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亿啊!谁将改写“中国经济犯罪数额排行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17:51

800亿啊!谁将改写“中国经济犯罪数额排行榜”?
作者:鸿水

    这两天我看到张琳破了游泳世界纪录,很是高兴,这是摘金夺银为国争光的大好事,值得祝贺。不过,也有一种数据被屡次刷新,却让人高兴不起来,这就是中国的经济犯罪的数额。

历史上有这样的记录:

    1979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则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首犯原黑龙江省任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王守信(女)与同伙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计507702元。也就是说,这个数额巨大的经济犯罪只有50万。

    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市郊支行潘黄营业所总账会计孙永祥、潘黄乡水产村滴塑瓶盖厂承包负责人袁长高等人内外勾结,采用涂改银行限额结算凭证、开空头凭证等手段,骗取银行库款193万余元,分别被以贪污受贿罪和贪污行贿、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成为我国建国以来银行系统发生的最大的贪污案。这里面所涉及的犯罪金额也不过193万。

    20世纪90年代初,“钢铁孽虎”管志诚案震惊全国,先后索取收受贿赂人民币141.83万余元,贪污公款人民币8.219万元。

    后来,一部分高官的落马也让经济犯罪所涉及的金额陡升,如: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80.58万元、郑筱萸受贿600多万元、李嘉廷受贿1800多万,成克杰受贿金额4000多万元。前几天刚刚宣判的,中石化的前老总陈同海则受贿金额高达1.9573亿余元,被判处死缓。网络热议的还有一个“吊灯门”,说中石化的一个吊灯价值1200万元,当然后来相关部门公开称,该吊灯实际价格为156万元,一个吊灯就高达156万,不得不让我感叹:正是有了陈同海这样的不正上梁才必然导致下梁歪的“吊灯门”事件。

    另外,据公安部2006年曾公布的数据显示:还有一种经济犯罪是涉众型经济犯罪,且涉案金额巨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为例,2006年1月至10月,共立案1210起,涉案金额175.1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全部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的22.2%。如,辽宁营口东华经贸(集团)公司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非法面向公众集资,至案发时,共非法集资近30亿元。

    在所涉及经济犯罪中,还有一种是对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如:原甘肃电力局财务处长顾慧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300万元,造成国家损失3.6亿,顾慧娟涉嫌经济犯罪案,是建国以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嫌贪污数额最大的一起女性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案。

    如果论涉及犯罪金额的大小的话,这位女同志远不及赖昌星。据查:赖昌星在1999年因为中国打击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人民币。这就是震惊全国的“远华走私案”。

    如果说这个经济犯罪金额是第一的话,我想会有人不服。我刚在中国调查纪实网上看到一个更大金额的、更触目惊心的经济案件《山西省沁水县39名老干部的一封血泪检举信》,
涉案数额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而在此之前《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瞭望东方》周刊、《小康》杂志、《环境与生活》杂志都对这宗大案有过公开报道。

1、在《山西省沁水县39名老干部的一封血泪检举信》中,有这样的描述:我们是山西沁水县39名退休老干部、老党员,退休前在沁水县各级政府部门担任主要职务,在党中央大力惩治腐败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以党性保证并怀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揭露曝光近十年来沁水县价值数百亿元的国有煤矿资产通过非法改制渠道转为个人资产的特大案件,当地政府主管官员与私营矿主同流合污,将全县8座国有、集体煤矿超过80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装入个人囊中,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几年来干部和群众上访不断。此事曾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03年5月,温家宝总理对新华社《国内动态》(1732期)山西沁水县“三矿一站”重组改制侵吞国资问题作过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严查。但当事官商同谋买通当地高官,千方百计抵制有关部门的调查,神通广大的手腕致使黑白颠倒,多次调查不了了之,此事至今未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对于这种强大的恶势力,我们万分愤慨,连总理亲自批示彻查的问题都能蒙混过关,天理难容。如今,借助网络我们再次实名反映问题,希望能拆得了官员保护伞的中纪委等部门能严查这些蛀虫,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沁水县百姓一个朗朗晴天。

2、山西沁水39名老干部网贴曝沁水数百亿国有资产流失大案后,网友热议,舆论关注。由于一直跟踪此事,发现今日39名老干部又发新贴,继续曝出猛料。贴中称:“在舆论聚焦此事之后,我们也得到一些新消息:据知情人透露,沁水县六大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吕中楼害怕自己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事情败露,一段时间以来陆续在向境外转移资金,目前正在计划外逃,以逃避调查和法律的惩处。”同时,他们也呼吁纪检和公安部门密切关注吕中楼的动向,防止其实施外逃计划。吕中楼是否会外逃也只是一个推猜,涉案金额如此巨大,如果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查明事实,吕中楼很难全身而退。

3、2009年7月8日,《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前往山西省沁水县采访有关环境状况改善情况。在采访期间,记者接到一份《山西省沁水县39名党员干部关于吕中楼等“官煤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举报材料》,这39名党员干部,有山西省沁水县在职领导、退休老干部和老党员,他们联名反映的该县煤矿“改制”后,使800亿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引起记者的高度关注,经请示杂志社领导同意,我们前往沁水县采访。记者到了沁水县与这39名反映情况的领导干部联系,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尴尬。除了两位在电话里简单说上几句和两位接受见面采访外,其余均以各种原因婉拒记者的采访。原因是连中国最权威的新华社都披露了这一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有关领导也做了批示,都没有得到丁点的解决,还有什么比他们更有力量和能力来解决这一问题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他们不仅对解决沁水县煤矿“改制”出现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丧失了信心,没有了任何希望,而且还遭受着打击报复。在这39人中,有电话被监听的,有本人及家庭被监视的,也有被恐吓的。不仅如此,还有被陷害的。有人说:“吕中楼随便拿出五六个亿像玩似的,摆平点事儿还不容易!他上边有人。”对手有这么大的实力、势力,记者非常理解这些党员干部的苦衷。但问题是“邪不压正”这千古不变的定律,在我们当今社会真的就没有用了吗?

    记者的追问也恰恰是我的追问,中国是法制社会,因为经济犯罪被拉下马省部级高官就有多少?也不掰着手指头数数,可见中央政府打击贪腐以及其他经济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何况一个小小的沁水县?如果经济问题属实,我就不信39名党员干部的实名举报这种正义之举压不住那个“邪”!

    我们的媒体平时总在炒富豪榜、年度经济人物排行榜,这样榜都是歌功颂德的榜,如果什么时候也弄个“中国经济犯罪数额排行榜”,这个榜单一出,我想39名沁水县的党员干部联名举报的吕中楼一定成为这个榜上独立风骚的领头羊。据我所知,在所涉的经济犯罪案件数额中,目前只有赖昌星是最大的,而这次被举报的吕中楼及其团伙所涉嫌的经济犯罪金额可能高过800亿。而吕中楼的问题得不到根除也恰恰反映了背后问题的复杂性――但是,如果吕中楼落马,我相信“中国经济犯罪数额排行榜”的榜首将因他而改写!

800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