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狗与限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29:12

黑龙江黑河市的“杀狗令”这几天算是个热门消息,其热点倒不是完全在于那个“一律捕杀”的说法——当然,这个说法是很扯淡的——而是在于其背后的故事:当地父母官被咬,从而下达了这个江湖绝杀令。有论者云:幸好不是被人咬了,不然这还了得。

从曝光到打狗队暂时不出动,算是舆论多少见效。然而看到“杀狗令”没有生效,当地政府在这几天又拿出了一个《犬类管理暂行办法》,除了没有了“一律捕杀”等字样之外,其他一切几乎照旧,而且斟酌损益、旁引博证的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动物防疫法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找到依据,长达2700字之多。

“杀狗令”变身《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理由,黑河市相关人士说的明白:捕杀行动暂时没有进行,这是因为他们正在进一步细化此管理规定,使犬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人性化。这就属于“鸭子死了嘴硬”了,谁都知道这是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太离谱,招致舆论的一致攻击而得到的结果,把自己被迫的行为说成是“规范化与人性化”,未免这脂粉涂得过于密集,让人产生了生理上的不适感。

而到底这里的“人性”是什么呢?说起来这确实是人性的一种,这种“人性”正如歌里唱到的:错了我也不悔过。黑河市有关人士明知道自己那个错漏百出的“杀狗令”有问题,但既然出台就没有收回的道理,如果黯然偃旗息鼓,就证明自己是真的错了。错是不能认的,所以就要出台一个东西来代替之,用以表明自己的行为其实是对的。

前两天此事刚出的时候我写专栏评论时说:“有权有势而被狗咬是一种莫名的伤痛,治愈这种伤痛的良药肯定不是创可贴与狂犬病疫苗,而是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为所欲为的豪情壮志。前段时间有个说法叫做“心因性”疾病,这大概也是同类的表现吧”。从这个变身上更是说明了这点。

应该说犬类管理是应该的事,而且新出台的措施看上也还不错,至少比起几天前的那个东西来有了很大进步。但我们要注意到一个事实:2006年黑河市就有了一个类似的规定,3年的时间没有得到落实于贯彻,最终才发生了当地父母官被咬的惨剧。这个新的规定与那个“杀狗令”在短短的几天内就雷厉风行的出台、生效,这种效率比当场回咬那狗一口都快捷与迅速。

可是,正是因为这样,更见得我们的某些官员对于法律、法规那种为我所用的态度是如何强烈。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哪怕只是这个“心因性”的有用,也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有时候甚至某些理直气壮的善政都是肇因于此,更别说好多情况下那些不善的政策了。

如果让他们这么为所欲为的话,善政都是不可信任的,因为那些善政依然是长官意识的结晶,一旦出了其他状况或者换上一任领导,人亡政息还是好的,要是他打算弄个什么拨乱反正的话,大概就算是折腾老百姓了。我们这里经常把马路以及其他什么翻过来掉过去的折腾,大致就是这种情况的具体表现之一。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是否应该限制狗,而是应该用制度来限制官员的权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尽可能少的看到这种荒唐事的发生。