心服”讲,如《孟子》之《公孙丑》:“曾西蹵然曰:‘吾先子之所畏也。’”     田松:单从字面上理解,“敬畏自然”似乎就是对自然又敬又畏的意思。但是,这样的理解显然并不是“敬畏自然”的本意。“敬畏自然”是人对自然的一种态度,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我觉得是否具有这种情感,是两种不同的范式,不同的格式塔。如果一个人心中没有对自然的“敬畏”,我想他很难理解“敬畏自然”究竟是什么意思,也无法体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好从字面的意义上去做词语分析。那种分析恐怕也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从他们那个范式看来,这种敬畏当然是荒谬的,无意义的,于是他们会对敬畏者加以贬斥,嘲讽甚至谴责。而对于一个内心具有这种情感的人,“敬畏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不言自明的。对于具有不同范式和格式塔的人,自然在他心中的形象肯定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用我们对母亲的态度来做个比方。让我们回想一下我们对母亲的态度,当我们说起母亲的时候,我们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口吻,我们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们对于母亲的敬畏,你可以说出于天性,也可以说是后天的建构,无论如何,这种敬畏之心渗透到我们的一举一动。在母亲有难的时候,在母亲发怒的时候,在母亲微笑的时候,无论什么时候,当我们心中有了这种敬畏,这种敬畏就会显现出来。而如果我们心中没有敬畏,这种没有也会显现出来。有与没有,是两个不同的范式,常常是不可通约的。    如果人只是把自然看作资源,看作人类施展本领的舞台,那么,人对自然的态度,就会是像何院士说的那样,该防御的防御,该制止的制止。这话看起来也没有什么错,即使我们敬畏自然,也要考虑到防御和制止。只是,我们和自然的关系,不仅仅是这些,甚至首先不应该是这些。就像我们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完全不是她把我养大花了多少钱,我给她养老应该花多少钱的问题。实际上,当这样的问题上成为母子之间的首要问题时,那种敬畏必然是已经不存在了。     刘华杰:“敬畏自然”首先是一种“态度”,我赞成这种理解。2003年5月23日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的采访时我也是这样考虑的,后来刊发的文章标题就叫《敬畏:我们对自然的一种态度》。    查《辞源》《新华字典》等均没有查到“敬畏”一词,它是否是后来由外来语转译的?现在放假,我手边的工具书很有限。    《新英和大词典》1980年第5版对reverence的解释为“崇敬,崇拜;尊重,敬意;畏敬の念。”(第1809页)    中国古代倒是有“敬慎”的说法,如《诗经·大雅》:“敬慎威仪,维民之则。”《汉书》中《丙吉传》:“宗庙至重,而显不敬慎,亡吾爵者必显也。”显,丙吉子。    “敬慎”一词,可能与如今的“敬畏”较接近。古时另有“敬小慎微”一词。《淮南子》之《人间》:“圣人敬小慎微,动不失时,百射重戒,祸乃不滋。”    “敬畏”这个词在汉语中有多久的历史?20世纪60年代前中国大陆有这个词吗?谁有最早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敬畏”一词在近些年的新闻界、环保界,使用频率颇高,这说明了什么?我本想利用《人民日报》全文光盘(清华、北大图书馆都有)检索一下,这个词在不同年代的使用频率,可惜现在放假了,家里上网用的IP,清华、北大图书馆的服务器均不认,无法检索。    2005年2月4日补记:我请刘兵教授利用清华图书馆的光盘查得《人民日报》中“敬畏”一词的使用频率,有如下结果:    1946-1949年:3次,均与自然无关。    1950-1959年:13篇文章中用过此词,仅一篇明确涉及自然。    1960-1969年:16篇文章用过此词,仅一篇涉及自然。    1970-1979年:10篇文章用过此词,无一明确涉及自然,但几篇涉及“天命”,与批孔有关。    1980-1989年:42篇文章用此词,有6篇涉及自然。    1990-1999年:78篇文章用此词,有26篇涉及自然。    此检索结果很有意义,至少表明,(1)解放前这个词就有了;(2)这个词在20世纪末用得越来越多,而且与“自然”相关联。     田松:词语梳理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我们上溯到古人的本意。但是词语本身是变化着的。比如现在人们说逃之夭夭,解释夭夭,就说是逃跑的样子。其实它的本意是桃花盛开的样子。我们现在谈“敬畏自然”,固然要追溯古人框架中的“敬畏”和“自然”,更要把“敬畏”放在现代话语的框架中进行理解。我想恰当的方式,应该是放到环境伦理的框架中去理解。     刘兵:像你们所说的这些对于词语本身,以及对于词语演变历史等的梳理,确实非常重要。不过,我以为,在这场讨论中,最为关键性的,还不是双方在词语使用或者基本语义的层面上,而是在词语背后更本质的层面上的重大差别。前面田松讲得很好,即对于敬畏自然与否是人对自然的一种态度,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而且是否具有这种情感,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如果排除语义上表面的差异的话,双方其实在各自的内心里,是很明白对方在如何思考的。    很多年前,美国科学史家萨顿曾用过这样一个比喻来说那些不肯接受和欣赏科学史这类人文研究的人。他那个比喻的大致意思是,对有些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恐怕就像要让一个盲人去欣赏绘画,让一个聋子去欣赏乐曲一样,是不可能的事情。回到敬畏自然的情感,其实也是一样。对那些面对自然已经成为了盲人和聋子的人,尽管我们仍然希望他们能够恢复健康的视觉和听觉,但过重的长期习惯,也许在很大程度上会像社会学中“普朗克定律”所描述的情形。而在这里更应该提问,更应该让我们警醒的是:究竟是什么东西让那许多本来可以健康且善良的人在面对自然时变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且穷凶极恶?我想,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教育吧。     泛意识形态化      刘华杰:是这样,教育可能使人变好,也可能使人变坏。现在的大学教育甚至也变成了职业教育,不大讲德性的培养了。    对于“敬畏自然”,放到“环境伦理”的语境中去理解是关键。    这回以“敬畏自然”入手的发难,隐藏着如下没有明确讲出来的“看不见的战线”:敬畏自然→无所作为→反科学→政治错误→剥夺权利。但其中每一步推理,都是有问题的。    首先,敬畏自然,根本就不是“无所作为”的意思。与敬畏自然相关联的逻辑上可能的结果至少有:(1)大有作为;(2)有所为,也有为不为;(3)无所作为。这就像由一个人胆小,不能得出他一生只能无所成就一般。反过来,胆大,也未必意味着成功几率增大。作为个人,胆大胆小,是性格问题,它对于事业的成功与否有一定关联,但没有固定的对应关系。由敬畏自然,得不出无所作为的结论。反对敬畏自然的人,一开始就作如此歪曲,这其实是多次政治斗争的老套路,我上大学时就见识过。那时候批“西化”,有人围绕着全盘西化发难。那种套路是什么?其一是,把对方的观点引歪了,对引歪了的、容易攻击的观点进行猛烈批判,然后宣布已经成功地反击了自己不喜欢的、想打倒的观点。    我们看第二步推理:无所作为→反科学。这也是显然有问题的。反例可以举出很多。不积极参与科学,不热衷于改造自然等,不一定意味着反科学。特别是,科学是多样性的,人们反对某一种特定形式的所谓“科学”(其实它可能是伪科学,却打着科学的旗号),是不能笼统地说成反科学的。如果可以的话,科学史就是反科学的历史。这就等于把有点意义的“反科学”一词无限扩大了含义,使之变得毫无意义。    为什么要往“反科学”上引呢?这就是第三步的问题了:反科学→政治错误。我们国家的宪法和科普法,都有提倡科学的条文,科普法甚至提到反对反科学。唯科学主义者当然知道在我国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化”的科学概念是多么有用、有力量。从学理上讲,即使反科学,也不应当意味着政治上错误,这表明我们的科普法的措词是欠考虑的,应当修订。这是一种考虑,第二种考虑则是严格遵守法律,限定“反科学”的内涵,缩小这顶帽子的覆盖面,不能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随便都说成“反科学”。    最后一条是:政治错误→剥夺权利。这条也不成立。即使一个人犯了错误,也不应当未经审判就试图剥夺他的权利。    按理说,有人认为应当敬畏自然,有人认为不应当敬畏自然,这不是很正常吗,为什么要争个没完没了?争就争呗,为什么以“打假”的名义进行?的确,观念多样性是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标志,没有比这更正常的、更重要的了。但是,确实有人无事找事,利用科学的大棒试图打击他们不喜欢的观念。这就是事情的实质,也是我出面谈话的缘由。我只是想表明自己的立场,捍卫自己的观点,但决不动用其他“暗器”置对方于不利的地位,因为那是我所不耻的。     刘兵:其实,在你所说的内容里,还隐藏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使后退一步,先不谈在学理上反科学的可能性和合理性问题,即使我们认为不应该反科学,那也还有一个究竟何为科学的问题。而且,还有一个究竟何为科学要由谁来裁判的问题。    何老师身为院士,当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尤其是在公众眼中成为科学的某种代表。不过,他真的能够代表科学吗?他代表的只是他理解中的科学。要知道,尽管我们国家的院士往往成为科学的象征和代言人,但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院士,却只是因为他们在具体的科学领域中曾做出过出色的工作而已,并不是因为他们对于何为科学等问题进行过研究并提出过重要见解。如果我们按后一种理解来讲话,那恐怕连院士们也会不满,会觉得是对他们的贬低。可是,对于本不是他们专长研究的东西,他们的说法难道不应该被怀疑吗?就像某位经常批判他人的生物学博士,经常以自己念过外国的生物学博士的经历自豪,并认为因此才有资格对许多问题说三道四。可是,那位“全无敌”的洋博士所谈论的许多内容,恰恰不是他最以为是自己的立身之本的生物学博士的教育和研究的专业内容。    在这样一个学术研究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的时代,动辙在并非自己专业研究的领域中随意地、不负责任地发表言论,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国际上那么多的名牌大学,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里面那些专门以对何为科学、何为道德伦理等进行研究的人文学者,难道集体地都是傻瓜和废物?难道世界性的学术评价规范偏偏在这里整体地出了问题?    其实,就国际学术界,与我们讨论的问题相关地,尤其是科学史界、科学哲学界、科学社会学界、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领域,近些年来的一些研究进展,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并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前面的问题。即,如果我们不只把那种近代欧洲诞生的科学作为惟一的科学,而是认为科学具有一种文化多元性,所有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科学(像这样的观点现在已经是国际科学教育界的共识了),那么,以一种什么什么观点就变成反科学的说法,自然就不攻而破了。        田松:刘兵这段梳理把某些人的辩论思路说得很清楚。我常常觉得,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弄清楚什么问题,并不是本着了解对方真实想法的态度去加入讨论的,而是以法官的身份直接宣判对方是荒谬的、反动的、有害的……。我记得以前和华杰也总结过。有些强科学主义者写文章的口吻似乎隐藏着这样的假设:一,存在一个绝对真理,二,这个真理掌握在我的手里。按照野鹤的评价,叫做“口含天宪”。然而,又如刘兵所说,他们实际上对这些问题并没有深入的思考,并不具备宣判的资格。——谁有资格判定自己掌握了绝对正确的真理呢?
    通过歪曲制造对立
     刘华杰:刘兵讲得在理,当前的情况是,院士以专而成为院士(即在某个特别狭窄的领域有突出的贡献,研究得特别深),如果不专的话则很难当选。但一旦成为院士,部分院士突然之间就“超越”了,就以博见长了,凡事都要发言,且以权威自居。    何老师在反对敬畏自然时,引用了当前时尚的一个说法“以人为本”。这当然是非常有力量的论据了。这个“力量”来自许多方面。    何老师是这样说的:“在这里,我要尖锐地提出一个理论问题: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奉行的应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这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我认为,应该是以人为本。”(《环球》杂志,2005年第1期)    这个问题有多深刻?    我个人认为,何老师所暗示的问题并不存在,或者不是当前讨论生态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时涉及的主要方面。相反,这种引伸歪曲了当前“以人为本”提法的本来含义。各界在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并没有突出以谁为本的问题。可能在个别人的个别论述中涉及了不同物种的生存权问题,但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并不是以对立的面目出现的。它们长远看恰好是一致的,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不能离开自然而生存。    改革开放,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国力迅速提升,但盲目的发展也为中华民族的未来埋下了毁灭性的炸药。我们看一组数字:华夏母亲河黄河断流数据:1980年8天,1987年17天,1992年83天,1994年74天,1996年136天,1997年226天。(《人民黄河》,1998年第10期)中国北部600个城市中有400个城市和超过全国总人口一半的居民严重缺水。首都北京在过去的40年中地下水位下降了37米。未来20年中,中国的工业用水将至少增加4倍。(《蓝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仅从水资源看,自然与人都是受害者。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一个“本”字所能“深刻”地概括的。人与自然从来就结成为一个共生体,自然之死就是人之死,自然之生就是人之生。或者可用“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来形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说法。不能拿出其中的几个字,抽掉背景,随便用来解释其他事情。如果何老师的观点成立的话,即用“以人为本”反击了其想象中的对立面的话,这反而与科学发展观相矛盾,相当于回到了不可持续发展的老路上了。当然,这也只是给人的暗示,何老师绝对不会同意这一点的。    我认为“以人为本”是相对于过去某种程度上不以人为本而言的,比如见物不见人、人事管理不合理、不够尊重个人的隐私权,等等。它不是相对于与“以自然为本”等而言的。    我想引用邢贲思的一段阐述: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不能把其中的以人为本单独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命题到处套用,导致这一概念在使用上的泛化。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是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所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发展观上的重大突破。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把以人为本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是因为我们所讲的发展,其外在形式虽往往表现为物质的、经济的方面,但它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这个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忘记了就会迷失方向,就会使发展偏离正确的道路。一段时间内,一些人把GDP的增长当作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标准,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认识,在实践中带来了危害。当然,GDP指标还是应当重视的,只不过不能把它当作唯一指标、唯一标准。如果说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目的,那么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只有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偏离健康的轨道。” (《人民日报》,2004年9月3日)    看来,人们对以人为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我认为邢贲思的理解更准确。     田松:一个抽象的单独的口号是没有意义的,意义是具体的语境中存在的。同样一种说法,在一个语境下是有意义的,可以接受的,并不意味着在别的语境中同样有意义,同样可以接受。绝对的超越性的真理是不存在的。“以人文本”这个口号也一样。     苏贤贵:“以人为本”的含义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侧重,比如《论语》记载孔子家中马厩失火,他从朝廷回来,只问“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 这里孔子体现的“以人为本”是把人的价值看得比财物为重。诺基亚手机的广告语“科技以人为本”,大概是说他们的手机更合乎一般人的操作习惯,给人带来更多的方便吧。    我们政府近年来大力提倡的科学发展观里所说的“以人为本”,是相对以前的以GDP为本而言的。GDP最终是为人服务的,但我们很多官员为追求GDP,可以毁坏人的家园,破坏清洁的水源和空气,或者不那么显著的,让人加班加点工作,这些做法是以手段为目的,是典型的“异化”。所以这时候提倡以人为本,事实上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本,使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兼顾,应该说是一个立意很高的口号。    何老师把“以人为本”和“以环境为本”对立起来,主张保护环境只能从人的利益出发,这明显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这确实是一个哲学问题,在环境伦理学中引起很多的争论,但在西方环境伦理学中“非人类中心论”的倾向似乎更为明显,国内环境伦理学者大多也主张非人类中心,或“弱人类中心”的观点,所以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一下。    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人类中心的观点历史很悠久。它也有几个不同的方面,一种是认识论上的,说我们所有的认识以及表达都是以人为中心的,这大概没有人反对,所以环境伦理学中的非人类中心不是这个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的第二个内容是生物存在的意义上的,人作为一个生物的物种,有繁衍生息的本能,人对地球的责任是以人类物种的继续生存为前提的,环境伦理学也不否定这一点。第三种人类中心论是价值论上的,即认为人是价值判断的主体,以人的需要为价值的尺度,只有人才具有内在价值,其它自然物的价值是视其对人的用处而定的,它们本身只有工具价值。非人类中心的观点是针对这种人类中心论的,它认为人不是唯一具有价值判断能力的物种,比如灵长类也能作价值判断,甚至是审美判断。人不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每一种生物自己都是一个目的论的中心,因而具有内在价值。这两种立场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举例来说,从人类中心角度看,保护一条河流不受污染,是为了保护人们的饮水权,保护河流的经济潜能,或退一步说,保护河流生态系统是为了它对我们人类的长远价值。但从非人类中心的角度看,保护河流还是保护河流的鱼类的生存权,保护生态系统自己继续存在的权利,因为生态系统的价值是在地球生命进化史上形成的,而非人类赋予的。    当然要超越人类的自我中心,需要一种同情,就像我们在人类道德领域的利他主义建立在对他人的需要和价值的承认一样,我们也能够体认其它物种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这就是珍妮·古道尔所称的道德进化。很多人认为这是人类真正高于其它物种的所在,利奥波德在谈到人类为灭绝的旅鸽立纪念碑的时候感慨,我们人类能对另外一个物种表示哀悼,但是如果人类灭绝了,旅鸽是不会哀悼我们的:“因此,我们超越野兽的客观证据正在于这一点,而不是在杜邦先生的尼龙,也不是在万尼瓦尔·布什(Vannevar Bush)先生的炸弹上。”    但是,即便是持人类中心的观点,或何老师说的以人为本,也还存在“以人的什么为本?”的问题。人是一个复杂的存在物,有各种需要,其满足的方式、对自然造成的后果也很不一样。如果一个人持物质至上和消费主义的观点,他的“以人为本”就是以消费为本;如果一个人持自然审美主义的观点,那么他们会更看重自然的美丽和它对人的精神方面的重要性,正如美国荒野保护的代言人约翰·缪尔所强调的那样。    关于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关系,我非常赞同国家环保总局潘岳副局长在他的《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一文中的表述,他说:    人的需求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人的动物本能,社会属性的本质是精神性的,是利己与利他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不仅要满足人的需要,更要改变人的需要,使人们从自然属性中逐步解脱出来,从注重物质生活转向注重精神生活。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未来社会价值体系的核心概念。它将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促使人类重新审视自我,重新评估历史,重新定义幸福。仅仅发展生产与扩充财富并不等于就是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并不等于就与人类的进步方向相一致。人类现代文明的最高表现是人性的进化,即人与自然的相融。(2004年10月28日,人民网)    因此,如果我们把“以人为本”理解为人的全面发展,均衡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的需要,那么对自然的支配和改造就不是唯一的选择。     田松:贤贵提出以“人的什么为本”,这个提法很好。实际上,这涉及到关于我们对什么是幸福的生活的看法。人应该把什么作为最重要的事情。裴多菲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给出了他对于生命价值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到,在他视为宝贵的几项内容之中,物质性的生命排在最底,而爱情和自由都是可以超越具体物质的,不需要征服自然就可以获得的。对于什么是美好的生活,很多古代的圣贤都作过想象,老子有小国寡民,孔子有大同世界,释迦牟尼和耶稣基督也各有看法,但是所有的这些看法中,处于第一位的都是精神性的东西,而不是物质性的东西。所以我觉得,现代化在形而上的层面上改变了我们对理想世界的看法,改变了我们对于未来的努力的方向。在我们对未来的好的生活中,仿佛只有GDP,仿佛GDP正比于幸福,这种方向人内心的精神世界越发萎缩,说起城市普通居民的精神生活,最普遍的竟然是卡拉OK,这是一种悲哀。在失去了精神生活的方向,失去了内心精神的滋养,人的存在感,人的价值感只有从物质上的攫取中获得,这使得拜物教、拜金钱教日益盛行。所有古老的圣贤都主张约束人的欲望,注意,约束不等于禁止,约束欲望不等于禁欲。只有现代社会,赤裸裸地刺激人的欲望,甚至开发人的欲望。打开电视,看到的都是对欲望的刺激,所有这些欲望的满足,都是建立在对自然的索取之上的。看一看我们身边的东西,每一项归根结底都来自森林、矿藏和天然水体,而最终都将变成垃圾,进入垃圾场。于是构成了人与自然日益紧张的正反馈。    人的幸福来自于多个方面,物质上的限制反而是最不重要的。幸福本身是不可比较的,比如阿米什人,可以在简单的物质生活中获得幸福。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他们的幸福是虚幻的,粗陋的,他们的生活方式是落后的,只有“发展”到我们的生活方式才有真的幸福可言。也就是说,阿米什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照这个说法,树林里的猴子早该自杀了,因为他们的生活更粗陋,更不值得过。照这个说法,我们也该自杀了,因为我们和两百年后的“更发达”的人类社会相比,同样是粗陋的,落后的,我们现在的幸福与那时相比,同样是不值得一提的。这样一来,人的幸福就是不可能的。    以人为本,未必就是要加速经济建设,未必就是更多地占有物质,未必就是更多地控制自然,未必就是更多的掠夺自然。     刘华杰:就算从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看,敬畏自然也是可以成立的(但未必一定成立)。有敬畏之心,更容易时时想着保护自然。    这次海啸之所以损失如此之大,与人们的大意有相当的关系。新华网记者王敬中2005年1月10日的报导中指出:“中外专家在反思印度洋海啸造成的巨大损失时说,红树林、珊瑚礁、海岸防护林等海洋生态系统以及完整的海岸系统对减轻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破坏力有着明显的作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调查表明,在这次印度洋海啸袭击中,凡是珊瑚礁和红树林保存完整的地方其受灾的程度明显轻于其它地方。    在过去20年中,印尼的红树林减少了30%,泰国减少50%,斯里兰卡减少得更多。在印度洋地区,大面积的珊瑚礁被人为破坏,海岸线抗海啸能力减弱。旅游开发可能与这种生态破坏有直接关系。    自达尔文进化论以来,科学家已经认识到,人类已经不再是特别的“高级”物种。进化不等于进步。迈尔也说,对于物种不能讲高等与低等。人类中心主义与进化生物学相矛盾。当然,现在伦理学讨论的人类中心主义主要不是这个意义,但与此有关,不能不考虑进化生物学揭示出来的事实。    人类比其他物种有更强大的生产力,但并不意味着规避风险的能力一定就最强。相反,人类经常盲目自大,因而损失也大。在逃生方面,人类也不比其他生物更强。法国动物学家认为,许多动物躲过了这次海啸,这主要归功于它们远比人类发达的听觉。历史上的海啸、地震和火山爆发等事件中,不断有报道说动物能提前感知并采取行动,这不违反科学原理,恰好因为动物进化出能够很好地利用自然规则的本能,虽然它们没有进学堂学习物理学ABC。比如大象就能感受次生波,蝙蝠能感受超生波,而人不行,除非借助于仪器。    小时候,村里孩子中流传一种说法:淹死会水的。意思是,不会游泳和游泳水平一般的人,通常会对水格外小心,于是反而不容易出事。我小时候耳闻目睹的每年被淹死的,十有八九都是会水的。现代人以为自己了不起,在大自然面前可以耀武扬威,这实在隐藏着危险。     刘兵:前面已经涉及到如何理解以人为本的问题,还引出了有关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也不在一个层面上。关于人类中心主义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可以做更加深入的讨论,其实在像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等领域中,已经有的很多的研究和成果,更是一个学习和普及的问题。    在目前的争论中,确实有许多人将“以人为本”和敬畏自然极端地对立起来。我们应该尝试去分析这种简单化的对立中的错误和问题,并对之进行分析。我这里想提一个说法。即使我们回避有关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即使我们仍然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或者说站在弱一些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以人为本也并不与敬畏自然相矛盾。    无可否认,当我们奉行敬畏自然的态度和情感,并因而要在某种程度上克制我们的欲望时,似乎与“以人为本”的目标有些冲突。但是,这里还有另一个关键的理解问题。即,以人为本,是要以人类为本,还是以个体的、局部的、小范围的某些人为本。以敬畏自然的态度来工作和生活,显然会给个体的某些人带来利益、欲望上的不满足,但却是与整个人类的利益相一致的。    从伦理道德上讲,我们当然不应该只顾眼下的、个体的、局部的某些人的利益,并因而去无所顾忌地去改造自然破坏自然。不知这样的伦理规范那些争论的对手门是否也赞同?说起来,我们经常挂在嘴上,并且作为基本国策的可持续发展,也正是建筑在这样的伦理规范之上,即不可以为我们这代人眼下的利益和发展而牺牲和影响后代的利益与他们的发展。    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只为了眼下的、个体的利益,把这些东西放在第一位,并因而可以不敬畏自然,那最后所损害的,则是整个人类的利益。    如果真要坚持这样的观点和做法,那才是真正的反人类呢!     田松:前面几位的说法忽然让我产生了一点想法,容我稍微岔开一点。提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什么样的人是伟大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主流答案。忘了是在那里看到一篇文章,说关于成吉思汗屠城,不同时代的史书有不同的记载方式。在早期的蒙古人自己的记载中,对成吉思汗的屠城反而不加掩饰,直接记录杀多少人,而以后的史书中,反而多有隐讳。这位作者的结论是,因为在成吉思汗时期,乱杀无辜不被看成是罪恶,反而是可以炫耀的事情,是英雄行径。甚至早期史料还有成吉思汗自己的夸耀自己杀人如何多的话。而后来,主流意识形态和大众话语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为了维护成吉思汗一代天骄的形象,这些内容则被隐去了。当然,与此同时,人类表现自我价值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或许人类有过那么一个阶段,一个人善于打仗,敢于杀人,就能够获得尊敬,被视为英雄。但是这个时代肯定是过去了。    人有自我实现的欲望,有获得尊敬的愿望,一个努力做一个庄稼把式,做一个好鞋匠,都是表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在从前,人的力量相对于自然还很弱小的时代,打死一只老虎更能自我炫耀。不仅个人有这种欲望,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有这种自我表现的自我炫耀的愿望,做一件别人做不出来的事儿,造一个别人造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盖一个摩天大楼,比如填平一个海湾,比如建一个什么桥,筑一个什么坝。但是,依靠征服自然来表现自我价值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如果一个人仅仅好勇斗狠,可能会让人害怕,但不会获得尊敬。在我们的武侠小说中,最值得尊重的人仅仅武功最高是不够的,还要有德。一个伟大的人不在于有多大的力量,有多少金钱,有多大的权力,而在于有多大的爱。作为一个物种,人类如果真的要表现它有多么伟大,不是看它有多大的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是看它是否能够炸掉珠穆朗玛峰,能够拦住虎跳峡,或者能够登上月球,而在于它是否能够约束这种能力,在于它有多大的爱,多大的胸怀。    这种大爱不仅是面向人类的,也是面向自然的。一个拥有这种大爱的人,在自然面前必然是谦卑的,而不是无所畏惧的。     刘兵:看到田松以武功来类比的这段话,我想起著名小说《侏罗纪公园》作者克赖顿也曾用过类似的比喻。在那本小说中,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要避免对科学的滥用,就要对科学的力量能够进行合理的控制。小说中一位几乎是代表着小说作者在说话的角色,科学家马尔科姆说:“科学总是说它或许现在还没有认识一切,但它最终将认识一切。可是我们现在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正在亲眼目睹科学时代的终结。像其它过时的体系一样,科学正在摧毁它自身。随着它对力量的获得,它证明自己并不能控制这种力量。”马尔科姆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他认为:“大多数的力量都要求希望获得它的人付出一种实在的代价。要有一段学徒,一段持续多年的刻苦修炼。”“但有趣的是,在此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旦某人获得了能赤手空拳杀人的本领,他也就成熟到了不再愚蠢地使用这种本领的程度。这是一种具有内在控制力的力量。获得力量的训练同时也改变了你,使你不会滥用它。”这一类比的确是一种极有启发性的观点。因为《侏罗纪公园》的作者认为,一个人要成为一名空手道高手,他就必须经过长期刻苦的训练,这种训练过程将使他能够获得一种控制,而不致滥用这种超出常人的力量,使他不会大发雷霆地去杀掉自己的妻子。那些随便杀人的人,则往往是没有经过训练因而不受任何约束的人。类比到科学,就会看到,科学的力量往往就像继承的财富一样,是未经长期、刻苦的修炼而获得的。你需要去做的,只是去阅读别人所取得的成果,便采取下一步的行动,因为你可以站在巨人的肩上,你就可以很快地获得一些东西,使你快速致富,快速成名,使你在自然界面前不感到卑微。你甚至在不十分清楚你干了些什么的时候,就已发表了你的成果,为它申请了专利,并把它卖了出去。更糟的是,买主往往将比你更缺少科学的修炼,对科学更少了解,只不过是更加富有而已。买主只像买下任何商品一样地买下你的成果和它所带有的力量。这样,便会进一步地造成对科学技术成果的滥用。     刘华杰:克赖顿的《猎物》也不错。谈比喻,还有一个“买二手车”的比喻,它与科学传播有关。这个车就好比科学技术。公众喜爱车、要用到车,但不应当盲目地见到便宜的车就买。决策之前需要得到更多的信息,如以前的车主是干什么的,这车跑了多少公里,是否有不良记录,外观如何,动力性能如何,价格如何,等等。    不过,这已经扯远了。    回到本章的主题,我们认为,“敬畏自然”与“以人为本”不应当对立起来,它们的“交集”非常大。即使对于非交集部分,也应当采取宽容的态度,不应当以某个堂而皇之的“为本”把另一个排斥掉。我个人认为,敬畏自然,也并非天然正确(虽然我赞赏这种态度),作为个体,也有权和有理由反对敬畏自然。问题是,不能因此把它打成“反科学”。同样,以人为本,如果不落到“空话”的地步,还需要细化,比如以什么样的“人”为本,用哪些手段、方法来实现“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