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样本:小水电官商争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48:50

 
“在景宁,机关里的人做小水电的,几乎是100%。”丽水市水电局建设处赖立清副处长表示,在不违背中央政策前提下,当地制定了公务员离岗的土政策,先是单位派遣,后是自己单干,公务员“下河”已经公开化。
一起因举报小水电项目“国资流失”引发的讼争,正在浙江景宁上演。这起离奇诉讼的背后,景宁县大量政府官员“下河”,官商争股的乱象再次被摆上台面。
国资股权之争
6月28日,原景宁县自来水厂厂长纪敢云仍在羁押之中。而在此前一周,浙江丽水市景宁县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该县检察院撤回对纪敢云的起诉。
这一案件的背景颇为曲折。2004年起,纪敢云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景宁个别人在建设水电厂过程中套用3000余万国有资金谋私、导致国资流失等问题。然而,纪本人却很快成了“问题干部”。2005年9月21日,景宁县有关部门免去纪敢云一切公职,组织专案组侦查其犯罪问题。接着,景宁检察院以“贪污罪”立案通缉纪敢云,并以虚开发票罪将其批捕。直至2006年6月,景宁县检查院才主动撤回对纪敢云的起诉。
纪敢云的律师对本报记者介绍,导致纪“引火烧身”主要源于两个小水电项目。
2000年初,纪敢云所在的景宁县自来水厂规划建设第二水厂,并决定在三枝树和张春两个取水点兴建两处配套水电工程。
2001年1月,景宁县恒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恒发公司)与自来水厂的上级单位县建设局签订协议,由恒发公司投资1.79亿元兴建两座电站。县政府补助该公司国债资金1250万元,作为水厂永远无偿用水的补偿。除拨款支持外,恒发还获得系列优惠政策。据该县发展计划局的文件称,两电站土地、建筑营业税、水资源及管理费共优惠1696.6万元。
2001年2月20日,景宁县建设局与恒发公司补充约定,“恒发认定建设局股份600万元,与恒发的股东享受同等待遇。”
正是这份补充协议,引出了国资股权纠葛。
2002年2月8日,恒发公司股东会议决定:恒发将不参与两座水电站投资,由实际投资人以恒发公司名义委托其他单位建设。
2003年,“三枝树张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为1000万。有知情者称,恒发公司实际出资40%,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及项目资金向银行贷款的担保。
然而,一年之后,恒发公司却对建设局的600万股份予以否认。
2004年10月22日,县审计局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称,“我县政府已通过县自来水公司支付给恒发引水工程款800万元,但自来水公司的股份却至今未得到落实。建议县自来水公司尽快与恒发协商,取得国有资金投资产权证明。”
2005年6月底,县审计局长陈阳南在2004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自来水公司的上述股份仍未落实,可能造成国资流失。
2005年8月9日,纪敢云、时任县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系2002年为筹建二水厂建设专门设立,与自来水厂相互独立,记者注)经理叶庚尧联名向丽水市国资办举报称,“恒发公司以电力部门控股企业的名义(实际是由原丽水市莲都区电业局副局长苏绍俊等4人组成的私人企业,由苏控股),侵占地方国有资产1250万元,占用国家扶贫贴息款1162万元,占用土地政策优惠返还金650万元与工程建设返税120万元等款项。”
叶庚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实际上自来水公司支付给恒发的款项是1000万元,这1000万元国债资金是县政府以补贴款名义打到自来水厂,再以投资款的名义划到恒发账户上的。而恒发公司至今不肯认定国有资金投资产权。”
叶庚尧说,“更加让人气愤的是,2005年12月(纪敢云被羁押后3个月),县自来水厂却与恒发签订协议,表示600万元股权不要了,当作永远无偿用水的费用。审计意见书明确由自来水公司去认定国有股份,到现在有关单位补充协议都签了,我们连协议原件都没有收到。”
官商投资乱象
“小水电,大热门,一张纸,赚大钱。”近年来,由于小水电站只要一张批文就可上项目,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全国掀起一股小水电站投资热潮。据统计,目前5万多景宁人在国内各地至少撬动了100亿水电资本,该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来自水电业。
“纪敢云当时也有股份,干部参股水电项目在当地并不鲜见。”6月28日,恒发董事长苏绍俊向本报记者表示,时任县建设局主要领导与水厂厂长纪敢云都参有该项目股份,只是后来逐步退出了。而县节水办也曾参与了前期论证,并从恒发公司拿到了超额补给。
有知情者向记者透露,苏绍俊1980年代进入电力行业,不仅担任了原丽水市莲都区电业局副局长,而且从1996年起从事水电投资开发,先后担任丽水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恒发、丽水七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民营七星能源集团、三枝树张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
“在景宁,机关里的人做小水电的,几乎是100%。”丽水市水电局建设处赖立清副处长表示,在不违背中央政策前提下,当地制定了公务员离岗的土政策,先是单位派遣,后是自己单干,公务员“下河”已经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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