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进行死囚器官移植”是恶意诋毁我司法制度(新华网 200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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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进行死囚器官移植"是恶意诋毁我司法制度
2006年04月10日 16:57:1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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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4月10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内容实录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李星)中国卫生部官员10日表示,一些境外媒体编造中国“随意进行死刑犯器官移植”,报道严重失实,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公民去世时的自愿捐献。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极个别的,也是经过犯人自愿或家属同意而捐献的。
他说;“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罪犯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捐献的器官,在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批准后,才可能被利用在移植手术中。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捐赠器官性质是一样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毛群安表示,中国器官移植的确存在着不够规范的问题,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但是,一些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这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欺骗海内外舆论,是别有用心的。”他说。
毛群安再次强调:中国禁止买卖人体器官,禁止开展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器官移植。卫生部将开展针对器官移植的技术评价,并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进行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于3月27日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完)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第一个问题,不久前卫生部出台关于器官移植的暂行管理规定。能不能介绍一下我国器官移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暂行规定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第二个问题,不久前有一些国外的媒体报道,中国的器官交易非常频繁,其中有一些是死刑犯人的,这方面的情况能不能介绍一下?
[毛群安]:大家知道,器官移植技术是近代医学技术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挽救了很多的危重病人的生命。我国的器官移植技术在近年来也有不断的提高和发展。但是,任何一项新的技术在我们享受它的成果的同时,都应该意识到,特别是这种高新的技术,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目前在我们国家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技术。如果对这些技术没有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可能会给一些患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目前,我国在器官移植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规范性的监管力度不够,所以卫生部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发布以后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出台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要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防止发生技术风险,给一些患者带来不利的影响。这项技术规范对于医疗机构开展这项技术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各级卫生部门监管这项技术的开展,也有了明确的要求。卫生部将在这个规定的实施过程中,加大对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评价,对于擅自开展这项医疗技术的医疗单位要严肃查处。
关于移植器官的来源问题,我们也注意到境外有一些媒体报道。我们国家移植的器官来源,主要来源于公民在去世时候的自愿捐赠。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犯人,他们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并征得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能利用这些犯人的器官,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的捐赠是一样的,要求是一致的。从实际情况看,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也是极个别的。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这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欺骗群众,是别有用心的。
我们在组织实施《人体器官技术移植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同时,我们也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按照立法程序着手起草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和法规,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一步规范我们国家器官移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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