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周:必须对权力的“习惯”说“不”!(南方都市报 2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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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周]必须对权力的“习惯”说“不”!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南都新闻 原创 浏览量:91  发布时间:2009-07-05
版次:TM07 版名:评论周刊 网议 稿源:南方都市报  

    这一周,最雷人的一句话当然是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田玉斌说的“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堂堂法治社会,居然出现这种因法院“习惯”就能抓人的事情,至少在“政治正确”上就应该被扣分。网友“奇荒”认为,“摄影或摄像只是一种客观记录活动,公民的此种权利不能被公权力任意剥夺,与其说这是枣阳法院的‘习惯性做法’,不如说这是枣阳法院变相把法院的权力‘私有化’的冲动”,真可谓一针见血!

    在我们身边,权力的“习惯”是很多的,只是大多时候,它们都比较隐蔽而已。6月27日,上海市一幢在建的13层住宅楼轰然倒塌。面对“奇迹”,有网友回帖说:“你知道世界上最最痛苦的事是什么吗?你买的不是倒的那栋楼,而是旁边那栋”,愤懑之情,溢于言表。可7月3日,上海市政府公布楼房倾倒原因时,却做出了“短期内堆土过高……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 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的结论。网友“把把出锤头”狐疑:“堆个土堆就能把大楼干倒?也许能,但是需要的条件太多了,开发商怎么就能完全满足这些条件了呢?地震咋办?水灾咋办?装修废物都堆在大楼一侧咋办?小孩淘气在一侧踢上一脚咋办?”网友“寂寞是罪”则质问:“什么是标准,标准是拿来突破的,老百姓买房要的是安全,不是你说标准就标准的!你的房子在标准内倒了,说明什么?这个标准下的一系列的指标都是不能提供保障的,不难想象这样的标准下不会出现其他外力作用下同样的塌陷。”这两个网友,一个用常识揣度,一个用理性批评,合起来足以构成一个完美的批驳链条。可上海市政府的耳朵能朝着他们说话的这边摆吗?

    再来看看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的事情,他因把自己本属于汉族的民族成分改为土家族,最近被北大和港大拒绝录取,看起来也挺可怜的。是啊,其实照他的实力根本就没必要贪那点优惠分,可谁让他有个当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爹,还有个当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妈呢?要知道,贪婪是权力的本性,虽然,古往今来,人们想了不少制度来遏制权力的贪婪,可有阳光的地方也有灰色,有章程的地方也有漏洞,有规则的地方更有潜规则,所以,权力很突出的习惯就是“占便宜”。显然,何川洋栽就栽在“权力占便宜”这种“坏习惯”上。用网友“郭恒忠”的话说,“民意如此汹涌,我不认为老百姓不知道宽容一个年轻人,或是刻意和这个本不该搬石头却搬了石头砸伤脚的何川洋过不去,而是老百姓痛恨腐败,对社会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痛心疾首的强烈反应”。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坏习惯”都专属于“有权者”,所有的的“好习惯”都专属于“无权者”。以最近网络热炒的《官员开会改抽“裸体烟”,谨防被认出牌子》为例,网友秉着“先质疑了再说”的习惯进行指责,仿佛一夜之间获得了网络监督的胜利。可现在,有一多年从事时政报道的记者介绍说,“经验告诉我,作为会议用烟,这种‘散放’方式是常态,放一包包没开封的香烟是例外。盘里放烟有很多优点,如方便与会者拿取,且不易形成浪费,还可以防止顺手牵羊。”这一解释是比较符合事实的,这也就告诉我们:无权者也是有权力的,唯有经常检省自己的习惯,让理性的“澄明”照亮自己,“无权者的权力”才能“命中靶心”!

    其他的看点还有:姚明因脚伤可能提前结束职业生涯,有网友祝福他:“人们常说:‘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郭德纲常说:‘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无论姚明做出何种选择,我都表示由衷理解和钦佩。”全国人大会议中心3个卫生间装修费近150万元,有网友愤愤道:“一个屁股高低决定厕所贵贱的国度,着实令我等屁民不胜悲哀!更何况人家享受,我们买单。”搬进北京市西三旗限价房的业主李庆明在感谢了市领导之后,突然对领导跪了下去,有网友评论说:“如果政府不转变职能,像偶尔做慈善那样,给公众服务一下。我们再具有公民意识,除了不断下跪,直到跪出一个风湿病来之外,又能怎么办呢?”   □狂飞  http://gcontent.nddaily.com/8/3f/83fa5a432ae55c25/Blog/f88/bf55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