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开庭,法院是否提前三日公布了开庭消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43:11
 

邓玉娇案开庭,法院是否提前三日公布了开庭消息?

刘 晓原 于 2009-6-16,08:27  

今天,我在百度新闻上搜索了“邓玉娇”一词,只发现《财经网》http://www.caijing.com.cn/2009-06-15/110184650.html在6月15日报道了邓玉娇案开庭的消息,其他媒体的报道都是转自财经网的消息。

我感到奇怪的是,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和巴东县政府网http://www.badong.org.cn/竟然对本县这件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的开庭消息也不作报道。记得在邓玉娇案发后,长江巴东网一直在报道官方发布的邓玉娇案消息,为何这次新闻发言人成了“哑巴”,再不发任何声音了呢?

财经网报道称,邓玉娇案是公开开庭审理。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巴东县人民法院在开庭三日以前就要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但我天天登陆了巴东法院网http://bdxfy.chinacourt.org/,却没有在开庭公告栏中看到邓玉娇案开庭消息。法院是否在办公场所外面的公告栏提前三日发布了开庭消息呢?由于我没时间去巴东县也无法证实,不知有没有巴东的网友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对有影响力的案件,司法机关总是难以遵守法定的程序。记得去年公审杨佳案,上海二中法院同样没有提前三日公布开庭消息。

两位湖北律师为邓玉娇作无罪辩护,法院会不会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呢?据我分析会很困难,因为巴东方面(其实不只是巴东)已经向社会宣称邓玉娇是故意伤害,只是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经过司法鉴定具有部份刑事责任能力。公检法表面上是独立行使职权,实际上是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三家互相配合办理案件。特别是对重大影响的案件,政法委不仅要协调三家关系,还要指导三家办案。在现行的司法(政法)体制下,一些地方的公安局长还兼任了当地党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杨立勇局长就身兼了这三职。

杨立勇局长也公开宣称邓玉娇不属于正当防卫,且不要说法院判案还有来自上级的干涉,就是在巴东县里,杨局长也是属于上级领导了。法院即便敢否定公安局长的观点,也不敢否决政法委领导的意见吧?这就是中国的司法特色,这样的司法(政法)体制,使检察机关难以监督公安机关,法院难以纠正公安机关的错案。

法院对邓玉娇很可能作有罪判决,由于有防卫过当和自首情节,且只有部份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对邓玉娇的量刑估计会很轻,完全有可能被判处缓期。

附:邓玉娇被起诉后,法院会作出免除处罚判决吗…(2009-06-0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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