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开庭激辨 22日再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5:26:31
台北地院今天首次开庭「国务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人应讯,辩护律师团在庭讯过程中,以检方侦查程序违反「宪法」第52条「总统刑事豁免权」,向法院声请停止审判,但遭检方以陈水扁曾赴花检作证头目津贴案反驳,双方展开激烈攻防。全案将于22日再度审理。
据中央社台北15日电,台北地院上午9时30分,传唤吴淑珍等四人出庭,四人均表明拒绝认罪,不过,吴淑珍在庭讯中场休息时,则因身体不适紧急送医,引发法庭一阵骚动。审判长蔡守训首先就被告所选任辩护律师逐一唱名,确认吴淑珍的辩护律师为顾立雄、杨芳婉、廖学兴;马永成委任律师为李胜琛、陈建中、吴春美;林德训委任律师李胜琛、彭玉华、袁震天;陈镇慧委任律师为洪贵参、洪伟胜、赵伟程整个辩护律师团多达11人。台北地检署莅庭检察官,包括公诉组主任检察官张熙怀、杨荣宗,检察官林达、张友宁与派驻在高检署查黑中心的检察官周士榆。对吴淑珍到庭应讯,蔡守训先询问她身体状况,如有任何身体不适,可随时提出,吴淑珍则认为「还可以」。检方接著陈述全案起诉意旨,张熙怀以投影片方式分列四大犯罪事实,并将林德训扩张起诉伪证罪。蔡守训再要四名被告答辩,吴淑珍律师杨芳婉随即针对程序有无违误进行认定,多名律师也以程序理由要求暂停,但遭审判长制止并要求律师们「请坐」。律师团与检方随即就全案侦查期间是否违反「宪法」第52条「总统享有刑事豁免权」展开攻防,律师团认为,「国务机要费案」实质上的被告为陈水扁,依「宪法」第52条与大法官会议释字第388号解释案,法院应不受理本案或停止审判。公诉检察官则反驳,「宪法」第52条并未限制检方对「总统」实施侦查行为,另外,「国务机要费案」仅起诉吴淑珍等四人,并未将陈水扁列入被告,法院不应停止审判或不受理本案。张熙怀表示,检方当初未搜索「总统府」,并无「违宪」,「宪法」第52条并没有保障「总统」夫人。他并声称「不需要传唤一个不说真话的人」,「并没有要传唤总统」。全案历经七小时庭讯,审判长蔡守训喻知将于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继续开庭,届时合议庭会就本案应否继续审理,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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