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者的民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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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者的民生总结

                           胡星斗

 

 

回顾2008,可谓是民生大丰收之年,同时也是民生大危机之时。之所以说民生大丰收,是因为在这一年,中央政府采取了改善民生、舒解民困的一系列措施,如在经济领域,4万亿元的中央政府救市方案中,有上万亿元直接用到了民生方面;同时,各级政府在中小企业税费减免、小额信贷、民工培训、就业安置方面实行了诸多良政;在教育领域,继农村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又在城市推广了这一政策,并且惠及打工子弟;在医疗领域,提高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政府资助标准,探讨了城市大病统筹的制度与途径,确定了医药分离、降低药价、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在社会保障领域,将低保制度推向了全国农村,提高了城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探索了农民工社保的转续、对接、携带的方式,部分地区尝试了给低收入群体发放购物券。从上可以看到,2008年的确是全国人民收获民生大蛋糕之年。

同时,我们也应当正视2008年的民生大危机甚至是民生大灾难,其中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有的是天灾人祸兼有,以人祸为主。三鹿等无良企业的毒奶粉事件使得近三十万儿童患病,其他的众多毒食品问题依然严重;四川大地震中倒塌学校7000余间,罹难和失踪近10万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骆琳透露,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万多起,死亡9万多人;全球经济危机和中国经济增速下滑,导致近千万农民工提前返乡,部分民工拿不到工资;08年股灾、雪灾、春运买票难等招致了民怨。

一、经济领域。

就业。中国迫切需要打破金融垄断,鼓励创业,解决就业难题。现在中国的金融被几个几十个大银行垄断了,大银行只会给大企业贷款,不可能给小企业、个人创业贷款,因为给小企业、个人贷款的成本太高,数额太小,风险太大,信息不对称,不知道谁讲信用,这样就使得大企业越来越大,小企业永远不可能成长,个人无法创业,中国的企业之间的差距、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美国有上万家私人银行,加上社区银行、贷款公司等,美国有4万余家金融机构,这些民间机构很方便老百姓创业。而中国的金融是不利于中小企业、农民、普通人创业的。

特别是最近几年,中国的创业环境不断地恶化,在金融危机之前,每年就有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倒闭,每年净减少个体户135万个,这样使得整个社会的就业相当困难。而且中国的失业是结构性失业,由于体制的不合理、户籍制度等的障碍,中国的城乡差距、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差距、地区差距、垄断的国有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的差距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拥向城市,拥向大城市,拥向垄断性国企,大学毕业生也不愿意到基层、县城、乡镇、农村、中西部、民营企业去工作。而在基层、农村、民营企业还是大量地需要人才的。美国的农民中有50~60%是大学毕业生,美国的矿工中也有60%的大学生,他们的收入也很高。但是在中国似乎老弱病残都可以搞农业,农业不需要大学生,说明我们的农业还处于发展水平极其低下的状态。我们过去号召大学生到基层去吃苦、奉献自己的青春,但是不能光靠奉献精神,国家要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特别是要振兴县域经济、农村经济,要给到基层的人才提供更多的优惠创业条件,降低创业门槛,提供金融贷款支持,减免税费。在发达国家,几十美元就可以注册公司,而中国一般要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发达国家人员创业失败,可以在未来交纳税收时抵扣所负债务,然后再纳税。中国也应当这样来鼓励创业。

财政。中国现在要继续改革税制,减免税收,目前中小企业的税收太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增长得太多太快了,造成国富民穷、许多民营企业不堪重负、纷纷破产的状况。中国的税收是向生产领域征税的,不像发达国家主要是向消费领域征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税收的7%,发达国家一般达到30~40%,而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生产领域的税收所占比重太大,这样的税制不利于创业和生产,许多企业家退出了生产领域,把资金投向了房市、股市。如果一个国家的有钱人大多不愿意投资实业,那么社会财富从哪里来,这是相当危险的。2008年底我国出台的增值税改革,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有关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的议论在2008年也是热点。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个人为纳税主体的所得税制度,以后要改变为以家庭为纳税主体,或者让纳税人选择是以个人为主体还是以家庭为主体进行纳税。

以个人为纳税主体、不管家庭成员的状况,有的家庭人口多、收入少、负担重,也要缴纳很多的税,导致了很大的税收不公平。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单身申报、户主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五种申报方式,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申报方式、家庭状况、经济负担,计算出不一样的起征点;而且,他们还有各种专项扣除,扣除之后的部分才纳税。如在美国,人口赡养费用、保险支出、部分医疗支出、购买自住房抵押贷款的还款额、投资失败的利息支出、慈善捐赠、购书及培训学习费用、搬家费用等都可以先刨去,然后缴税。这种缴税方式体现了人道与公平,所以,没有人抱怨税收不公,也很少有偷漏税的情况发生。

目前,中国迫切需要建立国民信息系统或纳税人终生税号制度,以身份证号作为纳税人的终生税号或社会保障号。个人和家庭的全部信息包括信用记录、守法记录、纳税记录、慈善记录、就业状况、收入状况、不动产登记、股票登记、以及养老、医疗、低保等资料一并纳入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及税号数据库中。2008年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宣布了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这是一个良好的制度建设的起点。

金融。解决中国中小企业和农村融资问题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中小银行、农民银行、企业债券、创业板市场,允许多渠道融资,加强法治与监管。

美国有私人银行上万家,它们服务于社区与个人,能够克服信息不对称,具有先天的信息优势;欧元区也有上万家中小私人银行,有的国家对中小金融机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允许将分红列入成本,给予利率补贴,对存贷款利率、资本充足率实行优惠。

而中国由于支持国有银行垄断、扼杀民营金融机构,因此导致地下金融泛滥,某些钱庄、标会虽然不合法但却合理,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调查表明,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于非正规金融途径,一些地方70%的资金来源于地下钱庄。《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的调查测算,认为中国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0亿元~8300亿元之间。20个省地下金融规模与正规金融规模相较比例接近三成(28.7%)。

国有金融垄断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的经济现代化进程,垄断导致了腐败,导致了金融低效率,使得中小企业难以做大做强,新农村建设没有源头活水。

因此,我主张废止国务院1998年7月第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同时改革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利用现代化技术加强金融监管,疏导而不是堵塞民间金融,扩大私人银行试点,将规范的地下钱庄合法化,发展创业板市场,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进一步发展股份制银行、股份合作性质的企业,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自主集资融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08年的“新土改”对于改善民生具有长远的积极意义。因为盘活土地,让农民成为土地的“准主人”,可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可以破除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可以缓解征地矛盾,建设和谐农村。特别是土地承包权的长久化,可以改变农民的短期行为,从取土烧砖、撂荒、大量施用化肥、不爱护耕地,改变为土地资产化、爱护耕地。新的土改还将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大城市规模,退出土地,节约土地,让农民分享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利益。

但是,这一轮新土改仍然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仍然不能抵押贷款,以后要修改《承包法》、《物权法》等,解决土地抵押担保、农村金融匮乏的难题;二是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与集中仍然没有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没有解决。

罢工权利。2008年11月3日,重庆市部分出租车司机罢运,此事件在全国许多城市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

罢工可以分为政治罢工与经济罢工,政治罢工是出于政治目的的罢工行为,经济罢工是为了争取经济利益和福利待遇而进行的罢工行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禁止政治罢工,允许经济罢工。中国未来也应当立法允许经济性罢工。

没有罢工权立法,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的稳定、人权的保障都将造成负面的影响。

从1982年取缔宪法中的罢工权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初国有企业几乎一统天下,但到2007年非公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8%;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从业人员仅占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24.3%(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29日发布的报告)。当初不存在的劳资矛盾现在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据新华网北京2005年12月28日电: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10年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2万件,涉及劳动者443万人。

古人云:“时移则世异,世异则备变”,如今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一日千里,同时劳资冲突愈演愈烈,面对强势的资方,劳动者必须拥有团结权、罢工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罢工权立法,怎样才能遏止企业主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侵犯劳动者的权利?在劳资双方的博弈中资本家有钱有势、劳动者一无所有,倘若劳方没有团结权、罢工权,那么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或者只能依靠所谓的举报、申诉,等待别人的恩赐。因此,现在工人农民成为弱势群体,完全是由于权利的贫困造成的,而罢工权的缺失,使得劳工的权利更加贫困。罢工是工人维护自身权利的最激烈的手段,也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如果剥夺了工人的罢工权,劳资关系就失去了制衡的力量,资本的危害将大大地加剧。

没有罢工权立法,将经济性罢工当作“政治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当作“闹事”来对待,加以弹压,把劳资矛盾动辄上升为官民冲突、政府与工人的对立,政府替资本家背黑锅、承担责任,这种做法是极其不明智的,不但加重了政府的工作负担,而且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没有罢工权立法,就不能保护正当罢工,制止无序罢工和各种怠工、停工现象,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有人担心罢工立法会引发大规模的罢工浪潮,这种担心是由于对罢工立法不了解造成的。罢工立法并非鼓励随意地罢工,而是对罢工的行为加以法制规范。在发达国家的历史上,并没有哪个国家因为对罢工权的承认和保护而导致罢工浪潮的,相反,由于对合法罢工的保护,平衡了劳资关系、提高了工人的工资、改善了福利待遇,社会变得更加稳定了。退一步说,罢工权立法即使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一些风险,那也是局部的、微小的风险,它是推动劳资关系改善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一种“必要的罪恶”,实际上,罢工权立法可以起到“社会安全阀”的作用。

二、社会保障领域。

社会分红。东莞、成都、杭州等城市向生活困难群体发放了消费券,此举对于改善民生、促进消费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向困难群体发钱发券是可以的,但是,我不主张向全民发钱发券。发钱发券,只适用于一些小国、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基础设施都很完善,他们有钱没有地方花,所谓“流动性过剩”。中国不能照抄发达国家。我们的基础设施很落后,中国目前拥有铁路8万多公里,只有美国的四分之一,投资于基础设施是正确的。我们的社会保障很不健全,全国60~70%的人口没有象样的医疗、养老等保险。我们的资金有限,因此大量地引进外资。有限的资金就应当用在刀刃上。

投资民生事业、完善社会保障,消除人们不敢花钱的顾虑,既可拉动消费,又可以实现社会公平;既可刺激内需,又可以解决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民生困境、就业难题,因此它更有效率。

所以,与其发钱,不如提高工资,不如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等社会保障体系。

国家应当考虑为全国的老年农民发放退休金,或者给农民和没有退休金的城市居民发放养老津贴。我估算了一下,一年大概需要两千多亿元。

国家应当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提高低保水平。目前,我国农村的低保只覆盖了2~3%的人口,现在提高到20~30%的人口比例也不为过,那么农村低保的投入要从目前的几十亿元提高到几百亿元,城市的低保投入也应当提高。

这些方面,中国都需要花大量的钱。提供养老保障、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完善医疗保障,对于普通百姓、弱势群体来说,意义更大。

医疗。中国应当实行、也有条件实行免费基本医疗的制度,也就是全体公民有权利享受较低层次的免费的医疗保健预防服务。从而在不远的将来,实现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义务教育的“三免费”制度。

印度的人均收入比中国低得多,但是印度基本实现了全民免费医疗、教育,印度的老人包括农村老人也都享有政府的津贴。

据专家估算,较低层次的全民免费基本医疗一年大约需要资金1500亿元。目前,中国一年的财政收入达到6万亿元,每年的“三公”(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旅游出国)支出近1万亿元,只要节省一点,免费基本医疗的经费就有了。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的方向是基本正确的。以后要坚持国有医院的公益性,强化政府的责任,医院决不能惟利是图,抛弃病人;政府部门要做好对医院的监管、确保对国有医院的全额投入;实行医、药分离,杜绝以药养医、开大处方、进高价新药、重复检查、医疗特权等问题。

同时,要扶持私立医院的发展,在急救业务、医保定点等方面对之一视同仁。过去医疗改革的失败,不是因为产业化,而是因为没有民营化的产业化,没有鼓励民营医院的平等发展。一方面,政府想甩掉医疗的财政包袱,另一方面又不给民营医院平等的发展空间,因此就放任垄断的国有医院靠高价卖药或过度检查来取得收入。以后,国有医院只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普通老百姓都看得起病,有钱人如果想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可以付高价到私立医院去看病。即便是私立医院,普通人也能看得起病,因为通过激烈的竞争,它的药价也会降下来。而且在私立医院,医生、护士的服务会更加到位。

除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及农民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等制度之外,我还主张——取缔公立的公费的高干病房、疗养医院,只允许私立医院搞,但必须自费医疗;——在不同省份、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公平分配医疗资源;——改革慈善体制,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允许公民设立慈善基金会和慈善医院。美国有公益组织120万个,慈善机构73万家,慈善基金会56600多家。中国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官办慈善机构,2005年有了全国第一家私人慈善基金会和第一家慈善医院,以后应当继续大力发展至数十万家、数百万家,才能满足中国弱势群体的现实需要。

养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重大的牺牲,改革开放之前,农民通过义务交粮、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等方式为国家贡献了7000亿元左右,相当于现在的二十万亿元;改革开放之后,农民通过低价卖粮、乡镇企业税费、征地等方式对国家的贡献也在二三十万亿。可是长期以来,我们没有考虑农民的养老保障。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也把当时占人口总数90%以上的农民排除在外。

中国现在完全有财政能力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2008年,中国新增加的财政收入也将近1万亿元,现在中国的财政总收入早已超过了日本,仅次于美国。全国农村的养老金一年需要2000多亿元,只及一年新增加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完全可以安排。另外,只要节约每年上万亿公款消费的五分之一,也能够解决全国农民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了。

建立农民养老金制度,其意义非凡。它体现了中央政府以民为本、重视民生的理念,可以促进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它能够调整农民的消费预期,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扩大农村内需,启动农村市场;它可以加快城市化进程,降低城镇化的成本与风险;它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实现计划生育的目标,调整男女人口比例失调的现象。只要农民有了养老保障,一般来说农民也不愿意多生,生男生女一个样,计划生育的难题迎刃而解。

三、社会领域。

教育。中国迫切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而不一定是需要大学生。曾经一位日本商人写了一篇文章,说中国人像蚂蚁一样勤劳,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勤劳的民族,但是中国的企业太小,产品太低级,今天做这个产品,明天做那个产品,为了降低成本,企业不断地重新招收农民工,不对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这样就使得农民工无法磨练自己的技能。中国人心灵手巧,但是没有机会成为熟练工人、高级技工,所以,中国制造的产品质量低劣。可见,中国的确需要加强技术培训、技校建设。现在在农村,学生如果考不起大学,他们在初中高中所学基本无用,课程与农村生产实际严重脱离,所以,以后在中学要增加与生产实际相联系的内容,国家要继续大力投资技校、技术学院的发展,大力培养高级技工。

我国的大学,好的都是公办的,大学的官僚主义倾向非常严重,所设专业、学科、课程十分陈旧,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未来中国应当鼓励更多的私立大学的发展,私立大学为了生存和自己的信誉,都会好好设计专业、课程。而目前中国虽然有一些民营的大学,但是他们受到严重的歧视,高考录取只有公办大学剩下的才能录取,连民办大学生坐火车都没有半价票。所以,现在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是不公平的竞争,而公立大学与国有企业一样,必然是官僚主义严重,培养的人才很难符合社会的要求。特别是,由于中国的教育经费大部分投入了大学,挤占了义务教育的经费,所以使得农村中小学破败不堪,而在发达国家,政府主要投入义务教育,对大学的投入很少。

政府未来还应当加大财政对于打工子弟学校的补助力度。一般来说,打工子弟大多希望上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但现实的问题是,到公办学校上学往往要交纳数千元甚至1~3万元不等的费用;公办学校还有校服费、午餐费等,还要入学考试,分数低了的进不去,有的要90分以上;公办学校普遍采用地方教材,与打工子弟学校使用全国性的教材不一样,而打工子弟还要回老家高考,所以,教材方面公办学校不能与学生的原籍衔接;公办学校接纳打工子弟的,大多也是生员不满的市中心学校或者远郊区的学校,路途遥远,又没有校车,加上学生担心在公办学校受歧视、还有一些因为超生没有户口的孩子难以进入公办学校,所以,不能寄希望于公办学校全部解决打工子弟的上学问题。

打工子弟学校是国家教育的有益补充,是打工者教育上自救的良好方式,政府应当予以扶持。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提出对“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酌情放宽”,这是正确的,可惜在许多地方没有贯彻实行。

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政府应履行完全的责任。政府应当支持新移民子女无论是上公办学校还是上打工子弟学校的自主选择,同时实行同城待遇,取消借读费等;中央政府对接受打工子弟较多的城市提供财政转移支付;打工子弟教育纳入地方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政府资助公办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按打工子弟人数向学校拨付经费,或者以发放教育券的方式对打工子弟和学校进行补贴;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简易学校;实行民办公助,除了对学校进行补贴,教育主管部门还要派教师到打工子弟学校做兼职、全职、无偿的教学服务,对校长、教师的聘任进行统一的资格审核;要降低简易学校的办学标准,尽可能下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规范校车标准;将打工子弟学校纳入校方责任保险之中,降低校园伤害事件的风险;将打工子弟的入学状况列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当中;政府还应当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让打工子弟不必回原籍高考,让祖国的花朵尽快融入所在的城市,不再受到任何的歧视。

住房。小产权房应当逐渐地合法化。小产权房是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打破垄断性歧视性房地产制度的结果,它有利于农民的土地开发自救,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中国城市的繁荣是以农村的萧条为代价的。人们常说,现在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助农村的时候了,而我说,不需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助农村,只要还农民平等权利就行了。为什么只有城市人可以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农村人不行?为什么只能政府征地、然后把土地卖给开发商,而农民不能直接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农民也不能对土地开发建设?符合了土地利用规划也不行?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才符合现代文明潮流,即打破城乡分治、二元隔离制度,走城乡一体化、城乡互动、城乡均衡的发展道路。如今在发达国家很多城市居民住在了乡村。城市化并不能够仅仅理解为农村人口到城市生活和择业,还应当包括很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甚至创业、投资,这是城乡人口互动交流的双向的过程。这样才能带动起农村的发展。

有人担心小产权房合法化会危及耕地安全。这是坚持小产权房不能合法化的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我主张小产权房主要在宅基地、荒地、山地、林地上开发,不会影响耕地安全、粮食安全。山地、林地上开发也要经过审批,要符合规划。少数的小产权房在经过批准的由农用地转变而来的建设用地上开发。

总体上来说,土地市场化、资本化只要管理得好、规划得好,反而会增加耕地,“创造”和“新生”出大量的耕地,农民会保护爱惜耕地,开发利用荒地。而土地的产权不清、模糊所有、总体所有,才导致了土地的荒芜、浪费与肆意侵占。

有人说小产权房合法化会减少地方政府的收入。这是地方政府最担心的,也就是土地出让金会减少。解决的办法有三:一是尽快出台不动产税,也就是所谓的物业税,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靠不动产税。二是出台法规,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收取一定的集体土地建设费,类似于国有土地出让金,但数额要比出让金小得多。三是改革分税体制、财税体制,调整收入分配机制,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目前中央税收占总税收的58%,地方占42%,地方是四级政府,加起来才42%,太少,所以他们要征地获利,以后必须平衡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

食品安全。三鹿公司的奶粉出了问题,其实质是我们的理念出了问题,体制出了问题。

中国人没有纯粹的信仰,只有对利益的信仰。改革开放前是对政治利益的追求,改革开放后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我们是没有信仰、没有宗教的民族,没有畏惧之心,天不怕地不怕,做事不择手段。

我们只有自上而下的问责,让那些没有切肤之痛、没有生命安全威胁的官员去监督企业保护群众和矿工的生命安全,显然难以负责;我们只有行政主导的事后问责制度,而没有建立民众主导的事前共同治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正常的新闻监督、民众监督的机制,也就是没有建立现代公共治理制度。

我们没有民众对官员的问责、没有消费者对企业的大规模索赔;没有公益诉讼制度,没有消费者集体诉讼、环境集体诉讼、股东集体诉讼等,这种集体诉讼制度可以让作假的企业赔得倾家荡产。在美国,上市企业作假、散布虚假信息,往往要被索赔几十亿美元。产品出现大问题,在发达国家,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更是让企业马上破产。

可是,我国没有这些制度,至今不允许消费者集体诉讼、股东集体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纳税人集体诉讼。

所以,我们应当开放集体索赔、诉讼制度,通过这种集体诉讼让违法的企业感到违法作假的成本太大,以后不敢为之,其他的企业也引以为戒。

地震预报。2008年发生了举世震惊的汶川大地震,对于四川一些地方的民生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现在反思,地震预报仍然是任重道远的工作。中国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落实“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作秀,不仅仅是宣传,而是真正地把人民的生命权放在第一位。不要嘴巴上说“以人为本”,实际上奉行“社会稳定重于人的生命”的价值观;社会稳定当然很重要,没有社会稳定,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但是,我们要有科学的稳定观,不能把稳定凌驾在社会正义和人的生命之上,否则不可能实现长久的社会稳定。所以,我们要反思以前的发展观、稳定观,建立科学发展观、科学稳定观。目前,大家对前者认识得比较深刻,对于后者即科学稳定观,各级政府的理念一下子还转变不过来。我们必须相信:最大程度地尊重生命、保护生命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像发达国家那样允许民间组织披露地震信息,即使政府对于地震信息没有确实的把握,也可以把地震的可能性、地震几率的百分比告知大众,由民众自主甄别信息、选择对策;由于地震的概率预报常态化了,老百姓不会惊慌失措,也不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反而会增强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感,让人民切实感受到政府对于人民的生命权是极其尊重的。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地震信息的正常披露机制,建立现代型政府、公开性政府、可问责政府,打破政府对于人民生命信息的垄断权。有关自己生命安危的知识,老百姓拥有天然的知情权;在体制开放的社会,信息和知识都是开放的、流动的,所以能避免天灾转变成人祸;在体制封闭的社会,信息和知识处处被隐瞒,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灾难。

所以,我主张民间组织可以预报地震,打破地震预报的垄断权;民间也应当享有地震信息的知情权,政府没有权力垄断地震信息;应当鼓励地震工作者的群测群防、土洋办法的结合,让地震专业协会拥有地震预报的权力。

现在有了《防震减灾法》,怎样落实和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必须制定实施细则,修改建筑规范,把学校、医院从乙类建筑晋升为需要具备特殊抗震性能的甲类建筑,改变《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没有抗震设计要求的状况。另外,我主张合并民政部与国家地震局,实行大部制,组建民政与紧急事务部,加强对灾难的统一救援,建立救援的协调配合机制。中国幅员辽阔,灾难频发,2008年就已经发生了雪灾、火车相撞、手足口病、地震、南方水灾、毒奶粉等重大灾难,为了抗击天灾人祸、统一领导,建议在民政部的基础上组建民政与紧急事务部,下设国家地震局,加强部、地震局与国务院的情报沟通。

针对目前全国的中小学课程中普遍缺乏防震避震教育的内容,甚至成年人也缺乏应有的知识与技能,我建议在人民大众中广泛普及防震抗震、避震应急、自救互救的相关知识。

户籍改革。2008年,深圳、重庆、广州等地都进行了户籍改革,有的全面推行了“居住证制度”,有的统一了城乡户籍。在目前不可能取缔户籍制度的情况下,实行居住证制度也是一个进步,从“暂住”到“居住”,包含了赋予国民待遇、同城待遇的深刻含义;她有助于打破户籍制度的坚冰,保障了公民平等的权利, 基本实现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同时,外来人口在办证、社区管理、城市服务、子女入学、医疗、就业、失业保障、养老等方面与户籍人口逐渐享受基本相同的市民待遇,消除了制度性的歧视,将会推动当地和谐社会的建设。而且,实行居住证并不只是对于外来人口有利,对于当地的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外来人口不再只是作为廉价劳动力暂时性地使用、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不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而是将廉价劳动力转变为稳定的产业大军,企业注重对工人的培训,提高其素质,从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低端产业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重庆、广州等地进行了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许多地方取消了农业户口,这些改革都旨在统筹城乡,缩小城乡差距,打破城乡的体制性藩篱,以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同时盘活农村的土地。如果政策得当,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重视通过合理的规划保护耕地,那么这些改革可能带来市民、农民、政府三赢的结果。

户籍改革在各地虽然轰轰烈烈,但大城市的户籍改革、同城待遇的落实却步履维艰,之所以没有突破,有理念的问题,也有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在观念上,有人担心,假如户籍准入放开了,会有很多人拥进大城市,甚至出现大量的城市流民、贫民窟。我认为这种担心没有道理。中国目前事实上已经实现了自由迁徙,人民可以自由地决定到哪里居住、找工作,只是不可能一下子享受到同城待遇;即使户籍放开一点,方便人民办理各种证照,方便小孩入学,也不会立即有更多的人到大城市来,因为第一,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找工作太难,第二,住房贵,第三,还有养老医疗以及各种社会保障不可能立即获得。加上我们可以立法规定:必须在大城市拥有工作一定的时间,拥有住房(或者租赁了住房),才能够取得当地的户籍;取得城市户籍后必须放弃农村的土地,而农村的土地随着未来土地制度的变革如土地资本化,土地的资本价值将会越来越突出,农民不一定对进城感兴趣。所以那种认为户籍放开、大城市就会人满为患的情况不会出现。当然,时间长了,教育、医疗等附加制度越来越平等化了,进入大城市的人会越来越多,这是好事,正好符合我国城市化加速的大趋势。

所谓体制上的问题,就是户籍上有很多的附加功能,二元的条块分割的教育、医疗、财税、金融、住房、社会保障等体制短期内难以统一化,贸然统一,地方上的财政支撑不了。比如在财政上必须安排打工子弟的教育经费、必须解决外来人口的医疗、养老、低保等问题,这需要财力的支持和制度的安排。

中央政府应当对户籍改革的城市进行财政转移支付。郑州等地的改革之所以不成功,是由于中央财政没有对之转移支付。现在,中国的财力是比较强大的,2008年财政收入达到6万多亿元,加上预算外、制度外收入,会更高。我估算了一下,统一城乡待遇,医疗方面政府一年要多支出2500亿左右,教育方面2000亿元左右,近年来中央推行免费义务教育,这个钱已经在出;低保方面将来也要花一千亿,以上几项加起来高达五千多亿元;如果能够进一步改革地方财政体制,压缩公款吃喝、公款买车、公款旅游出国等费用,是可以支撑户籍改革的。

中国的发展很不平衡,各个城市的资源条件也参差不齐,所以,户籍改革应当允许各地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探索,也应当有快有慢,不应该有统一的时间表。但是同时,我又主张各地应当循序渐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步骤,拿出一个三阶段的时间表,如六个月以上至三年为短期居住,享受什么权利;三年以上为长期居住,享受什么权利;居住时间十年以上,享受什么权利。

总之,2008年中国在民生方面可谓成就辉煌,问题突出,未来需要政府和民间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在此,我仅以一个学者的民生总结的方式,呈现给各位读者做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中华儿女.青年刊》2009.2)

 

2009-2-1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