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举鞭子轻落身”忽悠了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08:32

郑州市政府近日公布对“经适房改别墅”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相关调查披露: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于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违规建设14124套别墅住宅,户型横跨230.91502.36平方米。鉴于此,郑州市政府决定:取消该公司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责令该项目停工、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此处罚既出,即引来广泛的质疑——郑州市政府的调查结果将此事归咎于开发商,处罚决定只字不提相关各部门的渎职塞责,以及涉嫌与开发商勾结的众多官员,且“替谁说话”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亦并未出现在此处罚决定中。这显然是不妥的。甚至有人直指此为“官官相护”一位知情者称:天荣公司多名股东的亲属,都担有公职,涉及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和公安局等;该市一市长助理,也因亲属参股而接受了调查(714《新京报》)。

面对可能再一次汹涌的民众呼声,尽管郑州市有关部门回应称“仍在调查之中,处理后将尽快公布”,但人们仍难以充分相信有关方面对于严肃处理此恶劣事件的诚意,只因为,既往出现的此类事件、此种调查、处理结果,以及此番作态,实在是太多了。

可以说,几乎每一起社会公共事件发生之初、民意、民声高涨之时,有关部门人员必发出抚慰民意、民生的豪言: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会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遗憾的是,有关人员信誓旦旦、掷地有声的话语言犹在耳,处理结果却如上述这般。从行政处理到法律查办;从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到违法乱纪行为查处,都不乏这样的表证:当初“鞭子”举的重,重到足以令人放心、鼓舞;其后的处理,“鞭子”则轻放其身,轻的令人无奈、沮丧。

远的不说,只以近期的几起严重的社会公共事件为例:当初,杭州市有关方面言之凿凿,誓言依法、公正惩处飙车案当事人。可一开始,即把飙车肇事者胡斌驾驶的跑车车速确定为70,后在民众的顽强质疑声中,勉强更改为极具“弹性”的84.1101.2。试问,对制造这个“错误”的人,怎的就听之任之了呢?人们同样不解的是,有关方面日前何以以“交通肇事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湖北巴东案亦然,与邓贵大一起涉嫌性侵害邓玉娇的黄德志以及另外的“神秘人物”,至今未见调查、处理的结果。再有,对于动辄贪腐上千万元乃至过亿元的高官,譬如陈同海们,再再判处其“死缓”,即便理由可以连篇累牍,又如何说的过去?对此谁又不是心知肚明——若陈同海不是象征性坐几年大狱后保外就医,算是我走嘴。

诸如此类前后天壤不一的闹剧,一再上演,实际上人们早已见怪不怪。

此“重举鞭子轻落身”现象,昭示出,有关部门、人员从一开始,从根子上,就是从维护、偏袒当事人的态度出发,来调查、处理问题的。能轻则轻,能不重则不重,能不处理即不处理——异地做官、不降反升,即为此态度、做法的直接产物。可以说,有关部门、人员从根本上,就是要从轻发落当事人。于是,我们看到了拖延调查、查处时间,躲过人们的聚焦、关注时段后,再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寻常做法;看到了测试、探询人们反应的“探头球”常被抛出、挤牙膏一般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怪象。

实际上,“替谁说话”的副局长,道出的是这样一个实情:一些人的意识中,已有意无意地把小部分人、小圈子的利益与国家、民族、集体的利益,把官员利益与民众利益,极端地加以对立,不仅言,而且行;不仅体现在违规违法行为中,而且贯穿于对违规违法的调查、处理中。鉴于此,有关方面急需从以下方面加以检点、思考。

首先,应剔除一些人头脑中,小部分人利益与国家、民族利益,官员利益与民众利益之间绝然对立的思维、意识。应该明确,相关事件的调查、处理,是对民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党和国家负责,终其究,也是对当事人负责。一味偏袒、从轻甚至包庇,在保护一小部分当事人的同时,连锁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人的利益。这不是所谓社会主义社会当所为。

其次,有关部门对于相关事件的调查、处理,应真正本着认真、负责任的态度,实事求是,公正无私,而非敷衍马虎,混淆视听,蒙一次是一次,骗一回是一回,千方百计掩盖事实真相。同时,调查、处理的程序、过程、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民众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质询,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检验。或许,在要求财产公开一喊就是几十年的当今,这亦属奢谈。但奢谈,比不谈的好。

还有,鉴于本文文题所示现象,事实上已较为普遍的实际,有关方面务应重视此现象背后,所昭示的事物的本质。应出台相应的举措、办法,严格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蔓延。否则,实难从根本上扭转事故高发、群体事件不断以及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局面。溃堤之蚁,子孙熙攘,已然蚀空了所有土层,就等一个涌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